第1篇 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多年来,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协调、配合下,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和帮教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提高监狱、劳教所的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原有的安置帮教工作模式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全面掌握我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总结我市安置帮教工作现状,弄清我市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我市安置帮教工作的措施和建议,我市司法局成立调研小组,采取全面摸排统计、座谈、走访等方式,对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普遍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考核内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坚持“以帮教为手段、以安置为重点、以稳定为目标”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组织管理,健全工作制度,克服种种困难,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基本建立,基层帮教队伍基本形成。1999年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划归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管理,由市综治委牵头、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司法、公安、民政、劳动、工商、地税、妇联、团市委、关工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马鞍山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随后,当涂县、各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也相继成立。乡镇、街道普遍依托司法所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司法所长或司法助理员为工作站负责人。村(居)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以调委会、治保委员会为主,吸纳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等组成帮教小组。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级帮教组织883个,落实帮教工作人员2576人,把全市1951名(五年内刑释人员1711名,三年内解教人员240名)帮教对象划分为重点帮教对象和一般帮教对象,进行分类帮教。一个纵向有领导、横向有联系、上下有沟通、左右互通气的齐抓共管、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在我市基本形成,从组织上保证了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实现了安置帮教日常工作由公安部门向司法行政部门的平稳过渡,保障了安置帮教工作逐步走上法制、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必须要有健全的制度作保证。近年来,全市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除普遍建立了排查制度、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外,县(区)、乡镇(街道)安置帮教组织还结合工作实际,创建了一些各具特色的工作制度。如金家庄区先后出台了《金家庄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意见》、《金家庄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全区的安置帮教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目标管理,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帮教承包,做到“双包五落实”(包思想帮教、包引导就业;帮教组织落实、主管领导落实、帮教人员落实、帮教措施落实、帮教任务落实)。花山区湖东街道司法所建立例会制度、座谈制度、月访制度和季度考评制度,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经常性管理。雨山区佳山乡司法所建立了接茬帮教制度,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的衔接工作。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有效开展。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逐渐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特别是皖安帮发〔xx〕3号文件、中央综治委〔xx〕4号文件下发后,我市的安置帮教工作已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已能够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从被动接受转变为积极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出现了一些可喜的变化。如帮教方面,市综治委、市关工委、市司法局主动把帮教工作延伸到监、所内,每年都组织帮教团深入省未管所对本籍未成年犯进行帮教。马钢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逢年过节经常组织帮教人员到九成监狱帮教本单位服刑人员。花山区湖东街道中岗社区充分发挥社区人力资源优势,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深入社区开展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初步形成。安置方面,政府各相关部门注重主动发挥自身在安置中的职能作用。民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马民文〔xx〕89号和皖安帮发〔xx〕3号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济政策,城镇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都及时发放了
第2篇 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
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多年来,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协调、配合下,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和帮教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提高监狱、劳教所的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原有的安置帮教工作模式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全面掌握我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总结我市安置帮教工作现状,弄清我市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我市安置帮教工作的措施和建议,我市司法局成立调研小组,采取全面摸排统计、座谈、走访等方式,对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普遍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考核内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坚持“以帮教为手段、以安置为重点、以稳定为目标”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组织管理,健全工作制度,克服种种困难,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基本建立,基层帮教队伍基本形成。1999年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划归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管理,由市综治委牵头、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司法、公安、民政、劳动、工商、地税、妇联、团市委、关工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马鞍山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
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随后,当涂县、各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也相继成立。乡镇、街道普遍依托司法所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司法所长或司法助理员为工作站负责人。村(居)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以调委会、治保委员会为主,吸纳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等组成帮教小组。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级帮教组织883个,落实帮教工作人员2576人,把全市1951名(五年内刑释人员1711名,三年内解教人员240名)帮教对象划分为重点帮教对象和一般帮教对象,进行分类帮教。一个纵向有领导、横向有联系、上下有沟通、左右互通气的齐抓共管、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在我市基本形成,从组织上保证了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实现了安置帮教日常工作由公安部门向司法行政部门的平稳过渡,保障了安置帮教工作逐步走上法制、有序的发展轨道。
第3篇 关于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的调研报告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刑释解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进行帮助和继续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界解决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各项帮教措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镇安置帮教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镇经济的不断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镇安置帮教工作得到快速发展。为了更好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镇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站。各社区、居委会以及*牧场都成立了帮教小组。截止今年上半年,*镇共有安置帮教对象*人,*人接受帮教,*人脱管,*人重新犯罪。已解除帮教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现帮教对象共有*人生活困难。
二、*镇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形成原因
总起来看,随着*镇经济的不断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安置帮教工作方式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安置帮教工作得到长足发展进步。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衔接工作有脱节,主要表现在司法所和派出所之间相互协调不够,在安置帮教工作上不能很好地统一协调起来。各居委会与当地派出所衔接不好,居委会的帮教工作很被动,不能及时主动地掌握新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
第4篇 我区安置帮教工作调研对策调研报告
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问题一直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自1991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把这项工作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以来,中央及各省市为做好这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我区根据中央及省市综治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按“四化”要求对安置帮教工作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面临一些问题需要从政策、法律的层面来考虑。本文拟结合我区的安置帮教工作的做法、现状,对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作一些分析,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我区安置帮教工作的现状
(一) 组织机构的情况
我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全盘工作;综治委下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工作;办公室放在司法局,与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合署办公,实际上就是安置帮教工作成为基层工作管理股几大块工作之一。
安置帮教工作的具体实施则是由乡镇、街道的司法所负责,司法所承担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建档,落实帮教小组,制定帮教措施并具体实施,协调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就业中遇到的困难,帮助落实有关低保、就业的优惠政策等及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对重点人员的管控等。帮教小组则是“三帮一”落实结对帮扶措施,帮教小组一般由乡镇(街道)、派出所、村(居)相关人员组成。这些人员往往同时还担负着治安保卫、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项工作。
(二)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
目前我区20__——20__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741人,20__年安置帮教工作对象197人,20__年有两劳回籍人员221人,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有71 人,占全区总数的32%。这其中刑释人员又占70%以上。市区刑释解教人员 150人。目前我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家在农村的,基本上落实了责任田;在城区的,通过帮助联系工作单位及自主择业,安置率86%以上,帮教率达98%以上,符合低保条件的,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但在农村及城市还因种种原因存在不同程度的脱管及漏管现象。
二、我区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区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紧紧围绕综合治理、“平安__”、“和谐__”创建目标,拓展安置渠道,丰富帮教形式,积极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努力构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安置帮教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当前安置帮教工作存有5大瓶颈:(1)领导重视不够。少数党委政府工作上支持不力,对安帮工作往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此外,安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有的地方安帮工作仅靠司法行政机关“单兵作战”,难以抓出成效。(2)队伍素质不高。一是机构改革因编制所限,特别是乡镇(街道)司法所(安帮工作站)缺编缺员严重,已经形成无人办事的局面。二是有的同志强调客观原因和困难多,主动想办法做工作少,且学习、锻炼不够,法律知识缺乏,不会或不善于做安帮工作。(3)政策法规不明。尚未立法或出台统一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扶持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缺乏低保、就业、教育、培训、工商、税务等“硬性”优惠政策依据。(4)目标管理不严。缺乏规范的考核奖惩办法,激励和约束机制亦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致使安帮措施不到位,刑释解教人员脱帮漏管及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5)工作经费不足。基层基础建设薄弱,有限的安帮工作专项经费,也不过是杯水车薪,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安帮工作的开展。
三、思考与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为使安置帮教工作真正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改进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立法,明确工作职责,实现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安置帮教工作当前存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法律规定,虽然有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定,但这一决定太原则,不具备执行力,也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原则不符。而中央综治委和各省综治委所下达的通知、决定等,因为综治委本身就是一个协调机构,无权制订有统一约束力的法律法规,这也是中央综治委及各地综治委下发的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定措施得不到贯彻落实的原因之一。通过立法,明确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有部门负责,可确保安置帮教工作能落到实处,这是第一个好处。第二通过立法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可以确保各职能部门按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做到相互配合,使安置帮教工作由原来的各职能部门友情合作变成法定的职责,不履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能有效地解决推诿、扯皮问题,更好地解决因为配合不好而导致的脱管、失管问题。第三,通过立法把这几年各地通过实践证明可行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使安置帮教工作的各种优惠政策能落到实处。虽然我区为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低保问题、再就业问题制订了一些好的办法和措施,但因为不是法律规定,没有强制执行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靠司法行政部门去协调,协调好能落实,协调不好,司法行政机关也无可奈何。如果上升为法律规定,只要依法办理即可,使安置帮教工作有抓手。第四,通过立法,明确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列入预算,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得到保障。
(二)强化科学管理,建立评估监督机制,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难点最大的,也是长期以来被忽视的是心理矫治问题。长期以来,在监狱、劳教场所重监管安全,但由于人才缺乏等原因,对于心理矫治大部分监狱及劳教场所都重视不够,加上分类关押也才刚刚推行,所以在监狱服刑时还存在交叉感染问题,有的服刑人员甚至比入监时更强化了罪错观。加上我国对服刑人员只有刑期的规定,没有心理矫正的硬约束,也没有一套科学的评估体系,所以在刑释和解教时,对这两类人员的罪错矫正情况没有一个客观科学的评估,更谈不上对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提供重点帮教建议了。实际上,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心理矫正上,综合分析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原因,可以发现这部分人大多是在监狱服刑期间本身的罪错就没有得到矫正,回归社会后,没有得到科学的心理矫治,加上社会上的歧视,生活、就业上遇到困难,强化了其仇视社会、自暴自弃的犯罪心理,导致其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我们认为,当前安置帮教工作重点应放在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工作体系和监督评估体系上。具体地来说,应当重视过去被忽视的心理矫正工作,监狱、劳教场所除做到分类关押外,还应重点做好心理矫治及评估工作,针对不同的对象列出工作重点,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的帮教工作应当向前延伸,定期到监狱及劳教场所开展帮教活动,协助监狱做好改造工作,同时了解服刑在教人员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20__年我局与南昌监狱结成友好单位,为下一步衔接、帮教工作打下基础。而监狱和劳教场所在刑释解教时,应当对刑释解教人员有一个评估报告提交给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向他们提出应当重点关注的工作重点。监狱和劳教场所还可定期走访刑释解教人员,了解他们回归社会后的现状、出现的问题,从中找出监管改造工作中应当改进的地方,这样监狱劳教机关和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有效地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问题。
(三)优化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化管理, 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当前刑释解教人员出现脱管、失管、漏管问题主要是信息不畅、不准,各职能部门没有做到资源共享。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法院制作的生效判决应当抄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场所应当提前把服刑在教人员的情况告知司法行政机关,但是这些有效解决失管、脱管、漏管的措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尤其是现在农村人口流动性大,而公安机关的信息网是全国最全、最准的,如果公安机关的信息能够同司法行政机关共享,可以解决人口流动及户口迁移导致的地址不明无法管理的问题。如果法院系统把生效判决及时抄送司法行政机关,让司法行政机关早早建立辖区服刑在教人员的档案,对于解决脱管问题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相关政法部门的资源共享,各安置帮教机构利用信息化管理安置帮教工作,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出现失管、脱管、漏管现象。
(四)强化组织领导,实施齐抓共管,提高安帮成员单位参与率。各级党委、政府及综治委应把安帮工作摆上位置,纳入综合治理的目标考核之中,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层层签定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格局。由区综治办牵头,加大协调力度,安帮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区综治委应及时对安帮工作各成员单位提出指导性意见,明确各自职责,激活成员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安帮工作有机地融入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中。完善考核和奖惩制度,细化量化安置帮教工作,列入综治目标考核,对履职不能或履职不全的成员单位应予严惩并与“一把手”的政绩挂钩。充分依靠公安、劳动、民政、财政、工商、税务及工、青、妇等安帮工作成员单位,迅速形成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安帮工作,力争给刑释解教人员更多的优惠,扶持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真正做到和谐成果人人共享。
(五)强化衔接管理,丰富帮教形式,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各乡镇(街道)及其安帮工作站要坚持走社会化道路,依靠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参与帮教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使安置帮教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1)向前延伸,及时衔接。将安帮工作向监、所延伸,掌握本地籍将要刑释解教的人员情况,提前做好接茬准备工作;重大节日组织探监探所,鼓励服刑在教人员迷途知返,重新做人;动员刑释解教人员的亲友及时去监所接人,以减少出了监所门就游荡社会的现象。(2)多措并举,感化教育。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力量,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慰问信等形式,教育、感化和挽救刑释解教人员。在帮教方法上,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满腔热情地引导刑释解教人员把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变为自觉行动。(3)排忧解难,依法维权。避免单纯和空洞说教,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与思想教育、普法宣传等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生产、生活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实施法律援助等,并为确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复学、就业、养老等生产、生活难题。
(六)强化就业指导,拓展安置渠道,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各级政府部门要鼓励刑释解教人员在社区服务业的岗位就业,特别是政府开发的面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社区公共管理的就业岗位以及清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工商、人民银行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为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提供服务。(1)强化就业指导。从实际出发,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转变就业理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2)分类落实安置。把城市籍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视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逐步纳入下岗再就业扶助工程;对农村籍的,则协调村民委员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其承包田、宅基地,并提供必要的农业技术服务,帮助他们发展多种经营,解决生活困难。与此同时,可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参加集体外出务工,使其自食其力,安居乐业。(3)争取优惠政策。按照中央八部委《意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提供便利条件,在技能培训、税收等政策上给予优惠和指导。(4)创办安帮基地。司法行政机关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共同扶持过渡性安置实体或基地,以重点解决刑释解教人员中有特殊困难的“三无”人员就业前的过渡性安置,并积极帮助其就业。
以上是我区安帮办的一些粗浅的想法,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重视。单靠哪个部门单打独斗是不行的,需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
第5篇 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1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多年来,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协调、配合下,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和帮教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提高监狱、劳教所的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原有的安置帮教工作模式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全面掌握我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总结我市安置帮教工作现状,弄清我市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我市安置帮教工作的措施和建议,我市司法局成立调研小组,采取全面摸排统计、座谈、走访等方式,对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普遍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考核内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坚持“以帮教为手段、以安置为重点、以稳定为目标”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组织管理,健全工作制度,克服种种困难,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基本建立,基层帮教队伍基本形成。1999年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划归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管理,由市综治委牵头、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司法、公安、民政、劳动、工商、地税、妇联、团市委、关工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马鞍山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
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随后,当涂县、各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也相继成立。乡镇、街道普遍依托司法所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司法所长或司法助理员为工作站负责人。村(居)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以调委会、治保委员会为主,吸纳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等组成帮教小组。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级帮教组织883个,落实帮教工作人员2576人,把全市1951名(五年内刑释人员1711名,三年内解教人员240名)帮教对象划分为重点帮教对象和一般帮教对象,进行分类帮教。一个纵向有领导、横向有联系、上下有沟通、左右互通气的齐抓共管、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在我市基本形成,从组织上保证了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实现了安置帮教日常工作由公安部门向司法行政部门的平稳过渡,保障了安置帮教工作逐步走上法制、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必须要有健全的制度作保证。近年来,全市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除普遍建立了排查制度、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外,县(区)、乡镇(街道)安置帮教组织还结合工作实际,创建了一些各具特色的工作制度。如金家庄区先后出台了《金家庄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意见》、《金家庄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全区的安置帮教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目标管理,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帮教承包,做到“双包五落实”(包思想帮教、包引导就业;帮教组织落实、主管领导落实、帮教人员落实、帮教措施落实、帮教任务落实)。花山区湖东街道司法所建立例会制度、座谈制度、月访制度和季度考评制度,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经常性管理。雨山区佳山乡司法所建立了接茬帮教制度,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的衔接工作。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有效开展。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逐渐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特别是皖安帮发〔20xx〕3号文件、中央综治委〔2004〕4号文件下发后,我市的安置帮教工作已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已能够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从被动接受转变为积极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出现了一些可喜的变化。如帮教方面,市综治委、市关工委、市司法局主动把帮教工作延伸到监、所内,每年都组织帮教团深入省未管所对本籍未成年犯进行帮教。马钢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逢年过节经常组织帮教人员到九成监狱帮教本单位服刑人员。花山区湖东街道中岗社区充分发挥社区人力资源优势,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深入社区开展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初步形成。安置方面,政府各相关部门注重主动发挥自身在安置中的职能作用。民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马民文〔20xx〕89号和皖安帮发〔20xx〕3号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济政策,城镇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都及时发放了半年内低保救助。此外,-
自20xx年以来,按照“应保尽保”的政策,全市先后有971名刑释解教人员享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月享受低保金累计达13.5634万元。劳动保障部门在刑释解教人员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再就业优惠及免费培训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配套优惠政策。工商、地税部门也为从事个体经营的刑释解教人员制定了工商管理费和税收方面的减免政策。随着各部门思想认识的逐步提高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逐步化被动为主动,一个崭新的工作局面正在形成。
(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开展,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一是涌现出一批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先进典型。马钢姑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从维护矿山长治久安的大局出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公司把矿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组织起来,成立“自力队”,从事拣矿、复垦、种植经济作物等工作,不仅有效解决了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和就业问题,还为矿山建设增添了一支有生力量,
有力地维护了矿山的稳定。自2000年以来,矿区内40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得到了安置,帮教率和安置率均达到100%,脱管失控率为零,至今无一人重新犯罪。2004年元月,公司被中央综治委授予1999——20xx年度“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金家庄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完善各项制度,实行规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安置帮教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绩。1998年至20xx年,全区343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得到了帮教,帮教率为100,298人得到安置,安置率达86.9。20xx年,该区司法局被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评为“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当涂县城关镇提暑居委会主任汤培霞把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困难、主动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作为工作重点,用真情融化了一个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心头坚冰,20xx年,被评为“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个人”。据统计,近年来我市共有4个单位、2名个人先后被评为中央和省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二是涌现出许多刑释解教人员改好后奉献社会的感人事例。原马钢运输部刑释解教人员姚立华回归后,经帮教人员多次联系被原单位接收,深受感动,表示要痛改前非,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2001年的一天,姚立华在家中休息时,听到外面人声嘈杂,他出来一看,一青年正持刀追杀另一青年。姚立华不顾自身安危,分开围观人群,冲上前夺下了歹徒的刀,并驾车把伤者送到医院治疗。姚立华因此被评为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慈湖乡林里村刑释解教人员徐永宏回归后,父母双亡,家里一贫如洗。村委会及时给他翻建住房,安排临时性工作,并积极引导支持他从事土建工程。致富后,徐永宏饮水思源,义务从事村里的夜间巡逻、防汛抗旱等工作。20xx年元月份夜间巡逻时,先后抓获了两个盗窃团伙。同时,他还为村里的防汛抗旱、防治非典等工作多次捐款达4500余元。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在各级帮教组织关心、扶持下,走上发家致富的道路,许多人还成为有相当规模私企的老板、经理,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些先进典型和感人事例,从另一个层面反映了近年来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效。
二、当前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正处在飞速发展时期,社会的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利益分配方式等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必然会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原有的组织和管理手段已跟不上形势,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出现一些新的困难和新的问题是难以避免的。从这次调研情况来看,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思想认识不足,政策执行不力,安置帮教工作缺乏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是部分基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不能站在全局的高度,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对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也认识不足。二是各级综治部门虽然普遍把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内容,但大多没有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考核也往往停留在排查统计数据和档案资料管理的表面。三是安置帮教工作
组织基础薄弱。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属于非常设性的指导和协调组织,缺少硬性手段和制约措施;各级帮教组织囿于职权所限,工作缺乏应有的力度。四是许多相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部分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没有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很好地贯彻执行有关政策。皖安帮发〔20xx〕3号文件和中央综治委〔2004〕4号文件下发后,极个别主管单位甚至不知道文件精神,落实政策更是无从谈起。五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安置帮教工作认识上存在着误区和偏见,缺乏参与热情。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了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未能有效形成。
(二)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管理手段落后,脱管、漏管、失控现象还一定程度上存在。长期以来,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管理主要靠安置帮教部门通过监所发函和基层组
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2
一、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我区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关心和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和互相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全区共有列管的归正人员48xxxx(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3xxxx,解除劳教人员5xxxx),帮教率达9xxxx,安置率达9xxxx,重新犯罪率连续二年控制在xxxx以内,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归正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 坚持组织协调一体化,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1、建立组织网络。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政法委副书记、区府办主任和司法局长为副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小组成员由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分局、法院、财税局、工商分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xxxx街道、镇,也相继成立了党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全区13xxxx村(社区)也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从而形成了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网络。目前,全区共建立安置帮教小组16xxxx,帮教人员98xxxx。为全区搞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2、健全工作制度。为了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制定了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九项制度。即:报到登记制、司法所长首谈制、档案管理制、回访谈心制、了解考察制、工作目标责任制、例会分析制度、信息情况报告制、年终考核评比制度。为了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区创建平安江北的一项工作内容,列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
3、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重点排查工作。每年都要对回籍的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由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落实帮控措施。同时,每年对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析对策,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进行指导。
(二)坚持帮助教育科学化,着力提高帮教质量
1、帮教工作社会化。根据市局的会议精神,要求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结合江北区实际情况,我们在四个城区街道开展了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试点工作,把热心社区帮教安置工作的离退休党员、干部等组织成帮教安置志愿者队伍,现有帮教志愿者36xxxx,积极开展“一帮一”、“二帮一”和重点对象“三帮一”的结对帮教活动。
2、关心生活、注重实效。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各镇、街道都开展了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生活困难的归正人员进行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两年来共走访了23xxxx,对8xxxx有特殊困难的归正人员发放了2280xxxx救济金和物品。2004年,孔浦街道归正人员鲍某,由于年龄偏大,又无其他特长,一直找不到工作,家庭生活又困难,仅靠妻子退休金80xxxx还要供儿子上大学,情绪极度低落,司法所了解这些情况后,多次向有关部门联系,为他学习新技能提供便利条件,还减免学杂费280xxxx。
3、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实行司法所长对归正人员首次谈话制度。为使回归人员顺利渡过从“大墙里”走向社会的适应期,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全区范围内对归正人员实行司法所长首次谈话制度。对刚回归的人员,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人生奋斗目标,鼓励、帮扶他们重新就业或引导自主创业。平时注重了解归正人员生活近况,对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救助。通过对归正人员定期的走访、谈心、慰问,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政府和社会的关怀,消除他们的顾虑,从而也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隐患。
4、开展“大墙内”的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有关监狱、劳教所和少管所等,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劳教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并发放一些生活用品,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
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三)坚持就业安置市场化,着力拓宽安置渠道
充分发挥各种安置渠道的作用,拓宽安置面,①引导、扶持归正人员自谋职业,经有关安置帮教小组联系协调,尽量给予一定的优惠照顾,目前经商的共5xxxx。我们根据兄弟单位的经验,结合我区的实际,会同财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企事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的通知,对安置归正人员,可按下岗待业职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②帮助回籍务农的归正人员落实责任田。已落实18xxxx;③创办过渡性安置基地。全区xxxx街道、镇依托现有的市场、企业建立过xxxx安置基地,共安置了4xxxx。江北永发运输公司被确定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后,先后共安置了xxxx,并对他们进行帮教和管理,无一个重新犯罪;④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归正人员,与民政部门联系给予社会救济,对符合享受最低生活标准的给予解决低保金,目前享受低保的归正人员共有9xxxx;⑤落实了安置帮教专项经费。20xx、20xx年,区x财政分别下拨了安置帮教专项经费xxxx元。20xx年下拨了xxxx。
二、存在的问题
依照中央综治委等六部委《关于做好释放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政府《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这几年来的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安置帮教工作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目前实施的《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主要着眼于归正人员的按时报到、安排落户、落实帮教等内容,对安置工作如何衔接则显得不够;安置与帮教工作两者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如果安置工作不能及时跟上,归正人员工作无着落、生活无保障,将直接影响帮教效果,甚至导致重新犯罪。区司法局及下属司法所由于职能所限,不可能成为安置工作的主导力量。这也给帮教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
(二)衔接管理难。归正人员的衔接管理包括监狱、劳教所与归正人员原籍街道、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衔接等,环节较多,必须做到环环紧扣,而目前对归正人员的衔接管理仍处在逐步磨合和完善的阶段,加上归正人员外出务工经商增多,以及旧城改造、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等原因,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难度极大。
(三)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和社会大气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人们的视角往往只盯在经济工作上,肩上承担的压力大,对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是与已无关论,认为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和公安等职能部门的事与已无关;二是吃力不讨好,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了,是工作的政绩,而抓归正人员工作是要投入人、财、物的,是吃力不讨好的事,从而放松了这项工作;三是有的部门认为帮教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就由司法行政部门去管,放弃了自己应尽的职能和政治责任,形成了一个部门唱独脚戏的局面。
(四)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过硬的措施。安置帮教工作涉及思想教育、就业安置、生活保障等方方面面,甚至包括解决归正人员的宅基地、住房问题、家庭问题等。而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比较单一,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协调众多的部门和单位。一些单位和个人都知道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促进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的大好事,是“安民工程”、“新生工程”,但一旦需要有关部门参与,要安置归正人员,做好帮教工作,则过分强调自己的困难,不能积极支持和配合,难以形成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局面,没有过硬的措施。
(五)缺乏有关优惠政策和必要的经费支持。如何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政策的支持,目前没有很好的办法。我们区的优惠政策制定是没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大,应该与民政企业的优惠同等对待。帮教活动经费问题逐渐成为帮教工作的突出矛盾,也将直接影响帮教工作质量的提高,没有经费事情办不成、办不好。区级归正人员帮教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20xx、2004年专项经费分别为xxxx,而街道(镇)级则几乎没有专项经费,平时以民政救助为主。
(六)城镇归正人员就业安置难。城镇归正人员一般都是青少年,他们犯罪时多数是待业或无业人员。当前企业改制、下岗待业职工增多,其本身再就业也存在困难,而作为原来就是待业或无业人员的归正人员,安置工作就更难了。目前,我区各街道、镇依托市场、企业建立的安置基地,由于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有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目前,我区各街道、镇依托市场建立的安置基地,由于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有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一方面,如何安置归正人员,无具体规定;另一方面,社会对归正人员就业的安置心理承受有限。其一,这类人员始终被怀疑是否改造好了,安置他们会不会成为包袱;其二,下岗待业的人员尚未安置,还优先安置归正人员,岂不是遵纪守法的人反不如违法乱纪的人。正是由于上述种种的原因,归正人员回籍后工作安置难是普遍现象。这些人一旦工作得不到妥善安置,没有生活出路,游手好闲,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甚至走向重新犯罪的道路。
三、具体对策
(一)明确指导思想,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网络
1、要解决一个认识问题。只有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开展才有可能。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hjt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为指针,紧紧围绕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认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是落实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稳定的战略高度,切实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要突出两项重点工作。两项重点工作是指安置和帮教工作。这是工作的内涵和目标,必须规范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同时,要处理好安置和帮教的关系,不能只重帮教而轻安置,更不能重安置而轻帮教。
3、要做到三项措施到位。一是组织建设要到位。着重抓好指挥协调、部门配合、建章立制、检查落实和考核奖惩等工作,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区、街道(镇)村(居)企事业单位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二是队伍建设要到位。这里的“队伍”是指综治办、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工商、财政等主体的专业化队伍,街道(镇)村(居)干部、共、青妇社会各界组成的群众性组织。三是经费要到位,这是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条件。
(二)加大力度、大胆实践,把握好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推动工作的全面开展
1、认真抓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工作。归正人员回归后能否得到妥善安置是做好帮教工作的首要条件。只有“安其身”才能“安其心”,安置的重心是“就业”,使他有事做,有饭吃。在目前下岗职工较多的情况下,对归正人员的就业安置确实带来更多的困难,但从市场经济角度来看,就业渠道多也是一个有利的方面。要转换概念,采取双轨运行。把以往安置工作由政府行为转变到社会行为为主,逐步过渡。一方面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如办实体企业,依托现有企业建立安置基地等为归正人员解决就业安置问题,另一方面鼓励协助归正人员积极参与劳动市场竞争,自谋职业。对归正人员待业期间,确无生活来源的应予临时性救助,对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人员,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2、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帮教的实际效果。归正人员的文化水平,知识结构,性格脾气,追求目标及对生活的欲望,悔改的心态、决心、行为等不同,必须搞清对象的实际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分层次管理。对一时失足确已悔改的人员由家长、亲属、村(居)干部帮教;对常有不良行为的人员由村,社区帮教小组进行帮教;对在服刑和劳教期间表现差,反复多的;社会背景复杂,人际交往混乱的;个人经历特殊、安置困难的;服刑和劳教后家庭情况变化大,表现不稳定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应列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帮教工作。一是落实重点对象的帮教责任人。明确责任,加强工作,负责到底。建立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干部参加的重点帮教小组,对重点对象,实行重点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二是落实重点对象的考察,每月至少一次走访帮教,每季进行一次现实表现考察,并记录入档。三是落实重点对象的帮教措施。针对重点对象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在帮教工作中讲究工作方法,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采取超前帮教、跟踪帮教、引导帮教、联合帮教等形式手段,教育挽救,促进转化,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3、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对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当今社会正处于信息高速发展时代,计算机应用十分普遍,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归正人员帮教安置管理数据库,并组建网络,便于查询。使归正人员出监所前,住地安置帮教组织机构能够全面掌握情况,在他出监所时,及时衔接上,有针对性落实帮教措施,及时掌握归正人员的现状,行动去向,减少漏管失控。每年,对归正人员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并将情况输入信息系统。
4、开展综合治理,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以及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重新犯罪,单靠某个部门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各部门的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在“打击、防范、教育、管理、改造”等方面狠下功夫,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要把安置率、帮教率和减少重新犯罪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综治政绩的主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并同年度考核和奖金挂钩。在就业安置、救济补助方面要与其他公民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六)城镇归正人员就业安置难。城镇归正人员一般都是青少年,他们犯罪时多数是待业或无业人员。当前企业改制、下岗待业职工增多,其本身再就业也存在困难,而作为原来就是待业或无业人员的归正人员,安置工作就更难了。目前,我区各街道、镇依托市场、企业建立的安置基地,由于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有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目前,我区各街道、镇依托市场建立的安置基地,由于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有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一方面,如何安置归正人员,无具体规定;另一方面,社会对归正人员就业的安置心理承受有限。其一,这类人员始终被怀疑是否改造好了,安置他们会不会成为包袱;其二,下岗待业的人员尚未安置,还优先安置归正人员,岂不是遵纪守法的人反不如违法乱纪的人。正是由于上述种种的原因,归正人员回籍后工作安置难是普遍现象。这些人一旦工作得不到妥善安置,没有生活出路,游手好闲,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甚至走向重新犯罪的道路。 三、具体对策 (一)明确指导思想,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网络 1、要解决一个认识问题。只有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开展才有可能。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hjt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为指针,紧紧围绕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认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是落实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稳定的战略高度,切实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要突出两项重点工作。两项重点工作是指安置和帮教工作。这是工作的内涵和目标,必须规范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同时,要处理好安置和帮教的关系,不能只重帮教而轻安置,更不能重安置而轻帮教。
第6篇 安置帮教工作整改报告
安置帮教工作整改报告
如何加强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促进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今年以来,我村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乡司法所的指导下。我们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围绕一条主线,把好两道关口,强化三项管理,落实四条措施,抓好五个环节”的办法,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下面我就我村今年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出如下汇报:
一、明确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
近几年来,我们始终围绕乡党委、政府“保稳定,抓经济,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加强领导入手,通过抓“三个落实”,形成有序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一是落实机构。我村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责任。
二、强化“三项管理”,杜绝刑释解教人员的再犯罪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帮教对象的心态很不平稳,存在过一天算一天的得过且过思想,为真正杜绝他们思想行为上的重复犯罪现象,我们在加强思想教育、化解消极心态和安置落实工作的基础上,重视对这一部分人员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一是落实专项管理。我们每年组织人员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以掌握了解基本情况为主的摸排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全村归正人员的安置和帮教情况。二是实施规范管理。明确有关工作机构的职责、制度和要求,形成严格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动态管理机制。三是突出重点管理。对一部分长期在特种行业、娱乐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和工作的刑释解教人员,在责任区民警落实日常检查管理的同时,逐一将这一部分释解人员纳入重点管理对象,结合突出性、阶段性的综治工作特别是“严打”工作,做到每次必查,每查必摸清底细,不使这部分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三、落实“三条措施”,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的能力一是更新观念
刑释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袱较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老眼光”看问题,很难使他们树立起生活工作的决心和勇气。对此,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重视对刑释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重视全社会人对刑释人员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通过宣传,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等一系列的措施,不但转变了社会各界对刑释人员的看法,还扬起了帮教对象干事业的信心之帆。二是政策扶持。针对两劳人员由于长期在监所改造、教育,对国家、地区的有关就业政策、市场信息等了解掌握仍停留在进监所前的状况,我们根据刑释解教人员在监所改造、教育的时间长短、要求,积极为其解决就业问题。
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要求,也是落实“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只有用爱心去感化他们,用真情去打动他们,用道理去说服他们,用实际行动去取信他们,多扶他们一把,才会激发他们重新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我们的工作才能真正做出成效。回顾过去,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的要求、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真正用心去关怀刑释解教人员,用行动去落实安置帮教的每一项措施,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我们一定能把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