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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工作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23-06-03 11:40:02 查看人数:41

法院院长工作报告

第1篇 法院院长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办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对执行保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定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本人及时根据自己所负保密工作的职责,对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保密工作得到高度重视

近来年,我院保密工作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和上级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审判工作,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积极应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较好地保障服务了审判工作的开展。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我院及时调整充实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我作为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确定由院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工作,保密重点部门也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制定了各部门的保密职责,按业务归口实行“条块”管理,使有关部门负责人不仅要做好审判和队伍建设等本职工作,还要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克服了审判工作和保密工作“两张皮”的脱节现象。在保密工作管理中,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定期对本院各岗位保密工作进行检查,把党组会、院务会、审委会、印鉴、文印、档案等项业务中保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我曾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对上级法院和县保密委的保密工作检查情况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保密工作得到规范化

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是做好新时期保密工作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院注重保密工作制度建设,不断修订完善了相关的保密工作制度。如我们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先后制订了《保密工作管理规定》、《档案工作人员保密职责》、《关于归档报结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文书打印、复印管理规定》、《保密工作职责》以及保密审查、失泄密报告制度、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注销规定、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等相关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方面是我院加强保密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使我院保密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化,保密管理工作得到逐步完善。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1、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得到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对保密工作十分重视,把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在具体工作中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负责人的保密工作职责,对保密工作给予了应有的重视,使保密工作与审判工作同步进行,认真落实。

2、加强了重点部门、要害部位的保密工作。我院将档案和文秘作为保密的重点部门和部位,高度重视这些部门的保密工作,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制定有具体的管理规定。同时注重加强保密安全措施,对机要、档案、财务等重要部门均安装了防盗门、窗,对干警所承办案件的卷宗材料保管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干警将卷宗材料妥善保存,防止失密、泄密。多年来,本人始终加强保密观念,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保密措施得力,落实较好。

3、加强保密教育工作,认真树立好保密意识。我院高度重视保密教育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种机会对干警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经常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秘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及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会议精神。每逢节日假期,都对保密工作进行具体要求和检查,要求做到案卷归档入柜,重要部门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这些工作的开展,使干警增强了保密意识,为做好保密工作奠定了扎实思想基础。近年来,我本人及全院均未发生过失密、泄密情况。

4、对县委、县政府以及市中院下发的所有秘密文件、材料,都由机要员专人负责登记、送阅、催收及保管工作,并定期将这些秘密文件材料全部移交县委保密室,无私自销毁或出售行为。本人在对秘密文件材料批阅后,能够及时进行清退。

今后,我将继续努力,巩固和发扬过去已取得的成绩,积极探索研究新时期保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保密管理,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

第2篇 市人民代表大会法院院长院长工作报告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保障大局中心工作

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市委要求,市中院19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多次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专题汇报,有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坚持依法严惩和深挖彻查相结合,严把证据认定标准,全年全市法院审理涉黑恶犯罪案件41件237人,形成强大震慑。

精准指导施策,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总体部署,市中院制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方案》《为实现全市“三大目标”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工作意见》,提出具体措施,努力提高司法应对的前瞻性有效性针对性。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规定,研究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优质司法支持。

落实市委部署,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贯彻落实全市禁毒工作暨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不断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全年全市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736件,审结718件;市中院受理261件,审结250件。市中院分别在“6·26”国际禁毒日和12月中旬,对35名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其中判处死刑5人、死缓7人、无期徒刑15人。宣判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成效,有力推动我市“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建设。

建设美丽长治,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市中院成立“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强化组织协调、统筹指导、信息汇总、督察督办。市打击破坏环境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2次编发简报介绍市中院做法,省高院给予高度评价。为发挥警示效能,市中院组织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在互联网直播庭审,并对6起集中宣判,有力震慑了破坏环境违法犯罪分子。

积极投入力量,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市中院按照市委关于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六条措施”,对武乡县蟠龙镇七个贫困村落实帮扶责任,全院242名干警主动对接帮扶,摸实情、出实招、干实事,帮助修建卫生室、文化广场,建设杂粮加工厂等新农业项目,投入资金进一步改善对口贫困村家庭用电、饮水条件。开展送温暖、献爱心、以购代捐等活动,对口扶贫民意测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履行司法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稳步提升案件质效。坚持不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狠抓执法办案,全市法院诉讼案件结案率97.06%,市中院诉讼案件结案率98.22%,比上年分别提升0.04%和1.17%;全市法院结案平均用时每件51.6天,比上年缩短4.2天;服判息诉率79.93%,比上年提升3.2%。落实最高法院《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市中院出台《关于员额制院领导办理案件的规定》,入额法官一线办案率100%,市中院院、庭长办案4024件,占办案总数的80.87%,高出全省法院平均值32个百分点。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693件,其中一审2270件;市中院审结1493件,其中一审70件。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案件685件,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绑架等危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案件1634件,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77件,有效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审结妨害公务、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134件,大力推进“平安长治”建设。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139件;高质高效审理了省高院指定管辖的吕梁市原市委常委、孝义市委书记马文革受贿案和市监委查办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稳妥审理民商事纠纷。全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9876件,其中一审16707件;市中院审结3272件,其中一审103件。审结涉及各类经济主体的买卖合同、股权转让、物权纠纷等案件9274件,平等保护市场竞争主体合法权益;审结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1059件,修复受损的人际关系;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5249件,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劳动争议案件971件,促进理性劳动关系的建立;审结金融借贷纠纷案件561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0件,依法保护科技创新。加强“三去一降一补”司法应对,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依法受理破产案件2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大力推进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全年全市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957件,其中一审682件;市中院审结行政案件330件,其中一审55件。审结保护人身、财产权利案件2件,行政强制措施类案件126件,行政处罚类案件31件,推进“法治长治”建设。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提出司法意见建议18条,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市法院共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5件,支付国家赔偿金28万余元。司法救助543人,支付救助金289.7万元,传递了司法温情。

有效规范减刑假释和申诉审查工作。初,市中院会同市检察院、潞城监狱、长治监狱召开减刑假释工作联席会,共同学习最高院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和省高院的具体规定,规范全市减刑假释工作提请程序,提高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质效。全年依法审理减刑案件614件,假释案件5件,3件当庭宣判。加强信访和申诉审查工作,受理申请再审案件96件,其中13件提起再审,83件驳回申请。

三、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努力形成综合治理格局。市委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执行工作汇报,孙大军书记、杨勤荣市长等领导先后到市中院调研指导。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并听取市中院执行工作报告。市委政法委扎实推进联合惩戒和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市政府大力支持,推动我市11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按期执结。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不能”宣传力度。“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在我市已经形成。

不断提升执行案件质效。两级法院院长签订《“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管理责任状》,对标“基本解决执行难”核心指标,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定决心,发起总攻战,打好组合拳。科学合理调配队伍结构,提档升级执行保障装备,立体化、多层次运用执行措施,持续精准发力,确保攻坚决战决胜。全年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9744件,执结9081件,执结率93.2%;市中院受理执行案件713件,执结589件,执结率82.61%。执行案件每件平均用时93.1天,比上年缩短34.7天。全市法院执结案件标的额27亿多元,比上年增加近8亿元。全年全市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执行法律文书670,其中市中院公布240篇,文书上网率均达100%。

有效开展执行攻坚行动。坚决落实我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开展“零点行动”“百日行动”,锲而不舍推进执行攻坚。全年全市法院“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量超过25000次,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载体连续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黑名单”16370人次,使“老赖”在出行、就业、经商、消费等方面“一处失信,处处受限”,960名被执行人迫于受限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市政法各机关形成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协调配合机制,“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决定拘留失信被执行人755人次,移送拒执犯罪10件11人。

四、坚持科技思维,奋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市中院修订完善《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方案》,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瞄准全省一流目标,先后建成裁判文书上网直报系统、文书智能编写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十余个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建3个数字法庭,对原有4个数字法庭进行扩容提速,升级改造建成具有现代科技水平的审判委员会会议室。两级法院加大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在服务大厅安装案件查询触控大屏幕、智能材料收转柜、银联收费pos机,提供免费wifi 服务等,提升司法为民实效。

拓展信息化深度应用。两级法院全部开通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法信平台)账号,为法官办案提供法律规范和案例大数据融合服务,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效。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同步应用,探索建立与监委、公安、检察电子卷宗随案移送制度,减轻法官办案负担。加快库藏档案扫描工作,为实现网上调阅电子案卷奠定基础。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现执行工作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实时自动推送立案、分案、开庭等12个审判节点信息,有效保障和满足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全市法院借助信息化手段全面实现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公开”。全年全市法院共开展庭审直播10287场,公开裁判文书2697。在中国法院网、新浪法院频道组织的阳光司法评比活动中,市中院被评为“优秀直播法院”,在全国各中院蝉联第七。截止年底,市中院在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司法信息565条,及时宣传和介绍长治法院加强执法办案、服务群众诉讼和推进法制建设的正能量,网民关注量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五、主动改进工作,切实保障法院持续健康发展

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坚持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在两级法院持续兴起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不断夯实党建基础。成立中国共产党长治市委党校法院分校,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就十九大精神、《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专题辅导,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有效提升履行“两个责任”能力。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党日活动,广大党员的先锋意识、党性观念得到进一步锤炼。

增强履职能力。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根据审判执行及司法保障工作的实际需要,落实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加强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先后在知名高校和国家法官学院组织了全市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业务,以及执行和行政人员培训,受训人员近500人。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图书室、电子书屋建设,为干警学习创造良好条件。

持续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全市法院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开展“以案为鉴、筑牢防线”警示教育,推动法院队伍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坚决扛起“两个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实“一岗双责”。严格办案风险岗位管控,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等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全年处置信访举报件60件,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在全市法院形成震慑。

自觉接受监督。全市法院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法纪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促进公正司法。全市法院通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庭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指导庭审,同时,开展院长走访全国及省、市人大代表活动,主动通报法院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扩大司法公开效果,加强和改进了法院工作。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取得的各项成绩,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监督和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关心、理解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比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还不到位,个别干警违法办案、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信;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重大复杂案件不断增多,法院面临的压力和挑战越来越大;审判管理机制还不健全,案件质量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仍不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还存在许多问题;法院工作的成效与社会公众的感受还存在一定差距,执行公开、执行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在市人大和各方面的大力监督支持下,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加有效的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在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上确立更高标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以及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案件,确保法院工作始终在党委领导下扎实有序地推进开展。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法院党建水平。

二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上谋求更大作为。进一步强化全局思维,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创新再发力、开放再提质、工作再抓实。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在司法服务保障加快推进能源革命、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转型项目建设、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等各项重点工作上聚焦发力,务求取得更大实效。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依法审理破产案件,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依法审理公司、合同等案件,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创新驱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大污染环境犯罪惩治力度,服务美丽长治建设。

三是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上取得更好业绩。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完善办案机制,调优配强专业办案力量,坚决打好大案要案审判“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套路贷等涉民生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重伤害、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审理涉及教育、养老、医疗、文化、旅游等领域案件,推动改善消费环境。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支持“放管服”改革,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的作用,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四是在深化综合配套改革上实现更大突破。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深化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均衡结案管理,强化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作用。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完善简化庭审和裁判文书的各项机制。大力推进诉讼服务提档升级,在立案环节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努力做到“最多跑一次”,尽早实现全市法院网上预约立案,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健全全流程网上智能办案系统,加强与政法各部门办案智能管理系统的对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全市法院工作发展开辟新境界。

五是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上采取更实举措。进一步培育提高职业尊崇感和廉政意识,形成良好职业作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确保法院队伍忠诚干净担当。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继续提升长治法院文化品牌,促进队伍内涵式发展,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努力提升学习的本领、司法的本领、落实的本领、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创新的本领。

新时代呼唤新气象,新征程要有新作为。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定信心、汇聚力量,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市打造山西重要增长极、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美丽幸福长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3篇 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在区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在区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在区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在区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区委人大工作会议是在全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区振兴发展步伐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是我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黄凯书记代表区委所作的重要讲话,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回顾总结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年来,特别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25年来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任务和要求,这对于推进依法治区,加快我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必将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就区法院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全面推进司法公正,作以发言。

一、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是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确保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维护和实现司法公正的政治保障。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是法律的重要实施者。我们只有自觉地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才能真正担负起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历史使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并受其监督。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严格执法、公正裁判的重要保证。

法院工作的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和接受人大监督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人大的监督体现了党的意志,而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坚持司法公正,就是最好的坚持党的领导,就是最有效的接受人大监督。近些年来,区委、区人大对法院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和关心,对事关法院改革、发展、和建设的重大问题,区委都提出明确要求,人大都给予了有力的支持,促进了区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区法院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把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自觉地贯穿于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一是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始终把握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法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各项工作,从全区工作大局的高度确定工作思路和制定措施,确保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大力各项审判工作。20xx年以来,每年受理案件均近万件,案件数量在全市占很大比重,积极发挥了打击、保护、服务、调解等司法职能。三是围绕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市法院制定的《关于落实司法为民宗旨11项措施》,我院重点改进了立案大厅建设,设立诉讼指导、风险提示等多项便民措施,把司法为民这一宗旨贯穿于全部审判活动之中,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和执行难问题。四是围绕掌好用好审判权这个根本问题,大力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和法官队伍建设。我们按照区委提出的“政治建院”要求,把加强班子建设放在首位,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头廉洁从政、带头钻研业务、带头依法办案、带头接受监督。今年以来,机关党委、纪委顺利改选,全体班子成员没有发生过受到举报现象,团结、配合、协作地开展工作,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善。在法官队伍中大力开展司法为民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整顿活动,并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整肃审判纪律,加强廉政建设,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队伍的素质和精神面貌有了进一步的改观。

实践证明,人民法院服从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的监督越自觉、越主动,审判工作就越能打开局面,公正高效裁判就越能得到保障,人民法院建设就能不断向前迈进。

二、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履行监督职权,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是为了树立司法权威,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因此,我们区法院要自觉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真正树立起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关怀、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观念。要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

一、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和决定。法院向人大报告工作是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途径。区法院要主动将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除了每年向人代会报告全面工作外,有关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案件审理,都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对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要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几年来,我们先后就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的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多次报告,主动接受审议和 视察,并认真听取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法院的正确实施。今年,我院又新增设了《和平法院工作汇报》,专门向人大、政协定期并报我们的工作情况,此项工作受到了许多代表的认可和好评。今后,我们将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把向人大报告工作这项制度做得更加扎实和富有成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近年来,区法院逐步建立了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制度,交办案件重点督办和通报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参加听证会和检查案件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担任特约执法监督员制度等等。法院班子成员带头抓制度落实,坚持定期走访人大代表、主动上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批评,及时改进工作。这些制度的建立,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接受监督工作的开展。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以上制度的落实,并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不断充实和完善,推动法院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三、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联系的专门机构,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是代表人民参与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是人民法院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严格落实市院制定的《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二年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件,办结率为,回复率达100,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务必使交办案件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力争使代表建议的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四、以实现司法公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法院内部监督体系建设。近两年来,我院积极探索外部监督来启动和带动审判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途径和办法,先后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规定》、《落实审判监督责任规定》、《落实信访责任的暂行规定》和《开庭审理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举措就跟踪到哪里。去年以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发改案件评查程序和代表建议、信访接待等渠道,深入查找违纪线索,并通过纪检监察纠正违法审判,有1名审判人员受到警告处分。与此同时,我们加大了错案追究力度,对错判或出现差错的名法官和工作人员给予了处罚。今后,我们将继续强化法院审判责任和监督体系建设,全面建立起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监督制约机制,为接受人大监督提供有效的措施保障。

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司法公正,为我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生命和灵魂。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这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的具体体现,是维护司法权威、提高法院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区正处在“东北振兴、沈阳先行、和平加速”这一长远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对我们法院提出了新的考验、新的目标和新的要求。我们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以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为实现我区创建“三区”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为创建“三区”服务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指导我们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决策。我们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头等大事来抓,组织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要通过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坚持党的领导观念,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要牢固树立与创建“三区”相适应的大局观念、平等保护观念、以人为本观念等现代司法观念,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法院审判工作,把审判职能和服务职能统一起来,把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的政治和经济效果统一起来,为促进我区加速发展、创建“三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法院院长工作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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