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9月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述廉报告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了多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局、省局有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文件精神,同时,通过组织观看电教片及治理商业贿赂专题图片展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自己也通过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治贿工作的要求。通过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了自己廉洁奉公、依法行政的意识,筑牢了自己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下面谈谈我对治理商业贿赂的一些心得体会:
我认为,商业贿赂有三大危害性:
一是商业贿赂背离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目前,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一些行业运行的“潜规则”,市场主体之间正常的比质量、比价格的合理竞争扭曲为比回扣、比私下所得“好处”的非法竞争,破坏了公平交易市场经济秩序。为了避免在竞争中失去市场机会和份额,一些企业迫于无奈,不情愿地选择了屈从,从而使得商业贿赂的雪球越滚越大,造成了恶性循环。
二是商业贿赂增加了交易成本,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商业贿赂的出现,使得商品在流通环节增加额外支出,加大了企业经营的成本,直接损害了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商业贿赂最终直接损害的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发生商业贿赂行为以后的高价、高额的费用,最终还是由消费者来承担。例如,产生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医疗费用和药品价格的虚高,而导致医疗费用和药品价格虚高,很大程度上就是部分费用被用来支付高额回扣,商业贿赂造成的后果就转嫁到患者的身上。
三是商业贿赂是滋生腐败和诱发经济犯罪的温床。随着商业贿赂渐成气候,经营者为了在竞争中获胜,不惜以重金腐蚀、收买商业活动相关单位人员(其中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在我国已查处的领导干部受贿犯罪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中,绝大多数都涉及到商业贿赂。在我们医药行业里也存在不少这样的案例,例如,新会区的人民医院收受回扣案,国家局医疗器械司、注册司官员受贿案等。因此,商业贿赂已经成为经济领域犯罪的一个突出问题,如果不能有效治理商业贿赂,极有可能断送改革开发的成果,影响现代化的进程。
如何才能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用xx的话来说就是要“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正确处理抓好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正确处理履行自身职责和发挥好其他部门作用的关系,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有效预防腐败,既要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又要重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我们应该坚决贯彻中央、省、市以及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决定,大力加强警示教育,继续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堵塞监管漏洞。通过严厉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惩违法乱纪行为,震慑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营造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
今后,我将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理以法约束自己,“管好自己的脑,不该想的坚决不去想;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去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去拿;管好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能去”,踏踏实实的做事,堂堂正正的做人。
第2篇 反商业贿赂工作自查报告
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授权授信管理的自查 经查我社信贷人员在信贷管理方面能够严格执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以及贷款“三查”制度办理各项贷款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二、对储蓄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均能够认真执行储蓄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无集体或者工作人员“送各种礼品给客户”等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三、对房屋租赁及装修的自查 经查我社出租房屋2间,年租金为6600元,符合当地房屋租赁的市场价格;无重大的房屋装修工程,即使资金较小的装修项目,均向联社部门报批,在核准的各项费用范围内进行装修。
四、对中间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目前开展的中间业务主要有联行汇总业务,交通罚款代缴业务。前者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手续费,后者目前不收取手续费,均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五、对会计结算的自查 经查我社会计业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操作,能够进行事前审查、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各项费用均凭合法的发票报销,并严格执行“三签”制度。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七、无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自查情况总结:
通过此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社各项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项业务,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与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其赠送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行贿的行为;也无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受贿和索贿的行为。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社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第3篇 县贸易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乱作为专项工作情况报告
县贸易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总结
各位领导,下午好!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县经济贸易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向大家作一个简要汇报。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确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央及省州县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围绕以下几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大决策,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要举措。xx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xx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商业贿赂直接危害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毒化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必须坚决予以治理。
二、准确把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和重点工作。
(一)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持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增强全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使行政权力运行廉洁、高效、完善制度,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治理商业贿赂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我局治理商业贿赂重点围绕产权交易中的商业贿赂行
为。在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贯彻《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把握好产权交易项目审批关。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国有产权管理有关规定,破坏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避监管,违背产权交易规则等问题,严厉打击国有产权交易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1、认真抓好自查自纠。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方案,并按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巩固成果等四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组织、指导单位认真落实。在实施中,首先要按照中央及省州县的要求,组织好自身的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查思想,全局领导干部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二查行为,从领导到职工在公务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服务旨、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制度。认真查找在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工作中涉及环节程序和单位财务、购销等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健全。其次,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全面认真整改。
2、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坚持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同处理违纪违法人员相结合,不管涉及到哪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决不手软,防止和纠正对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一要组织力量排查线索,对在自查自纠、检查抽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行分类登记、研究分析。二要正确把握政策和适用法律,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三要建立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协作机制。
3、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我局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氛围。广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切实增强其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健全国有企业改制产权交易工作机制和财务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单位自律机制。加强对采购、管理、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监管,防止因商业贿赂做假账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加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把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务求实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局长陈林任组长,分管商务和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副局长胡家琛任副组长,商务股的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坚持边查边改。经济贸易局产生商业贿赂,既有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交易工作中的指导思想不端正、行为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就要针对这些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对每个阶段、每一环节严格把关。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确保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对照中央及省州县的要求,紧密联系实际,把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与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工作质量。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积极的贡献。
最后,热诚欢迎各位领导和与会同志到××县经济贸易局指导工作!
谢谢大家!
《县贸易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总结》完毕!
第4篇 政府采购商业贿赂制止工作调研报告
市政府采购工作,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采购程序,继续加大对采购各方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增强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坚决制止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为重点,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一、市政府采购的现状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采、管机构分设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分别设立采购办、采购中心,配备能力强、业务精的工作人员,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公开招标。
(二)加强了政府采购计划,扩大采购范围,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编制工作,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按《目录》要求,对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做到应采尽采。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成果;做到程序规范,验收严格,资料完备。完成采购预算3441.43万元,完成采购金额3107.53万元,节约资金333.9万元,节约率9.7%。4月,市将未纳入政府采购的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总工会和市属各乡(镇)政府纳入政府采购。
开展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主要对各单位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等十个方面进行自查和抽查。
在自查自纠阶段,共收到125个单位的自查自纠报告。通过对自查自纠报表统计,全市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530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政府采购总额为3219万元,节约资金为311万元,节约率为10%,分散自行采购的为343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968万元,实际为1856万元,节约资金为112万元,节约率为6%,分散自行采购的为570万元。在重点检查工作阶段,我们选取了市教育局、卫生局、国土局及政府采购中心等28个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面为23%,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采购无计划、随意性采购、规避政府采购等问题都能严肃对待,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确保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切实收到实效。
(三)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完善了内部制约制度,管采分离管理体制得到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后,财政部门就采购预算、招标投标、评审专家、供应商投诉、节能环保等方面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划清了政府采购办与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政府采购办主要对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信息、评审专家、合同供应商资质备案、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和行政复议、处理政府采购行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主要是接受采购人委托,独立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采购;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活动;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组织签订或代理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做好政府采购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定集中采购机构内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四)政府采购行为和程序得到规范。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对选择招标适用方法、供应商自由参加投标活动、招投标人员之间利害关系回避、采购名、优、特、环保产品及招投标过程监督等方面,都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对我市采购数量较大且较分散的商品,如办公自动化用品,由于产品标准统一,大部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在公开招标过程中,对货物项目的价格权值,一般也在百分之八十以上,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强化了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意识,不断提高采购监管、操作的质量和水平。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领域。我们要在强化队伍建设的同时,抓好制度建设,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采购》和《行政许可证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采购中心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建设和日常管理使用工作;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对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及时答复和处理。为政府采购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全、意识不强
许多采购单位未按预算管理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年度执行中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现象比较突出,普遍存在漏编采购预算、超采购预算或无预算采购的问题,导致预算约束力不强,实际操作计划性较差。一些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往往是采购计划代替政府采购预算,什么时候需就要什么采购,年初预算时采购项目没在列入预算,很难体现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规模效应和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全。
(二)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不顺,“管采分离”停留在表面。《政府采购办法》第十三条、第六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管理职责”、“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和采购办同设在财政部门,作为财政内设机构的相关科室,同归一个上级领导,不利于监督。
(三)采购中缺乏专业人员的指导。由于政府采购所涉及范围广,所涉及的专业知识非常繁杂,客观上需要配备专业化的采购人员。实践中采购中心的人员由于职业局限,没有能力对这些非常专业的要求做出判断,即便实行了政府采购专家咨询制度,也由于多方面的限制,采购中心难以全面聘请到所有专业的专家,而且即便是聘请到专家也无法全程参与采购项目整个实施过程,对采购行为做出及时、具体的指导。
(四)供应商选择面窄。目前政府采购机关确定的定点供应商太少,在相当大程度上还无法实现通过竞争机制节约政府采购资金的目的。而且各供应商的实力也存在明显差异,缺乏有效的竞争。在一些采购频率比较高的项目(如电脑、汽车、办公家具等),参与竞标时经常出现一些“老面孔”,极易形成“供应垄断”和“日久生情”。表现在:1、由于个别供应商在同类项目中“屡屡中标”,从而影响了其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2、容易使参加竞标的供应商暗中联合,抬高价格。3、一些相互熟悉的本地竞标商,为了转移市场竞争给自己带来的压力,最终达到“多赢”的目的。4、外地供应商因费用总是不愿进入。
(五)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缓慢。在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公开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方面,对采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集中采购组织形式应实施电子化操作,实现网上公告、网上下载文件、网上投标等功能,方便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
(六)大量工程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法规定,除政府采购建设工程项目执行招标投标法外,其他采购项目应当实行政府采购。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大量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以外项目并没有实行政府采购的现象。(七)对政府采购进行有效的外部监督较困难。机构的不合理设置,加之在制定采购政策时,制定者和实施者均为同一主管部门,而政府监察部门仅对采购的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无法对政府采购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的建议及对策
(一)强化意识,更新观念。一是财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应把政府采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关注,专题研究。二是政府采购加强采购预算的规范管理。三是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切实解决、消除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有效排除干扰和阻力,切实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规范运作,提高效益。一是完善政府采购的范围、目录、方法、程序和门槛价。二是要提高政府采购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廉政建设。建立采购评审专家库,全方位提升采购质量。三是运用网络技术,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益。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一是逐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强化资金控制。二是完善操作制度,强化规范运作,预防采购风险。三是健全采购机构内部监督机制。四是完善核算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五是建立规范的保证金制度,强化风险意识,把政府采购风险降到最低线。六是建立采购质量反馈信息制度,提高采购服务质量,便于对采购结果进行考核。七是公布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拓宽采购范围与规范运行相结合。一是将政府投入的基本建设和公共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领域;二是政府采购项目向小额商品延伸,对招标限额以下的小额采购项目如办公用品等实行采购卡制度,采购单位持卡在招标确定的商场采购所需商品,获得资金的规模效益。
(五)提高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育一支政府采购专业化队伍。政府采购部门应通过加强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使政府采购人员不仅懂得财政预算管理方面的知识,还应掌握有关招投标、合同、采购管理的知识,以及其他方面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六)利用信息技术,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结合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包括供应商、咨询评审专家、商品价格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库,发布信息公告,增强服务功能;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的信息网络建设,以实现采购管理各环节通畅、运行功能完善、操作交易公开统一、全过程监控和网络安全可靠为目标,集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和管理监督部门电子系统为一体,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管理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七)坚持惩防并举,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的内部、外部监督机制。明晰管理机构与操作机构职能,不断完善“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独立运行、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真正实现管理、采购、支付相互分离、相互监督。实行采购代理制度或将采管分设在两个管理单位,实现“裁判员”和“运动员”分开。建立事前预算约束、事中动态监控和事后监督处罚的监督体系,采购前在媒体公布采购项目,采购后要公布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加大政府采购的管理力度,严把重复购置关。建立政府采购情况报告制度,接受人大的监督。充分发挥财政、纪检、审计的监督管理职责,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对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不良行为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制定政府采购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处罚办法,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制定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推进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违法违规采购行为的处理力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随着政府采购工作改革的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自觉性逐步增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积极性日益高涨。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不仅强化了财政支出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有效遏制了过去单位采购中的不规范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的发生,为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5篇 治理商业贿赂自查工作总结报告
一、学习上。我能够抓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思想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能自觉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和警示教育,针对信用社发生的案件,认真组织开展学、查、改活动,以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让本社职工充分认识到案件的严重危害性,举一反三,查找不足,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思想上。平时能够端正经营指导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竞争与规范、金融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关系,但在稳健经营和案件防范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紧迫感不强,内控优先和审慎经营的理念不够等,认真分析原因主要有:一是总觉得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逐个谈心,耐心地做职工的思想工作;二是对职工的教育不够深入,要求不够严格,存在重制度建设轻落实的现象。对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只善于一般要求、一般教育、一般号召,不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批评教育又未能及时跟踪、反馈,掌握整改情况等。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快克服和纠正,与本社职工一道,深入学习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自身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稳健经营和案件防范的意识。
三、经营管理上。一是能够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金融政策法规,做到规范管理,合法经营。严格按照《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及《农村信用社贷款操作规程》等相关法规办理信贷业务,及时组织信贷审批会议、信贷评议会议审批贷款,认真执行审、贷、查三岗分离制度。
四、规章制度上。能够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督促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与整改,把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但同样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有:一是理论功底不够深,金融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全面。二是因为事务繁忙,时间安排不够合理,检查指导工作力度和深度不够,使一些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得不到彻底落实。内控制度、安全保卫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三是对职工的管理和教育不够,如对职工已经发现的缺点,未能及时中肯地指出或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容易使小缺点变成大错误。四是电脑知识相对缺乏,对综合业务系统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计算机运行安全等方面组织检查、指导的能力有限,存在薄弱环节。
五、工作作风上。善于听取不同意见,能自觉修正自己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时刻把自己置身于上级领导和职工的监督之下,努力以身示范,廉洁自律。
总之,以案件专项治理案件专项治理和治理银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工作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有效遏制案件高发的势头,力求将各种案件和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我社安全、合规、稳健经营。
第6篇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调研报告
商业贿赂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商品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其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商业贿赂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运行,从而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商业贿赂行为使国家的税利大量流失;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技术,生产的进步;是孳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腐蚀了干部队伍,影响了安定团结,已经成为了经济领域中犯罪现象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笔者在此,对近年来章贡区治理商业贿赂的经验和做法,商业贿赂出现的新问题及其长期存在原因,以及治理商业贿赂问题的几点对策,谈析我个人的看法。
一、章贡区治理商业贿赂的做法与经验
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毒化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章贡区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并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坚决加以治理。笔者在此,就该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效,在此作简要阐述:
(一)、政府采购实行审批和采购分离制
近年来,为预防、减少或避免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各单位(部门)收受回扣等贿赂行为的发生。章贡区实行审批和采购分离制度,并强化监管,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实行政府采购事项的审批和物品采购相分离,区采购办负责采购事项的审批和采购的监管工作;区采购中心负责组织招投标,进行物品采购。同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出台了《章贡区采购中心公文办理制度》和《章贡区政府采购中心职能及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专家档案库,制定评标纪律和评标规则,严格实行评标回避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增强采购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建立采购追踪服务制度,及时与供应商、用户协调,确保产品质优价廉,售后服务跟踪到位;建立用户投诉制度,按“正确对待,妥善处理,圆满答复”的方式,认真处理每件投诉,规范供应商行为,保护采购单位和其它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仅xx年,全年共采购物品263批次,金额达701万元,节约资金90万元,节约率达11%。
(二)、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和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为加强源头预防腐败,遏制部门不正之风,促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该区成立了财会核算中心,推行了部门预算和集中核算制度。对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实现了预算和核算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同时,该区采取了三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一是建立预算单位开设银行账户财政审批制度。出台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对区级预算单位开设、变更银行账户作出明确的规定。二是清理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凡独立核算的区级预算单位只能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对有专项资金、基建项目的预算单位,批准后方可开设;统一规范镇(街办)的账户,按照“零户统管”的要求,统一设置民政专户、工资专户、政府机关经费专户、村级资金专户等财政资金专户。三是建立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档案。对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行动态的台帐管理。至今,已撤消不符合规定开设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共56个。
(三)重点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和全程监督制
为改革、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防止和减少商业贿赂现象的出现,要求所有的建设项目,都要进行招投标。在招投标工作中,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要求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综合应用经济、法律、行政和舆论监督等手段把好监督关。同时严格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以便其承担起把好质量关的责任。对不符合规范和规定程序确定监理单位的项目,停止拨款;对不负责任,违反监理规定,甚至弄虚作假的监理机构,一经发现,取消其监理资格。对工程事故责任者和有关领导人必须严肃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近年来,特别加强了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实行了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以保证工程质量关和防止商业贿赂问题。
(四)、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管力度
在某种程度上来,政府的公权力主要是通过领导干部的实施来体现,领导干部往往是某些人进行商业贿赂的重要对象或参与者。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管很有必要,因此,该区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
1、大力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商业贿赂工作。章贡区xx年开始在重点部门试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为:述职主要是就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如何整改等四个方面进行报告。述廉主要是就以权谋私建私房和多占住房、违反规定收受和赠送“红包”、长期借用和拖欠公款、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及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在选拔使用干部等工作中搞不正之风和个人跑官要官、用公款大吃大喝和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参与赌博和生活作风不检点等八个方面进行报告。要求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要实事求是,尤其是个人廉洁自律的八个方面要逐项对照,不能以大话、套话回避问题。
xx年又出台了《关于科级党员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在全科级领导干部中全面启动述职述廉活动,并深化了述职述廉效果。为深化述职述廉效果,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派员参加述职述廉大会,检查指导述职述廉工作。在述职述廉后,组织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民主测评结果。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测评结果将进入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评优评先、业绩评定、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仅xx年,参加述职廉的领导干部人数600多人次,通过述职述廉发现处理不称的领导干部有5名。
2、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三推一考”制
为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章贡区在科级领导干部的日常选拔任用中采取“三推一考”方式。“三推”即:一是区分管领导推荐;二是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推荐;三是单位干部职工民主推荐。“一考”即区委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三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对考核指标所应达到的标准进行硬性量化,超过标准的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
“三推一考”方式的实施,明确了推荐干部的主渠道,干部推荐工作更加公开、民主,有利于防止“跑官要官”现象;制定了确定考察对象的具体标准,按规操作,有利于避免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充分发挥了区分管领导、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单位干部职工对干部熟悉了解的优势,有利于较全面地了解干部,并把工作责任与人事建议权紧密结合,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
3、新任领导干部,实行谈话制和廉洁责任状制
为防止领导干部“带病”上岗,同时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建设的自觉性,从xx开始,该区对新任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行廉洁谈话制和廉洁责任状制。对新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任前考察期间,由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考察组,由考察组人员找有关的群众和本人进行面对面地谈话,通过谈话,主要了解该同志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廉洁性等方面的情况,以防新任的领导干部“带病”上岗。通过考察合格后,该同志还要签订廉洁责任状,保证本人自己在今后领导岗位上的廉洁性,签订的廉洁责任状将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这不但加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而且也增强了领导干部反商业贿赂的防预能力和抵抗能力。xx年,新任的16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签订了廉洁责任状。
二、商业贿赂出现的新特点及长期存在的原因
(一)、商业贿赂的新特点
从调研中发现,当前商业贿赂问题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表现比较突出,商业贿赂的手段和花样不断翻新,呈显出新的问题和特点。其主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1、现象普遍化。商业贿赂现象在一些行业渐趋普遍化,甚至被认为是“行业惯例”和“潜规则”。从行业看,以商贸流通行业最多,其中尤以商贸交易频繁的大商场、药品业最为突出,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每年都给国家带来相当大的损失;其次是金融行业、建筑行业。从分布的范围看,以民营公司、企业为最多;发生在国有、集体公司的次之;再次是外资公司和企业。从主体上看,主要是公司、企业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最多,其次是经营、销售业务人员。
2、目的明确化。经营者给予对方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目的是希望在经营活动中排斥正当竞争,获取交易机会,从而将自己的产品或服务销售出去,或者以更优惠的条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3、手段多样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查处力度的加大,商业贿赂的花样不断翻新,手段越来越隐蔽。经营者通常以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如经营者假借促销费、宣传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以现金或实物;有的为对方单位中的有关人员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甚至性贿赂等等。
4、查处难度化。经营者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是商业贿赂中一种比较常见的行为。所谓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目或者做假账等。由于商业贿赂名目繁多,无账可查或账目虚假,具有极大的隐蔽性,给查处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二)、商业贿赂长期存在的原因
经调研,当今章贡区的商业贿赂现象还普遍地存在,究其原因,其原因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财产权在经济体制改革中逐渐得到确立。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初步形成了市场竞争的格局,由于每个经济主体有着自己的独立经济利益,在竞争中不良经营者就会运用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同时实施商业贿赂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
2、市场体系还处在发育不成熟阶段。新旧体制转轨的时期,由于管理经验不足,行政干预经济的现象依然存在,原料和辅助材料短缺的条件下,以各种手段获得行政的支持、获得项目、获得特许、获得物资成为必要和可能。商业贿赂是商品经济发展中市场不成熟,物资不够丰富等条件下滋生的一种丑恶社会现象。
3、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大量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他们没有较固定的供销渠道,在原料供不应求的条件下,他们为获得物资供应就有可能行使商业贿赂行为;他们没有稳定的销售对象,为推销商品,他们会买通采购人员,争取交易机会。另外,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的账目管理制度不严,也为商业贿赂开了方便之门。
4、当今的商业规则形态受脱胎于熟人社会商业习惯和计划经济时代商业规则残余的影响。熟人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商业交易行为的全过程过度依赖人情因素,而不是出于对公共契约的信赖与遵守,而随着社会交往的日益复杂,昔日基于地缘、亲缘上的人情关系又不得不借助行贿等手段来维持,也就是说,在脱胎于熟人社会的商业规则中,商业贿赂是市场生存必不可少的法宝。计划经济时代的政府权力还掌握着多余的资源配置权,许多可以由市场来配置的资源,仍然须看权力的眼色行事,如此一来,通过向权力者行贿获取市场收益,就成了某些企业心照不宣的生财之道,这种商业贿赂的本质仍是以人情关系替代公共契约。
三、治理商业贿赂问题的对策
针对该区商业贿赂出现的新点及其长期存在的原因,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笔者在此,对治理商业贿赂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谈点的治理对策。
(一)依法治理商业贿赂行为
xx强调:治理商业贿赂根本要靠法制,依法治理要贯彻全过程。因此,我们治理商业贿赂行为必须依法而治。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1、先厘清相关法律,以更有效地遏制商业贿赂现象。
对于商业贿赂,我国并不缺法律。早在1993年,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条款就写进了《反不正当竞争法》;1996年,国家工商总局又颁布《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在《刑法》中则规定,行贿罪可处xx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但纵观这些法律法规,都未对商业贿赂行为作出专门界定。“商业贿赂”这一概念的模糊,就容易导致企业把“回扣”与正常折扣混为一谈,同时也成为有关部门执法的障碍。
同时,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对于商业贿赂,检察院、公安局、法院、工商局、税务局、纪委和审计等部门都有调查取证乃至立案查处的权力,都是执法的主体。正是这种多头管理模式的存在,使得对于商业贿赂的监督成了“左手监督右手”或是自我监督,法律也就很容易成为摆设,造成对商业贿赂监督的力度不够。这问题都有待我们进一步进行厘清。否则,有法难行,那就更谈不依法而治的问题。
2、出台一部《反商业贿赂法》,为治理商业贿赂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为更有力地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对商业贿赂的界定、执法主体的明确和统一,是迫在眉睫的问题,有待政府出台一部新法。否则,今后的治理商业贿赂“风暴”只会成为一场“海市蜃楼”。笔者认为,可考虑出台《反商业贿赂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
(二)、努力构建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秩序
对于打击商业贿赂而言,绝非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反商业贿赂法》可以解决的问题。通过依法治理,仅可以消灭打击公开的违法行为,这恐怕也难以取得很大的成效。笔者认为:因商业贿赂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所以要从本质上消除商业贿赂的现象,还得努力构建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秩序,特别是规制垄断地位企业。有了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秩序,一切商业行为才可能在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统一的市场规则下进行。这是治理商业贿赂的釜底抽薪之举。
(三)、加大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力度
要发挥惩处职能,贯彻从严执纪的方针。对接受商业贿赂的国家公务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财产处罚,不姑息任何商业贿赂行为,避免惩处时“过轻而纵奸”;要关注“实权人物”。当前在医疗、金融、建筑、教育等诸多行业中的一些“实权人物”,具有几个显著特点:一是“实权人物”官位并不一定很大,但其所在的岗位却很重要,掌握了住审批权、决定权。二是“实权人物”往往负责大额公共资金的投向和兑现,具有较大的财权。三是“实权人物”所从事的工作通常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外人难以染指。他们常常是商业贿赂的重点对象,因此,要加强各执法执纪机关的相互配合。在查处商业贿赂违法案件中,行政执法相关部门之间、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机制,明确案件移送的标准及责任,形成治理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
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要认真排查案件线索,突出查办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对违反法律、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要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应做到“三个结合”
1、把治理工作与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扭转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其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2、把治理工作与健全企业自律机制结合起来。企业要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要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和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要坚持依法经营,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带头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竞争规则,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在商品(服务)购销、工程承(发)包等活动中,要坚决执行招投标等制度。
3、把治理工作与深化体制改革结合起来。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调控体系,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和协调机制;要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价格管理体制和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当前,特别要注重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整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推进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改革,开展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和代建制的试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企业等会员行为进行约束。
第7篇 国土局股室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市局和分局文件要求,我股室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市局及分局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文件和会议精神,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通过讨论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下面将我股室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将专项治理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坚决遏制国土资源系统的商业贿赂行为,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进行治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完善本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实事求是,注意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的界限,区分违纪违规和违法犯罪的界限,区分规定实施前后的界限。注意把握政策和讲究策略,根据错误事实和情节严重,影响大小以及认罪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并免于处分;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完善和落实制度加以解决。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针对通过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塞。同时,针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相应的规范制度,防止遏制商业贿赂发生。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阳光行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部门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抓好治理工作的全面组织协调和日常督促检查,按照职能分工,选择和确定若干主题开展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具体政策措施,以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8篇 制止政府采购商业贿赂工作调研报告
市政府采购工作,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采购程序,继续加大对采购各方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增强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坚决制止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为重点,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一、市政府采购的现状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采、管机构分设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分别设立采购办、采购中心,配备能力强、业务精的工作人员,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公开招标。
(二)加强了政府采购计划,扩大采购范围,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编制工作,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按《目录》要求,对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做到应采尽采。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成果;做到程序规范,验收严格,资料完备。完成采购预算3441.43万元,完成采购金额3107.53万元,节约资金333.9万元,节约率9.7%。4月,市将未纳入政府采购的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总工会和市属各乡(镇)政府纳入政府采购。
开展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主要对各单位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等十个方面进行自查和抽查。
在自查自纠阶段,共收到125个单位的自查自纠报告。通过对自查自纠报表统计,全市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530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政府采购总额为3219万元,节约资金为311万元,节约率为10%,分散自行采购的为343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968万元,实际为1856万元,节约资金为112万元,节约率为6%,分散自行采购的为570万元。在重点检查工作阶段,我们选取了市教育局、卫生局、国土局及政府采购中心等28个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面为23%,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采购无计划、随意性采购、规避政府采购等问题都能严肃对待,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确保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切实收到实效。
(三)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完善了内部制约制度,管采分离管理体制得到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后,财政部门就采购预算、招标投标、评审专家、供应商投诉、节能环保等方面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划清了政府采购办与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政府采购办主要对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信息、评审专家、合同供应商资质备案、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和行政复议、处理政府采购行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主要是接受采购人委托,独立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采购;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活动;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组织签订或代理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做好政府采购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定集中采购机构内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四)政府采购行为和程序得到规范。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对选择招标适用方法、供应商自由参加投标活动、招投标人员之间利害关系回避、采购名、优、特、环保产品及招投标过程监督等方面,都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对我市采购数量较大且较分散的商品,如办公自动化用品,由于产品标准统一,大部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在公开招标过程中,对货物项目的价格权值,一般也在百分之八十以上,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强化了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意识,不断提高采购监管、操作的质量和水平。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领域。我们要在强化队伍建设的同时,抓好制度建设,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采购》和《行政许可证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采购中心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建设和日常管理使用工作;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对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及时答复和处理。为政府采购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全、意识不强
许多采购单位未按预算管理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年度执行中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现象比较突出,普遍存在漏编采购预算、超采购预算或无预算采购的问题,导致预算约束力不强,实际操作计划性较差。一些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往往是采购计划代替政府采购预算,什么时候需就要什么采购,年初预算时采购项目没在列入预算,很难体现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规模效应和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全。
第9篇 办公室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办公室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此,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易发的重点部位、原因等,广泛开展讨论,专题进行研究,提出了全县国土资源领域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的重点和任务。一要突出治理重点。从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和侵害农民利益等方面入手,重点治理全县国土资源领域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以查办国土资源管理机关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国土资源审批权、执法权、资金使用权和人事权等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查办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中违反招拍挂出让规定,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利用权力参与办矿等其他经营性活动索贿受贿的案件,查办吃拿卡要,与民争利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通过专项治理,遏制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巩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施成果,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增强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的能力。
二要开展自查自纠。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就是要深入持久地开展自查自纠。在规范行政行为方面,重点检查20xx年1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本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以来,违反规定涉及影响公开竞争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在土地、矿业权出让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定,不按法定权限、程序、文件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行为。自查自纠要与依法规范商业贿赂行为同步进行,重点查纠五种行为,即各类违反土地、矿产出让制度的行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干预和插手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行为;土地、矿权评估过程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行为;实施国土资源管理职能中的政府投资项目发包过程中收受贿赂、排斥和干扰公平竞争的行为;征用土地过程中,拖欠、截留征地补偿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要完善制度建设。在市场经济建设中,商业贿赂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从根本上制止商业贿赂,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环境,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而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以制度来加以约束、制止和惩处交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就国土行业来讲,主要是健全、完善并抓好五项制度的落实:一是完善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重点是控制划拔用地范围,巩固和发展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成果;二是深化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重点是按不同的勘查风险程度,分类出让探矿权、采矿权,认真落实矿业权出让管理规定;三是加强对评估行业的管理。重点是建立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评估机构的评估行为;四是规范项目发包。重点是完善和制定土地整理项目的招投标和监理制度,从项目立项、设计、发包、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五是严格征地补偿安置费的使用和管理,坚决落实“直通车”兑付制度。
四要落实工作措施。为了完善和落实上述五方面的制度,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阳光行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合理设置审查报批环节,简化报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三是建立审、报、批事项网上监察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四是加大对一些重点工作岗位干部的轮岗交流,堵塞滋生腐败的源头。
总之,我们要根据当前国土资源领域反腐败形势的特点和任务,深入研究在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以及征地费补偿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抓住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薄弱环节,加大治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把国土资源工作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第10篇 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述廉报告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了多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局、省局有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文件精神,同时,通过组织观看电教片及治理商业贿赂专题图片展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自己也通过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治贿工作的要求。通过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了自己廉洁奉公、依法行政的意识,筑牢了自己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下面谈谈我对治理商业贿赂的一些心得体会:
我认为,商业贿赂有三大危害性:
一是商业贿赂背离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目前,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一些行业运行的“潜规则”,市场主体之间正常的比质量、比价格的合理竞争扭曲为比回扣、比私下所得“好处”的非法竞争,破坏了公平交易市场经济秩序。为了避免在竞争中失去市场机会和份额,一些企业迫于无奈,不情愿地选择了屈从,从而使得商业贿赂的雪球越滚越大,造成了恶性循环。
二是商业贿赂增加了交易成本,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商业贿赂的出现,使得商品在流通环节增加额外支出,加大了企业经营的成本,直接损害了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商业贿赂最终直接损害的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发生商业贿赂行为以后的高价、高额的费用,最终还是由消费者来承担。例如,产生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医疗费用和药品价格的虚高,而导致医疗费用和药品价格虚高,很大程度上就是部分费用被用来支付高额回扣,商业贿赂造成的后果就转嫁到患者的身上。
三是商业贿赂是滋生腐败和诱发经济犯罪的温床。随着商业贿赂渐成气候,经营者为了在竞争中获胜,不惜以重金腐蚀、收买商业活动相关单位人员(其中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在我国已查处的领导干部受贿犯罪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中,绝大多数都涉及到商业贿赂。在我们医药行业里也存在不少这样的案例,例如,新会区的人民医院收受回扣案,国家局医疗器械司、注册司官员受贿案等。因此,商业贿赂已经成为经济领域犯罪的一个突出问题,如果不能有效治理商业贿赂,极有可能断送改革开发的成果,影响现代化的进程。
如何才能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用xx的话来说就是要“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正确处理抓好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正确处理履行自身职责和发挥好其他部门作用的关系,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有效预防腐败,既要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又要重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我们应该坚决贯彻中央、省、市以及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决定,大力加强警示教育,继续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堵塞监管漏洞。通过严厉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惩违法乱纪行为,震慑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营造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
今后,我将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理以法约束自己,“管好自己的脑,不该想的坚决不去想;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去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去拿;管好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能去”,踏踏实实的做事,堂堂正正的做人。
第11篇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报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局党组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我局自4月上旬始,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将近期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周德源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韦菊月、李玉海、纪检组长张龙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队)主要负责人组成。要求各县分局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认真抓好落实。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组和局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确保全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我们制订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柳食药监察〔XX〕1号),明确了六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一是要严厉查处利用行政权力在审批、认证、抽验、稽查等公务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二是要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中的失职渎职问题;四是严把准入关,从源头上遏制恶性竞争;五是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六是要对监管相对人在药品研究、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记录,实行诚信分级管理,鼓励企业增强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自觉性。
我们在印发实施方案的同时,组织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对我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要求全系统的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行动起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去,坚决纠正和杜绝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不良行为,脚踏实地地做好此项工作。要求各县分局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学习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紧迫性,自觉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三、开展调研摸底,完善工作制度
一是认真开展调研摸底工作。根据局党组会议的研究部署,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下到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在向企业介绍中央、自治区以及**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的同时,阐明了我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设想及步骤,了解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中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确定了广西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市医疗器械厂、**市赣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97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作为我局开展专项治理的单位。
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我们利用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契机,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紧迫性,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堵塞以权谋私漏洞,用廉洁勤政形象遏制商业贿赂行为。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我们制定并执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基础上,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对现有制度和审批环节进行认真梳理,完善了党风廉政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举报、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开展自查自纠,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严把准入关。
首先,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并将全部审批事项集中到**市行政审批大厅统一受理,从制度上坚决杜绝厅外私自接件审批现象。
其次,对行政许可事项申办流程进行了调整或简化。总体缩短办事时限30%以上,对审批事项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等完全公开。
第三,严把准入关。对全市已经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跟踪检查强化动态监督,确保药品生产企业从生产的全过程的控制来确保药品质量。对新开办的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审批和发证;在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认证过程中,严把申报材料关、认证标准关和严把廉洁关。
二是推行医疗器械安全信用分级管理办法。我局在前期开展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诚信单位评比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市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学习和推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安全信用分级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信用等级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级。我们要求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依法生产、经营,诚信经营,不向行政机关、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贿送礼,不制假售假,不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是开展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专项检查。我们利用开展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专项检查的契机,认真抓好药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今年4月14日至25日,我们对**市辖区的11家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上市销售的185个品规的药品进行了有关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检查中,我们还介绍了日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并强调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商业贿赂的紧迫性,企业表示将积极主动地参与专项治理,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四是认真梳理意见,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根据调研摸底掌握的情况以及**市实事办《关于反馈群众和纳税人对各有关部门意见及建议的通知》精神,结合自身情况,我们对群众和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共整理出有关“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8条。为此,我们专门制定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年为纳税人办实事活动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以确保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第12篇 制止政府采购商业贿赂工作调研报告模板
市政府采购工作,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采购程序,继续加大对采购各方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增强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坚决制止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为重点,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一、市政府采购的现状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采、管机构分设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分别设立采购办、采购中心,配备能力强、业务精的工作人员,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公开招标。
(二)加强了政府采购计划,扩大采购范围,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编制工作,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按《目录》要求,对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做到应采尽采。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成果;做到程序规范,验收严格,资料完备。完成采购预算3441.43万元,完成采购金额3107.53万元,节约资金333.9万元,节约率9.7%。4月,市将未纳入政府采购的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总工会和市属各乡(镇)政府纳入政府采购。
开展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主要对各单位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等十个方面进行自查和抽查。
在自查自纠阶段,共收到125个单位的自查自纠报告。通过对自查自纠报表统计,全市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530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政府采购总额为3219万元,节约资金为311万元,节约率为10%,分散自行采购的为343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968万元,实际为1856万元,节约资金为112万元,节约率为6%,分散自行采购的为570万元。在重点检查工作阶段,我们选取了市教育局、卫生局、国土局及政府采购中心等28个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面为23%,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采购无计划、随意性采购、规避政府采购等问题都能严肃对待,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确保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切实收到实效。
(三)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完善了内部制约制度,管采分离管理体制得到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后,财政部门就采购预算、招标投标、评审专家、供应商投诉、节能环保等方面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划清了政府采购办与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政府采购办主要对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信息、评审专家、合同供应商资质备案、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和行政复议、处理政府采购行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主要是接受采购人委托,独立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采购;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活动;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组织签订或代理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做好政府采购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定集中采购机构内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四)政府采购行为和程序得到规范。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对选择招标适用方法、供应商自由参加投标活动、招投标人员之间利害关系回避、采购名、优、特、环保产品及招投标过程监督等方面,都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对我市采购数量较大且较分散的商品,如办公自动化用品,由于产品标准统一,大部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在公开招标过程中,对货物项目的价格权值,一般也在百分之八十以上,限度的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强化了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意识,不断提高采购监管、操作的质量和水平。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领域。我们要在强化队伍建设的同时,抓好制度建设,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采购》和《行政许可证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采购中心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建设和日常管理使用工作;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对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及时答复和处理。为政府采购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全、意识不强
许多采购单位未按预算管理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年度执行中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现象比较突出,普遍存在漏编采购预算、超采购预算或无预算采购的问题,导致预算约束力不强,实际操作计划性较差。一些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往往是采购计划代替政府采购预算,什么时候需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