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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工作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23-03-15 17:30:02 查看人数:87

矛盾纠纷工作报告

第1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以下简称矛调工作)作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可以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既方便群众,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又维护了社会稳定,是最经济、有效的维稳手段,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日,区司法局围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如何适应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乡镇(街道)、村(居)开展调研并进行了认真思考。

一、矛调工作的现状和矛盾纠纷的特征

(一)矛调工作现状。新区成立以来,全区共组建了21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乡镇(街道)8个、村(居)186个、企业学校等22个,共有660多名调解员和信息员,全区形成了以区协调小组为龙头,乡镇(街道)司法所为骨干,村(组)调解组织为基础的三级矛调网络体系,几年来,全区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 1160多件,调成率达96%以上;各级矛调组织调处防止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事件11件,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0多件涉及116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40多件,大量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和基层,较好地减少了信访量、诉讼量和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

(二)矛盾纠纷特征。主要表现为“四化”:一是类型多样化。以往调解矛盾纠纷主要为婚姻家庭、宅基地、邻里纠纷等类型,占矛盾纠纷总数的80%以上,现在主要表现为“三跨”纠纷,即跨地区、跨行业、跨单位纠纷的劳动劳务、劳资纠纷。比如:20xx年_____镇群众殷茂生组织几个乡镇的农民工在包工头王某承揽的建筑工地施工,工程结束后,包工头王某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借口,扣发殷茂生等人两万多元工程款。殷茂生就组织几十人准备到市政府上访。_____司法所得到信息后,主动介入,追回了拖欠工程款并发到农民工手中,制止了一起群体访。二是主体多元化。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打破了旧的经济模式和地区封锁,矛盾触及点明显增多,大都发生在公民与法人,非法人团体和组织及其相互之间。比如:市区光明路市场因排水管道老化,积水外排不畅,道路严重受损,影响了商户生意。商户们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但因市场属于市工商局铁东分局、市市场管理中心及税务部门共同管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于是,商户们准备兑钱高层上访。天桥街道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分别到上述三个部门及交通部门反映情况,最终使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受到了商户们的称赞。三是内容复合化。当前纠纷内容,往往同民事、经济、行政、治安和刑事交织在一起,特别是近年来因征地拆迁、基层选举、环境污染等纠纷,数量增加,诱因复杂,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不合法方式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少数人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和一些人的别有用心交织在一起,给处置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比如:在天桥街道王国彦,猪厂拆迁上访案件中,由于牵涉面广,没有及时稳控好当事人的思想,引起家族集体上访,牵扯了区、乡两级干部的大量精力,最后经多个部门配合协调,才得以妥善解决。四是矛盾易激化。有些纠纷激化过程短,甚至在几分钟内激化,酿成刑事案件;有的纠纷潜伏期较长,表露不明显,经过矛盾积聚,突然酿成大案。比如:姬石乡农民康顺成因在本村给施工队干活时,沙浆搅拌机漏电致其死亡。施工队工头和业主相互推卸责任,情况十分危急,极有可能引起进京赴省上访事件发生。区法律援助律师李会平和姬石该乡专职人民调解员高贵清、闫玉亮及时到位,经过现场勘察,认定责任属于电工安装不合格导致事故发生。经过与市电业局交涉,最终协调赔偿补偿金5万元,有效避免了一起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当前矛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激励导向不均衡降低了矛调工作的重要性,挫伤了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党委、政府在总结评价稳定工作时,往往把破获多少刑事案件中。查处多少治安案件、处理多少赴市、省、京上访事件。作为工作实绩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而对人民调解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许多矛盾激化缺乏感知和认可,客观上形成了小事变大,牵扯了领导精力问题才解决看作是政绩,大事化了、没有牵涉领导精力而问题解决看作是无功的导向。

(二)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人民调解工作尚未形成合力。有些纠纷涉及乡镇综治、信访、工商、民政、劳保等部门,但这些职能部门基本没有参与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使司法所力量显得相对薄弱,陷于唱“独角戏”的境地。区划以来,我区8个司法所,都是国债资金建的新所,目前,全区共下派专职司法助理员5名,其他3个司法所至今无司法助理员,每个司法所的辖区人口平均为5.4万多人,很难完全承担包括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在内的9项职能。

(三)调委会成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一是文化程度偏低。目前全区660多名调解员中高中以上学历的仅有200多名,法律政策和业务水平欠缺,在宣传讲解法律,制作调解文书上有困难,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二是法律素质较差。法律服务所 从司法所分离后,部分法律水平较高的同志离开司法所,专门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导致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整体法律水平相对下降,从事矛调工作的其他人员中,法律专业或有法律职业背景出身的人员更少。三是调解员队伍不稳定。受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影响,其调解员往往也随之更换,调整频繁,不能专职专用,致使专业调解人员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

(四)运转经费、奖励补贴缺乏保障。一是区、乡两级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无经费,调解员培训、学习难以开展。乡镇(街道)调委会工作人员,主要由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兼任。二是调解员无补贴。村级调委会成员主要是从事无偿服务,介入调解程序后,调解员的交通、文书、就餐等费用不能解决,许多调解员面临生存问题,或经商办企业,或打工谋生,往往顾不上本村民间纠纷调解事务,不少村调委会名存实亡。极易导致上访事件发生。

三、深化矛调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矛调工作置于建设和谐社会大局来思考和部署。进一步加强矛盾调处工作,正确处置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充分认识矛调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把矛调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实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在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上取得新成效。

(二)稳定基层调解队伍。一是解决司法所缺编问题。目前,全区各司法所缺编12人。建议采取从乡镇(街道)人员中选拔方式,充实到司法所工作。二是稳定村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议对村(居)人民调解员及调解组织按照财政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财行〔20xx〕179号文件精神予以保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或采用以调解案件的数量支付报酬的办法激励他们的积极性。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业务素质。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手段,促使人民调解员提高自身素质,胜任调解工作。

(三)大力加强矛调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对换届后的村级调解组织进行全面摸排和整顿,按照“五有”(有相对的办公室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有印章、有调解书、有统计台帐)和“四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委员组织建设,确保纠纷发生时人民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建立矛调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为矛调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条件。一是区财政拨出专项资金,保证对矛调工作的有效管理指导及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委会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专项用于矛调工作建设。乡镇(街道)也要拨出相应经费用于矛调工作。二是对于乡镇专职调解员实行月工资报酬制。由区、乡两级按50%分担,由区司法局每月统一发放。三是探索实行有偿调解机制。根据具体办理调解案件的简易,对社会影响面、所费精力时间等程度,每件给予50— 500元不等的补贴。通过补贴和奖励的形式,给予承办调解员不同等级的费用补助,充分调动调解员干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2篇 有关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的报告

教体局:

根据教体局指示精神,中心校非常注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营造和谐、稳定、人文、健康的教育教学环境。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落到实处。

中心校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及时召开由中小学校长、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共同参与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中心校以及各中小学设专人,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日常工作,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力争把工作做真做实,中心学校成立了以校长朱培杰为组长,各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全镇中小学同时都成立了党支部负责调解党员、干部之间的矛盾;工会负责调解校内教职工之间的矛盾;保卫科、警务室负责调解师生与校外人员发生的矛盾纠纷;班主任负责解决本班学生矛盾,年级组配合班主任解决班与班之间学生矛盾;学生家长委员会负责回复学生、家长在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监督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由于我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分工明确,各施其职,相互协调,及时化解了各种矛盾,从而使校内师生员工和睦相处,教学秩序井然。

二、调查摸底、确定重点、及时全面掌握矛盾纠纷和信访不稳定因素。

作为学校管理者和责任人,自身素质要硬,工作能力要强,这就要求每一位中小学校长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做到品德高尚、业务过硬、懂政策、懂法律、责任心强。近几年来,我镇教育系统这支管理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能做到减少问题的发生概率,能做到及时妥善解决问题、能做到问题的解决不出校门。

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是减少矛盾纠纷的关键;做到校务公开,增强管理透明度是减少矛盾纠纷的良药。为此,全镇各中小学很早就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凡大事、重大决策及时公开。评优评先、年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合理,并把结果公示,无疑义后再予以定局。

在做好家长工作中,中学校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认真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广大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和对学校工作的积极配合程度;二是要求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经常与家长联系,对存在问题要做到底子清、事因明、方法正、及时耐心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大事化小,把小事化了。

然而,一所学校难以避免教师、家长和学生对学校管理产生意见。一旦突出问题和意见不及时处理,很有可能出现矛盾纠纷,甚至事态进一步激化。为此,我校的对策就是提供畅通的申诉渠道,热情及时予以解决或答复。如果教师、家长有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条线领导能解决的由条线领导负责解决,条线领导不能解决的提交行政会议、教代会讨论解决,学校解决不了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近日,我们对中心校20**年信访,认真进行了一次清理,并逐一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失,同时通过下访、接访及召开矛盾纠纷措底分析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排查,把重要信访及群体性事件作为排查的重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全面掌握了矛盾纠纷和信访不稳定因素。

三、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共同维护教育稳定。

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维护稳定的重要意义及“中心校调处中心”的性持和作用,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共同维护教育稳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建立“积极预防、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妥善解决”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开展《信访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不听信谣言、不超越政策提出过高要求,有效防范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尽量降低解决问题的难度。使群众依法有序上访,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四、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明确职责、严格奖惩,充分调动了教师参与治校的积极性

健全完善各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注重加强预警预测,建立灵敏有效的信息网络,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调解、谁落实”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受理的矛盾纠纷调处责任落实到各中小学和个人。

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考察校长工作作风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重要内容,把工作绩效纳入综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主动,导致矛盾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到位,造成矛盾激化的,要坚决实行责任查究。

积极发挥工会、教代会的作用。学校的重大决策必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且在每月的教职工大会上要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学校每逢节假日都要派人对退休教师进行慰问,对生病或有婚、丧等重大事情的教师,学校也要派专人看望。通过以上作法,充分调动了教师参与治校的积极性,进一步密切了学校与教师间的关系,增强了凝聚力。

第3篇 某乡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自查报告

**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方针,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我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以来,我乡共调处矛盾纠纷18起,成功化解17起,反映的主要内容包括村级经济纠纷、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章立制,健全维稳工作机制和责任制。

为及时发现和掌握全镇各类矛盾纠纷,把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杜绝集体越级上访、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制定下发了《**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乡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等制度,全乡上下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乡综治办全面掌握本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建立健全排查、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矛盾不出当地、不出单位。

(二)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注重发现和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

为了有效地将矛盾及时化解,一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人民防线作用,全乡共设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其中乡调委会1个,村(居)委会10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17人,调解信息员272人,坚持每月一次的调解例会制度。学习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调解业务知识。同时加大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参与矛盾调解工作的力度。二是坚持信访隐患周报制,每周一乡信访办将各单位上报的信访隐患进行梳理汇总,落实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包案,限期解决,同时,乡信访办每季度对全乡信访形势进行分析,并形成书面通报下发各单位,指出当前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布置下步工作安排。三是乡党委、政府定期将信访、综治、司法、城建、土地、民政等单位集中办公,由分管政法的领导牵头,对矛盾进行梳理,并拿出具体处理意见。

(三)加大协调督办力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

为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化解矛盾,郭庙乡党委政府继续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并且将接待来访时间、地点、接待来访安排实行公示。在开门接访期间连续安排了102个接待日,参加接待的党政领导11人,共接待来访2批次,2人,我镇共办理来信来访4件,已办结3件。所有这些,乡信访办都一一落到有关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并给予了书面答复。

三、存在问题

1、由于我乡境内部分上访户诉求过高,情绪偏激,说教难以奏效,矛盾调解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加强。

2、乡村民调信息员业务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下步打算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本辖区内的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妥善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2、充分发挥民调员作用,把矛盾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杜绝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及群体性事件发生。

3、进一步加强学习,内练素质、外塑形象,努力规范维稳工作台帐管理.

矛盾纠纷工作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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