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关于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报告范文
要切实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就要深入了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关于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报告
为深入了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切实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笔者利用在乡镇挂职锻炼的机会,采取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对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报告情况如下。
一、工作主要措施及成效
在组织领导上,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xx”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机构和人员任成员,将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普法工作与全镇总体工作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评比,确保了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在普法教育上,突出对重点对象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对于乡镇领导干部、乡镇直单位负责人和村干部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为主,提高干部依法执政水平;对镇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商户依法经营意识;对普通党员、群众广泛深入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教育,提高村民依法自治水平;对青少年学生加强交通、消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学生自我防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在依法治理上,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把法制教育、依法治村与“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全乡镇普遍实行了村民自主选举村委会,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开始树立,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明显提高。
在活动载体上,普法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企业经营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难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治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法律上门”服务活动,加大对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人员的法律援助力度,受到群众的欢迎。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1、对农村普法认识不足,思想上有偏差。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以及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社会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学法用法脱节,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给普法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有的基层干部认为抓普法教育是一项“软”指标,既花钱又费力,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则认为普法就是要农民守法,强调群众义务多,宣传群众权利少;还有许多基层干部群众对法律存在实用主义思想,遇到问题才想起来去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学习和预防。
2、农村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质不高。乡镇司法所3人,专职工作人员不足,工作压力重;村(街、居委)普法干部全部都是由分管综治的村干部兼任,这些村干部主管工作多,完成镇、村中心工作任务繁重,对农村普法工作不以为然;不少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自身法律学习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宣传法律时,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凭主观臆断,对复杂、疑难的纠纷更是显得束手无策,不知道依法该怎么办;有的在调解民事纠纷、处理村级社会事务时,涉及法律宣讲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扩大和无序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3、农村普法宣传手段和形式简单落后,亟待突破创新。除了进村入户散发些法律宣传品或是上集市设个法律咨询台之外,就是放广播,搞宣传栏、标语进行普法宣传,传统形式多而创新形式少;传统普法“被动式”的教育由于成本高,加上组织难已不受组织者和农民的欢迎;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获取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电视、报刊等媒体,如《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法律新闻类节目,从其它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少;大多数村(街、居委)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薄弱,正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多。
4、普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农民对学法用法有新需求,如在信访维稳工作中,面对个别“上访户”的诉求,法律宣传的技巧显得极为重要,这对乡镇农村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加上镇流动人口多,组织松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5、农村普法经费没有保障,制约工作开展。司法所无专项普法经费,宣传活动经费要临时筹集,列支主要依附综治经费报销,数量少、效果差,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需要;村(街、居委)普法,没有经费,落实起来难,自然什么事也办不成。
三、工作建议和对策
针对农村普法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乡镇农村普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和对策:
1、进一步更新农村普法观念,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要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
2、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解决司法所人员、编制、职级待遇等实际困难;进一步整合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加强对村(街、居委)普法员的选聘、培训工作,把大学生“村官”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村两委干部选聘到普法队伍中来,使他们成为各村(街、居委)农村普法教育的宣讲人;实行农村普法宣传辅导员制度,在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门中选派政法干警到各村(街、居委)、各中小学校担任普法宣传辅导员,指导村(街、居委)、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3、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镇设立法制辅导站,行政村建立法律图书角,依托公开栏设立法制宣传栏;在继续利用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采取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组织旁听审判,组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法制文艺、法律咨询、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网络博客等贴近群众的新形式,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务送到农村千家万户。
4、要进一步把普法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相结合,增强工作灵活性和针对性。按照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要紧紧抓住有利时机,有效地推进农村普法工作;譬如,抓住党员冬训时机,对党员干部进行法制专题教育;抓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机,对广大村民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住春节民工返乡时机,对他们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抓住葵毒、禁赌、反对xx等专项治理活动时机,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等;此外,普法工作还要突出重点村(如信访村、宗姓村)、重点人群(如刑释解教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年龄层次(如15-25岁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5、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的经费投入。县、乡镇党委、政府要对司法所日常办公所需经费与普法经费共同纳入财政预算,使农村普法有专款,专款能专用,保证农村普法的必要支出;要利用匹配资金修建司法所办公用房,购置交通、通讯、微机等必要办公用具,为司法所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基本物质保障。
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查报告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认真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改革发展的新一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合格人才,是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根本措施,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更关系到依法治国战略、和谐社会建设的顺利实现的大问题。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结合全区实际,对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现状
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共有公办中小学43所(其中普通高中2所,职业中专1所,初中8所,小学32所),在校生42500余人,普遍都开设了法制课,聘请了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有成人中专、教师进修学校、业余体校各1所;社会力量办学机构65家,教职工3000余人;高等教育院校5所,学历教育在校生6xx人,一个多元化的大教育格局初步形成。在高校中建立了法制教育基地。随着开发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区的外来务工人员急剧增长,目前小学在校生23356人,借读生6954人,借读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9.77%;初中在校生8705人,其中借读生2505人,借读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8.78%。全区借读生总数近10000人,法制教育也显难度和重要地位。
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走访调查,我们发现一些学校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有些学校对师生的普法教育不重视,对法制教育有流于形式现象;二是忽视法律操作方式方法的传授,宣传教育往往强调事后的依法追究;三是许多学校非常重视法律知识的课堂学习,并以考试的成绩作为评价普法效果的主要指标,客观上使普法教育坠入了单纯追求分数的误区;四是有些学校寄希望于通过每年或每学期一、二次法制讲座来解决普法教育所存在的突出问题;五是学校作为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有一个具体的操作的问题。现在许多学校虽然也经常开展了法制教育,也可讲出一些工作成绩来,但并没有真正花力气来抓,或者并没有抓到点子上;六是大专院校不同程度地存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少数学生中还存在着潜在的犯罪因素的现象,相当数量的大学生到毕业还不知道“xx”普法是在做什么,有的教职员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个别的甚至出现违法行为。
三、思维超前,形式新颖,突出青少年法制教育特点
针对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我们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落实措施
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使之从小就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意识,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工作,是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顺利实施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也是一项长期艰苦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道远。因此,我们必须从根本上认识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多年来,开发区非常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纳入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和部署,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确定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思路,建立了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要求,强调青少年作为普法重点对象,要从小抓起,构筑起学校、社区和家庭齐抓共管的社会教育体系。每年在人大代表视察和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普法工作中,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争取人大代表的重视和支持。在创建“平安西海岸”工作中,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目标,每年进行考核验收,确保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地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二)突出重点部位,创新教育形式,拓展教育空间
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始终是我们工作中关注的一个重点群体,根据“xx”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我们积极开展创新思维,力求与时俱进,全力将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经过认真调研、反复酝酿,在全区大中小学校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调研活动。xx年4月,对全区43所中小学校和规模较大的30余所民办院校进行了调查,摸清了学校法制教育的情况和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二是进行现场警示教育。组织中学生到区看守所内的监区,由在押未成年犯以其自身经历现身说法,讲述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和失去人身自由的感受;使中学生到场坑受教育,活生生的教材和在押人员的泣泪讲述使参加活动的中学生们的思想和心灵受到了震撼和洗礼,他们发表感言,表示决心以此为鉴,加强自身修养,远离不文明和违法犯罪。三是建立法制教育基地,法制文艺进社区,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我区与科技大学联姻,在该校建立法律知识培训基地,组建业余法制文艺宣传队。编排法制文艺节目到学校、进社区进行演出,使学生更加直接地受到法制教育。四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图片巡回展览活动。我区制作了内容涉及政法、治安、交通、消防、劳动、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经济犯罪以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九大类70余块法制宣传教育图版,在中小学校、各大院校进行了巡回展览活动。有10万余青少年参观了展览、接受了教育,受到了广大青少年的好评。这是我们在广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同时,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摸索出的切合我区实际,具有开发区特色的新的法制教育形式,对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促进创建“平安西海岸”活动的顺利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五是坚持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化。为全区43所中小学校和30余所民办院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积极指导和参与学校法制教育活动,帮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六是积极了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积极探索有效的教育方法,健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突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综合性、实践性和针对性;不断探索新时期创建“平安校园”的新思路、新措施。如黄浦江路小学开展形式新颖的普法教育形式,在教育的方法上以“活”字为抓手。改变过去呆板说教的方法,以“活”融入法制教育活动的始终。如利用清明节扫墓时机,对学生进行爱国教育。在法制教育的形式上以“新”字为主线,采取读书演讲式教育,让青少年学生在法制教育中得到法制理论水平的提高和思想认识的深化。大家都暗下决心,不但从小要学法守法,还要以优异的文化成绩参与高考,争当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在法制教育的氛围上以“广”字为平台,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共读一本书”活动。通过开展读书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法制内容的理解。在法制教育的效果上以“实”字为层面,使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取得实效,着眼于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工作,以抓好单亲家庭的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为重点,对这些学生的法制教育由所在班的班主任负责,定期进行家访,有针对性地经常进行个别法制教育,重点给予关心和爱护。对“问题学生”由法制副校长重点进行帮助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七是充分发挥了区普法讲师团作用,开展以案释法教育活动。从普法讲师团中抽调部分经验丰富、热爱关心孩子成长并从事过教师职业的政法干警分批到各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以案释法。先后组织了30余场专题法制教育讲座,为4万余名中小学生上了法制教育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八是充分发挥律师和“12348”法律援助作用,为青少年维权提供法律保证。根据青少年特点,建立了律师维权岗,培养了一支关心青少年事业的律师队伍,担任校外法制辅导员,帮助学校和青少年解决法律难题,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建立了青少年“12348”法律服务咨询平台。每年为全区青少年和外来青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达4000多人次,有效的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坚持依法治校,实行综合整治,彰现教育成效
抓好建章立制,夯实基础工作和防范工作,共同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使依法治校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一是制定了《开发区依法治校实施意见》,抽调专人配合教育部门对区属学校建章立制情况进行督导,进一步规范了教育系统依法管理的行为。二是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活动。综治、公安、文化、教育、城管、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加大了清除“精神毒品”的力度,制止了含有色情、暴力、凶杀等音像制品的传播,严厉查禁不健康的“口袋书”,取缔了学校周边200米内传播色情内容或进行色情服务的录像厅、歌舞厅、网吧、洗头房、按摩室等。加大了对网吧的管理力度,对全区在册网吧进行同一管理,签订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责任书。对传播有害信息的网吧能及时掌握,严肃处理。通过联合整治活动,清除了污染源,净化了学校周边环境,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良好局面,使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密切衔接,互为补充,形成合力,有效的预防和遏止了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三是培养典型,示范带路,完善校内管理机制。近年来,我们把依法治校工作纳入行业依法治理的重要日程,从组织、制度、评估、激励四个方面入手,全方位地构建了学校依法治校的管理机制,协助学校成立了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聘请了校外辅导员和法制副校长,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校内校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使我区的依法治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每年都对依法治校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把握重点,有针对性地培育了典型,加强了与教育部门的联系,对依法治校典型进行现场指导,对学校依法管理的事项及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提出具体要求,使全区区属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有了新的突破,为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2篇 关于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了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切实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笔者利用在乡镇挂职锻炼的机会,采取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对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措施及成效
在组织领导上,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xx”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机构和人员任成员,将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普法工作与全镇总体工作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评比,确保了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在普法教育上,突出对重点对象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对于乡镇领导干部、乡镇直单位负责人和村干部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为主,提高干部依法执政水平;对镇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商户依法经营意识;对普通党员、群众广泛深入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教育,提高村民依法自治水平;对青少年学生加强交通、消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学生自我防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在依法治理上,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把法制教育、依法治村与“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全乡镇普遍实行了村民自主选举村委会,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开始树立,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明显提高。
在活动载体上,普法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企业经营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难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治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法律上门”服务活动,加大对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人员的法律援助力度,受到群众的欢迎。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1、对农村普法认识不足,思想上有偏差。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以及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社会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学法用法脱节,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给普法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有的基层干部认为抓普法教育是一项“软”指标,既花钱又费力,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则认为普法就是要农民守法,强调群众义务多,宣传群众权利少;还有许多基层干部群众对法律存在实用主义思想,遇到问题才想起来去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学习和预防。
2、农村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质不高。乡镇司法所3人,专职工作人员不足,工作压力重;村(街、居委)普法干部全部都是由分管综治的村干部兼任,这些村干部主管工作多,完成镇、村中心工作任务繁重,对农村普法工作不以为然;不少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自身法律学习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宣传法律时,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凭主观臆断,对复杂、疑难的纠纷更是显得束手无策,不知道依法该怎么办;有的在调解民事纠纷、处理村级社会事务时,涉及法律宣讲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扩大和无序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3、农村普法宣传手段和形式简单落后,亟待突破创新。除了进村入户散发些法律宣传品或是上集市设个法律咨询台之外,就是放广播,搞宣传栏、标语进行普法宣传,传统形式多而创新形式少;传统普法“被动式”的教育由于成本高,加上组织难已不受组织者和农民的欢迎;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获取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电视、报刊等媒体,如《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法律新闻类节目,从其它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少;大多数村(街、居委)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薄弱,正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多。
4、普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农民对学法用法有新需求,如在信访维稳工作中,面对个别“上访户”的诉求,法律宣传的技巧显得极为重要,这对乡镇农村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加上镇流动人口多,组织松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5、农村普法经费没有保障,制约工作开展。司法所无专项普法经费,宣传活动经费要临时筹集,列支主要依附综治经费报销,数量少、效果差,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需要;村(街、居委)普法,没有经费,落实起来难,自然什么事也办不成。
三、工作建议和对策
针对农村普法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乡镇农村普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和对策:
1、进一步更新农村普法观念,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要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
2、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解决司法所人员、编制、职级待遇等实际困难;进一步整合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加强对村(街、居委)普法员的选聘、培训工作,把大学生“村官”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村两委干部选聘到普法队伍中来,使他们成为各村(街、居委)农村普法教育的宣讲人;实行农村普法宣传辅导员制度,在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门中选派政法干警到各村(街、居委)、各中小学校担任普法宣传辅导员,指导村(街、居委)、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3、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镇设立法制辅导站,行政村建立法律图书角,依托公开栏设立法制宣传栏;在继续利用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采取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组织旁听审判,组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法制文艺、法律咨询、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网络博客等贴近群众的新形式,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务送到农村千家万户。
4、要进一步把普法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相结合,增强工作灵活性和针对性。按照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要紧紧抓住有利时机,有效地推进农村普法工作;譬如,抓住党员冬训时机,对党员干部进行法制专题教育;抓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机,对广大村民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住春节民工返乡时机,对他们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抓住禁毒、禁赌、反对xx等专项治理活动时机,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等;此外,普法工作还要突出重点村(如信访村、宗姓村)、重点人群(如刑释解教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年龄层次(如15-25岁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5、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的经费投入。县、乡镇党委、政府要对司法所日常办公所需经费与普法经费共同纳入财政预算,使农村普法有专款,专款能专用,保证农村普法的必要支出;要利用匹配资金修建司法所办公用房,购置交通、通讯、微机等必要办公用具,为司法所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基本物质保障。
第3篇 关于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报告
为深入了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切实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笔者利用在乡镇挂职锻炼的机会,采取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对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报告情况如下。
一、工作主要措施及成效
在组织领导上,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xx”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机构和人员任成员,将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普法工作与全镇总体工作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评比,确保了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在普法教育上,突出对重点对象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对于乡镇领导干部、乡镇直单位负责人和村干部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为主,提高干部依法执政水平;对镇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商户依法经营意识;对普通党员、群众广泛深入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教育,提高村民依法自治水平;对青少年学生加强交通、消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学生自我防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在依法治理上,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把法制教育、依法治村与“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全乡镇普遍实行了村民自主选举村委会,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开始树立,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明显提高。
在活动载体上,普法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企业经营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难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治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法律上门”服务活动,加大对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人员的法律援助力度,受到群众的欢迎。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1、对农村普法认识不足,思想上有偏差。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以及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社会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学法用法脱节,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给普法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有的基层干部认为抓普法教育是一项“软”指标,既花钱又费力,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则认为普法就是要农民守法,强调群众义务多,宣传群众权利少;还有许多基层干部群众对法律存在实用主义思想,遇到问题才想起来去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学习和预防。
2、农村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质不高。乡镇司法所3人,专职工作人员不足,工作压力重;村(街、居委)普法干部全部都是由分管综治的村干部兼任,这些村干部主管工作多,完成镇、村中心工作任务繁重,对农村普法工作不以为然;不少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自身法律学习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宣传法律时,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凭主观臆断,对复杂、疑难的纠纷更是显得束手无策,不知道依法该怎么办;有的在调解民事纠纷、处理村级社会事务时,涉及法律宣讲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扩大和无序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3、农村普法宣传手段和形式简单落后,亟待突破创新。除了进村入户散发些法律宣传品或是上集市设个法律咨询台之外,就是放广播,搞宣传栏、标语进行普法宣传,传统形式多而创新形式少;传统普法“被动式”的教育由于成本高,加上组织难已不受组织者和农民的欢迎;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获取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电视、报刊等媒体,如《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法律新闻类节目,从其它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少;大多数村(街、居委)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薄弱,正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多。 4、普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农民对学法用法有新需求,如在信访维稳工作中,面对个别“上访户”的诉求,法律宣传的技巧显得极为重要,这对乡镇农村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加上镇流动人口多,组织松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5、农村普法经费没有保障,制约工作开展。司法所无专项普法经费,宣传活动经费要临时筹集,列支主要依附综治经费报销,数量少、效果差,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需要;村(街、居委)普法,没有经费,落实起来难,自然什么事也办不成。
三、工作建议和对策
针对农村普法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乡镇农村普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和对策:
1、进一步更新农村普法观念,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要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
2、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解决司法所人员、编制、职级待遇等实际困难;进一步整合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加强对村(街、居委)普法员的选聘、培训工作,把大学生“村官”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村两委干部选聘到普法队伍中来,使他们成为各村(街、居委)农村普法教育的宣讲人;实行农村普法宣传辅导员制度,在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门中选派政法干警到各村(街、居委)、各中小学校担任普法宣传辅导员,指导村(街、居委)、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3、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镇设立法制辅导站,行政村建立法律图书角,依托公开栏设立法制宣传栏;在继续利用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采取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组织旁听审判,组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法制文艺、法律咨询、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网络博客等贴近群众的新形式,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务送到农村千家万户。
4、要进一步把普法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相结合,增强工作灵活性和针对性。按照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要紧紧抓住有利时机,有效地推进农村普法工作;譬如,抓住党员冬训时机,对党员干部进行法制专题教育;抓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机,对广大村民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住春节民工返乡时机,对他们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抓住禁毒、禁赌、反对xx等专项治理活动时机,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等;此外,普法工作还要突出重点村(如信访村、宗姓村)、重点人群(如刑释解教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年龄层次(如15-25岁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5、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的经费投入。县、乡镇党委、政府要对司法所日常办公所需经费与普法经费共同纳入财政预算,使农村普法有专款,专款能专用,保证农村普法的必要支出;要利用匹配资金修建司法所办公用房,购置交通、通讯、微机等必要办公用具,为司法所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基本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