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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调研报告(15篇)

发布时间:2023-10-01 21:41:08 查看人数:70

人大调研报告

第1篇 人大调研报告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xx年度工作要点,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乡镇人大的地位、作用、工作规范、存在问题及如何加强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调研。开展调研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各乡镇发送了调研通知(宜人常办〔xx〕20号),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均按文件要求,分别走访了本行政区域人大代表和有关人士,对本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座谈、讨论和总结,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书面的调研汇报材料,向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供。从6月12日开始,经过近一个月的时间,调研组分南北两个组,分别深入到16个乡镇,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分析探讨乡镇人大工作情况。7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将调查走访座谈以及对乡镇人大工作的书面汇报情况进行归纳整理。通过讨论分析,现将对乡镇人大工作调查研究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人大的地位、作用日益显现

本届乡镇人大于xx年初依法换届,经各乡镇人大代表大会选举,全县16个乡镇共选举产生人大主席16名、副主席16名。16名人大主席全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11名副主席全部为专职,5名为兼职,各乡镇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1062名。这样的配备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目前,各乡镇的人大工作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乡镇党委加强领导,加快了乡镇人大自身建设步伐。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保证。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是重视的,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1、工作机构得到加强。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全县各乡镇均依法设置了人大主席团,并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另行配备人大专职副主席,而且专职副主席全部进入乡镇党委班子。乡镇党委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听取或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乡镇政府对乡镇人大行使职权所需的各项经费一般都采用报账制实销实报,部分乡镇为人大主席团配备了电脑等设备,为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全县16个乡镇均成立了代表小组活动室,制定了工作制度,定期接待选民,了解选民的意见和呼声,架起沟通的桥梁。

2、工作程序不断规范。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按期召开,充分履行法定职权。在规范乡镇人代会工作方面,有的制定了主席团筹备和主持召开人代会的工作职责,在履行职责中做到了“五落实”(大会安排落实、工作报告材料落实、代表清理与补选及视察工作落实、宣传任务落实、会议经费落实);有的乡镇提前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列席乡镇经济工作会议,让代表充分了解政府的相关工作;有的提前召开代表组长会议,布置代表会前做好联系选民工作,为开好人代会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人代会的审议质量也逐年有所提高。

3、乡镇人大与代表、选民的联系日益密切。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利用接近基层、接近群众的特点,定期、不定期地走访、看望代表,倾听代表心声,了解群众愿望。不少乡镇人大主席团建立了每月一天的代表及选民来信来访接待日制度,及时化解了一些矛盾。有的乡镇人大主席团还在节日期间进行慰问代表活动,帮助代表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积极主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各乡镇人大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职,积极工作,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形成了一些好的制度,履职能力得到加强。

1、视察工作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是乡镇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为了及时弥补好这一短板,各乡镇在今年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香鹿山镇人大主席团今年的视察工作牢牢把握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这个大局,先后组织了三次代表视察工作,例如该镇人大主席团在了解本镇村民因房屋拆迁与工作人员产生纠纷时,及时组织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到现场开展视察工作,在视察工作取得进展后,责成一名分管副镇长限时办结,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据统计,我县今年上半年16个乡镇共开展了27次代表视察工作,参加视察的人大代表达320余人次,为今后我县总结推广代表视察工作积累了大量经验。

2、加大力度,督办好代表意见。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是代表履行职责、促进政府工作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代表向政府反映民意的一种很好的形式。本届以来,各乡镇人大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395件,内容主要涉及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乡镇建设和管理、道路交通和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各乡镇政府都把办理代表书面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的召开乡镇长办公会议或承办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任务、责任和要求;有的分管乡镇长亲自办理,亲自答复代表。大多数代表对书面意见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对于代表不满意的书面意见,有关乡镇人大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或者要求重新办理,或者协助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张坞镇人大还对历年未办结的代表书面意见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代表认真履职,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各乡镇人大把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的工作放到了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常抓不懈。

1、围绕重点,认真开展帮扶活动。一是动员和组织人大代表在带头致富的同时,带领本村本组的群众共同致富,让各级人大代表投身到经济发展的最前沿,努力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动作用。高村姚宗余成立的河南华裕黑色作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常年种植黑色作物xx多亩,年销售额1500多万元,同时还带动了本村及邻近村的1000多户农户发展黑色作物种植,增加了农民收入。二是组织人大代表积极投身本地公益事业建设,带领群众改善居住环境。赵保乡人大代表田占年先后投入资金20多万元,为村里修建道路、建设垃圾池,并资助家境贫困的学生。三是动员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工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2、强化培训,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各乡镇人大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有关活动,组织代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学习老代表的履职经验。今年以来,全县16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共开展各类培训21次,接受培训的代表达900多人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代表法》、《监督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这些培训让代表对本职工作有了初步认识。

二、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我们感到,虽然乡镇人大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对乡镇人大地位、作用的认识不到位。目前,各级各部门对人大工作的认识千差万别,个别党委书记没有把人大工作放到应有高度抓好落实,部分重大事项不提交人大主席团讨论,人大工作安排经常打擦边球,个别乡镇长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是开会时才发给代表,在人代会上读一遍就结束,几乎没有问过代表提的意见建议,更不要说一般的部门工作报告或者主席团会议。部分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开展人大工作时有顾虑,怕做多了打扰政府工作,影响班子办结。部分人大代表没有人大意识,在其心目中就是“开一天会、发一次言、划一个圈、吃一顿饭、照一张像”,就算完成了人大代表的使命。

(二)乡镇人大干部配备不科学、不到位。由于机构改革和上级党委关于乡镇领导职数的硬性规定,虽然县委在换届时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进行了调配,但从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备和乡镇反映的情况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没有专职人大主席,有的甚至没有专职人大副主席。这种配备从本意上看是为了减少领导职数,但由于党委书记要抓要管的事很多,没有过多的精力从事人大工作,给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带来很大困难。这次调研,有的党委书记在分析本乡镇人大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时,十分坦诚,认为人大工作没做好,与人大主席有直接关系,但身为党委书记,事务繁多,加之担任人大主席时间不长,人大业务知识还比较陌生,所以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确实显得力不从心。二是绝大多数专职副主席都直接分管有政府工作甚至是带有“一票否决”性质的工作,从而导致人大工作根本没有精力开展,更不可能自己监督自己。

(三)上级人大对乡镇人大业务培训不够,指导不力。在调研中,各乡镇普遍反映,其它各项工作,包括组织、宣传、纪检等工作每三到五个月都有上级主管部门到乡镇督导检查工作,而县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因为没有定期检查指导乡镇人大工作的制度,客观上也导致了乡镇领导对人大工作的认识偏差,一些乡镇领导在调研时也谈出了自己的苦衷,乡镇工作千头万绪,有时就是想抓一下人大工作也不知道从何抓起,因为大家都不熟悉人大工作。

(四)代表履职能力不强、履职积极性不高。我县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一是由于都是兼职代表,导致执行职务的时间和精力难以保证,多数代表除出席人代会外,较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平时也很少联系人民群众,很少向政府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二是一些人大代表业务知识差、法律意识低,少数人大代表不认真学习人大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对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认识不深入,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自己没有理清,到处乱发言,有的代表不知道如何履行代表职务,提出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质量不高。

(五)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经费及代表有闭会期间活动经费难以保障。《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对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经费及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作了由同级财政解决的规定,但从实际情况看,各乡镇对人代会期间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经费由财政据实报销,但对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经费和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经费都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无固定经费来源,从而影响乡镇人大日常工作及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各种活动的正常开展。

(六)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不够,履职程序不规范。一是部分乡镇人 大没有办公室。二是各乡镇虽然都建立了代表活动小组室,制定了代表小组活动计划,但代表小组活动计划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个别乡镇几乎没有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即使有个别乡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也是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部分乡镇人代会质量不高,突出表现在:会议议题选择不合理、不科学,有些应当提交人大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没有提交;乡镇人代会会期很短,一般都是一天,一些重大问题根本来不及审议,没有充分保障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力;有的乡镇把人代会开成了党委、政府部署工作的一揽子会议。

三、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建设的几点建议和思考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建议乡镇党委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人大的地位、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听取和研究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做到有职、有责、有权。

(二)纳入统一考核,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的地位。为了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的地位,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建议县委对乡镇党委的考核将乡镇人大工作的考核比例提高到20%左右,以增强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的责任心、人大接受党委领导的自觉性以及人大主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此外,乡镇人大主席的年终考核,应和乡镇党、政正职一样,由县委统一组织考核,在考核乡镇人大主席时,应听取上级人大的意见。

(三)健全乡镇人大工作的保障机制。在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给乡镇人大开展工作予以保障,对此,《洛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也作了规定,但执行起来还有一个过程。县财政部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对乡镇人大的日常工作经费和乡镇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项使用,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人大意识。 建议把人大制度和法律知识教育作为全县干部,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培训的必要课程,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国家意识、民主意识。县委宣传部门要把宣传人大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及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等内容列入宣传计划,并认真抓紧抓好。县广电等新闻媒体要把乡镇人大活动纳入报道内容,确保每周有一至二条人大工作报道,改变会议期间集中报道,会后无声无像的现象。

(五)加大指导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依法履职的能力。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和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帮助乡镇人大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帮助乡镇人大建立一套工作制度,不断规范乡镇人大的工作。通过培训、工作例会、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等形式,共同研究工作,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作用。同时要在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经费、待遇等方面协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落实有关政策,从而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六)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和县、乡代表的培训工作。县人大要负责编印适合本县实际的人大工作培训教材,并负责对乡镇人大专职干部和部分代表小组长进行人大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乡镇人大要负责对代表开展代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对代表的培训要从实际出发,拓展培训形式,研究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如:开展“人代会期间如何审议政府工作”、“闭会期间如何开展代表工作”等“应知应会”的内容的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县乡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人大法工委关于《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各位主任、委员:

根据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2次例会将听取县政府关于《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为了更好地审议此项工作,县人大法工委组成检查组,由副主任亲自带队,分赴县公安局、卫生局、法院、城建局等相关单位进行了调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调阅卷宗,听取有关人员对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意见和建议,走访案件当事人等形式,了解了我县执法部门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基本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全县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的基本情况

以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开展《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营造了社会氛围;二是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组织,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了领导班子共同抓,分管领导亲自抓,执法机构具体抓的执法管理模式,推进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三是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严把立案关、调查取证关、权利告知关、处罚决定关、执行关等环节,大多数案件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四是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多数单位均能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应享有的权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尊重和保护;五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运用各种监督方式,提高了行政处罚准确率,有效防止了错案的发生。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仅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总计办理了行政处罚案件2400件,发生行政复议的案件70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35件,行政机关败诉或变更原处罚决定当事人撤诉的2件,这充分说明了行政机关的处罚工作基本做到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有效打击了违法行为,保障了我县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法》1996年颁布以来,学习宣传工作仍存在许多盲区。少数单位宣传方式陈旧,宣传内容空泛,导致部分群众对法律法规不能理解;在自身学习宣传方面,少数部门偏重于本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而对《行政处罚法》重视不够,即使是本部门法律,对相关内容也理解不深,掌握不透,对处罚案件把握不准,致使有些案件处罚时依据法律混乱不清,如土地局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当事人进行处罚时,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76条要求限期进行拆除,可是该法的第76条是分两种情况的,一种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进行限期拆除,另一种是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如果不分清楚就进行处罚,一个是增大处罚相对人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社会反响不好。再如,卫生部门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工商户进行处罚时,连同无健康许可证等一并处罚,这样也是不恰当的,没有卫生许可证就不能办理健康证,就必须予以取缔,这样处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都是没有认真学习、领会法律精髓的表现。

第二,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未能正确处理管理与处罚的关系。《行政处罚法》立法的目是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而少数行政机关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把部门法律当作罚款的依据,以罚代管,以收代罚,造成了只要交罚款就能办成事的不良社会影响,如土地局在处理很多没有手续就建房的,依据法律必须强制拆除的交过罚款后可以补办手续,同时城建上没有准建证建房的经过罚款后也可以补办手续;二是少数执法单位在行政处罚时,滥用自由裁量权,对不同对象同一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不一,给被管理者带来压力,同时也不利于自身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部门协作配合力度不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些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或推诿扯皮,或相互制约,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严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法效果,突出表现在网吧的治理上,多头管理,均不负责,未成年人上网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由于行政处罚法机关缺乏强有力的执行能力,有些案件交由法院执行时也不能按期执行,有的案件甚至拖个一年两年不执行,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第四,行政处罚监督有等进一步完善。一是行政处罚经常性监督不到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不经常,有些行政处罚案卷随意涂改,案卷中没有当事人书面陈述意见,这些不合法的现象不能得到及时改正。二是少数行政单位不能对违法行为及时制止,等到“生米做成熟饭”后再进行处罚,一来增加行政相对人的经济负担,二来也影响法律的执行,如城建局对一违法开发商的处理,该行为人按土地规划只有350平方米,他却非法占有规划的道路等盖商住楼10套,并卖出去9套获利,这种建筑不是一朝一夕盖起来的,但城建部门并没有及时制止,再处罚时使行政处罚工作很被动,执法效能和效果都不好。

三、几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县政府及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活动,将《行政处罚法》和各部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以学习提高,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造就一支素质好、业务精、作风硬、心气正的行政执法队伍。

第二,正确处理“几个关系”,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要正确处理行政管理与行政处罚的关系。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自身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重新认识和定位,在实际工作中,要纠正“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罚款”的错误行为,扎实有效做好行政管理工作。预防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二要正确处理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罚的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行政相对人采取说服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措施,做到宽严相济、松弛有度,达到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迅速整改、依法办事的目的;三要正确处理日常执法与重点执法的关系。各执法单位既要加强日常巡查,又要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土地资源、城乡建设、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物价问题等集中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第三,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行政处罚工作有效开展。县政府要对全县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系统地梳理和分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制定联动执法的相关工作制度。在联合执法过程中,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相关执法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做到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共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进一步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确保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工作。县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执法单位的管理监督,加强对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处罚行为,促进行政处罚的规范化;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要求执法机关慎重对待每一起处罚案件,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进一步完善和推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相关工作制度,使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关于地方人大工作方面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对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有关人员述职评议,各地在这项工作中,对述职的对象、内容、形式、做法等方面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和多年来的实践,我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组织人大代表评议政府、“两院”工作和开展述职评议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998年11月2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通过。该办法对述职对象、内容、形式、做法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1)述职对象和形式。《办法》规定述职评议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对象是本级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两院”的正职和副职领导。对其他被任命干部的述职,由所任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述职方式可以在常委会主任会议上进行,也可以委托所在机关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派员参加。一般我们都在常委会上进行。

(2)述职的重点内容和做法。述职报告主要突出述职干部本人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思想、工作情况和本人在领导班子中所发挥的领导作用,叙述任职以来在政治思想方面,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勤政廉政情况;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情况;在领导能力方面,即落实岗位责任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方面,即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发扬民主,联系群众的情况;在接受人大监督方面,即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述职报告一般由述职干部起草,先在本部门听取意见,形成述职报告。述职评议具体操作大体上分为八个步骤:

(一)召开主任会议,决定述职人员;

(二)召开述职干部交办会,进行思想发动,提出具体要求;

(三)由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若干调查组,深入被述职干部所在部门广泛听取意见;

(四)召开主任会议,听取调查组情况汇报,研究确定评议意见;

(五)举行常委会全体会议,听取述职报告,提出评议意见。

述职评议后,被评议后的干部,都要根据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提出的评议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落实评议意见。述职评议的整改情况,在向市委、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外,还应逐条答复有关代表。

述职评议作为本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它对于不断督促行政、司法机关和被任命干部增强公仆观念、国家观念和法制观念,促进行政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不断改进工作,保障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组织代表进行述职,各地对组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进行了试点。在试点工作中有些什么好的经验做法,存在什么问题有何建议

为了切实搞好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这项工作,我们于去年3月下旬至4月初赴张家港市、苏州平江区人大进行了学习取经,5月上旬我们出台了《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试点工作的意见》,6月下旬,我们先后在沙溪、城厢两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试点工作,并组织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秘书到现场进行观摩,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们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1、充分做好代表述职试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述职代表人选确定和述职报告的形成。

在述职代表的人选上,我们主要选择有一定代表工作经验的连选连任的老代表;同时具有一定文化基础,语言表达能力好,在单位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代表。

人选确定后,我们就到述职代表所在镇,会同言该镇人大与述职代表碰头,面对面地指导述职代表如何起草好述职报告,要求报告内容实事求是,并在述职会议前7天送镇人大主席团,由镇人大按照我们述职试点工作意见上规定的代表述职内容做好初稿修改工作。形成送审稿后送我们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再作第2次修改。

(2)确定述职范围和选民代表广泛听取选~见。

各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在会议前半个月,分别通知述职代表及其单位选区,并确定述职范围和选民代表。明确代表述职范围,一般在选区内以会议形式进行,以所在村、街道为主。在选民代表人选上,注重选择对述职代表的工作、生活比较熟悉,有一定群众基础,为人公道,具备一定文化知识和表达能力的人作为选民代表。人数一般在40-50人左右,并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会议,如选区范围内的村、街道的领导。其次,在会前要组织部分选民对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广泛听取选民对述职代表的意见,为选民代表发言作准备。

(3)明确述职组织领导和述职会议的基本程序。

首先,代表述职试点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负责指导,镇大主席团组织实施,所在单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要分工协作,加强协调;其次,明确述职评议会议基本程序:即一由镇人大主席主持会议;二代表述职;三选民代表评议发言;四述职代表表态发方;五党委领导讲话;六市人大领导讲话。

(4)搞好试点镇的模拟述职演练。为了确保试点镇代表述职工作质量,我们在正式开始前二天分别组织两个镇进行述职模拟演练。通过模拟演练,一方面听取各选民代表意见,对述职报告作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找出不足之处,进一步规范了述职工作的操作程序。

2、切实开好两个镇的代表述职观摩现场会。

市人大常委会对整个代表述职试点工作十分重视,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朱亦芳主任和有关副主任均出席了两个观摩会,在观摩会结束之前,朱亦芳主任发表重要讲话。我

们人事代表联络工委除了事先做好有关业务指导外,还配合试点镇人大对观摩会召开做好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确保了两个试点镇代表述职观摩会的顺利召开。

以上是我们代表述职试点镇的一些具本做法。今年我们在去年试点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开,到目前为止已有不少镇进行代表述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在座谈中大家也反映出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引起重视。

(一)市镇两级人大代表述职人选问题。从我们几个镇的述职工作实践来看,由于镇级代表文化层次低,工作范围以及知情面都比较有限,选来选去各地都把村、街道办的主任作为述职对象。而选择村、街道办主任去述职带来了两个问题:一是这些述职主任谈自己本职工作多一些,谈如何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方面几乎谈不出什么来。二是这些人在平时管理工作中,难免与群众有摩擦,每次组织评议镇人大总是将有关工作做得慎而慎之,惟恐将述职评议会开成批斗会。

(二)代表述职工作的经费问题。代表述职评议会与一般代表小组活动相比,前者独立性强,工作量大,要求高,参与人员多,相应费用支出大一点。同时也存在着代表和选民代表的误工补助问题,为此要求落实代表述职评议会的经费问题。

三、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围绕进一步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质量,各地有什么好的做法,存在哪些问题,有何改进意见

近几年来,我们在不断总结以往代表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集思广益,不断创新,使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在活动内容上与时俱进,紧贴实际。主要做到“三个围绕”,一是围绕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二是围绕我市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年初,我们对各市、镇两级代表小组活动计划按照“三围绕”在活动内容上作适当修改调整后使其更加符合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当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二)在组织形式上求突破、创新意。首先,我们针对代表小组活动人数少,形成不了规模与声势这一缺陷。我们在1997年开始,在市镇两级代表小组中实施“两联”活动,即市、镇两级代表小组联合活动称为上下联动;将临近镇市代表小组联合活动称作横向联组活动。这样做,一方面为联络代表活动营造了一定的声势和规模,另一方面拓宽了代表的知政、知情渠道,有利于代表参与决策,管理国家事务作用的发挥。其次,组织行业代表的专题视察活动。这主要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业务部门开展视察检查时,克服“外行人讲外行话”缺点,选择行业条线代表组成视察组,对相应行业进行工作检查和法律监督。这样做,使代表在视察中更能准确地发现一些问题,在座谈中不讲外行话,从而使提出的建议更有针对性和建设性。

(三)加强指导工作。近年来,我们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围绕进一步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质量,切实抓好对代表小组活动的联络指导工作。一是制订活动计划。年初我们工委与办公室联合发文要求各市代表小组及时认真制定好小组年度活动计划,其后,召开各镇人大主席座谈会了解小组活动计划制定情况以及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计划。在各组计划上报后,我们及时进行修改、调整、平衡,以表格形式刊登在市人大工作通讯上,下发到各组,供各组相互借鉴,参照执行。二是切实抓好平时面上指导工作。首先深入到各组了解小组按计划活动和活动台帐建设等情况;其次,检查“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执行情况。三是抓好年终小组活动总结评比工作。我们每年底都要召开一个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同时做好评比优秀代表和先进市代表小组的评比工作。这对提高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质量,起到了很好激励作用。

如何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是我们工作的一大课题,最近我们工委召开了部分镇人大主席座谈会,就这一问题作过专门讨论。(1)代表活动内容除了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外,还要结合不同阶段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展好活动。(2)对政府部门工作进行视察检查时,事先不能通气打招呼,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实实在在的监督实效。(3)镇代表小组组长自行组织活动能力比较差,单组活动有难度。代表开展联系选民还不够,参与议事决策能力差一点,这就需要我们加强指导和培训工作。

四、代表建议的办理,在督办代表建议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经验及建议

近几年来,我们除了做好每次人代会代表建议内容的整理、摘编等基础性工作外,始终把工作的着力点落在了代表建议的督办上,从而使代表的满意率、落实率、见面率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特别是见面率近几年来均为百分之百。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开好一个交办会。我们十分重视代表意见的交办会,把交办会当作是对承办单位思想的动员会和办理工作任务的落实会,切实把会开好,开出成效来。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对办理工作提了希望和要求。通过动员,达到进一步提高各承办单位对办理代表建议重要性的认识。其次是在总结、肯定上一年承办工作成绩的基础上,针对以往不足之处提出进一步办好代表建议的要求和意见。会上政府办公室,把代表建议的复印件下发到各承办部门,并要求各承办单位及时分解落实办理任务,做好办理工作。

(二)坚持主任会议督办制度。选择代表意见比较集中、多年来提出而未落实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提交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后,作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工督办的重点建议。我们工委与有关委、室配合分管领导,进行重点督办。由于实施了主任会议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制度,进一步引起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促进了整个办理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坚持跟踪督办制度。这是我们进一步把代表建议办理好、落实好的重要举措。主要对一些重点建议办理全过程组织有关代表进行跟踪视察,既听承办部门办理汇报,

又要看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真正将代表建议落到实处。近几年,我们主要组织有关代表对城建、环保、交通和公安等部门实施跟踪督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赢得了代表和群众的好评。

(四)将激励机制引入督办工作中去。一是我们将办理工作的好坏作为政府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条重要内容;二是我们通过走访了解,将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刊登在人大工作通讯上,进行表扬,起到相互学习和借鉴作用;三是搞好先进承办单位的评比工作。今年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代表优秀建议和办理建议先进单位的评比办法》,我们准备在今年年底前着手抓这项工作。按照评比办法,先进承办单位的评比主要从承办单位领导对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措施落实和按时答复等三大方面进行考察,同时还要结合办理结果,即代表满意率、落实率、见面率的高低来进行综合分析。这项工作从今年起,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由我们工委组织实施,评选出的先进承办单位由市人大常委会或市人代会上予以表彰。

此外,对不符合按规范要求和代表不满意的答复,及时转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办理。

镇人大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调研报告

一、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小城镇规划滞后。我镇《总体规划》(xx——2023年)已于xx年上半年编制完成,已经市、县论证批准实施。虽然有了规划,但没有详规。规划明显滞后,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

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所有的大街小巷的路都已破损不堪,雨天处处积水,晴天道道车辙,严重影响了行人和车辆通行。

排水存在死角。基本上都是靠土沟自然排水。到雨季经常出现溢水现象。雨季雨量大,附近居民住宅屋里就进水。

自来水管网急需改造。三闸李庄曾一度造成用户上访。

美化、绿化、亮化远远不够。没有安装路灯。路两边的大部分空间被个体商户摆摊占去。

卫生环境差。主要街道大部分没有垃圾箱,垃圾到处可见。大风一吹,遍地都是塑料等垃圾。

市场建设水平低。农产品大部分都是露天市场,任意摆摊,秩序混乱。有关部门对市场管理力度不够,存在无序竞争等现象。

小城镇特色不明显。特色农业经营规模小,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科技支撑力不强。工业项目少,名牌产品不多,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二三产业发展不快,专业产业化优势不明显。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建设缓慢,景观风格等特点没有显现。

二、主要原因

一是对小城镇建设缺乏高度认识,重视不够,抓的不力。

二是受财力所限,县级、镇级投入小城镇建设资金很少,争取上级小城镇建设的资金不到位。

三是缺乏改革意识,市场运作、多元化投资渠道还没有建立起来。四是政府对房地产开发的有关税费政策没有放开。

三、几点建议

1、科学调整小城镇规划布局

规划是发展的先决条件,没有一个好的规划,就不可能实现快速的发展。要在总体规划的柜架内修编完成小城镇规划。要依照'经济与生态并重,自然与人文交汇,商贸与休闲娱乐一体'的规划原则,将功能区划,使小城镇发展优势得以体现。2023年镇区要建2.12平方公里,集中居住人口2.3万人,城镇化率达51%以上。今年4月底前,要完成镇区功能设计及建设详细规划。上半年要完成农贸市场建设,建设2座水冲公厕,年内至少建成100亩的商住小区,同时完成排污管网建设。上半年完成老镇区整治,乡村道路两侧及村庄周围沟塘垃圾治理等。彻底改变老镇区形象。

在镇域空间规划方面,最终形成“中心镇和农村居民点”两级体系结构,以庆安镇镇区作为全镇的政治、经济、文教中心,以邳睢公路为纽带,农村居民点主要集中于重要道路两侧,各村通过便捷的交通网络与中心镇区保持紧密联系。形成拥有1个镇区,39个农村居民点的两级镇村体系规模等结构。在用地方向上将沿邳睢公路西侧,利用并延伸三闸街和府后路至牛鼻河,向西侧发展;南北向,可沿邳睢路,往西南适当扩展。

镇区用地布局结构,总体空间结构为:“两心、两轴、四区的组团式结构”。

两心:即行政中心和商业中心,两轴:即府后路发展轴、经一路发展轴,四区:即三个居住组团、一个工业集中区。

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成熟一项,开工一项,逐步做优小城镇。实现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工业发展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加强规划建设领导,把小城镇建设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换人不换目标,按照规划积极稳妥推进小城镇建设。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是资金。要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市场筹资功能,推进小城镇土地资源经营和基础设施市场化建设,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 争取上级资金,取得对教育、文化、公益事业的投资,加快小城镇水、电、路、等建设。

更新供水管线,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同城镇居民供水工程结合起来,一同设计改造,解决群众吃水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治理脏、乱、差,加大对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力度,垃圾要有处理场,路两边要增设垃圾箱,环境卫生要实行门前三包。健全环卫队伍,财政要增加对环卫的投资力度,尽快改变卫生环境。搞好绿化、美化、亮化建设,提高小城镇绿化率。在治理环境的同时,坚决制止乱批乱建。

3、突出特色。是以板材生产、汽车零配件制造为主导产业,并以此为依托,重点发展商贸、商业和现代化服务业,建设居住和生态环境良好的特色城镇。以现状镇商业中心为基础,于府后路两侧沿街扩大商业用地。规划商业金融设施、仓储等公共设施。工业集中区主要在三闸街以南。

4、关于城镇近期建设。主要是府后商业街、龙集(原乡镇政府)农贸市场和府前商贸城。通过招商引资,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

1、积极推进白塘河湿地公园项目。为涉及我镇范围内的县重点城建项目提供用地保障,主要是做好拆迁户安置,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土地流转等工作。白塘河湿地公园项目。进一步核实涉及拆迁农户房屋等设施资产。今年上半年要完成农户安置房选址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在投 资方资金到位后,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农户房屋拆迁及地面附属物清理工 作。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维护社会安定,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妥善安 置调整好土地,确保农户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2、继续实施小城镇改造,镇容环境整治工程。建设农贸市场。在府前,府后分别建设宽40米,长330米农贸市场。第一期工程投资xx万元,建设府后街农贸市场,建设商住房220间,面积1.8万平方米,今年年底主体工程竣工。xx年开工建设第二期工程,进行府前街农贸市场建设。

年底前,全面整修疏通镇区下水道,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

大力进行镇区和县乡公路两侧美化、亮化等环境综合整治。今年6月底前,建设2座水冲厕所,配齐垃圾箱。上半年,铺设镇区透水砖5000平方米,下半年铺设6000平方米。上半年拆除县乡公路两侧所有违章建筑,下半年完成建设坡屋顶改造。xx年完成三闸街路灯安装。年内,完成主要交通干道、街区两侧建筑粉刷工作。

第2篇 关于加强和改进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全面加强镇人大工作,根据旗人大安排,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包扶工作,我就全旗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几点粗浅建议。

一、目前全旗镇人大工作基本情况

《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大的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具体赋予了乡镇人大13项职权。通过调研,总体上看,我旗各镇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城乡统筹、集中发展”工作大局,较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各镇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镇党委的领导。凡是重要活动,镇人大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各镇人大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镇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二)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是我旗镇人大开展工作的主要内容。在调查研究活动中,各镇人大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基层的贯彻落实,维护了农村牧区社会稳定。

(三)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各镇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当前镇人大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镇人大的履职状况与法律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在调查中了解到,尽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首先,代表活动难以正常展开。镇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讨论,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其次,由于监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使监督对象对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忽视人大的监督。再次,因为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员是本镇的核心决策人员,掌握有人权和财权,这就使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放开监督。

二是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与担负的职责不相适应。镇人大代表是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镇人大履行职权的质量。在调查中了解到,镇人大代表的整体文化程度较低,素质不高。这使得有些代表的政治责任感不强,认识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有的仅将人大代表看做“荣誉称号”,缺乏代表意识。有些代表由于文化较低,甚至缺乏最基本的书写及口头表达能力,很难胜任代表工作。有些代表的政治活动能力较差,不能将选民的利益要求,通过自己的代表活动与其他代表形成共识,缺乏政治魄力。由于代表自身素质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镇人大职权的正常行使。

三是镇人大履职保障制度不够健全。要使镇人大较好地履行其职权,必须在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给以保障。在调查中发现,上述几个方面的保障制度不够健全。经济支持上缺乏保障,镇人大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一般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没有专门工作经费,开展工作时所需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都无固定经费来源,大部分都是人大主席临时找镇长批。代表活动时间上没有保障制度,没有明确规定,镇人大代表每年参与人大活动要达到多少次或多少天,为此镇人大代表大多是只参加每年的人代会而已,没能充分履行职能。

三、加强镇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正确处理好镇人大与镇党委、政府的关系。镇党委、人大、政府是镇权利系统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镇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充分尊重镇人大的法律地位。镇政府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镇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镇人大在工作中要与镇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二)旗人大应加强对镇人大的监督与指导。旗人大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旗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镇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镇人大干部的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这样,可使在镇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在镇人大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镇人大的影响。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民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镇人大的影响,使社会各方面对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镇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及网络等媒体加大《监督法》、《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好的经验,使群众明白镇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做主的机构,以此扩大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四)加强镇人大的制度建设。要使镇人大顺利地开展工作,必须从制度上加以保证。一是要根据形势的发展,扩大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范围。面对我旗“城乡统筹、集中发展”的新形势,镇政府工作增多,职能扩大,其工作需要规范的事项也越来越多。同时,随着民主法治建设步伐的加快,这种新的形势必须要求进一步扩大镇人大的职权范围。二是要对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做进一步规定,使镇人大的决定权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由于《地方组织法》对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只是作了原则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镇人大普遍反映落实决定权困难,致使一些镇人大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五)不断提高镇人大代表素质。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对镇人大正确履行职权有着重要的影响。为此,必须不断提高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首先要坚持代表当选条件,当选代表必须具备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其次,科学确定代表结构,这就要求处理好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方面代表的比例。在镇人大主要是普通群众代表与干部代表的比例,要防止把镇人代会变成干部会,要使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再次,要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做好准备。

第3篇 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

当前的乡镇人大工作确实有了明显改进和加强,但在现实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加以研究解决。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存在如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工作经费紧缺。近年来,代表活动经费由财政划拨,确保代表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但边疆县乡镇财政普遍困难,人代会经费紧缺,平时的经常性工作更是难以正常开展;二是工作重心不到位。除民族乡设主席、副主席各一人外,其他乡镇只设主席一人,主席团办公室没有设立专门的秘书岗位,秘书都是兼职。由于乡镇的中心工作多,人大主席要担负很多中心工作,没有精力从事人大工作;三是履职不充分。主要表现为:平时组织代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工作缺乏计划,重点不突出,导致代表活动开展不正常。到年末也做不出几件有典型和有影响的工作;四是抓监督有一定难度。乡镇的中心工作多半是党委政府共同决策,乡镇人大主席不仅要参与决策又要抓落实,监督起来有一定的困难。五是领导重视不到位。部份乡镇存在着党委对人大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把人大摆上应有的位置,对人大开展工作投入的精力、财力甚少,制约了乡镇人大作用的发挥;六是认识还不到位。有的乡镇存在人大主席对人大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干部群众对人大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偏差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工作深入开展;七是主席团平时不主动与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和交流工作,不利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工作的联系、指导和法律监督;八是工作程序需加强规范。由于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大多数是从党政岗位转岗过来,其思想、工作方法一时难以适应人大工作所特有的自身规律。尤其是对人大工作的程序意识比较淡薄,不大习惯按法律要求开展工作,在工作中凭经验办事,工作程序方面还有一些与法律法规不相符合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二、解决问题对策分析

就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人大工作实际,乡镇人大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正确处理好与同级党委的关系。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中必须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及时向党委请示,将人大的各项工作自觉置于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党委的重要决策,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把党委的意图与群众的意愿很好地结合起来。

(二)加大宣传。乡镇人大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提高代表的法律水平和议政监督能力;积极宣传乡镇人大工作,树立乡镇人大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和权威,增强人们的人大意识;完善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重点,从而促进乡镇人大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

(三)准确定位,积极履职。地方组织法和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职权和人大主席的职责都作了明确规定,乡镇人大要找准位置,明确法定职责,努力发挥好三个作用。一是在决定重大事项中发挥主体作用。乡镇人大要围绕经济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行使好职权,促进本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在推进依法治乡镇中发挥主导作用。乡镇人大要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实施法律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确保法律法规在本乡镇贯彻实施。三是在保障和维护国家、集体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职能作用。政府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多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乡镇人大要依法按政策充分行使监督职权,代表人民说话,监督政府解决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国家、集体及群众权益的各类问题。

(四)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参政议政水平和能力是乡镇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做好人代会议期间的服务工作,为代表开好会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加强对代表活动的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三是抓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如:举办培训会,积极争取县级人大常委会支持,邀请相关领导或者专家授课;给代表寄送《中国人大》、《云南人大》、《红河人大》及县人大选联委编印的《学习与辅导》、乡人大主席团工作简报等。四是邀请代表列席主席团会议。通过邀请代表列席主席团会议,使人大代表进一步了解主席团工作。五是加强和代表的联系与沟通,督促政府加强政情通报,为代表知情问政创造条件。六是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督办工作。通过督办好代表建议,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而促进乡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完善。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配备乡镇人大干部时,对主席、副主席要注意梯次结构,既要有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要有德才兼备的年轻同志。人大办应设置专职秘书岗位,以确保乡镇人大机构办事效率。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要大胆提拔,交流到党委、政府部门任职,以逐渐树立起乡镇人大的权威性。

(六)加强自身建设。一要加强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做好人大工作能力和水平;二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乡镇人大工作职责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相关工作制度,并在工作实践中加以完善;三要改善工作条件,如:人代会经费和人大办公经费,尽力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乡镇人大工作正常开展。

第4篇 乡镇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舟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课题安排和岱山县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调研要求,近期我们对岱山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和绩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和谐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有所探索,有所规范、有所作为,有所进取,有所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乡镇人大工作得到保证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1、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全县共有七个建制乡镇。高亭、东沙、岱西、岱东、长涂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联络员各一名;衢山镇、秀山乡设专职主席、副主席、联络员各一名。今年四位乡镇人大联络员调配了大学生公务员,二位联络员兼任政府办副主任。这样的配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重视,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书记办公会、党委会、镇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都请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列席。2、乡镇党委研究人大工作。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大多乡镇党委每年都有几次听取或专题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2—4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证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3、经费得到保障、办公条件不断改善。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一般采用报帐制。目前,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都配备了专用电脑,为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有的乡镇按照“目标同一,工作同向,奖惩一致”原则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分工负责制,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第5篇 2023年关于人大精准扶贫调研报告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从长远考虑、从实际出发,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瞄准贫困、精准发力。下面是小编为您准备的2023年关于人大精准扶贫调研报告, 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噢!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后续精彩不断,敬请关注!

人大精准扶贫调研报告一:

为摸清丹江口市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拓宽思路,促进全市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根据市政协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安排,8月19日,在市政协副主席陈丹庆的率领下,组织部分政协委员,采取实地察看、听取工作汇报、与镇村组干部和村民座谈等方式,就我市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市扶贫办、官山镇、铁炉村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情况介绍,实地察看了部分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与镇村组干部、扶贫重点户和村民代表进行了座谈,广泛听取和认真讨论了他们对推进我市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根据调研情况,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贫困现状与致贫原因

丹江口市是国家秦巴山片区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之一、是全省脱贫奔小康七个试点县市之一,全市现有贫困人口8.66万人,贫困发生率为33%,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汉江以南高寒山区、汉江以北石漠化山区和丹江口水库淹没区等3个贫困带,贫困区域广、致贫因素多。形成贫困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子女上学致贫。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大部分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创业,有的举家外出,农村大部分幼儿园和小学班级不齐,与之配套的措施是集中办寄宿制学校,导致农村孩子幼儿、小学阶段就被迫外出上学。还一些家长为了照顾子女上学,只能寄居或租住在有学校的城镇,这样增加了家庭负担。而对于部分举家外出打工的农民而言,带孩子去城镇或城市上学,同样无形中也加重了经济负担,对于尚未根本脱贫的农民更是不堪重负。特别是高中生、大学生学费、生活费支出较大,一些贫困户家庭往往为了子女上学负债累累。

(二)贫困人口素质偏低。劳动力文化素质低,既是贫困的结果,又是造成贫困的原因。许多贫困人口因贫困而失学,又因失学而成为新一代贫困人口。由于他们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发展家庭经济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即便是外出打工收入也与非贫困户有很大差距。加之贫困户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落后,小富即安,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凡事都等国家和社会的救助。尽管有些贫困户有摆脱贫困的愿望,并不断努力尝试,但由于思路不清,观念不明,缺少引导,导致失败,最终失去了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

(三)自然条件恶劣。大部分贫困户居住在偏远山村,交通不畅,通讯落后,信息闭塞,传统产业得不到增值提升,有效资源不能充分开发利用,没有形成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四)因灾因病返贫。一方面,靠天吃饭的农业生产,无法抵御频发的自然灾害。另一方面,贫困户中有长期生病或重大疾病患者,不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高昂的医疗费用,导致一些农民债台高筑,甚至重新返贫。

二、主要做法与根本出路

通过调研了解到,当前丹江口市扶贫开发已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尤其是围绕贫困户脱贫所做的前期工作及好的经验做法,为下一步开展精准扶贫打下了坚实基础。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根本出路还是要贯彻落实中央、省新时期扶贫开发精神,采取五个一批确保贫困户脱贫。

(一)主要做法

1、对贫困户进行了建档立卡。丹江口市根据国家、省扶贫部门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贫困人口进行了精准识别,并对全市9.86万贫困人口进行了建档立卡(当年减贫1.2万人,现有贫困人口8.66万人),为实施精准扶贫收集到了第一手资料。

2、因户制宜制定了脱贫计划。按照十堰市两办文件的要求,为全面准确地完成全市精准脱贫任务,实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目标,全市组织开展了以摸底数、立项目、定规划为主题的精准扶贫大走访活动。围绕实施五个一批,进一步摸清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与脱贫需求和愿望,规划好脱贫项目,明确脱贫时限,算好扶贫攻坚明白账。丹江口市的大走访活动8月5日正式启动,全市各乡镇、驻村工作队深入农村千家万户,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大走访活动,经过近1个月扎实细仔地调查,目前大走访活动基本完成,对全市所有贫困户分户制定了脱贫计划,为全面实施精准扶贫奠定了基础。

3、梳理了十个到户到人政策。为建立瞄准机制,对贫困户实行靶向治疗,梳理出台了十个到户到人政策。即:产业扶贫到户到人、生态扶贫搬迁到户到人、雨露计划金蓝领助学到户到人、金融扶贫贴息到户到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带动到户到人、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饮水、道路、生态家园建设等)到户到人、低保衔接到户到人、助学济医到户到人、责任帮扶到户到人、帮扶措施到户到人。

4、组建了强有力的工作机构。市成立了扶贫攻坚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基层组织建设、产业发展、规划建设、资金整合、宣传报道、政策指导等7个工作组。抽调精干人员,充实了办公室和各个工作组力量。与此同时,调整了市领导驻点,实行了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全覆盖。为扶贫攻坚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二)根本出路

采取五个一批,确保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一是扶贫搬迁一批。把改善贫困户居住条件作为扶贫攻坚工作的首要任务。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逐户摸底鉴定,对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生存发展条件的地方,危旧房屋不适宜居住的对象,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的地方,分年度实施生态搬迁安置,做到应搬尽搬。

二是开发脱贫一批。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是扶贫攻坚的主要任务。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涉农资金投入和撬动信贷投放,因地制宜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业,加大转移就业和支持创业力度,加强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综合措施,推动实现稳定脱贫。

三是扶智脱贫一批。(1)抓好劳动技能培训。按照1户1人1技能的目标,统筹整合培训资金,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提供就业技能培训;(2)大力开展雨露计划金蓝领助学行动。接受中职、高职、高等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提高补助标准,实现应补尽补,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3)加大创业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支持他们在农村创办各类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激励他们与贫困户建立平等互利的利益联结机制,吸引和带动扶贫对象积极参与创业项目,多渠道增加收入。对具备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免费创业培训,支持其开展创业增收。鼓励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领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四是医疗救助一批。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扶贫,实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全覆盖;三年内对贫困村村医培训实现全覆盖;提高大病报销比例和救助标准;市建立扶贫医疗救助基金,对患大病而返贫的农户新农合和大病统筹报销后的余额部分给予补贴;市镇卫生机构至少每年免费对贫困人口全面体检一次,做到预防为主、小病早治,及时诊治,减少大病的发生率。

五是保障供养兜底一批。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要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探索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逐步把低保线提高到扶贫线标准以上。

三、具体办法与保障措施

1、有效解决思想观念。随着2023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节点不断迫近,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市、镇、村三级务必要把扶贫开发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担当起精准扶贫的主体责任。要把扶贫攻坚作为当前全市最重要的事项、最艰巨的工作、最紧迫的任务,要按照军事作战原则,实行挂图作战,坚决打赢扶贫攻坚决战决胜之战。

2、有效解决资金整合。建议尽快建立扶贫投入市级整合机制。按照贫困人口人均1万元进行整合,根据各地贫困人口数量和脱贫任务将整合资金包干到镇,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主要用于贫困户的生态搬迁、危房改造、产业发展及教育扶贫、五保低保兜底和医疗救助扶贫等。目前应迅速出台精准扶贫资金整合方案,同时出台资金使用监管办法。一手抓整合,发挥最大的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一手抓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3、有效解决工作措施。建议精准扶贫大走访活动后,贫困户脱贫要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要突出生态扶贫搬迁、致富产业培植、致富能人培养三个重点,着力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致富问题和教育培训问题。要落实扶贫攻坚约束机制。严禁违背扶贫工作政策、严禁实施各类形象工程、严禁破坏生态环境、严肃扶贫工作纪律,做到风清气正。

4、有效解决职责问题。一是落实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及市领导的工作责任。建议市指挥部坚持一季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坚持一月一例会制度。市指挥部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扶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落实镇(办、处、区)的实施主体责任。各镇(办、处、区)要成立相应机构,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工作责任制,承担属地扶贫攻坚实施主体责任,重点抓好生态搬迁、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挂图作战、任务上墙、限期脱贫。三是落实市各单位、各部门的扶贫攻坚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自身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在已有行业扶贫政策措施基础上,围绕精准脱贫,强化精准度和针对性,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的特惠政策措施和精准扶贫计划。四是落实驻村工作队的扶贫攻坚责任。建立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工作机制,做到贫困村不摘帽、贫困户不脱贫,扶贫工作不脱钩,驻村工作队不撤出。建议出台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办法,确保驻村长期化、制度化。五是落实干部队伍建设责任。建立健全市、镇(办、处、区)扶贫攻坚工作机构,确保适应扶贫攻坚工作需要。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建立党组织,引导党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要围绕扶贫攻坚工作进行干部的培养与选拔,对扶贫攻坚中业绩突出的干部要及时进行提拔重用。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要加大问责惩治力度。

人大精准扶贫调研报告二: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安排,xx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实地察看扶贫项目、走访贫困户、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听取镇村工作汇报等方式,深入到松罗、溪尾、范坑、潭头、溪潭等乡镇及部分扶贫村,实地了解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法和成效

xx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宁德市关于加强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真抓实干,精准发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㈠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政策引导。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37个市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扶贫攻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工作推进会,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专题研究部署。相继制订出台《加快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推进整村搬迁造福工程的实施意见》等系列重要政策措施,指导规范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㈡完善帮扶机制,充实扶贫力量。建立并完善挂钩结对帮扶到村到户机制,全市52个省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全部落实了挂钩领导、部门和企业,派驻了挂村第一书记和蹲点干部,一年来共筹措项目资金2910.5万元,整村推进卓有成效;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对146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对一挂钩,累计补助帮扶资金107.1万元,有力支持贫困户发展;安排了赛岐镇、湾坞镇等沿海乡镇分别对口帮扶山区的松罗、范坑等4个贫困乡镇的产业发展、村镇建设,完成对口帮扶资金80万元。完善驻村下派干部管理机制,建立下派挂职书记责任管理、激励表彰、项目资金阳光操作等十项机制作法,该作法在全省宣传推广。

㈢全面摸底识别,努力夯实基础。根据省、宁德市扶贫开发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开展农村扶贫开发对象建档立卡回头看完善精准识别机制工作,各乡镇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队,严格按照市委制定的精准识别十个步骤规范操作程序和五看法等工作方法,进村入户精准摸排识真贫。截至2023年3月初,我市建档立卡户数为4744户,17304人,上报国网贫困户2680户,9666人。3月中下旬,市里组成19个由挂乡镇市领导任组长的督查组,深入基层实地查访,确保回头看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㈣落实扶贫措施,统筹协调推进。2023年,市财政投入扶贫资金7975万元,全力实施十个到村到户扶贫工程。其中,安排4100万元组织开展产业扶贫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工程,重点扶持2个千亩高优农业园、3个标准化茶庄园、4个特色产业示范基地、23个山地农业综合开发示范点以及葡萄、水蜜桃等特色农产品,推动村有产业、户有项目。优化上级资金使用,将省财政下达的三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10万元,全部发放给11个乡镇、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扶持514户贫困户每户2500-3500元发展种养加短平快扶贫项目。实施小额信贷扶贫到户项目,2023年市农户自立服务社为3850贫困农户发放项目资金6273.15万元。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在全省率先实行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直接打卡到户和扶贫重点村统一建立扶贫专户做法,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封闭式运行、报账式管理。结合新型城镇化、工业园区和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城阳镇溪里造福新村等省市示范典型,目前,全市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已动工751户3118人,已建一层以上新房721户3000人,完成投资11976万元。

二、问题和不足

㈠宣传动员不够深入,精准程度有待提高。目前,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推进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如:镇、村干部有的对政策学习少,业务不精、把握不准,对精准扶贫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有的习惯于当二传手,导致政策和措施落不下去甚至落地走样,造成群众对精准扶贫的知晓率不高、认知度不深、参与感不强。部分乡镇干部工作不够深入,精准识别不能做到心中有数,识别对象基本靠村干部,对村级上报的扶贫对象又不敢签字;有的乡镇干部不敢担当、畏难松劲,担心贫困户报多了脱贫任务不好完成等。

㈡村财收入依然薄弱,内生动力有待激发。我市贫困村集体经济普遍乏力,目前有的村虽然开始重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但发展缓慢,经济效益尚未突显,村财收入依然十分有限,部分村干部存在等、靠、要思想。贫困对象文化素质较低,思想封闭保守,虽有发展意愿,但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只等输血、不会造血。贫困户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突出,负债高,内外交困,逐步成为脱贫难点。

㈢扶持效果参差不齐,工作合力有待凝聚。第四轮省、宁德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挂钩领导和单位高度重视的市本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因有较大数量的资金投入,村容村貌有较大的改观,而帮扶资金投入不足的市本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则效果不甚明显(7个省、宁德市级扶贫村即筹措帮扶资金1350.5万元,村均193万元;45个福安市级扶贫村筹措帮扶资金1560万元,村均35万元),且不同程度存在重基础设施建设、轻产业开发,重项目实施、轻项目后续管理的现象。乡镇具体负责扶贫工作的人员多临时抽调,兼职多、精力有限,督促检查、档案建设、动态管理等工作受到影响。少数帮扶单位、企业和帮扶责任人没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帮扶时身入心不入,个别单位、企业甚至一整年都没露过面,给群众留下精准扶贫是走过场的印象。各部门扶贫资源缺乏有效整合机制,不同程度存在资金分散、项目重复、分头实施、各行其是的问题,上下联动扶贫攻坚合力不足。

㈣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监督问效有待加强。扶贫政策和措施落实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现象。调研中群众普遍反映,市农户自立服务社的小额贷款虽然相对其他金融机构方便,但利率贵,达到一分多,贷款利率长期高于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贫困户用不起,使支农支贫效果打了折扣。我市本级财政从2023年开始,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补助52个省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但在具体落实中又与一事一议项目挂钩,部分村未及时上报一事一议项目,即不能享受扶贫项目资金补助,专项资金没有专项使用;扶持政策对贫困标准的要求与贫困户的自身能力不相匹配,导致扶贫资源多倾向贫困户中的有能力者身上,真正贫困的群众享受不到扶持政策。扶贫攻坚目标责任考评机制不够健全,没有对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年度考核、激励奖惩、问责督办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另外,造福工程搬迁点建设的监管有所缺位,对工程造价、搬迁对象、项目招投标等把关不严,造成项目建设与规划有出入,影响了工程进度,也增加了群众负担,使保障房的初衷有所变味。

三、意见和建议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从长远考虑、从实际出发,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瞄准贫困、精准发力,确保我市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调研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㈠深入宣传,强化责任,全力提升扶贫攻坚精准程度。要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争做熟悉政策、掌握业务的精准干部;要经常进村入户宣传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济困,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增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各级干部要落实责任,如实摸清各村贫困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程序合规、结果公正,对群众负责。要明确扶谁、谁来扶、怎么扶,做到扶贫对象精准化识别、帮扶责任人准确对接、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对扶贫目标精细化管理、对脱贫责任精准化考核,提升扶贫工作的精准度,确保如期稳定脱贫。

㈡因势利导,激发动力,切实增强贫困对象造血功能。要创新帮扶形式,为村两委和群众选路子、上项目、教技术、筹资金、供信息,变输血为造血,尽量将资金项目安排到重点贫困村,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和脱贫步伐。特别要注重积极探索增加村财收入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产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通过公司+基地+贫困户、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实现以企带村、以村带社、以大户带贫困户,不断提高贫困群众的产业参与度和受益度。要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正面教育,引导贫困对象树立崇尚致富、脱贫光荣的理念,增强自我求变,自我发展的志气和信心,充分激发自身原动力。要着力提高产业、就业1+1能力,让每个贫困户都有1个产业可以发展,让有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掌握1项以上就业创业技能。

㈢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努力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科学编制十三五扶贫规划,并把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年度计划中,确保总体规划通过年度计划的分解落实得以顺利实施。要进一步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市乡两级换届,围绕扶贫攻坚选准配强领导干部,进一步充实镇村扶贫工作力量,以适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需要。要制定出台《福安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责任考评办法》,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奖惩机制,确保全面完成扶贫脱贫目标任务。要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保障运行机制,提升上下联动的攻坚合力,建议建立民政、扶贫部门数据对接共享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从而加强动态管理;完善涉农资金整合统筹机制,对全市涉农资金进行科学规划和统筹归并,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做大扶贫资金总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扶贫,加大对贫困户的信贷支持,解决贫困户发展资金短缺、贷款难问题;市农户自立服务社要加大对对在册的贫困户扶持力度,对借款利息酬情给予降低照顾。要加强在建造福工程的监督管理,市政府要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服务好造福工程手续审批工作,同时,把好对象安置关、规划控制关、工程质量关、造价审核关、资金管理关,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㈣精准管理,分类施策,尽力促进精准帮扶提速增效。要在建档立卡动态管理的基础上,抓住困难群体最需要帮助的事,解决困难群众最急最盼的问题。要加大挂钩扶贫的工作力度,特别是地处偏远、成效不明显的村,各挂钩单位要多深入挂钩村,开展调查研究,帮助村里制定扶贫规划,做到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项目后续管理与贫困户脱贫兼顾,加快第四轮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挂钩帮扶实施进度。要坚持开发扶贫与救济扶贫两轮驱动、在政策、步骤、批次上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扶持,不搞大锅饭。对于有强烈脱贫愿望和具有一定劳动技能的贫困户,要集中力量优先扶持,让这一部分贫困户先脱贫;对于因病因灾致贫的,要纳入社会民政救济体系中;对于因学致贫的,要采取措施给予帮助;对于有劳动能力但好逸恶劳、坐等靠要、懒惰酗酒致贫的,要进行耐心教育和引导,经教育不改的,采取缓扶和不扶的措施,激发贫困户依靠自己的头脑和双手,通过勤奋劳动,自我脱贫的内在动力,最大限度调动贫困户的生产积极性。

第6篇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各位领导:

根据中发〔20**〕12号、湘发〔20**〕25号文件精神,接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调研方案》(xx常办函〔20**〕3号文件)后,我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主任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由常委会副主任xx同志带队,就这一工作深入城关、马田、洞口、千冲等乡镇进行了调研,召开了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人大工作者,相关单位负责人,部分市县乡人大代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人员参加的调研座谈会四次。同时还召开了由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战线相关负责人,县直机关代表小组长,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集思广益,共同探讨今年下半年即将全面铺开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对策。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本次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利条件

2023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乡级人大任期由3年改为5年,实现了县乡(镇)同步换届选举。在新形势、新情况下,这次换届选举有着诸多有利条件,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组织工作有保障。1980年以来,我县相继进行了6次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和8次乡级人大换届选举,2023年全市市、县、乡(镇)三级党委都已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市县乡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为本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经费开支有保证。法律规定,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近年来,我县能一以贯之坚持执行,并列入了年初财政预算。加之县乡两级加大了招商引资、财源项目建设力度,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有了较快发展,财政收入及农民收入都有一定增长,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为本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经济保障。

三是社会群众基础有好转。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中央加大了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党的各项政策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惠农富民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有了根本性的好转,这种安定和谐局面为本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四是可操作性更强。目前,我国法律体系日趋完善,对换届选举工作有了较为完整的法律法规规定,使这项工作的法律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越来越强,加上县乡(镇)换届选举工作运作多次,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和人大意识不断增强,为本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运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由于种种方面的原因,这次县乡(镇)人大制成换届选举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更繁重。

县乡人大同步换届,使工作任务更加繁重、组织难度进一步加大。县、乡同步换届,虽然方便了选民参选,节省了选举成本,但随之带来的就是,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紧、压力大、任务重。一方面,县级人大常委会不仅要负责组织本级人大的换届工作,同时还要负责组织指导乡镇人大的换届工作。乡镇人大不仅要承担本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具体事务,还要负责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由此,县乡两级人大所承担的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同时,由于党委先一年换届,经过人事调整后,从事乡镇人大工作的新手增多。他们对人大工作特别是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业务不够熟悉。需要进行更为周密的培训和业务指导。从而,增加了整个县乡换届选举工作的工作量和组织难度。

二是选民登记和选举组织更困难。近年来,“人户分离”现象较为突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企业改制和破产、干部和专业人才的不合理流动,造成选民登记难,流出人口的选举权利难保证。我县许多乡镇的农民大量外出务工,而且这部分人经常流动,很难联系上。如千冲乡长冲村,该村80%以上的青壮劳动力常年在外打工,留守家中大多是老人和正在读书的孩子。同时,随着国有企业改制和破产,企业职工或外出打工,或另谋职业,有的甚至去向不明。如我县共有国有、集体企业18个,职工近1.5万人,有17个企业或改制或破产,企业改制或破产后,大多数职工去向不明。此外还有教育、医院等单位的一些技术人才停薪留职,自谋职业,虽户口在当地,但很难联系回乡参加选举。由于存在以上几种具体困难和问题,势必给选民登记、组织投票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也难以保证。

三是代表选举工作更复杂。

转型期社会矛盾的日益凸现和发展,增加了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复杂性。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代表社会地位的提高,想当代表,争当代表的人越来越多,代表选举工作更为激烈。同时,一些地方宗族势力有所抬头,黑恶势力一时难以完全清除,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社会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等都可能影响或干扰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干扰选举、破坏选举的情况难以完全消除或避免,从而增加了换届选举工作的复杂性。

四是届别观念日趋淡化。县乡党委与人大换届不同步,致使领导干部异动更为频繁,进一步淡化了届的观念。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各级地方党委在去年进行了换届选举,比同级人大先一年换届。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没换届却换了人,造成领导班子不断调整,领导干部异动更为频繁。如去年县乡党委换届,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今年县乡人大换届,又要调整县乡领导班子。此外,党委换届自下而上,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领导干部异动的频率。2023年乡镇党委换届于4月前完成,乡镇领导班子已进行了相应地调整,6月份县级党委换届后,因工作需要,届中又调整乡镇领导班子。同样,省级、市级都可能在届中调整下一级领导。如此,各级领导班子的频繁调整和异动,使届的观念日趋淡化,不利于党的工作和各地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几点对策和建议

针对目前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可能存在或出现的问题,确保本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法、有序进行,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和建议:

1、应进一步增强届的观念,确保届内各级班子的相对稳定。各级党委在换届时,应对下级各套班子进行科学、周密的配备。换届后,要用制度明确,尽量少异动干部,保持届内各班子的稳定,避免出现频繁异动的情况。同时,建议今后换届时,应自上而下进行,以减少或避免领导干部的异动情况。

2、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设置要规范。一是规xx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欠规范统一,有的是“一办五委”,有的是“一办六委”,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明文统一规定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的设置,使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对口一致。二是规范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构成和人大领导职数。为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利于乡镇人大工作开展,建议保留设置乡镇人大副主席领导职位,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应包括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人大副主席、人大秘书、机关单位负责人1-2名、村干部1-3名。三是规xx县、乡(镇)两级领导班子提名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人选范围和比例要求。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中,领导干部所占比例应确定为多少,哪些领导职务应安排为正式代表候选人都应明确界定。

3、对相关工作和具体操作进行明确。一是明确流动人口选民登记办法。目前,由于《选举法》没有规定流动人口选民的登记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的第九条对外出选民的登记办法,也已不符合当前实际,造成流动人口参选存在“二多二少”现象,即:在原籍参选的多,在现居住地参选的少;委托他人投票的多,本人参加投票的少,建议修改为:“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可自愿选举在户口所在地或在现居住地登记。”这样,无论在何处登记都便于操作;二是明确选民自愿放弃选举权利的若干情形。《选举法》第27条、28条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对公布的选民名单如果选民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申诉。”但如果遇到有意见的选民在选举日前都不主动提出申诉意见,投票选举后该选民却找麻烦,这一情形是否可视为该选民自愿放弃选举权利处理,使选民的权利与义务对等;三是明确海选方式推荐代表候选人是否合法。《选举法》第31条规定:“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但在实际工作中,我县个别选区提名推荐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时采取海选方法进行,这种方式是否合法应予明确。如果合法,海选的操作程序应予规范。

4、做到“三个加大”,“一个尽早”。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各级要广泛深入,大乡旗鼓地宣传本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及工作步骤要求,要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标语、图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换届选举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激发广大选民的参与热情,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大领导力度。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重大的、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把换届选举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书记要作为换届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大要始终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之下,使这项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政府要密切配合支持,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三是加大工作力度。换届选举工作是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要确保换届选举的成功,必须认真抓实各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困难问题早排查,工作方案早制定,代表资源早摸底,班子配备早安排。四是上级人大应尽早制定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要同步进行,但要在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的情况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上级人大在制定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时,既要科学,又要合理,做到周密细致,切实可行。届时,又要及时进行安排部署,以便县乡人大严格按照上级人大的要求,依法有序地开展换届选举的各项具体工作。

根据20**年2月6日局长专题工作会议纪要工作安排以及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渝水政[20**]5号),由政策法规处、水资源处、纪检处、水保处、河道处等处室组成的联合检查组于3月1日至3月24日分别对我市33个区县(自治县、市)的水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水利规费征收使用管理、水法制宣传以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等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检查效果。现将有关检查过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管理行为。《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区县水利(水务)局对照市水利局公布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制度,依法行政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加。2023年,被检查的33个区县实施水行政许可及审批2837件。其中: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745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101件,取水许可780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54件,排污口设置审查12件,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出让审批24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260件,建设项目涉及河道管理事项验收16件,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6件,河道采砂许可758件,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21件,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审批24件,水利水电工程开工审批9件,城市供水工程建设方案审批27件。

二、各类水利规费征收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规费征收的增长幅度显著。各区县水利(水务)局在规范行政许可及审批工作的同时,也加大了水利规费征收的工作力度,从而为本地区水利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2023年,被检查的33个区县水利(水务)局依法征收各类水利规费达5593万元。其中:河道砂石资源费1075.41万元,征占用水利工程补偿费182.73万元,水资源费1352.52万元,水土保持规费1856.34万元,污水处理费1126 万元。

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树立水利(水务)局的良好形象。2023年,各区县水行政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行业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为确保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绝大部分区县水利(水务)局均建立了专门执法队伍,配备了必需的执法交通工具和设备,执法工作经费基本落实。为解决好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很多区县水利(水务)局均按照有关规定给执法人员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3年被检查的33个区县水利(水务)局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67件,其中:河道违法案件198件,水工程违法案件69件,水资源违法案件77件,水土保持违法案件223件。罚款金额为23.7万元,调解处理水事纠纷200多件。

四、水资源管理工作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大,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正在逐步开展。一是各区县水利(水务)局在水行政许可及审批工作中,加强了水资源论证的审查工作,严格取水许可制度,加大了水资源费的征收力度。二是对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区县水利(水务)局能够按照《xx市排污口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本地区入河排污口的清理登记工作。xx区水利局为切实保护和改善水环境,加强排污口的管理工作,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xx区排污口设置管理办法》的区级规范性文件。为搞好排污口的设置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三是各区县水利(水务)局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正在逐步开展。如:永川市水务局以全国第二批节水型社会试点城市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推动节水管理工作向前发展,并制定出台了《永川市供水排水节水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

五、水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水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在水法制宣传教育方面,各区县水利(水务)局干部职工的水法制意识有所增强,能够把水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水利工作目标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在每年的“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中,结合当地实际,以各种不同方式开展水法制宣传,做到了责任落实,经费落实,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二是能够针对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水法制意识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认真组织开展水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三是能够按照“四五”普法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较为全面地开展普法学习宣传,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有所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有所提高。在“四五”普法中,南川市水务局被国家水利部评为“全国水利系统‘四五’普法先进集体”。

存在的问题

一、从被检查区县水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中发现,部分区县水利(水务)局在行政许可和审批的程序上不够严格,内部运转的审批手续不完善。一是有的区县河道采砂申请未签署审批意见就办理发放了采砂许可证。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发证日期后于采砂有效期限。二是水资源论证审查工作有的区县开展得不够好,审查把关不严。三是开发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在有的区县存在严重的滞后情况。

二、在依法征收各类水利规费中,虽然2023年比往年有所增加,但仍然存在着未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及时征收。一是在河道砂石资源费征收中,有的区县存在着*时一次性缴纳情况,没有真正做到砂石资源费按照每吨1元的标准计征。二是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存在征收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区县只督促开发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未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三是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由于部分区县存在着取水计量设施安装不到位,导致水资源费征收无法按照标准计征。

三、通过检查了解到,很多区县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但有的区县还未组建专职执法队伍,执法工作采取分散执法方式进行,从而导致执法力度不够,相互推诿。在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方面,存在只立案调查未进行行政处罚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个别区县局在执法过程中违反《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该适用一般程序而适用简易程序,行政处罚中的罚款也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此同时,有的区县水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引用行政处罚的依据存在着不规范问题。

工作建议

一、这次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检查,其实质是对各区县水利(水务)局各项行政基础管理工作的检查。通过检查了解到,区县水利(水务)局能够结合全市水利中心工作要求,推进本地区各项水利工作任务的完成。但是,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各区县水利(水务)局。建议把水行政许可和审批管理工作纳入每年度的“禹王杯”水利目标任务检查,以促进区县水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开展。

第7篇 人大调研员述职报告

本人于xx年9月从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岗位上退居二线的。过去的xx年,在市委、县委的领导下,本人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学习和践行“xxxx”的重要思想,努力完成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新的形势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调整心态,在二线的岗位上仍努力做到一要学习,二要工作。现简要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寡欲清心。

人生不可能不学习。特别是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学习能使自己认识世界,学习能明确人生的方向,学习能使自己寡欲清心。过去的一年,为了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自己时刻不放弃理论学习,平时除了认真参加县委中心组和人大机关的每一次集中学习外,自己也经常关注国家大事,收听、收看新闻。特别是xx大召开以后,自己认真详读了xx大报告的有关文件,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提出的关注民生、关注三农、关注弱势群体和社会公平等精神实质,更加明确了新形势下基层干部今后该做些什么和如何做好。我认为,通过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来读书看报,可以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帮助自己正确对待和认识当今的社会现象,认清社会的主流,增强自己防腐拒变的能力,特别是在当前党风、社风不尽人意的情况下,我做到正确把握自己,不随波逐流,不做有损自己人格、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回想刚退居二线时,也曾瞬间感到迷茫,但自己很快就调整了心态。实践使我体会到,读书学习可以使人知足常乐,寡欲清心!

二、主动工作,健体开心

退居二线后,本人的工作责任和工作量减少了。但自己从不故意给自己闲着,而根据县委的工作安排,结合自己的实际,主动做些自己力所能及、对基层、对老百姓有益的事情,实际上对自己也收到“主动工作,健体开心”的效果。

(一)积极主动协助单位做好代表联络及教科文卫工作

过去一年,本人一如既往,尽己之力协助政府做好计生、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工作。同时积极主动参与人大代表工作的调研工作,今年主动参与本单位人大风采录的考察、采写工作,为市人大工作送代表风采录的小文章,并得予采用。在教育工作方面,虽然我县基本实现了“普九”任务,但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一些边远乡(镇)及师生人数较少的学校师生饮水困难及安全饮水问题仍很突出。xx年,我先后深入镇圩、西燕等学校调研后,了解到古登村偏远学校的师生饮水困难,因此先后向上级反映情况。得到市政府、市财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此外,自己也主动深入明亮二中等学校,了解学校管理、学生教育等工作,鼓励学校负责人发扬成绩、改进不足,争取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二)积极协助做好挂点乡镇工作

虽然退居二线,但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我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挂点西燕镇。过去一年,自己能够坚持深入实际,与当地干部、群众打成一片。在xx年甘蔗生产、新农合工作及征收计生社会扶养费等多项中心工作中,自己从始至终坚持深入第一线宣传政策,了解情况,倾听群众意见,与当地干部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使全镇的甘蔗任务、新农合工作和计生工作出色完成了任务。此外,今年还尽己之力,积极参与西燕大龙洞承包养鱼纠纷事件的调处工作,完成了县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廉洁自律,团结同志,尽己之力为民办事

过去一年,在廉洁自律问题上,本人能严格要求自己,不做任何出格的事情,平时不论在机关还是下农村,都能与领导和同志们搞好团结,密切联系群众。特别是关注山区农村老百姓饮水、学校危房改造等。虽退二线,但过去一年,自己还是通过调研,将基层的实际困难向上级反映,寻求资金支持。xx自己先后跑区财政厅、市政府、市财政局等单位,先后争取了4个小项目共24万元,解决了山区群众交通难、师生饮水难和校舍的维修问题。虽然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但都是为老百姓解决燃眉之急,而自己也其乐无穷。尽管过去一年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足,退居二线后,有时工作无所适从,致使办事有时欠主动,下乡调研尚不够,为老百姓办的实事仍不算多。今后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始终坚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有生之年,多为弱势群体做更多的好事、实事。

第8篇 2023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7个乡镇,乡镇人大代表375名。近年来,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认真履行职权,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我市在7个乡镇,均设立了人大主席团,分别由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兼任人大副主席;开设7个“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37个“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大主席担任负总责,组织实施开会和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总的来看,乡镇人大组织机构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开。一是依法选举人大代表。各乡镇基本能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工作,引导选民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全市7个乡镇能如期召开人代会,听取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的工作报告,能依法选举主席团、选举或补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三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例会,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重要工作报告。

(三)履行职能紧扣中心。我市乡镇人大主席团能围绕乡镇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热点,较好履行监督职能。据调查,近年来,我市乡镇人大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村建设、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等重要事项,开展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整改落实。

(四)代表活动普遍开展。各乡镇普遍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划分了代表活动小组,制订了代表活动计划,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据调查,全市每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乡镇人大达70%,乡镇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达80%。智新镇等乡镇均开展了“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选民日”活动。白金乡大力开展了“代表进社区、进村屯”活动,均取得较好的收获。开山屯镇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乡镇人大工作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思想认识存在模糊。一些乡镇干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缺乏正确认识,思想上不够重视,支持不够有力;存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模糊认识,觉得乡镇人大工作是虚功,难做实,“意思意思”就行了。这些现象集中暴露出乡镇人大宣传不足和人们对乡镇人大认识上的偏差。

(二)履职行权不够充分。大多数乡镇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为4—5条,人均不到1条,有的甚至1条建议也没有。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没有坚持做到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会议,代表小组活动只开展1次。对乡镇政府的工作监督乏力,一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检查等监督活动少,疏于监督。

(三)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多数是农民代表,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开会不发言,表决随大流,一届无一条建议、批评、意见,根本谈不上执行代表职务。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舆论氛围。加强对人大干部的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人大工作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职责,牢固树立“作为”意识,对从事人大充满自豪感、使命感。从而理直气壮、充满激情、心情愉快地开展工作并做出成绩。

(二)履职行权,积极作为。乡镇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做好“规定动作”。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召开、选举、制度建设等常务性工作要做到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二是做到监督有力。除做好常规性监督工作外,每年要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事项进行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抓手,适时开展调研、检查、视察,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总结各地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先进经验,大力开展“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选民日”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最迫切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三)强化指导,提升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统一指导,大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坚持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乡镇人大联系乡镇人大代表的互联制度,积极参与指导乡镇人大组织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联合开展代表活动。探索研究科学规范、简便实用的乡镇人大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工作激励机制,对人大工作开展卓有成效的乡镇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的学习,让他们熟悉工作、规范操作,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第9篇 关于当前我县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也是乡镇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力的基本形式,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实施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随着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和乡镇政府职能的优化,乡镇人大工作有了较大的变化和发展,基层人大的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为监督、促进政府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在工作中还有一些困惑,难以发挥其作用,有时甚至陷入比较尴尬的境地,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质量,更影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一、当前乡镇人大民主法制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同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基本上能以《宪法》及《地方组织法》规定的13项职权为依据,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县作为根本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1、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努力推动政府工作

乡镇人大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积极行使监督权,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一是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机会,通过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加强了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如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作出相关决议,提出关于本乡镇涉及农业、工业、民生、环境、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经济社会建设的工作建议。二是每半年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加强了对政府阶段性工作的监督。三是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普遍开展了对副乡镇长的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个体监督。同时,还协助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对部分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评议工作等。

2、适时开展视察活动,积极听取群众呼声

乡镇人大主席团能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进行视察,较好地促进了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围绕法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如我镇在xx年镇人代会上,代表们提出有的矿产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乱排污、乱倒废渣等现象,给当地群众带来了生产、生活中的安全隐患。镇人大立即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为重点,组织县代表对梓桐镇千富矿业有限公司、梓富选矿厂、千岛湖矿产品有限公司、采矿点进行视察,发现情况属实,及时把视察情况通报给镇政府。镇政府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督促矿产品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了整改。二是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视察。如xx年我镇有的代表提出建议在梓桐建造一座标准化加油站。镇人大就组织县代表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视察。发现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交通的不断改善,农民购买汽车、摩托车的人日益增多,使本地车辆加油难的问题日趋突出,在梓桐建造一座标准化的加油站是符合梓桐实际的。因此,经过代表现场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投入100多万元新建了一座标准化的加油站,并投入使用。

3、落实议政督政举措,努力提升为民办事实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目标和代表议案建议,建言献策、议政督政。在办理意见建议过程中,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建立了党委书记阅办、人大主席交办、镇长批办、分管领导承办、人大代表督办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并由承办人负责与代表见面答复,领写人签署反馈意见。如我镇xx届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以来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83件。镇人大主席团认真及时地进行了整理分类,交镇政府办理答复代表。对一些重点建议还进行重点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如集镇街上的路灯问题,几年来时亮时黑,很不正常,集镇居民意见很大。xx年5月,在镇人大主席团的督促下,供电部门对路灯设施进行了彻底改造,居民反映良好。对一些涉及到县级机关部门的建议,乡镇人大主席团还充分发挥县人大代表的作用,走出了上下联动解难题的新路子。如我镇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开通杨村自然村的通村公路”和“关于加大农村电网改造”的建议,涉及到县交通、供电等部门,我们积极发挥自身代表作用,主动与俩部门沟通,使杨村的通村公路增加立项,并启动实施。xx年的农村电网改造力度也很大,不仅实施了25个自然村的非标准村改造、电气化村建设、表计轮换和变压器增容,还对20多公里的10千伏里桐153线高压进行了全线改造,总投资近400余万元。彻底解决了全镇高压线路的滞后状态和大部分村的低压线路老化状态,为梓桐镇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提供了电力保障。

4、积极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近年来,全县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逐步拓展民主渠道,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一是夯实代表工作基础,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增强代表的职务意识、责任意识,并在县、乡镇人大代表中积极开展争当“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活动。二是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围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教育卫生、工业交通、安全生产等议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调研视察活动。三是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通过接待选民这个平台,及时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四是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并通过一次又一次具体生动的民主选举的实践,探索和创造了许多新的经验。

二、当前乡镇人大民主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

近年来,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民主法制建设中虽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伴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和形势的发展变化,乡镇人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的认识存在误区

在工作中,我们感到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普遍重视,这是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进行了一次200人的问卷调查,问卷中有这样一道题,“现在农村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哪个?”91%的人回答是乡镇党委,9%的人回答是政府,回答是乡镇人大的一个都没有。这个结果充分反映了当前人们对乡镇人大的认识。事实上,在乡镇权力分配中,党委是乡镇工作的领导核心和决策中心;政府是本乡镇政治、经济、文化及其他各项社会事务的具体实施者。从法律上讲,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农村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本乡镇的重大决策均需经过乡镇人大审议通过后才合法,才能付诸实施。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乡镇重大问题的决策均是由乡镇党委书记办公会议或党政主要领导碰头会或党政班子成员会议商量作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常只是“听听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举举拳头(通过报告决议)、吃吃馒头”。根本没有什么重大事项放到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一年几次的人大主席团会议也是例行程序、搞搞活动,使乡镇人大很难监督政府的决策行为。另外,由于乡镇党委是乡镇重大问题的实际决策者,而法律未赋予乡镇人大对乡镇党委监督的权力。从中可以看出,从法律上讲作为乡镇权力机关的乡镇人大,事实上在乡镇权力机构中,地位最弱。究其原因,一是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认识缺乏应有的高度,人大是“二线”,是安排老干部的地方,人大工作是务虚的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工作等错误认识还普遍存在,甚至有些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也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党委政府意识非常强烈,而人大意识则非常薄弱,在研究商量重大事情时,根本不会想到人大专职主席。二是政府对人大的监督不能摆正位置,缺乏宪法意识,人大意识,不能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监督。镇长、副镇长凌驾于主席、副主席之上的大有人在,认为“政府有实权,掌管人、财、物;提拔不提拔,党委说了算”。三是人大专职主席对人大岗位感到自卑,缺乏信心。认为当了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就是走到了“绝境”,就是“船到码头车到站”了,就是年纪再轻也不会有进步和调到县级机关的希望了。有些从乡镇党政正职转任为人大主席的同志也认为,当人大主席是“退居二线”,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不高,主动性不如从前。有的同志说:乡镇人大按照法律规定,地位很高,但实际不高,“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人大是“虚权的核心,实权的边缘”。就拿人大副主席的排名位置来说,都是排在党委委员、副镇长之后。在人们眼中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地位甚至不及党政副职。从而导致从事和对待人大工作缺少信心,得过且过。

2.乡镇人大履行监督权的状况与法律赋予的职权要求距离很大

法律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履行的职权没有完全履行,法律规定乡镇人代会履行职权应有的途径,没有按照规范的程序执行。尽管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一是由于多种因素,需要两、三天召开的乡镇人代会,普遍都是只开半天,有的只是二个小时,会议一般只作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而财政工作报告只印发书面材料。由于会议时间极短,需要表决和审议的各项决议,代表们没有时间去讨论酝酿,报告作完后,就进行表决,根本谈不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二是由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因而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不能直接行使乡镇人大的职权,只能围绕乡镇人大的职权开展一些日常工作。而《地方组织法》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13项职权,仅仅靠一年一度极短暂的乡镇人代会议是很难完全履行的。对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权,《地方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的职能不全,使得主席、副主席只能为人大代表服务,为人大会议服务,为上级人大布置的工作服务,而不能直接行使选举权、决定权、监督权,以致乡镇人大行使职权难以到位。三是由于监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这就使监督对象对乡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尤其是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乡镇政府的领导,忽视人大的监督,甚至把人大的监督看成“唱对台戏”、“找麻烦”,不愿接受人大监督。再说,乡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是本乡镇的核心决策人员,握有事实上的人权和财权,“同屋办公、同屋睡觉、同锅吃饭”,“低头不见抬头见”,这就使乡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监督,即使监督也显得苍白无力。

3. 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不高,主席团成员结构不合理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质量,乡镇人大代表整体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执行代表职务和能力不强,与广大选民对代表的要求尚有不小的差距,不少代表的政治责任感不强,认识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有的仅将人大代表视为一种荣誉,而不是一种职务,开会不发言,表决随大流,根本谈不上执行代表职务。有的代表缺乏代表意识,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镇人大职权的正常行使。有的政府组成人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重视不够,办理不力,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有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老大难”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在代表和群众中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有失于民。有的乡镇开展代表活动不够经常,缺乏活力,既是开展代表活动,也是形式简单,内容单一,效果不佳。

主席团成员会议也不够正常,按照《浙江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每季至少要召开一次主席团成员会议,而大部分乡镇主席团成员都由党委书记、乡镇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专职主席、团妇等领导组成。出现了领导干部多,基层代表少的现象。由于主要领导会议多,工作忙,很少有时间参加主席团成员会议,不是你出差,就是他开会,或另有其它公事,即使参加会议,人员也很难凑齐。因此,召开主席团成员会议,领导不到场,有些事情也不一定好办,即使会议开了,也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所以,主席团成员会议不够正常的现象普遍存在。

4、乡镇人大专职主席的配备方式不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

由于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主要依靠乡镇人大主席组织代表开展,所以乡镇人大主席人选对乡镇人大履行职权有着突出的影响。xx年我县对乡镇行政区域作了调整,并以乡镇换届为契机,对各乡镇人大班子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全县23个乡镇共配备了49名人大主席、副主席,其中有12个乡镇配备了人大专职主席,有11个乡镇的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23个乡镇都配备了专职人大副主席。12名人大专职主席中,有2名是从原乡镇党委书记转岗的,有3名是从原乡镇长转岗的,有6名是从原乡镇党委副书记提拔的,有1名是从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提拔的。26名人大专职副主席均是从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转岗的。38名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年龄大部分在47—52岁之间。且都是长期从事乡镇工作的领导干部。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位成了安置性职位。这种配备乡镇人大专职主席的方法带来的问题:一是人大主席在年龄、知识结构上的不合理,易给人们造成乡镇人大是“二线”人做的工作,与乡镇党委、政府相比处于次要地位的印象。二是人大主席专职程度低,尤其是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那还有心思顾及人大工作。所以,这种人大专职主席的配备方式很不适应乡镇人大的工作。

5.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保障制度不健全,法定职权的行使存在弱化和虚化现象。

要使乡镇人大较好地履行其职权,必须在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给人大开展工作予以保障。然而,上述几个方面的保障很不健全。一是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得不到保护。由于一些乡镇国家工作人员民主意识淡薄,听不得不同意见,认为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的建议、批评是“挑刺”,甚至对提出建议、批评的代表以变相的方式加以报复。二是人大代表活动的经费得不到保障。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一般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都无固定经费来源,每次都是靠人大主席临时找乡镇长批。三是代表履行职务的法定职权得不到保障。首先是监督工作弱化。法律规定的监督形式运用少,监督缺乏广度和深度,程序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唱赞歌的多、指出问题的少,理解多、制约少,效果不明显。其次是对“重大事项”界定不明确,决定权的行使不充分。我国现行法律对“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涵规定的很原则,在内容上缺乏实质性规定,在形式上缺乏程序性规范。一些事关全乡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因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乡镇人大在具体工作中往往感到无所适从,尺度难以把握。

三、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别是乡镇人大正处在完善和发展阶段。改进和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政治权利的实现,促进乡镇各项工作的开展,因此,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党委政府的人大意识,努力提高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乡镇人大在我国五级人大代表中,乡镇人大代表占了百分之七八十,发挥好乡镇人大的作用,对于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稳定来说,关系重大。乡镇人大、乡镇党委、乡镇政府是乡镇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是要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大意识,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使他们更加重视、关心、支持人大的各项工作。二是乡镇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当作落实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巩固基层政权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头等大事来抓,定期听取人大主席团工作汇报,注重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三是乡镇政府领导要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强同级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性;增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

2.重视乡镇人大干部的交流使用,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力争做到乡镇人大干部同乡镇党委、政府干部保持四个大致一样:一是年龄上大体一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的年龄要梯形安排,既要有老同志,也要有新同志。二是在提拔使用的频率、节奏上大体一样,对那些在乡镇人大工作岗位上实绩突出的主席,可以提拔为县人大领导或转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副主席可以提拔主席等,不能形成干部一到人大工作就提拔无望的消极氛围。三是在交流使用的频率、节奏上大体一样,应考虑哪些乡镇工作时间长、整体素质较高、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人大干部交流到县级机关部门任职,而不是说只要当上乡镇长、书记的乡镇领导才可以调到县级机关部门,人大干部只能一辈子呆在乡镇基层。四是在待遇上大体一样,人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要与同级党委、政府同级领导一致,不应有歧视。我认为,只要把乡镇人大干部的“一潭死水”搞活,才能使在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才能让乡镇人大干部看到希望和光明,才能使乡镇人大干部安心于乡镇人大工作。同时,县级人大常委会还应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给乡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帮助乡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乡镇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大胆履行职权。

3.加大乡镇人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乡镇人大的影响力。乡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使群众明白乡镇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作主的机构,扩大乡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4、依法规范程序,深化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民主监督实效。一是要提高乡镇人代会质量。一年一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断提高会议质量。首先是认真做好会前准备。要广泛开展调研,召开代表小组座谈会,征求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使代表对报告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论证,做到会中审议时心里有数。其次是延长会议时间。乡镇人代会会期起码要有两天以上,如果有选举任务,会期还应延长,这样才能保证人大代表有较充足的时间依法履行职责,才能保证代表充分发扬民主。这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也是发扬民主,对政府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再次是要增强乡镇人代会的会议实效。要通过保证会议时间和合理的会议程序,纠正开应付会和过程会的做法。会议要突出中心,除了审议几个报告以外,重点应对政府新年度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解决一至二个事关本乡镇全局性的,迫切需要解决而经过努力又能办到的重大问题。二是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牢固树立“监督不力就是失职”的观念,依法行使监督权。要在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形式、务求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深入开展工作审议、执法检查等行之有效形式的基础上,要积极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扩大监督面,延长监督链,直面各种问题和矛盾,提出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同时要建立健全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督办制度,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5、强化人大代表素质,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乡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对乡镇人大正确履行职权,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立足之基和力量之源,就在于密切联系代表,确保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此,必须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首先,要坚持代表当选条件。当选代表必须具备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其次,科学确定代表结构,这就要求处理好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方面代表的比例。在乡镇人大主要是普通群众代表与干部代表的比例,要防止把乡镇人代会变成干部会。要使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再次,要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作准备。

6、强化组织、制度保障,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健全乡镇人大工作机构,配齐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和工作人员,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要进一步优化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结构。应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安排政府序列工作人员进入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增加有管理地方事务能力的农村代表进入主席团。三是要根据形势的发展,扩大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工作增多,职能扩大,需要规范的事项也越来越多。同时,随着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这种新的形势必然要求进一步扩大乡镇人大的职权范围。四是要对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做进一步规定,使乡镇人大的决定权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由于《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只是作了原则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乡镇人大普遍反映落实决定权有困难,致使一些乡镇人大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总之,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第10篇 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一、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

我县x个乡镇共设有人大主席x名、人大副主席x名,其中xx镇、xx镇设专职人大主席x名,不设人大副主席;其他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x名;xx乡未配人大主席。在已配的xx名人大主席和xx名人大副主席中,研究生学历的x人,大学本科学历的xx人,大专学历的xx人,中专及高中学历的x人;女干部x人;党外干部x人。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全县各乡镇人大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xx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工作条例》,依法行使职权,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加强联系指导,推进乡镇人大工作

1、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对乡镇人大进行工作指导,法律上有依据,现实上有需要,基层上有要求。县人大常委会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近年来,常委会每年都专题研究指导乡镇人大的工作,并在工作要点中进行总体部署,对有关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和具体要求,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2、把抓好培训作为提升乡镇人大主席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绝大多数人大主席、副主席是从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岗位上转任的,虽然他们大多具有较丰富的党政工作经验,但人大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要求和规律,因而对人大工作业务不很了解和熟悉。近年来,为了使人大主席、副主席掌握人大工作的方法和程序,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我县举办了多期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培训班。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亲自授课,组织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江西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和人大业务知识,使人大

主席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了四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县人大常委会还有计划地组织了部分人大主席赴外地考察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了人大主席、副主席对人大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明确了自身工作的重大意义及肩负的重大责任,增强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光荣感、紧迫感,提升了业务能力,为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把加强联系作为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环节。县人大常委会一贯重视与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常委会领导充分利用各种时机联系乡镇人大。一是按照分片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到乡镇开展联系活动;二是利用抓春耕生产服务、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活动的时机,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三是结合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检查和执法检查活动,联系乡镇人大;四是通过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方式进行联系。通过工作联系,了解各乡镇对法律、法规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掌握乡镇人大工作情况,指导乡镇人大召开人代会、加强代表工作、开展视察检查和评议活动,帮助、协调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广泛征求基层群

众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将法律监督和业务指导寓予工作联系之中,切实推进了乡镇人大工作。

(二)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开展代表活动

1、依照法定程序,认真开好人代会。依法召开乡镇人代会,是乡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的主要形式和重要途径。全县各乡镇人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积极筹备,精心组织,认真召开人代会。会议期间,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听取和审查本乡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并决定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重大事项,选举本乡镇人大主席和政府领导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认真行使法定职权,有效地发挥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落实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本乡镇经济社会事务、当家作主的权力,推动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2、开展检查评议,拓宽监督渠道。乡镇人代会闭会期间,各乡镇人大主席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有关法律实施情况和政府工作的监督。在法律监督方面,各乡镇人大重点对农业法、土地

管理法、种子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减轻农民负担条例等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加强了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督,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通过检查监督,努力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本乡镇的贯彻执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工作监督方面,不仅对本乡镇政府工作实施监督,而且对本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和上级部门延伸到乡镇的有关单位采取工作评议等办法实施监督。换届以来,各乡镇人大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中小学、卫生院、辖区电管站等单位进行了评议,达到了推进工作的目的。

3、组建代表小组,搞好代表活动。代表小组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基本形式。我县各乡镇人大按照易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把本乡镇人大代表合理划分,组建为若干个代表小组,并指定代表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组织能力好的代表担任组长。为了使代表小组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各乡镇人大程度不同地建立了代表小组活动、联系选民、会前视察等制度,制定了年度活动计划,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把代表宣传群众、联系选民、征集意见建议、开展视察调查等活动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我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实施,乡镇人大工作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努力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但是乡镇人大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乡镇人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对乡镇人大的认识不到位。对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尚未得到干部和群众的充分认识和普遍重视。部分群众没有认识得到乡镇人大的重要性,甚至把乡镇人大看作是可有可无的机关;有的乡镇干部对人大工作有偏见,认为人大组织开展检查、评议等活动,是找岔子、添麻烦有的代表代表意识不强,履职热情不高;有的乡镇领导认为,乡镇人大除了召开人代会,平时工作没有硬指标,人大主席没多少事可干,所以分配人大主席负责其他工作。由于对乡镇人大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模糊认识,尚未形成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成为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

2、一些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不高。尽管通过组织培训,使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得到了一些提高,但仍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政治觉悟、法律知识、文化水平等素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是主体意识淡薄。少数代表把代表身份当作一种荣誉职务、政治待遇,缺乏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责任感。二是议政能力不强。部分代表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中,一言不发,只是个举手代表、挂名代表。三是联系选民不主动。既不积极宣传会议精神、政策和法律,又不主动向人民群众征询意见,参加了几次人代会,未提出一件建议。

3、代表活动开展不够平衡。各乡镇人大开展工作的量有差距,有的乡镇开展代表活动少;个别乡镇虽有活动计划,但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有的乡镇代表活动流于形式,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有的乡镇代表活动相关文件、资料不够健全、规范。

三、对策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乡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对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要充分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宪法和法律关于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的规定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其重要性,积极参与和支持人大工作,自觉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使人民群众明白乡镇人大对实现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作用,扩大乡镇人大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

2、加强乡镇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人大主席和副主席要坚决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摆正位置,强化责任,增强履职意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使人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3、尽力落实人大工作经费。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以保证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

4、继续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的指导,各乡镇人大要把代表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有计划、分层次对代表进行政治、法律知识和履职能力的培训,努力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5、乡镇人大要正确处理好与党委、政府的关系。在人大工作中,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结合起来。人大主席要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乡镇人大既要加强对政府工作的有效监督,更要协助政府推行工作,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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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地方人大如何关注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

地方人大如何关注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紧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职,与时俱进,人大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关注职业教育发展

就业难、招工难、招生难是影响百姓安居乐业和企业及职教学校发展的难题,人大常委会给予高度关注,将职业教育作为破解“三难”的关键环节,纳入人大常委会重要议题,组成调研考察组到外地考察,组织代表对我县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进行视察,形成了关于发展我县职业教育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积极的支持政策、加大投入,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整合培训资源,调整优化职教专业,打造职教品牌,建立技能人才培养高地的意见建议,县政府对此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职业教育工作领导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职业教育建设规划(20xx-2022)》以及《县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确立了“”的教学目标,为进一步推动我县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组织和制度的保障。

第12篇 县级人大换届选举调研报告

为配合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11月1日,本会组织部分会员到屯光、新潭和昱东、老街“两镇两街道”,就“怎样搞好区、镇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看,镇和街道正在按照市、区的安排部署,做了大量调查摸底、骨干培训等前期工作。特别是镇、街主要负责人都认为这次区镇两级人大同步换届,是在《选举法》修改后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大家认为,前一阶段刚刚进行了村级换届工作,有了一个很好的基础,积累的经验可供借鉴,对搞好这次区、镇人大换届充满信心。同时也意识到,这次换届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表示要全身心地投入到换届工作中去,按照规定的要求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调研情况和我们的一些思考报告如下,供领导参阅。

一、成立权威精干的选举机构

根据《选举法》第9条的规定和我区以往换届选举的做法,这次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应当成立以下选举机构:

(一)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分管副主任、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组织、宣传、统战和民政、公安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室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下设若干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区委发文确认。

(二)区选举委员会。区选举委员会由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委组织、宣传、统战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民主党派负责人,“两院”负责人,民政、公安、司法和工青妇等单位的熟悉选举法律和选举业务的人员组成。按照法律关于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不能是代表候选人的规定,区委在考虑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时,应首先考虑组织上不考虑提名他们为代表候选人,如果是代表候选人的,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区委应提早谋划,提前沟通协调,做好思想工作,使他们服从大局,听从组织安排,愉快担当此任。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经区委研究后,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三)镇、街选举委员会。我区5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的选举委员会,应由各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人大主席或人大工委主任,负责组织、宣传、民政和工青妇工作人员,以及派出所等熟悉法律和选举业务的相关人员组成,在区选举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安排下,负责镇、街各选区的联系和协调工作。镇、街选举委员会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同样,是代表候选人的,不能参加选举委员会。

(四)选区领导小组。由村、社居委党支部书记,村、社居委主任和部分村(居)民代表组成,在区、镇(街)选举委员会的领导和委托下,负责本选区的宣传发动、思想引导、选民登记、组织投票等工作。组成人员由镇(街)党组织研定,报区选举委员会备案。是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

二、代表名额分配应考虑代表结构的合理性

(一)区、镇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问题。《选举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所辖的下一级各行政区域或者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实践中,一般的具体操作程序是:

第一步,依法预留好一部分代表名额单独进行分配,比如解放军代表、少数民族代表、下放官员代表等。

第二步,将剩余绝大多数代表名额按相同人口比例分配到各镇和街道,再由镇、街道按照规定的要求分配到所属村和社居委。

第三步,由镇、街选举委员会依据分配的代表数,按照“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的原则,按居住状况合理划分选区,“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并参照代表的构成要求,适当划分系统选区,以保障代表中知识分子等构成需要。

我们认为,依法合理分配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名额,应注意下列事项:(1)按相同人口比例分配代表名额。应将单列和下放代表的人数从代表总数中减去,不占镇、街(村、社区)人口分配名额。(2)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为依法保障代表的广泛性,分配代表名额时,应对代表的构成有原则要求,如原则限定基层代表中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的比例,妇女代表的比例等。镇、街在划分选区时,有必要按工作单位、生产单位来划分少量系统选区,以保障工人、知识分子等类型代表的当选数量;同时还要注意,划分系统选区由于没有选区人口基数,无法确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有必要将系统选区所选举的“类型”代表,从按人口数选举人大代表的总数中分列出来,以便于按人口划分选区分配代表数。(3)选区划分要统筹考虑区、镇两级人大代表的名额分配。本次换届,区、镇两级代表的选举是同步的,选举的基本单位(选区划分)理所当然要同步。一般情况下,应统筹考虑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数,按区级人大代表选区等于若干个镇级人大代表选区,统筹划分选区,统筹代表名额分配。

(二)区、镇人大代表结构比例问题。《选举法》第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这次区、镇人大换届,均应注重代表的结构比例。

(1)因工作需要,建议组织提名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应控制在代表名额总数的30%以内;工农业生产一线人员(工商企业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农民(家庭承包农户、种养殖户、农林牧副渔户、农业工人等)的代表名额应占代表总数的55%;知识分子(从事教学、法律、专技、科研、医学、文艺等人员)的代表名额应占代表名额总数的15%。

(2)“官员代表”的比例应尽量限制或减少,非中共党员代表的比例应达到20%以上,妇女代表的比例应超过25%,连任代表的比例应保持在20%左右。

(3)代表的知识结构要多元化,尽量增加各个领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政工师、教师、医师和演艺人员等,以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和议政能力。

第13篇 人大代表调研报告

xx镇人大组织镇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镇20xx年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目的和方法

加强“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举措;是总结成绩、寻找问题、研究探讨镇社会事务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为镇党委、政府乃至县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是落实镇人大年初工作计划安排的一项重要的调研任务,以丰富基层人大活动的内容,开展这项活动意义重大。

开展这次调研首先得到了镇党委的高度重视,为调研活动提供了支持。乡党委书记在听取调研安排时作出批示:“开展这项调研活动非常必要,很有意义。”党委会也作出了安排、建议。其次是形式多样,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以人大主席团发文通知,明确了调研内容和安排。于 7月15日 召开了由28名不同岗位的县乡人大代表参加的调研座谈会,代表们集思广益,畅所欲言,畅谈和肯定了xx镇20xx年工作的重要成果,指出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20xx年政府工作的建设性建议,乡人大会同相关部门整理梳理、撰写调研报告。最后是各村、相关部门以及全体代表们高度负责,按要求完成各项调研任务,整个调研过程体现了深入、细致、全面、真实。

二、调研的结果

(一)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

1、狠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一年来镇政府始终把水、林、田、路的综合整治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围绕道路建设、水利整治,基础产业各个方面,大力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利用“一事一议”,引导群众筹劳集资,建成人饮水利设施(42)处,安装管道(7500)米,有效改善全镇农民的饮水条件;实施公路建设项目两个,整治村道路3条(28)公里。规划新修村道公路2条(26)公里,新修和改扩建村级活动室8个,全面改善了村级组织办公条件;全镇已经实现村村通,使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民主法制不断健全,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

在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大环境下,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以宪法为核心,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的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依法建制、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全面推进了村党支部“两推一选”,一批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讲奉献、有知识的农村能人、致富能手进入“两委”班子,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全面建立和推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把群众关心的事情全部公开,村中重大问题向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征询意见,将财务公开延伸到村民小组,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也一致认为还有不尽如人意和不够完善的地方,有的需要县及县以上部门统筹考虑,有的属镇村应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有的需要部门相互配合改善工作,才能使之更加完善,更加合理,群众更加满意,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

我镇的农业总体上还是粗放生产,加工能力低,产业化经营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在农作物种植和畜产品养殖过程中,更多地追求数量的增长,不注重质量的提高,更忽视了品牌效应,盲目效仿和低水平发展,且多以零散种养为主,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

(二)农村投入严重不足

免征农业税后,我镇农村的基础财力巨减,财政“缺口”大,加之各村历史上形成的债务都很大。县下拨的转移支付无法维持镇、村组织机构运转所需财力。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严重不足。调查显示,由于受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瓶颈制约,部分行政村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土地治理根本无法开展,导致农业抗风险能力薄弱。

(三) 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滞后

我镇总体上的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低,农民生一场大病往往意味返贫。XX年,自大多数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生病问题相对来说有了保障。但村医务人员水平低,医疗卫生状况令人担忧。科技文化投入不足,底子薄、基础差、人才缺、资金少、设施差的状况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严重不足,农村弱势群体保障体系薄弱。

(四)基层组织建设仍然薄弱。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意识不强。村干部、党员沿袭于传统工作思路,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思想僵化、工作被动、疲于应付。二是带领群众致富本领不高。目前,农村干部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对新时期农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不强,发展的路子不宽,工作方法不多,在群众“盼富”面前力不从心。三是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对农村工作的热情和对农民群众的感情,做“撞钟和尚”、做“太平官”。四是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组织难以正常发挥作用,部分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因此村组织作用无法发挥,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随之减弱。同时由于包产到户后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村经济发展,也致使了无人关心集体事业的现象的产生,村委会虽实行村民自治,但一些政策、规划在本村因无力参与支持而无法实施。五是农村村民自治工作发展不平衡。村务公开不及时,财务公开内容不全面,当地群众有意见。六是农民的法治意识淡薄。农村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过程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农村社会法治文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几点建议

(一)加快城乡统筹,促进和谐发展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党的xx大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面对当前城乡发展的差距和矛盾,要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建立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第一位,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都要切实向农村倾斜,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要抓好统筹规划、城乡市场的统筹发展、城乡基础设施的统筹建设、城乡教育、卫生、社会事业的统筹发展和城乡社保制度的统筹,让农村和农民真正分享城市化、工业化的建设成果。

(二)加大农村投入力度,强化政府服务功能

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动社会公众资源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交通、电力、通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的共享度,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瓶颈制约。通过加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支持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弥合各项公共事业方面的城乡差距。

(三)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机制

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因此在积极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同时,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此外,要积极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就业率。

(六)、加快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增加教育投入,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增加农民受教育的机会建立教师的合理交流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巩固政府出大头的农村基本医疗体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便民的征缴制度、就医制度和结算制度,探索建立参保农民小病受惠制度,让农民真正看得起病。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主导,建立多渠道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建立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让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构建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就业帮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为补充的多元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做到农村低保水平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步增长,使广大农民群众同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人大代表调研报告(2)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提出的目标要求。为了全面了解我镇教育发展现状,找准制约我镇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和确定今后教育发展的思路措施,提升我镇教育事业发展水平,近期,龙固镇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按照县人大统一活日的部署要求,围绕我镇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镇教育基本情况

目前,全镇共有各级各类学校8所,其中小学5所(含农村不完整小学),中学1所,职业高中1所,全镇中小学在校学生700余人,其中小学在校学生400余人,中学在校学生200余人,职业高中在校学生90余人,全镇专任教师总数100余人。多年来,我镇始终坚持“科教兴镇,人才强镇”战略,把发展教育摆在优先位置,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教育创新,走出了一条以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办学发展路子,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幼儿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体系。我镇教育网点布局基本合理,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校舍改造成效显著,学校和师生安全保障有力,教育“民生工程”得到落实,师资力量不断加强,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全镇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我们在充分肯定教育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镇教育在发展进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学校教师普遍职称偏低。农村学校高级教师偏少,除了教师自身方面的原因之外,职称评定指标分下去的太少是主要原因。教师职称上不去自然直接影响到了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有许多在教学一线工作了一辈子的老教师,可能因为历史的或现实的原因至今仍然是一个中级职称,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偏低以及社会少数人对教育、对教师的不理解,给广大农村教师造成了较大的心理压力,教师普遍感到自己社会地位低下,加上分配制度的不合理,造成部分教师进取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不强,缺乏工作动力,从而影响了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二是留守儿童问题日益突出。留守儿童是指因父母外出打工,孩子被迫脱离父母而留在当地读书的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已成为当今我国教育问题中的焦点话题,我镇也毫无例外地存在这种现象,且面广量大,必须引起足够关注。

据了解,有单亲监护的留守学生在学习、生活和情绪等方面表现大多较稳定,而双亲均长年在外务工的留守学生,也最容易成为学校问题学生,主要表现为:1、缺少亲情,少朋友,易激动;2、缺乏交流,性格孤傲、自私;3、学习无人监督,成绩滑坡,易厌学甚至辍学;4、由于监护不到位,易滋生不良习惯,组织纪律性差,迟到、早退、沉溺于网吧等行为经常发生,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这些表现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会直接带来不利影响。

三、建议和对策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留守儿童。一是创造一个温暖、和谐的校园环境。良好的校园环境有益学生身心,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良好的校园环境体现在卫生、文明,设备现代化,管理人性化;二是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发放联系卡,加强学生监护人与学校班主任的联系;三是为留守儿童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适时为他们排解心理难题;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留守儿童集体参与和群体合作意识,陶冶他们性情,增长课外知识。

三是抓住发展机遇,振兴职业教育。一是建议政府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为职业高中打造好1-2个学生实训基地;二是大力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专业素质,突出职业教育的教学特色;三是加强市场调研,实行校企联合、订单培养模式,确立职业高中1-2个品牌专业,不搞大而全,力求少而精,切实做到使学生招得来,学得精,送得出,干得好。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相信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师生和全体教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我镇教育一定能跃上一个新台阶。

镇人大代表调研教育的调研报告

第14篇 做好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的调研报告

做好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的调研报告

做好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的调研报告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实效,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重要途径。

为做好我市人大代表工作,促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代表工作中从根本上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进一步增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现就_____市开展代表工作,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拓展代表活动,激发代表热情,保障代表行使职权方面有以下几点思考及对策。

一、_____市代表工作的经验和成绩做好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代表在我市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生活中发挥着主要的决策作用和监督作用,在履行人大新的历史使命中,担任着自己特殊而平凡的角色。

近年来,_____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做好人大代表工作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抓培训,强化人大代表职务意识。市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年度培训制度的基础上,始终把创造代表条件、强化代表素质、拓宽代表视野作为重点,把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和执行代表职务的相关业务知识结合起来,极大地丰富了代表学习的内容|使新当选的人民代表能及时了解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刻认识所担任的法定职务,明确人大代表有位必须有为,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

(二)抓组织,健全人大代表活动网络。为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活动制度,方便组织经常性的代表活动,按照“有利组织,方便活动”的原则,将本届220名市级人大代表编成19个代表小组,并推选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代表工作的同志担任代表小组长|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通过组织视察、检查、调查、座谈、走访等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从而拓宽了活动渠道,提升了活动水平,保证了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抓阵地,构建人大代表工作平台。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大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包括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制度、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小组制度、乡(镇)人大主席团例会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和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制度等,做到代表工作有制度,年初有计划、月月有重点,季末有检查|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序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及其工作委员会组织的“三察(查)”活动,帮助人大代表研究和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代表的意见和要求,为人大代表搭建了履职平台,增强了代表敢言意识和善言艺术。

(四)抓典型,营造人大代表履职氛围。市人大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鼓励创先争优,对在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涌现出的50名优秀人大代表,2件优秀议案和20件优秀建议案予以表彰奖励,并推广了部分代表小组的活动典型事例,燃起了代表的履职激情|创办人大工作通讯、人大调研,并借助媒体,营造舆论,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刻阐述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努力营造了全社会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舆论环境。

(五)抓创新,拓展联系代表工作渠道。为使“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精神得以落实,市人大建立健全了常委会联系代表工作机构,配备了乡镇人大办主任,同时担任代表工作联络员,加大为代表服务力度,全面构建了联系代表工作途径|认真落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促进了七届一次人代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六届五次会议的163件上升到330件,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提高了代表参与管理国家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定期向代表通报本市重大事项,督促有关部门对开展联系代表工作提供物质保障,为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加强代表与代表、代表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奠定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_____市代表工作存在的问题近年来,_____市人大代表立足自身实际,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分析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代表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和完善。宪法和法律对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权力、义务作了原则性规定,但代表职权如何行使,却未作出具体明确,对代表履职没有约束机制|个别代表忙于生计,照管家庭,外出务工,成了实际上的“挂名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缺少必要的措施,代表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和完善。

(二)代表整体素质与履职能力亟待提高。少数代表文化素

质偏低,执行职务能力弱,平时又不注重学习,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知之甚少,履职中难以发现和提出问题|有的代表对自身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够,主人意识不强,不善于为民代言,缺乏独立见解,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现代知识浅薄,敢于建言的胆识不够。

(三)代表学习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市乡(镇)两级人大对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较为重视,一般都有组织代表进行集中或分组学习培训,但届中的学习培训没有长远规划,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存在简单化|代表集中视察、考察受到范围限制,不能做到所有的代表参加,制约了代表学习深造的机会和学习时间的保证。

(四)代表活动形式和内容显得单一。代表开展各种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特定问题调查,都因各种条件的约束,使代表参加活动受到局限|部分代表在开展活动之前,缺乏充分的组织准备,活动“匆匆上阵,粗粗了解,说说了事”,活动内容简单化|少数代表活动重形式,轻效果,重过程,轻落实,缺乏针对性,活动效果“表面化”。

(五)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措施还不健全。市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都属兼职代表,代表以本职工作为主,从事代表工作为辅,加之工作目标多、任务重、考核严格,导致联系选民不够|执行代表职务中,不可避免会触及个人利益,而且复杂的人际关系难于得到公正的评判,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代表活动经费由于各乡(镇)财政状况不同,经费落实难于按标准兑现或兑现不及时,制约了代表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做好我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对策

(一)健全完善制度,强化代表意识。健全和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对于代表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履职责任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开展“三察(查)”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代表评优奖励制度、代表履职备案制度、代表列席常委会或主席团会议制度、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制度和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制度等,使代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规范工作。

把人大代表的松散活动规范化、盲目履职具体化、尽责程序数字化,促使人大代表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从而把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不断强化人大代表的职务意识,激发人大代表敢于和善于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代表权力。

(二)优化代表结构,着力提高素质。代表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代表作用的发挥,而且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一是严把代表“入口”关。市乡(镇)党委、人大和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代表法的要求,将政治素质好、履职能力强、遵纪守法,能代表人民意志的公民选为人大代表|二是注重代表素质与代表结构的有机统一。

坚持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把握好代表结构比例,扩大基层党员、妇女、专职人大工作者和连选连任的人大代表比例,控制党内机关领导比例,坚持结构要求服从素质要求,力求二者有机统一|三是体现竞争性。让代表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由选民“面试”,展现代表才华,突出代表的时代性、先进性、合理性,把代表选举引入竞争机制,好中选优,尽量避免或防止有人带“病”当选代表,不断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和个体素质。

(三)抓好代表培训,增强履职能力。抓好代表培训,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是人大代表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的内在要求。

一是注重届中代表培训。培训内容要以代表法、监督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全面培训与重点讲解、理论学习与实际应用、典型引导与经验交流相结合形式,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及时有效地抓好届中培训和长远培训规划|二是强化代表履职意识。

要把创造条件、强化素质、拓宽视野、掌握必备知识结合起来,使人大代表深刻认识担任的法定职务,增强履职能力,强化有位必须有为,从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履行法定职责,敢于和善于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代表权力,做到立足岗位干事业,务求有为作奉献,真正成为人民的“代言人”。

(四)拓展代表活动,提高活动质量。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代表活动。

一是选准活动主题。代表活动必须坚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地方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人大工作等重大问题开展活动|二是搭建活动平台。

完善人大代表活动制度,方便组织经常性的代表活动,使代表能及时掌握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知识,确保人大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保证活动质量。代表活动年初要精心策划,提前有安排,代表守纪律,工作有准备,活动才能有作为、有地位、有影响、出成效|四是讲求活动效果。

代表活动要深入实际、了解民情、反映实况、求得实效,做到心中有数、言之有理、议之有据,提出意见要“实”,发表意见要“准”,调查研究要“深”,办理落实要“早”,敢于仗义执言,主动维护宪法、法律和法规,为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五)完善保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需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来实现。

一是提供展示平台。市乡(镇)人大要本着亲民、贴民、为民的原则,为代表履职出题目、指路子,保证代表工作有内容,活动有主题,尽责不生疏,工作有劲头|二是创造沟通平台。

掌握了解代表意见和要求,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研究解决代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使人大代表无后顾之忧|三是营造履职氛围。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三察(查)”活动,开展经验交流、撰写议案、提出建议等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增强代表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锐意进取心|四是提供服务保障。

将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支持,农民代表参加活动的误工补贴,应依法享受到应有的待遇,积极为代表开展工作提供服务和方便,从而保障和促进代表工作的开展,使人大代表真正找到当家作主的感觉。总之,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职责光荣神圣而责任重大,我们要用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特有的触角,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思路,不断研究代表工作方法,不断挖掘代表聪明才智,不断强化人民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地位,不断调动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真正为维护民主团结,推动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第15篇 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的调研报告

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研究室把“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作为重点调研课题,组成课题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在近半年时间里,比较全面地回顾和总结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实践与体会,进一步深化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课题组专程赴广州、宁波等地人大学习考察,又深入到南岗区、香坊区、双城市等区、县(市)进行调研,学习省外和本地区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分析研究了影响我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有效行使的一些因素,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初稿。现将调研中形成的观点和建议作如下报告。

一、对我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发挥作用的现状分析历届市人大常委会都将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监督职权,不断探索和实践,积累了许多比较好的经验。特别是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以来,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创新开展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共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汇报81项,作出决议、决定37项,听取了52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汇报,评议了29个政府组成部门和34名“一府两院”负责工作人员,其中包括4名副市长和1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通过监督职权的有效行使,保障了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推动我市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总结几年来监督工作的成功做法,主要表现在:

1、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加强对全局性工作的监督。历次常委会会议都突出以审议经济方面的议题为主,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整体实施情况、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行政区划调整等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适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围绕市委提出的工业强市的发展战略,常委会把“十五”发展规划作为哈尔滨市的头等大事,组织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分十三个专题进行了大会审议,并作出关于“十五”计划纲要的决议。为贯彻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决策,围绕哈尔滨市委提出的“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的工作主题,20xx年人代会上专门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老工业基地调整和改造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织力量开展专题考察、专项调查和专门视察,作出《关于加快哈尔滨市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的决议》,为确保我市在中央确定的第二批改造项目中取得领先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强化对省委提出的哈尔滨“加快发展,当好龙头”战略实施的监督,及时加开了一次常委会,专门讨论如何为哈尔滨加快发展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问题,并作出了《关于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哈尔滨加快发展当好龙头的决议》,较好地发挥了人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决策、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

2、围绕依法治市,加强法律监督。在执法检查方式上,坚持少而精、突出重点的原则。

每年常委会都确定一项涉及全市工作大局的法律法规,由常委会主任带队,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参加,组成高层次执法检查组,进行检查和视察,突出了重点,提高了检查的层面,加大了执法监督的力度。各专门委员会进行的执法检查,由相关专门委员会牵头,邀请主任会议成员、驻会委员、本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该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质量较高的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常委会会议后,以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形式向“一府两院”提出改进执法的具体要求,执行机关在一定的时限内办理,并报告办理结果,增强了执法检查的法律效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常委会还抓住影响较大、久拖不决的典型案件开展个案监督,狠抓重大案件查处工作,为地方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良的法制环境,推进了依法治市的进程。

3、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常委会通过调查、视察、检查,建立主任会议成员接待、处理群众上访等制度,将需要解决的共性问题、重点问题作为常委会审议、监督的重要内容。

例如,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代表等多种渠道向人大常委会反映,要求加快建设城市后备水源,解决城市供水不足的问题。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市委汇报了这一情况,取得市委的支持,把后备水源地建设作为一件大事,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查,提出建设磨盘山水库作为城市新水源地的建议,要求市政府抓紧立项报批工作。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直接督促下,政府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预计在20xx年向市区供水,这将使我市长期存在的用水紧张、供水污染等矛盾逐步得到解决。建设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防病治病、维护市民身体健康的需要。

去年,常委会根据部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向市委报告,作出了《关于建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决议》,并督促市政府认真落实决议要求,预计20xx年年底“疾控中心”即可投入使用。

4、围绕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特别是评议工作近几年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从20xx年开始,常委会实行“两项评议”相结合。为充分体现述职评议的公开、 公正,增强透明度,以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的方式确定评议对象。

将评议对象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开受理群众的信访;对被评议的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形成报告;常委会成立评议组,深入被评议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进行调查,把人大常委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不仅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直属单位班子成员、部分服务对象、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还拓宽利用各种民主渠道,使更多的市民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负责工作人员进行评议的有关情况。通过面对面谈话、个别填写“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票、意见投诉等方法,充分发扬民主,创造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条件和氛围。

考察组再根据方方面面反映的情况用写实的方式进行综合汇总,向组成人员提供全面的基础材料,并提前发给各位组成人员,待组成人员在评议中充分表达意见后,再形成有关考察材料。评议的基础上,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评议的政府组成人员的工作作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评价。

常委会会议针对被评议的“一府两院”及其组成人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并向常委会作出口头报告。常委会对整改情况跟踪问效,从而使评议监督工作既深入扎实,又富有成效。

综上,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已经从一般性的程序性监督发展为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实体性监督,监督形式不断创新,力度不断加大,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大监督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总结监督工作的主要启示是:

1、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监督工作的根本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职能作用与我们党实现政治领导的价值目标,从根本上讲是一致的,因而,只有与党保持统一,才能保证人大监督职能的正确政治方向,这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

坚持党的领导绝不是消极被动、畏首畏尾的单纯服从,只有自觉地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把握监督工作的政治方向,完善人大监督的组织机构,积极争取市委对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活动,使人大的监督工作与全市大局相统一,与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相统一,不越权,不添乱,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人大监督职权的有效行使。

2、提高监督层次,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基本前提。常委会始终把监督工作列为常委会的重点工作、常规工作来抓,每年常委会都确定一项涉及全市工作大局的法律法规,由常委会主任带队,组成人员参加,组成高层次检查组,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提高监督主体层次、监督内容层次,不断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使监督工作成为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监督工作得到加强的基本前提。

3、坚持监督为民,是做好监督工作的根本原则。人大的监督职权来自于人民群众,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要对人民群众负责,受人民群众监督,这是做好监督工作的根本原则。

实践证明,人大监督工作越是公开、透明,民主程度越高,效果越明显。常委会对《刑事诉讼法》进行执法检查前,在《哈尔滨日报》上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群众对该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历时5个月调查走访全市18个具体办案部门,召开7个座谈会,抽查1417件案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3人次,发现存在较大问题的案件22件,提出监督意见15件,限期整改7件,使人大监督工作充分体现民权,客观反映民意,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4、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是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途径。既把人大自身各种监督形式的相互结合,又探索人大监督同其他方面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是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基本途径。

常委会实行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两项评议”相结合,使评议人与评议工作同时进行、相互促进。扩大评议的广度,每位市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院长、副院长,在任期内都要接受两次评议。

增强评议的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保证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两项评议”工作结合进行,既避免了一些重复性的工作,又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5、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基础。近年来,常委会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我们本着“需要一个,制定一个”、“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原则,制定了6部单项监督规定,使我市人大常委会的规范性文件审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个案监督、述职评议等方面的监督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为加强对涉及全局性政府工作的监督,建立了高层沟通协调机制。

凡应提交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由常委会党组请示市委,并提前与政府“通气”,督促政府及时向人大报告需要人大决定的重大事项,从而将重大事项纳入了“党委意图——人大决定——政府实施——人大监督”的决策运行轨道。但就总体来说,对监督工作的成绩估价还不能过高,必须清醒地看到,监督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全部工作中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同时也是当前人民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

目前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监督工作存在走形式、不深入、表面化、实效性差等问题。一些视察和执法检查,形式上轰轰烈烈,实际上只是一般性地走走看看,发发议论,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缺少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监督工作重形式轻实效,监督力度不大,从而影响了人大监督制约的权威性。

2、监督职权行使不到位。在监督工作实践中,常规的一般性的监督手段运用得多,而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形式,以及罢免等硬性监督手段根本没有得到有效使用或使用不多,致使监督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

3、监督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强。近几年,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了各种监督手段,特别是许多具有创新性的监督手段,由于缺乏相关制度规范,或有法律依据但规定比较笼统,实践中难以操作,致使监督工作不够规范和统一,主观性、随意性较强。

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上还有一些模糊认识。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模糊认识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首先是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说话含蓄、凡事讲情面是中国人的个性,恪守明哲保身的处事原则,再加上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相对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在监督主体中普遍存在着人大能发挥多大作用,权力用到什么程度才合适的疑虑,监督工作有畏难思想。其次是受社会舆论关于人大工作“二线”论影响,监督主体中普遍存在着监督工作难有作为的消极思想。

再次是受封建专制思想影响,国家公职人员民主法制思想观念淡薄,认为人大监督可为可不为,监督力度可大可小,对人大监督的法定地位和法定义务认识不清,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观念不强。

2、有关监督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现有法律中有关监督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有的规定含义不明晰,执行起来比较困难。

近几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些监督工作办法,由于缺乏相关上位法依据,有些程序规定仍比较原则,不便操作。对许多刚性监督手段现行法律还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一些我市独创的监督形式因条件不成熟还未以规范的形式固定下来,没有相关法律上的规定和程序上的保障,监督主体不敢大胆行使监督权,被监督主体借口监督行为法律依据不足,而对人大的监督产生抵触情绪。

3、监督体制不够协调。在现行体制下,一般是市委作出决定政府去组织实施,或者市委和市政府联合发文对重大事项作出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行为共为一体,在此情况下,人大难以实施监督。

同时,由于市政府市长是市委的二把手,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既不是市委副职又不是党委常委,使人大常委会主任在党委的位置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不相称。即在国家政权体系中是“党委—人大—政府”而在党的政权体系是“党委—市长(副书记)—人大主任”,这样就难以对监督工作行使监督权。

此外,常委会机关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等诸多方面和法律规定的人大职能都有相当大的差距,人大实施监督客观上有一定困难。

4、组织保障不够有力。常委会组成人员组织构成不够合理。

专职委员比例偏低,相当数量的组成人员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影响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监督机构设置不合理。

我市人大常委会的具体监督职能体现在各个专门委员会,而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有限,特别是专业人才不足,影响了人大监督职权行使的深度和力度。

二、加强人大监督职能的具体措施法律监督方面

1、扩大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在现有的审查地方性法规具体应用解释、政府规章的基础上,增加对市政府的决定、命令,市法院、市检察院实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办法,以及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

这既是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法定职权,也是加强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的重要措施。

2、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执法检查。通过人大常委会会议或新闻媒体征求一届或一年的执法检查内容,综合各方面意见民主确定执法检查项目。

执法检查的法律、法规确定之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对该法执行情况的意见。对由常委会检查的重点法律、法规,可实行执法监督听证会,架构市民直接参与执法监督的平台,创新人大执法监督形式。

每年可选一部法律、法规实行监督听证会,由执法检查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和被检查市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3、建立执法检查回查制度。如执法检查结束后半年,人大常委会或者专门委员会应当对被检查机关的整改情况进行回查;必要时,主任会议可以决定被检查机关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4、建立个案监督“一案一组织”制度。效仿法院审判的合议庭的组成方式,对主任会议决定列为个案监督对象的,应当成立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的临时性个案监督组,这样有利于问题得到及时、客观、公正的解决。

工作监督方面

5、建立重大事项定期提报制度。每年年初,人大常委会以文件形式通知“一府两院”,由“一府两院”报告当年拟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大事项,使重大事项的报送工作规范化。

6、建立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为重点,加强对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监督,具体规定每一个达到一定投资规模的政府投资项目,都需经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使政府投资行为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7、完善预算审查监督的基本制度。一是建立对预算超收收入的使用监督制度,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动用超收收入追加支出时,要及时向人大有关审查监督机构通报情况,如动用超收收入较多的,市政府应事先向市人大常委会做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

二是对暂时不能纳入预算的要编制收支计划,市政府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和综合财力平衡的情况。三是健全预算审查批准制度。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必须对预算进行调整,且调整总额超过原批准预算总额的3%(含3%)的,预算调整方案应于当年9月至11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人事监督方面

8、建立任前考法委托制度。委托比较中立的部门组织任前考法活动,使人大人事任免工作更客观,增强参考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

9、完善述职评议制度。将现有评议工作中的好做法固定下来,并对某些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

比如,扩大被评议对象,将分散在我市各区、县(市)的市属垂直管理部门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的法职人员纳入被评议对象范围内;科学合理确定被评议对象,按照好、中、差三个层次由人大代表民主投票产生评议对象,按照得票多少确定被评议对象;规范评议报告写法,报告中对成绩的论述不得超过全部篇幅的三分之一;评议中获得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之和不过半数的,人大常委会对其亮“黄牌”,建议市委对其工作进行调整;常委会会议对被评议对象的评议结果向新闻媒体公布,让社会知道人大评价意见。其他形式的监督方面

10、建立经常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制度。规定人大代表每年联系走访选民的最低限额,不定期收集代表意见、建议,及时转至相关部门,必要时随时召开代表与意见、建议办理部门的直接见面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督促“一府两院”及时解决代表意见、建议,推动办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1、制定《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条例》。鉴于国家《监督法》在近期内还不会出台,可以考虑在修改、完善现有各单项监督工作规定的基础上,总结目前创新性的监督形式,制定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规定,将监督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使今后监督工作有章可循。

三、加强人大监督职能的保障性措施人大行使监督职权是一个动态过程,监督职权能否有效行使,归根结底取决于两个方面问题,即人大监督权如何定位和监督权如何运作的问题,监督权的定位取决于各方面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认识,取决于监督主体对监督工作的思路,带有根本性、决定性意义;监督权的运作是系统论范畴的问题,它主要是由监督权力主、客观两方面因素共同决定,包括监督主体状况问题,监督方式问题,监督环境问题等,是影响监督权运作的关键所在。以下试析之:

(一)解决好加强人大监督职能的认识问题。人大监督权是一项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国家权力。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人大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基础和中心,是最高层次的监督,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行政机关的行政监察权、党委的纪检监督权、政协的民主监督权以及社会的舆论监督权相比,人大监督权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性监督权力,它超越于其他监督权,具有明显的间接控制特征。因而,人大的监督权应侧重于对监督对象起威慑、督促、指导作用,而不是直接对具体工作进行干预和纠正。

所以,解决好对人大监督的认识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要充分认识人大监督的法定地位和作用,提高对人大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另一方面,在行使监督职权的过程中,要牢牢把握住人大监督的宏观性、间接性这个“尺度”,既不越权,又不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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