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救助管理站救助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主题教育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民心、集民智、解民意,笔者对**市救助管理站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有效开展流浪救助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该站严格执行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在市民政局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截止十月,该站共接待求助人员1724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724人次给予救助,其中:省外受助人员436人次,本市及其他市受助人员1288人次。从受助人员性别区分:男性1321人次,女性403人次;从年龄结构区分:青壮年1194人次,老年281人次,未成年人238人次;重点救助对象:肢体残疾89人次,精神病人107人次,痴呆傻39人次。其中救助的1724人次受助人员中的225人次护送返乡得到了妥善安置,资助返乡1198人次,接领返乡42人次。
在救助资金管理上该站严格把关,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救助管理工作上。由于该站基础设施比较落后,长期在外租房办公,救助场地不足,影响救助管理工作的开展。为更好开展救助管理工作,该站启动未保中心项目建设项目,计划年底投入使用。新中心位于回风片区,交通便利,项目建设面积3973平方米,中心设有受助人员宿舍、观察用房、教育医疗康复室等。在加大硬件设施投入的同时,该站着力加强软件建设,规范化、科学化实施救助管理。xx年和xx年该站党支部连续两年被局党组评为先进支部委员会。
二、救助工作中的基本做法
该站严格按照《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安全、规范化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班子成员分工明确,逗硬抓落实,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第一,作为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站班子成员带头抓落实,重救助水平,重救助质量,重救助效率,重安全救助。建立安全建设目标责任制,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加强流动救助,专门成立4个流动救助工作小组,实行轮流外出开展流动救助。确保每周开展两次街头救助,向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宣传资料、指引卡,引导受助人员遇到困难时第一时间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职业乞讨人员,进行劝导、告诫,加强与其户籍所在村、社区联系,力争让他们主动放弃职业乞讨行为;进一步探索变“输血”为“造血”,变“消极性社会救助”为“积极性社会救助”的救助模式。建立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将制度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工作中。
三、有待解决的问题和建议
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交通日趋便利,外来人口大量涌入,无论是救助对象、救助理念,还是救助内容、救助方法都在改变。传统的吃、住、接、送等救助方式已不适于救助管理工作的需要,也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首先,救助工作的对象发生了变化,流浪乞讨成因复杂,救助对象的数量和群体逐年扩大,救助的要求和救助的内容延深,救助质量要求高,救助对象不再仅仅限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还有财物被盗、传销解救、进城务工、城市拾荒人员,以及打拐解救妇女、农村留守儿童、实际无人照管儿童等。仅xx、xx年度该站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分别为298人次、260人次。其次,救助工作理念和救助内容发生了变化。人性化的救助,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更加彰显。救助内容不再是仅仅满足流浪乞讨人员的吃、住、行等基本生活救助,而是全方位的生活救助和心理修复、精神支持、医疗救治等的综合性救助,救助的要求更高,层次更深。第三,救助工作的方法发生了变化。从求助者主动来救助站求助到救助工作人员走出去上街主动救助;从护送回家到源头预防;从简单生活救助到生存技能培训、心理矫治等,工作方法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单一的工作方法已无法适应当前救助工作需要。第四,救助工作的专业化人才缺乏。由于我市没有高校和专业的社会组织,再加上救助站硬件设施不完善,缺乏社会工作人才,目前只有1人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质,无法全面开展社会工工作服务,导致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徘徊于低水平阶段。同时新进工作人员往往专业不对口,专业对口人员又进不来的现状,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如下:
由于救助工作这些变化,传统的救助方式在政府机构的主导下,为求助人员提供食物、住所、医疗救治,联系家人和单位,提供乘车凭证等物质方面的救助,而缺乏精神与心理需求方面的安抚与疏导,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他们还有着更高层次的需求,如医疗保障、心理修复、获得就业机会、接受相应教育等等,通过运用传统方式对流浪儿童进行救助使儿童再次流浪现象较为严重。对于特殊人群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心理矫正感觉力不从心,迫切需要专业人员开展心理矫正、非正式教育等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寻找新的救助方式,创造新的救助理念,建立新的救助工作机制以适应这些情况的变化。一是通过引导和购买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工作,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逐步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社会力量参与”的机制,可以有效开展救助管理站内的社会工作服务和站外拓展性服务。二是内部挖潜,加大干部职工学习力度,通过组织培训、学习等方式,培养一批专业性人才。
虽然《救助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受助人员的安置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受助对象返家安置仍比较困难。通常对于能够自行回家的成年受助者会提供乘车凭证,受助儿童由救助站工作人员护送至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但其中的盲聋哑、痴呆傻、精神病等受助人员因受语言交流、精神疾病等障碍,无法提供准确的信息,无法和受助家属联系,只能送往医院治疗、供养,救助期满也无法送走;有的残疾人、未成年人或行动不便者因亲属或所在单位不愿接回,要求救助站送回或者借故推托甚至直接拒绝接回;流出地不主动配合接回未成年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人员;一些因年老、年幼或智力存在障碍无法查明亲属者。我市缺乏相应的福利机构对上述对象进行安置,目前市社会福利院正在筹备建设中。
**市救助管理站始终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为流浪乞讨特殊群体办好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树立了救助管理工作良好形象,为我市救助管理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第2篇 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为此,笔者对县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积极建立新机制,探索新方法,搭建新载体,构建了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
1、建立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网络体系
一是创新党组织设置。针对党员教育管理难、党员发展纳新难、党员作用发挥难的“三难”问题,及时印发《关于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意见》。按照有利于发展经济、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原则,以经济关系和社会联系为纽带,以各种组织形式和产业链条为依托,突破城乡界线和行政区域,通过抓延伸、抓拓展、抓统筹,在农村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组织和“农村党组织科技致富示范基地”中建立产业党小组84个。采取酷猫写作范文网“单独建”和与所在村、相邻企业“先联后建”的方式,建立非公企业党支部17个,规模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100%。结合实施“农户增收计划行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党组织中建立城乡、村企帮联型党组织100对,使城乡基层党组织动态延伸、全面覆盖。
二是实施网络管理服务。依托县党建网,设立流动党员信箱,公布“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建立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通讯技术,搭建党员互动平台,逐步实现了党员信息化管理、网络教育培训和网上咨询服务。同时,积极开展“三项教育”。即:实行“远程教育”,流出地党组织指定专人,每月通过网络或qq群,加强流动党员的联络、教育和管理,并建立工作情况记录本,将每月工作情况详细记载备查;开展“网上教育”,在县党建网上开设流动党员信箱,加强流动党员的联络、教育和管理;实行“委托教育”,对外出党员进行行前教育,并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委托他们代为教育管理。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针对流动党员来去难掌握、管理难度大等问题,我们及时印发《县流动党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县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知识问答》,探索建立十项新机制。(1)登记备案制度。基层党组织设立《流出党员登记薄》、《流入党员登记薄》,对流动党员逐一登记造册,做到流入流出时间清楚、去向住址清楚、联系方式清楚、发挥作用情况清楚。(2)定期报告制度。流动党员在外出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向所在地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工作以及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等情况。基层党组织每月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情况,并及时调整流动党员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3)专用电话受理制度。开通“12371”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印发《县“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受理暂行办法》,明确受理时间、受理方式、受理范围、办理程序等,确保与流动党员联络畅通。(4)持证管理制度。对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的党员,核实情况后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每年查验1次。(5)流动党员接收制度。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的接收工作,对拒不接收按规定转来党员组织关系或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及时进行查处。(6)定期联系制度。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卡,指派专人负责,经常与外出流动党员所在组织生活党支部联系,与其互通情况,掌握信息,并以印发《致流动党员的一封信》等形式,将支部有关工作情况和要求转告外出流动党员。(7)定期走访制度。对流入党员,及时了解情况,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8)流动党员补课制度。对未能参加党组织重大活动的外出流动党员,党支部指定专人通过电话、网络、qq等多种方式负责对其进行补课。(9)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坚持“三会一课”等制度,通过建立流动党员“活动日”,定期组织外来流动党员上党课、观看电教片,引导他们在本地做贡献,为家乡谋发展。(10)流动党员奖惩制度。对在外出期间表现突出的流动党员,党组织给予表彰奖励;对外出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党组织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
2、探索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新方法
一是全面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由乡镇党委、县级部门党组(党委、工委)统一印制“党员政治生日”贺卡,在流动党员政治生日来临前,由所在党支部采取上门走访、网上谈心、手机短信、信件邮寄等方式,为流动党员发放“党员政治生日”贺卡,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了解流动党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听取流动党员对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谈话过程在《党员政治生日谈心谈话登记簿》上记录, 党支部及时进行研究,帮助解决问题。截止目前,全县共向流出党员邮寄“党员政治生日”贺卡129张,上门发放70张,发送祝福短信178条。
二是全面推行 “编外指导员”制度。对农村流动党员,由乡镇党委负责,主要选配乡镇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和流动党员亲属中的党员担任“编外指导员”,实行“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结对联助机制。通过乡镇领导包抓、包村干部包联、村干部包管、亲属党员一包到底的“四包”方式,加强流动党员的联络教育。对居民党员,由所在党组织负责,主要挑选社区党组织书记、支委、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原工作单位负责人以及亲属党员,担任“编外指导员”。流动党员“编外指导员”每月以电话、网络、手机短信等现代化手段与外出党员联系,做流动党员的政策宣讲员、学习辅导员、意见收集员、工作监督员。
三是学习推广“党员中心户”制度。学习借鉴安塞县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新制度新做法,在全县农村推行了“党员中心户”制度。按照“居住相邻、从业相近、易于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各村党支部通过设置党员中心户、中心户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形成了“村党支部+党员中心户+党员+群众”的农村党建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延伸了基层党组织功能,密切了党群关系,增强了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县共设置党员中心户436户,联系党员2130人,联系群众7310户。
3、搭建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新载体
一是深入开展“双向沟通”活动。利用春节流动党员返乡访友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双向沟通”活动,即:党组织开展“送学上门”,对外出务工返乡党员进行党性教育,通报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外出务工返乡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谈学习体会、谈打算,对群众谈见识、教技术,互通有无、互相促进。
二是丰富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回村就职、回乡创业、回报家乡”等主题实践活动,鼓励外出务工成功人士带资金、带技术、带信息、带订单、带朋友回乡兴业,带动农村闲置劳动力外出谋出路。黄牛铺镇黄牛铺村流动党员李保才, 从20xx年开始就带着五六个人去宝鸡找活干,如今他所在的建筑工队已壮大到四五十人,还经常手把手给工友教技术,保证他们出得去、长久有钱挣。面对破旧不堪、岌岌可危的村级小学校舍,他与村支书带头各捐款500元,动员村民集资,并利用自己的瓦工技术,加固维修校舍,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三是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积极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动员优秀流动党员主动与流出地贫特困户结对子,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家乡公益事业捐款捐物。截至目前,全县流出党员共引进资金7.4万元,发展产业项目6个,带动就业141人。各级党组织先后为流动党员家庭办实事好事49件,开展创业就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120人次,帮助6名流动党员解决了创业资金,走访慰问流动党员91名。
二、问题与难题
由于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尚处于探索阶段,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和亟待破解的难题。
1、行踪难掌握,不利于一体化管理。少数流动党员组织观念淡薄,外出前和返回时不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有的流动党员担心影响打工挣钱,不愿公开甚至刻意隐瞒党员身份。有的流动党员不愿受约束,外出不领流动党员活动证,即使领了活动证,也不主动与党组织取得联系,造成流出地、流入地“两不管”现象。尤其是部分大学毕业的学生党员和复转军人党员只是将组织关系挂靠在原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人却长期在外流动,管理难度更大。
2、活动难开展,不利于一体化教育。由于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体制缺位,没有建立起全国统一、规范有序的管理体制,一些流动党员到外地后,用人单位对流动党员管理不够重视或没有党组织,致使部分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无法落实。一些流动党员不主动亮身份,不与所在地党组织联系,使流入地党组织无法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一些流动党员工作不固定,工作和居住地经常变换,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均无法对其进行经常性思想教育,党组织生活也无法进行。
3、作用难发挥,不利于一体化服务。部分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对原党组织的工作不闻不问,对家乡建设漠不关心,不愿发挥党员作用。部分流动党员迫于生存压力,一心打工挣钱,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不想发挥党员作用。一些流动党员对自己放松要求,长时间脱离组织,放任自流,甚至做出有损党员形象的事情。
三、对策与思考
1、建立“上下联动”责任制。逐级建立县、乡、村三级党组织抓流动党员工作责任制,落实乡镇、部门党组(党委、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直接责任人”和流动党员编外指导员 “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实行“专人抓、专人管、专人负责”,加大党建目标责任考核,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网络。
2、建立一体化管理机制。建议依托居民身份证管理系统,把党员信息作为居民身份信息的重要组成,随时随地查询党员的信息。同时,建立全国联网的党员信息库,实现流出、流入地党组织信息共享、情况互通和远程查询,为流动党员动态管理夯实基础。
3、建立教育培训积分机制。按照“突出重点、分类计算、累计积分”的原则,对党员教育培训实行积分制管理,凡参加各级组织培训的党员,凭培训证、学历证等到上级党组织区分级别积分备案,全年累计积分至少要达到12分,每半年公布1次积分情况。对达不到积分要求的,限期进行补课;补课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党组织对其批评教育、甚至进行组织处理。对流动党员教育培训积分重点加强监管,实行全国信息共享,让未参加教育培训或有补课记录的流动党员自加压力,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4、建立优秀流动党员激励机制。通过定期评选表彰优秀流动党员,鼓励和支持外出党员回乡创业,并在税收、贷款、项目等各方面给予 “优先”待遇,对招商引资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流动党员,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激励流动党员积极发挥作用。
第3篇 我区行政服务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我区行政服务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的行政服务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近日组织调研组,以区行政服务中心为重点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与中心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查看了有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工作台帐,并暗访了8家区直部门窗口单位。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一、我区行政服务工作取得的成绩
全区行政审批类和服务类事项主要集中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我区行政服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上实现了便民、为民、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
(一)政府的服务理念逐步树立。区政府在_____中心地带设立建筑面积达4373平方米,其中办证大厅3590平方米的行政服务中心,为方便群众办事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20xx年6月,区委、区政府启动职能归并改革工程,制定了职能归并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统一集中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逐步实现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初步形成了一个办事公开、廉洁高效的现代行政管理体系。自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共办理各类申请件124.2万件,日均办结688件,承诺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率为100%,平均每项提速8天。
(二)部门的大局观念明显增强。政府各职能部门转变思想观念,自觉投入到职能归并工作中。一是大多数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并对外承诺和公告“中心的窗口是本部门唯一的审批事项受理点”。二是多数单位授权较为充分,给窗口工作负责人以充分的事项审批权,由其独立审批并承担责任。据统计,全区34个行政许可主体单位中应归并的有32个,目前有31个主体单位实行归并,行政职能归并率达到96.9%;涉及398个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项目集中度达97%;有26个部门独立成立行政审批科。这种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模式,为广大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理各项手续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三)行政服务工作机制日趋规范。经过近七年的实践和探索,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机制不断得以深化,管理逐步走向规范。突出窗口管理,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考勤、请假、作息等制度,建立窗口办事首问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积极开展争创“红旗窗口”、争当“服务明星”等活动。公开中心监督电话和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电话,加强对中心效能行为的检查监督,积极开展群众评议工作,并在区行政服务网上设立“社会评议”专栏。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增强责任心、光荣感和服务意识。在日常办证测评中,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行政服务中心先后获得各类殊荣30多项,20xx年,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
(四)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以创“人民满意机关”为抓手,创新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不断完善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传真服务和绿卡服务等运作机制。同时,推出企业设立登记全程代理业务等服务新举措,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不断改善办事环境,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开展网上便民服务,不断完善网络管理平台、短信平台,免费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服务,到目前为止,共发送短信3.9万条,网上受理和网上咨询247件。加大集中审批力度,建立联办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拓展联办项目,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自20xx年以来共办理并联审批210件。开展便民法律服务,代写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免费为结婚对象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各窗口结合实际不断推出特色服务,如卫生部门的“告知承诺制”,气象窗口的“传真审批服务”等新举措,大大提高了审批办理的效率。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区行政服务工作在为民便民、改善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职能归并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个别单位领导观念还未彻底转变,对职能归并工作不够重视,把行政管理工作仅仅停留在行政审批上,科室之间的职能还未理顺,存在着交叉现象。有的单位不能保证派驻中心人员的正常上班,今年上半年,有极个别人员从未到中心进行考勤。个别单位还把表现不好、业务或身体素质差的人员派入中心工作,雇用临时工的现象也较为普遍。目前,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临时工人数已超过30%,远远高出了省示范中心建设中15%以下的要求。
(二)职能归并工作还不够彻底。从调查的数据中可以看出,职能归并工作的任务还相当艰巨,有的项目授权不够彻底,把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当作“收发室”,所有的项目都要送到原单位进行核定审批。全区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398项,真正在窗口可以完全办结的仅71项,占18%;需要送回原单位办理或审批,而充当“收发室”的63项,占16%;应进中心而未进的44项,占11%(不包括零办件、少量办件及权限在市局审 批的项目)。
(三)服务态度与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区直有关单位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科人员缺岗比较多;少数人员在窗口工作不安心,“临时”观念较重,业务学习缺乏,素质提高不快,对于不能一次性办结的事项告知不清,造成办事群众来回跑的现象,引起群众不满,遭到投诉。我们在暗访中,发现中心以外的区直各部门窗口单位的少数工作人员,在执行制度、服务态度、工作纪律、自身形象等方面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个别窗口存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的现象;少数窗口工作人员执行考勤制度不够严格,上班时间擅自离岗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够强,办事拖拉,态度生硬,仍然存在“脸难看”现象。
(四)硬件设施和办公条件有待于进一步改善。目前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场所是借用工商、房管部门的办公用房,办证大楼的建设还未列入区委、区政府的规划之中。启动职能归并后,每个窗口设立审批办公室,新增工作人员45人,现加上招投标中心的设立,使办证场所显得更加紧张;办证中心周边停车场地有限,致使办事群众停车困难,发生投诉等情况。建设电子监控系统正处在准备阶段,但经费问题尚未得到落实解决。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上述困难和问题,虽然受到了一些客观条件的限制,但也有主观因素的影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为此,我们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服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政府”。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服务工作的领导,成立综合协调机构,统抓统管,统筹协调。要把改革审批制度,加强窗口建设,实行充分授权,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要选派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在编人员进驻中心窗口,不能让不做事、不管事、闲散人员和临时工在窗口上岗或顶岗,并有一名股(科)长或副股(科)长在窗口负责,分管领导要定期在窗口蹲点,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职能归并工作的宣传,努力提高政府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职能归并工作的认识,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
(二)进一步增强部门职能归并和授权的意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行政职能归并的重要性,进一步认清形势,理清思路,从服务人民群众的目的出发,理顺科室之间的职能交叉关系,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职能归并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要充分授权,坚决杜绝两头受理,凡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都要成为真正办事审批的机构,不能只起“收发室”的作用,做到既受又理,即受即理。要重点解决个别单位项目形式上进而实际上不进的问题,消除肢解审批项目,进“瘦”留“肥”的现象,做到项目、人员和授权真正到位,并配备“2号公章”,使接件、审查、签批、制证、盖章与发证等均在窗口完成,最大限度方便各企事业单位、社会法人和办事群众。进一步扩大并联审批范围,将个体商贸联合办理向基本项目拓展,相关部门应积极主动参与联办,各司其职,做到同步审批,限时办结。
(三)进一步强化内部的教育管理和机制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来自政府各部门,其工作职责、人员素质、思想状况各不相同,为此,要针对不同情况和问题,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加强教育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考勤机制,细化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直接办理制、明确答复制、一次性告知制等业务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窗口办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各种岗位制度。同时,要加强检查和监督,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继续深化争创“红旗窗口”、争当“服务明星”等活动,树立敬业爱岗、争先创优意识。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工作,多渠道、全方位倾听群众意见,把评议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依据,对群众满意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并通报原单位。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要以最大程度地为群众提供方便为已任,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一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凡进中心项目,在办理内容、依据、条件、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期限、收费标准等方面都要向社会公开。二要提高办事效率。对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实行集中并联审批;加大网上审批力度,依拓区行政服务网,为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网上审批服务。三要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树立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做到办理讲规则、办事讲效率、办结有时限,能办则快办、快办不乱办,及时高效为群众办事。
(五)进一步加大行政服务保障投入的力度。区政府要进一步关心支持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快研究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楼的规划、选址等工作。当前,要着重解决好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紧张、停车难等问题。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内外网并用的电子信息平台和视频监控系统,开通自动下载表格、查询办件情况等功能,给广大群众以最快捷的办事便利。
第4篇 社区老龄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你们知道社区老龄服务工作调研报告应该要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社区老龄服务工作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社区位于略阳县城东部,是全县最大的一个社区,社区总人口15262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3399人,占总人口的22.3%。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略钢社区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下,紧紧围绕企业和地方发展大局,以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保证高龄、空巢、失能半失能等各类困难老人的基本生活为重点,深入开展老龄服务工作,逐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提高了老年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维护了略钢的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尤其是高龄、空巢、失能和半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我们对略钢社区老龄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报告如下:
一、老龄服务工作体系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
略钢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于20_____年8月成立了社区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老年协会,实施对老龄工作领导协调工作,参与老年设施管理,组织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实施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今年6月,按照县民政局要求成立了社区居家养老年服务站,由一位年轻有为、敬业爱岗的社区专干担任服务站站长。社区下设的10个工作站具体承担老龄日常服务职能,按照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及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统一部署,组织动员广大退休党员、老年协会会员开展各项老龄服务工作。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能健全、覆盖广泛的老龄服务工作体系基本建成。略钢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还健全完善了《党员学习制度》、《群众评议制度》、《居务公开制度》等制度,使社区老龄服务工作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二、老年社会保障政策基本落实,老年人权益基本得到保障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使低收入老年人享有了生活保障线。目前略钢社区享受低保的有115户198人,月人均低保金180元。
为困难退休职工和老年居民的待业子女解决就业难题,改善了困难老年人的生活状况。自20_____年以来,共为200多位困难老年家庭的子女安置了工作岗位,仅20_____年就为40多位困难退休职工的子女解决了就业。
积极争取城镇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和日常医疗救助政策,减轻退休患病职工及低保户老年居民家庭生活负担。累计为157名患大病老年居民落实大病医疗救助资金407617元,仅20_____年就为14名患大病老年居民争取到大病救助。社区还为576位65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发放了老年优待证。
落实老年残疾人生活补贴待遇及助残器具适配服务,推动了社区助残事业开展。略钢社区现有136名残疾居民,其中60岁以上老年残疾居民53名。今年上半年为67位残疾人落实了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补助,其中老年残疾人26名;7月份争取慈善组织支持,为25位残疾居民发放了轮椅、步行器、防滑垫等助残器具,其中老年残疾居民20位。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解决了低收入老年居民的养老问题。自20_____年10月以来,已为60多位符合条件的老年居民办理了参保手续。
落实高龄老人补贴待遇,共有530位70岁以上老人享受高龄补贴。为退休职工大病医保费收缴服务,对2527位60岁以上退休职工收缴每人61元总计154147元的大病医保费;为78名外地居住退休职工社保报销医药费1094815元。
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统筹服务。本年度已完成2527位60岁以上退休职工的年审工作,为1805名退休人员落实季度补发工资364679元。
完成了五七工、家属工转社并轨工作,提高了这些人员的社保待遇。去年,略钢社区积极协助企业劳资和政府社保部门,为485 名五七工、家属工落实了每月680元的养老补贴;今年又按照县社保部门安排,将这些人员有序归并到企业退休职工管理序列,换发了养老金领取证,使他们的待遇提高至每人每月840元。
为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落实相关政策待遇,做好日常服务工作。为24位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报销医药费合计379543元。驻西安干休所的4位工作人员为离休干部提供日常照料、健康检查、精神慰藉等服务,组织离休干部春游,愉悦了老人们的身心,受到老干部的好评。
及时调整生活补助费标准。为964名六十年代精减职工、退休职工遗属和离休干部遗孀按文件规定调整并发放了生活补助及抚恤金等待遇;为170多位农业户籍六十年代精减职工进行了身份确认,使他们享受到养老补助待遇。
落实计生奖励政策。为474位老年人兑现每月106元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其中退休职工452人,居民22人。
做好退休职工信访调解工作,全力保障老年人的权益。20_____年共接待老年人来访27件76人次,依法调解辖区较大民事纠纷20起,保障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社区残疾退休职工郭国庆因家庭琐事,引发矛盾,被儿子撵出家门无处住,社区干部为其解决临时住处,并多次找他儿子儿媳谈话调解,终于使其父子实现和解,一家人重新团圆。
老年文体活动正常开展,老年居民精神风貌进一步提升。春节期间组织老年居民进行秧歌表演和县城广场文艺演出;三八妇女节组织登山活动;七一前夕开展退休党员趣味游戏;积极发展老年气排球运动。丰富了老年人文化生活。
退休党员和老年协会会员广泛参与社区各工作站的日常老龄服务公益活动,共同打造社区老龄服务工作平台。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充分发挥退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老年协会会员的引领示范作用,动员老年人积极参与各工作站组织的楼道卫生保洁、治安联防、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等公益活动,深入开展健康进社区活动,使社区老龄服务工作的群众基础日益扩大。
三、对社区老龄服务工作的几点建议
1、略钢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缺少能够向高龄、空巢、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及其他困难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日常护理等服务的公益岗位,建议县上有关部门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适当增加老龄服务性岗位。
2、略钢社区退休职工人数众多,应继续发展壮大老年协会队伍,并充分利用老年人之间情感相通、理念相融的优势,组织老年协会会员经常性地看望慰问高龄、空巢、患病老人,为这些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情感疏导等服务。
3、略钢社区今后将继续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深化老龄服务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的理念,发动社会组织、年轻人群积极参与社区老龄公益服务事业,以多种形式提供志愿者服务活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
第5篇 物业小区管理和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街道辖区物业小区数量急剧增加,由此引发的物业纠纷、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难等问题十分突出。如何管好物业公司,加强业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成为我们必须共同面对并加以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三个月在深圳的挂职学习期间,比较了两地物业小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实际出发,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借鉴南山街道的管理模式,力争更好的为小区居民服务,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一、xx街道和xx街道辖区物业小区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截至xx年6月底,xx街道辖区共有物业小区xx个,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企业xx家。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xx个,占总数的45.7%;正在进行换届选举中的有x个,其中,由于各种原因长期成立不了的有x个;因物管问题和业委会组建换届问题发生纠纷的有x个。xx街道辖区共有住宅小区xx个,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企业xx家。单位自管xx家,社区代管小区xx家,三无小区x家,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xx个,正在进行选举中的有x个.
总体看,街道辖区物业小区主要有以下三个共同特点:
1、新建物业小区数量剧增,迎来小区业委会组建高峰期。辖区三年内新建物业小区和交付使用的小区不断增加,先后有几十个小区进行业委会筹备和组建工作。
2、因物业建筑质量、建设遗留问题、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以及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等问题引发的物业纠纷时有发生。
3、业主委员会组建难、运作难、监管难,引发问题纠纷多的现象较为突出。
二、物业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物业建设开发、销售等环节遗留问题多种多样,成为引发其他问题的根源
现象一、新楼盘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主要表现有:①一些小区物业在开发商向业主交付使用后,发现存在房屋外墙渗漏等质量问题。②开发商向业主交房时仍存在管理区域内的环境、道路、景点等设施未完工、不完备的情况,影响业主居住。
现象二、物业销售中遗留下来的问题。主要表现有:①销售广告承诺内容与实际交房时不符。②擅自将小区公用部分(如屋顶、公共绿化地等)承诺给少数业主使用。③擅自改变公共设施用途、物管房用途、会所及车库用途等。
现象三、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归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开发商挪用或不及时向有关部门缴交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给后期物业管理带来困难。
例如南山辖区鼎太风华、缤纷假日和诺德花园小区都是在物业设计开发、公共面积使用、物业产权划分等方面的承诺内容与实际交房或后期建设时不符,引发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与业主间产生矛盾,并逐步升级发酵,导致业委会选举难、物业管理难等系列问题,甚至发生小区悬挂标语横幅,业主聚集上访堵路,打砸、伤人等暴力冲突事件。五里墩辖区的五里商城小区的公共维修基金补交,开发商不知去向等。
主要原因:
①很多问题要到物业使用阶段才能发现,造成矛盾发酵或向物业公司转嫁。
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不够细致、规范,相关部门审验、监管不到位。
(二)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规范、不到位,常常引发物业纠纷
现象一、物业公司资质、水平良莠不齐,服务质量总体偏低。虽然经过审核评级,但员工素质、公司规模、综合实力和专业化管理水平等各项指标表现优秀的物业公司较少,很多物业公司服务意识不强,物业员工主动上门服务少,业主对物业服务人员的综合满意度低,有的物业公司在管理中问题百出,口碑极差。
现象二、物业公司的经营管理不规范。由于产权不清,有的物业公司擅自在小区公共部位开展经营,全部收入归企业方所有;有的物业公司资金使用、财务审计缺乏公开透明度,存在挪用物业管理费、违规使用维修基金、做假账等现象。
主要原因:
①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低、收费难、成本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报酬低等原因导致物业公司招工难,难以保证员工高素质和服务高质量,在合同中、后期物业公司“自炒鱿鱼”现象不断增多。
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行业标准不够统一规范,物管行业缺乏政策扶持力度和良性竞争机制,行业协会监管自律、奖惩制度形同虚设,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例如南山街道辖区月亮湾山庄物业纠纷中,南油物业在合同到期、法院判决其限期退出的情况下,以账目尚未核清为由一直拒绝退出,街道、社区和职能部门多次采取口头、书面形式要求其执行法院判决退出管理,但该物业公司仍然不理不睬,导致后期发生较为严重物业纠纷事件。
业主参与度不高,并处于相对弱势,业主、业委会很难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形成制衡机制,有效监督不够。
(三)业委会存在“三难”问题,成为引发问题纠纷的焦点
现象一、成立难
在业委会的组建上,两街道辖区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成立率都不到50%。有些小区从部分业主提出成立业委会申请后,筹备和组建工作持续1、2年时间,最终没有结果,过程中还出现小区业主分派、对立,甚至引发纠纷、上访等情况。
主要原因:
①业委会缺乏群众基础,业主参与意识薄弱。一些业主认为小区硬件和物业管理过得去,有无业委会没有关系,有的业主甚至不知道小区哪家物业公司在管理,不知道小区有没有业委会。所以,很多小区在业委会组建过程中,由于报名人数不够,选举在筹备阶段就流产了。
②一些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对组建业委会不积极,担心业委会成立后业主的势力大了,物业不好管理,甚至有可能炒掉物业,所以采取不提供业主资料、拖延时间等各种手段致使筹建、组建业委会工作就难以进行。例如辖区现代城华庭、美丽湾公寓等小区都发生以上情况。
现象二、运作难
一些小区虽然成立了业委会,但在日常管理方面,存在委员到会率低、参与度差等情况,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业委会形同虚设;在履职方面,业委会成员缺乏与业主、物业之间的有效沟通,业委会不作为、业主大会长期“冬眠”等现象普遍存在,未能充分发挥桥梁和监督作用。
主要原因:
①业委会成员的服务意识、工作积极性不高。业委会组织较松散,且服务工作一般都要占用业余时间开展,大部分业委会成员难以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
②业委会成员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上班族、年轻人大都没有时间参与业委会工作,所以入选的业委会成员往往是年龄较大的退休人员,有的小区个别业委会成员年龄达到70多岁,在个人精力和活动能力方面都不够理想,且小区事务常涉及工程整修、财务审计、设备养护、维修资金使用等专业和法律方面的问题,对业委会成员的知识面、综合能力和相关经验等要求较高,很多业委会成员难以胜任。
现象三、监管难
实践证明,业委会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发挥很大的积极作用,如果业委会出现问题,往往导致小区出现矛盾和纠纷,影响和谐稳定。业委会常存在以下典型问题:
①个别业委会成员动机不良,具有很强的私利性。在行使职权时为谋取个人利益,违规使用小区通过出租经营用房或利用公共部位出租产生的收入擅自增加业委会成员工作补贴,甚至收取其他物业公司好处,积极主张和操作更换物业公司事项等。
②部分业委会乱作为,运作不规范。因缺乏内部管理和约束的机制,少数业委会工作比较随意,超越权限行使权利,小区维修基金使用、设施改造、业委会成员任免、开展诉讼等重大事项不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召开业主大会通过,暗箱操作、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业委会成员与物业公司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团体,牺牲业主利益,侵犯业主权益,甚至出现个别业委会完全被业委会主任控制,业委会主任以权谋私,从中获利的情况。很多情况下,业主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代表”,合法利益“被牺牲”,而业主往往因为处于弱势,对此类行为难以制止。
个别业委会维权手段不合法,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一些业委会成员为达到发泄私愤、谋取私利等目的,假借为业主维权名义故意制造事端,挑起业主与物业公司、政府部门之间的意见和矛盾,带头或煽动业主采取非正常上访、游行示威等过激行为扰乱社会治安。物业纠纷多发,使基层政府组织承担的维稳压力日益加大。
主要原因:
①利益驱使,权力诱惑。这与当前物业小区管理中对业委会存在的错误理解和导向有关。大部分业主不关心业委会选举,而个别业主则表现为过度关心,究其原因,“无利不起早”!错误的将加入业委会作为一个谋生手段,一些业主在报名参选时就问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我们一个月能有多少补助啊?”、“听说某某小区业委会每个人每月发一两千块钱呢!”;一些业主认为业委会是个权力机构,无所不能,进了业委会就有了权力,有了地位,可以领导自居,业主、物业、政府都得“听我的!”。
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够完善,规范性、指导性有待加强。很多文件,无论在时效性、操作性上,都不能适应当前的实际工作需要,基层工作人员在具体实践中遇到很多存在争议的问题时无可遵循。
例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一般情况下也只能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违反法律、法规的决定时,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而达到解散业委会的条件比较宽泛,实践中很难落实,也极少实施。
机制不够健全,指导监管缺位。在人员机构方面,基层专项工作力量薄弱,人手不足问题普遍存在,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相关法律知识掌握等不能适应形势需要和工作实际,工作能力不足、方法欠缺、疲于应付,对业委会很难真正做到指导准确和监管到位。在工作机制方面,政府相关部门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协调不畅,行政管理和物业管理关系难以理顺,缺乏相关的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措施,在实际的工作中有时出现“谁都能管、谁都不管”,相互推诿的情况,致使很多矛盾越积越深,工作陷入被动局面。例如月亮湾山庄纠纷问题久拖不绝,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政府相关单位和部门指导不够准确,监督不够到位,措施不够得力,工作中没有形成有效合力等原因造成的。
三、相关对策及工作建议
如上所述,因物业小区管理引发的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社会发展的绊脚石。问题的解决不会立竿见影,制度的完善不在一朝一夕。我们认为,政府部门、物业公司、业委会、业主四方面都有导致问题的因素,都负有责任,协调和理顺诸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打破阻碍物业小区规范化运行管理的瓶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共创和谐的物业管理局面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根据工作实际,谨提出以下相关思考及工作建议:
(一)高度重视,调整思路,树立新型管理和服务理念
高度重视不是口号,是迫切希望!呼吁社会各方对这一问题真正引起关注,合力解决问题。小区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行业,是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深圳的社会建设、管理和服务都走在全国前列,出租屋、外来人口等基础性管理模式成熟有效。作为街道一级的基层政府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有所作为、敢于担当,我们更加不能回避、不能畏难、不能敷衍,必须克服难处、想到细处、落到实处。
在认识和理念上,要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辩证关系,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注重服务,使其相辅相成。把以人为本,业主自治,支持和维护大多数业主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根据小区居民群众的合理需求开展工作。要抓住物业公司和业委会这两个核心,引导他们在依法实施民主自治管理,服务居民群众上发挥应有作用,实现建立“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关系和谐的物业小区”的总体目标。
在实际工作中,要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进一步增加人员编制,充实工作力量,改变基层工作人员疲于应付的工作局面;业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履行专业管理的职能和责任,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帮助,做到准确、细致、到位,并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专项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法规,细化政策,建立健全规范化物业小区管理工作机制
物业建设开发遗留问题,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规范、不到位以及业委会“三难”现象,对小区业主的正当权益造成侵害,谁来监督?怎样监督?如何打破物业小区管理运行瓶颈?成为政府面临的工作难题。加强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建立完善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制约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在法律层面,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填补法律漏洞和监管空白。重点对一些在日常管理中较为多发,容易产生争议的典型问题加以明确和解决。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等问题,要按照“按质论价”的原则合理界定和明确制定物业小区管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小区维修资金筹集、使用等具约束力的操作程序和实施细则;建立物业服务诚信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物业服务企业等级评定、资质升级和政府奖励补贴政策相挂钩;在日常监管、考核和奖惩程序上要权力下放,充分听取街道、居委会、业委会、业主等方面的意见,对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给予法律上的保障。对业委会给予清晰、准确、合理、科学的定位,明确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建立规范、有效、透明的考核和监督制度;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和运作程序;推行业主委员会有偿服务制度,统一薪酬标准;明确业委会不作为、乱作为的处罚规定;建议明确业委会备案为必经的审批程序,属实质性备案;对由街道办事处组织联席会议的程序、效力、责任等问题加以明确。
在行政层面,主要解决政府各有关部门职责不明确,管理与服务脱节的问题。建议改变市、区主管部门单一管理的模式,在街道办事处成立专职机构,专门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建立市、区、街道三级物业管理行政职责;建立物业小区管理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对物业企业、业委会、业主、物业从业人员以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方面实现科学化和信息化管理;建立物业小区矛盾纠纷调处联动机制,对涉及小区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应急维修、物业公司撤盘、物管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的个案,立即启动专项工作组模式,各部门形成合力,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及解决措施。
(三)开拓思路,创新方法,探索行之有效的物业小区管理模式
在法律、政策、行政保障充分,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日常工作中,必须要在方式方法和管理模式有所创新和突破。结合南山街道实际,我们拟逐步推行“一三五一”物业小区管理服务工作模式,以“促沟通、解矛盾、创和谐”为目标,以强化物业公司、业委会指导监管为重点,积极搭建多元互动平台,有效实现多方联动管理,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力维护小区稳定和谐。
1、“一网”,即建设“社区家园网”,搭建小区业主网络议事平台。
占领网络阵地,在有条件的社区借助社区服务中心成了“家园网”平台,开设物业小区“网络议事会”栏目,主动为业主提供交流平台,公布相关会议决策,公开事件处理、事务推进落实,通报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等。通过信息互动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积极倡导文明风尚,及时了解小区舆情,疏导邻里纠纷,消除怨气隔阂,畅通维权渠道,拓宽议事空间。
2、“三会”,即制定落实物业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小区业主民意恳谈会(现场)会和物业管理工作培训会。
由街道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物业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由城管执法、安监、消防、文化卫生、司法信访和物业主管部门参加,对物业小区管理中存在的违法搭建、公共安全、环境卫生、物业纠纷、业委会运作等突出问题采取集中会诊的方式进行排查,逐项落实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督办期限,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反馈。
由社区工作站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物业小区业主民意恳谈(现场)会,由业委会、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和小区“五员”队伍等参加,听民意、化民怨、解矛盾、除隔阂,形成小区事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和谐氛围,真正体现 “小区是我家,管好靠大家”。
由街道或社区组织每年一度的物业管理工作培训会。采取年终总结联谊的形式,安排各物业公司负责人、业委会成员和其他业主代表等人员进行经验交流,开展相关专业知识的集中培训,提高其规范化运作水平和履职能力。
3、“五员”,即“网管员”、“联络员”、“观察员”、“辅导员”和“督导员”,群策群力,分工合作,共同参与小区事务。
网管员主要由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务中心社工担任。负责社区家园网“网络议事会”栏目的维护、信息相关更新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联络员主要在小区物业公司、业委会、义工队、老年协会和部分业主代表中产生,主要负责收集和提供相关信息、通报有关情况、开展业主宣传动员等工作。同时,结合街道网格化管理制度,本片区的网格员要负责协调联络有关部门、根据落实具体事项等工作。
观察员主要由业主中富有热心、公益心并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法律、财务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业主代表组成。负责对物业公司、业委会和相关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可向督导员提出工作建议网络管理员和辅导员主要由专业律师、司法调解员、警员、心理学专业社工和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也可吸收业主中的文化、卫生、环保、法律等专业人才。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办辅导班、心理资讯室、小区事务调解工作室等形式开展各类公益服务性活动。
督导员主要由业主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等较有影响力的业主代表和街道业务、纪检等部门领导组成督导组,对小区相关管理事务、事件和案件的处理等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指导、推进落实。
4、“一创建”,即开展宜居物业小区创建系列活动。
通过居民满意度调查、业主投票等方式和程序,制定评定标准、细则及相关奖惩规定,试行物业公司“红黄牌”挂牌或星级评定制度,开展三好物业(小区)评比、最有为(具活力)业委会表彰等系列活动,积极创建“绿色、人文、平安、和谐”现代化宜居物业小区。
第6篇 救助管理站救助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主题教育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民心、集民智、解民意,笔者对__市救助管理站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有效开展流浪救助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该站严格执行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在市民政局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截止十月,该站共接待求助人员1724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724人次给予救助,其中:省外受助人员436人次,本市及其他市受助人员1288人次。从受助人员性别区分:男性1321人次,女性403人次;从年龄结构区分:青壮年1194人次,老年281人次,未成年人238人次;重点救助对象:肢体残疾89人次,精神病人107人次,痴呆傻39人次。其中救助的1724人次受助人员中的225人次护送返乡得到了妥善安置,资助返乡1198人次,接领返乡42人次。
在救助资金管理上该站严格把关,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救助管理工作上。由于该站基础设施比较落后,长期在外租房办公,救助场地不足,影响救助管理工作的开展。为更好开展救助管理工作,该站启动未保中心项目建设项目,计划年底投入使用。新中心位于回风片区,交通便利,项目建设面积3973平方米,中心设有受助人员宿舍、观察用房、教育医疗康复室等。在加大硬件设施投入的同时,该站着力加强软件建设,规范化、科学化实施救助管理。20__年和20__年该站党支部连续两年被局党组评为先进支部委员会。
二、救助工作中的基本做法
该站严格按照《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安全、规范化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班子成员分工明确,逗硬抓落实,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第一,作为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站班子成员带头抓落实,重救助水平,重救助质量,重救助效率,重安全救助。建立安全建设目标责任制,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加强流动救助,专门成立4个流动救助工作小组,实行轮流外出开展流动救助。确保每周开展两次街头救助,向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宣传资料、指引卡,引导受助人员遇到困难时第一时间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职业乞讨人员,进行劝导、告诫,加强与其户籍所在村、社区联系,力争让他们主动放弃职业乞讨行为;进一步探索变“输血”为“造血”,变“消极性社会救助”为“积极性社会救助”的救助模式。建立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将制度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工作中。
三、有待解决的问题和建议
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交通日趋便利,外来人口大量涌入,无论是救助对象、救助理念,还是救助内容、救助方法都在改变。传统的吃、住、接、送等救助方式已不适于救助管理工作的需要,也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首先,救助工作的对象发生了变化,流浪乞讨成因复杂,救助对象的数量和群体逐年扩大,救助的要求和救助的内容延深,救助质量要求高,救助对象不再仅仅限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还有财物被盗、传销解救、进城务工、城市拾荒人员,以及打拐解救妇女、农村留守儿童、实际无人照管儿童等。仅20__、20__年度该站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分别为298人次、260人次。其次,救助工作理念和救助内容发生了变化。人性化的救助,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更加彰显。救助内容不再是仅仅满足流浪乞讨人员的吃、住、行等基本生活救助,而是全方位的生活救助和心理修复、精神支持、医疗救治等的综合性救助,救助的要求更高,层次更深。第三,救助工作的方法发生了变化。从求助者主动来救助站求助到救助工作人员走出去上街主动救助;从护送回家到源头预防;从简单生活救助到生存技能培训、心理矫治等,工作方法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单一的工作方法已无法适应当前救助工作需要。第四,救助工作的专业化人才缺乏。由于我市没有高校和专业的社会组织,再加上救助站硬件设施不完善,缺乏社会工作人才,目前只有1人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质,无法全面开展社会工工作服务,导致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徘徊于低水平阶段。同时新进工作人员往往专业不对口,专业对口人员又进不来的现状,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如下:
由于救助工作这些变化,传统的救助方式在政府机构的主导下,为求助人员提供食物、住所、医疗救治,联系家人和单位,提供乘车凭证等物质方面的救助,而缺乏精神与心理需求方面的安抚与疏导,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他们还有着更高层次的需求,如医疗保障、心理修复、获得就业机会、接受相应教育等等,通过运用传统方式对流浪儿童进行救助使儿童再次流浪现象较为严重。对于特殊人群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心理矫正感觉力不从心,迫切需要专业人员开展心理矫正、非正式教育等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寻找新的救助方式,创造新的救助理念,建立新的救助工作机制以适应这些情况的变化。一是通过引导和购买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工作,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逐步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社会力量参与”的机制,可以有效开展救助管理站内的社会工作服务和站外拓展性服务。二是内部挖潜,加大干部职工学习力度,通过组织培训、学习等方式,培养一批专业性人才。
虽然《救助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受助人员的安置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受助对象返家安置仍比较困难。通常对于能够自行回家的成年受助者会提供乘车凭证,受助儿童由救助站工作人员护送至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但其中的盲聋哑、痴呆傻、精神病等受助人员因受语言交流、精神疾病等障碍,无法提供准确的信息,无法和受助家属联系,只能送往医院治疗、供养,救助期满也无法送走;有的残疾人、未成年人或行动不便者因亲属或所在单位不愿接回,要求救助站送回或者借故推托甚至直接拒绝接回;流出地不主动配合接回未成年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人员;一些因年老、年幼或智力存在障碍无法查明亲属者。我市缺乏相应的福利机构对上述对象进行安置,目前市社会福利院正在筹备建设中。
__市救助管理站始终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为流浪乞讨特殊群体办好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树立了救助管理工作良好形象,为我市救助管理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第7篇 目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
目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
自税制改革以来,特别是新的征管模式实施以来,以办税服务厅为中心的纳税服务体系,一度使纳税人耳目一新,并切身体验到了征管改革所带来的由税务部门所提供的全新的纳税服务。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已被纳税人所熟悉并视为平常,笑脸式、热茶式的服务已远远不能满足纳税人期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办税要求,税务机关如何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就成了纳税人关注的一大焦点。下面就如何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纳税服务作一初步探讨,以抛砖引玉。
一、目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一直以监督打击型为主。在这种模式下,税务部门虽然倡导纳税服务,但这种服务是建立在以税务机关如何提高依法治税为前提的,也即是税务机关首先考虑的是自身执法因素,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存在有某些局限性,主要的问题有:
(一)重管理,轻服务
当前的纳税服务体系,大多是从税务机关便于管理的角度去设立的,税务机关是纳税服务的主体及主角,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仅是一种管理体系,而不是一种服务体系。这种体系的弊端显而易见:一是税务机关工作缺乏主动性,只能坐等纳税人上门,形成纳税人“供什么菜”,税务人员“做什么餐”的被动局面;二是办税手续过于繁琐,税务部门往往为提高管理力度而对涉税事项设置层层审批手续,造成纳税人为一个涉税事项就要经过几个科室、多道环节的“阶梯式”办理,无形中给纳税人造成时间及精力的耗损;三是缺乏信息反馈机制,纳税人无法对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进行有效地监督与评价。为此,税务机关往往费尽心机地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抓纳税服务,但仍收效甚微,不能使纳税人有较高的满意度。
(二)重结果,轻过程
由于当前税务机关还是监督管理型的征管体制,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偏向于注重结果,即过多地关注纳税人的完税情况,对办税过程中的某些环节尚比较淡漠。其实,现在的纳税人已不比过去,纳税意识逐渐提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知悉度越来越广,纳税人已不满足于缴缴税、履行一下义务了,他(她)们在缴“放心税”、“明白税”的同时,又多了一层享受税收服务的愿望,不只关心缴什么税?缴多少税?而开始关心在缴税过程中能享受到什么样的服务,想拥有纳税人应有的地位和荣誉。说实在,我国当前的税收征管过程还不尽很合理,具体表现为:一是纳税人对纳税程序(如登记程序、申报程序、缴款程序、减免缓退审批程序等)不甚了解,造成该报的纳税资料不全、手续填写不完整、纳税人多跑冤枉路等现象,纳税人往往把这一切归咎于税务机关;二是为了防范少数纳税人的个别问题,税务部门往往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把众多纳税人设想为防范对象,在设置工作程序上繁冗复杂,这样不但增加了征纳双方的工作量,也容易造成征纳双方的矛盾多样化。
(三)重形象,轻实效
服务的深度体现于服务的质量与工作效率,高水平服务的实质在于高效率。由于当前纳税服务体系的.设置,多侧重于对纳税人的管理,侧重于对纳税人的表面态度,而忽视了纳税人在纳税过程的简便与高效,这不可避免地导致各级税务机关将一些硬件设施(如办税场所的建设)、办税过程中税务人员的态度(包括文明用语、热情程度等),作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主要手段和最终目标,致使纳税服务仍处于“一杯清茶,一个微笑”的浅表层,与高效率的服务内涵存在着较大差距。这种追求表象化的服务,从根本上背离了纳税人的期望和高效率的服务目标,难以让纳税人满意。难怪一些纳税人对宽敞舒适、设施齐全的办税服务厅大发慷慨:“我们到办税大厅的目的是为了办税,而不是来享受什么样的服务,与其坐在窗明几净、税务人员态度和蔼的办税大厅等候办税,还不如给我们简化一些繁琐的手续,减少电脑故障,加快办税速度,让我们节省办税时间更有实际意义。”
二、涉税服务应在深层次上下功夫
正确理解深层次纳税服务,首先要了解其丰富的内涵,深层次纳税服务是一个服务领域的广义概念。办税服务厅里的笑脸相迎是服务,深入企业进行税收知识辅导是服务,以税企座谈会、税收形势报告会等形式加强信息交流也是服务,依法征税、依法行政更是一种服务。深层次纳税服务不仅仅是给纳税人以亲切、温馨的感觉,还应该深入到执法与管理之中,给纳税人以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支持。深层次纳税服务是依法治税的必要基础,是杜绝偷逃税现象、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有效措施。对税务机关来说,提供深层次的纳税服务还能够起到缓解征纳矛盾、建立新型征纳关系的作用。对纳税人而言,享受到深层次纳税服务能够进一步增强对税收政策信息的了解,方便依法纳税,从而能更好地参与到公平竞争之中去。
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纳税服务,关键是如何进一步拓展纳税服务领域,在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上实现新的转变和突破,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转变:
(一)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
税务部门应该摒弃坐等纳税人上门办税才予以服务的陈旧观念,主动为纳税人服务,尤其是在宣传有关税收政策以及办税程序等方面,应采取深入到企业的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将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解释透彻,使企业与税务机关的信息交流始终畅通,减少由于了解政策不及时或不全面出现的问题,真正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如针对一些企业规模大、财务营销人员多、财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有的税收政策、动态信息经财务人员传达不能及时到位的特点,我们要组织税收业务骨干深入企业,对企业财务人员、营销人员及企业负责人进行税收知识辅导,并以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解难释疑,以提高纳税人的办税素质。
要充分发挥联络员作用,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了解企业情况和提供优质服务两个方面,负责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预算收支结构情况、税款缴纳情况,对企业的申报纳税过程进行全方位指导,对税收政策、税收动态及时传达,对涉税疑难问题给予解释。联络员必须经常深入企业,采取实地调查和查账等方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产销结构、产品市场占有份额、经济效益、税款实现、资金收支等情况,并及时反馈到有关科室,为企业提供深层次服务打好基础。
(二)由一刀切服务向个性化服务转变
税务机关应针对纳税人的个性差异,实施个性化的服务。如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政策辅导,采购国产设备抵免税政策的宣传等等,充分遵循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这一客观实际,对大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在公平执法的前提下,做到区别对待,变一刀切服务为个性化服务,以满足不同纳税人的需求。
(三)由形象服务向实效服务转变
现在的纳税服务,税务机关多注重于税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提倡微笑服务,但微笑服务并不是纳税人的最高需求。纳税人的最高需求,是税务机关能充分考虑纳税人的负担及其文化背景,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的缴税成本,提高纳税人的办税效率。这就要求税务部门本着简捷、科学,高效的原则,合理地设置办税程序。只有简洁、高效的程序分工,才能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才能切实体现高水平的纳税服务。纳税服务体系中的程序分工,首先是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寻找合法化和效率化的结合点,建立务实的行政管理机制;其次是完善税务机关各部门的各项工作流程,依托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由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
服务的目的是使纳税人依照法律更好地纳税。由于对服务认识的偏差,一些税务人员把服务与税收管理进行分离,认为服务即是帮助纳税人解决某一问题,这是很不正常的。作为税务机关,应把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的服务,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预算收支结构情况、产品市场占有份额情况、每月货款回收情况等综合信息,为更好地组织税收收入提供决策依据。综合服务是深层次纳税服务的一个主要方面,是进一步深化办税服务的具体体现,它要求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处处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对纳税人更好地管理,使用权其更好地纳税,真正做到“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促服务”。
(五)咨询服务向执法服务转变
当前,在税务部门提供的服务中,主要的是办税服务,即是接受纳税咨询、为纳税人提供纳税便利服务。如办税服务厅,既为纳税人提供快捷、高效的办税通道服务,又为纳税人提供信息反馈的咨询服务,成为征纳双方交流的平台,使办税服务过程成为征纳双方即时沟通的过程。深层次的服务并不只局限于办税服务,还要把服务根植于行政执法当中。其实,坚持依法行政也是一种深层次服务的具体体现。税务机关应把深层次服务作为推行依法行政、完善税收管理的有效补充。如坚持公开执法,通过下达税务稽查告知书、举行听证会、向纳税人公开处罚标准、处罚依据等方式,使纳税人在公开执法的环境中得到了公平、公正的待遇,使深层次服务体现在税收执法的规范、公平之中。
第8篇 政务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政务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深入分析政务服务工作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研判下步工作的主要方向,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安排专人,集中精力,对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基本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工作方向做了深入调研和全面分析,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基本现状
(一)体系建设方面
1. 四级便民服务联动体系基本形成。近几年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优化政务服务、创优发展环境的目标,立足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高度重视便民服务的建设工作,积极构建和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市4个县(市、区)均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175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2952个村(社区)已建成便民服务代办点2811个(建成率95.22%),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市”的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联动体系。全市95%以上的地方能够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基本实现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让方便留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的服务。
2.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体系趋于完善。四川省从10月开始实施“两集中、两到位”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市、县(市、区)两级行政审批部门基本完成该项工作。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市本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38个部门中有26个部门单独设立了行政审批科,其中12个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的行政审批科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由之前的不到100人增加到120余人,均比“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前显著增加。市本级设行政审批窗口28个(含综合窗口和并联审批窗口各1个),医保、社保、机保、公积金中心等公共服务窗口4个,天然气、自来水、银行、商务中心等便民服务窗口4个,会计师事务所、印章中心等中介服务窗口2个。县(市、区)设行政审批窗口27个(含综合窗口暨并联审批窗口1个),医保、社保、机保、公积金中心、公证处、邮政局等公共服务窗口6个,中介服务窗口暂无。
3. 服务方式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始终紧紧围绕“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触角、拓展服务领域”的原则,以“政策更优、门槛更低、审批更少、服务更好”为目标,创新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志愿服务队进园区服务等。此外,市农业局窗口创新服务机制,先后发出万余份信函,告知办理年检手续,极大地方便了资阳籍异地拖拉机车主及时办理年检手续;市国税局窗口创新推出“免填单”服务,程度的简化了审批流程;市质监局窗口建成了全省第二个规模性“便民服务标准免费查询平台”,得到办事群众充分肯定。
4. 政务服务公开体系基本构建。便民和为民,是政务服务中心的两大核心职能,也是政务服务工作的价值取向和工作取向,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切实履行了“阳光政府”的职责。促进政务服务的集成化、规范化、高效化,方便基层群众办事,提供让群众满意的高质量政务服务,是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务服务中心将行政审批(许可)的依据、内容、过程和结果全面向社会公开,使社会及公众一目了然。政务服务公开体系的构建,增加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同时也把涉及群众的事项全部放在群众眼皮底下办理,使政府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保证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机制建立方面
1. 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联席机制逐步规范。近年来,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始终按照“环境是生产力,环境是安全阀,环境是战略资源”的原则,主动作为,切实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按照“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关键抓项目”的总体要求,以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办公室的作用,切实践行“只要企业定了干,一切手续我们办”的。全面梳理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审批问题,主动针对问题提供个性服务,坚持“六个一、三个量化、三个倒排”原则,实行定期集体会商、会审、会签和进展情况汇总、通报,落实专人跟踪、全程代办和并联审批,有力地推动了百威啤酒、浙粤工业园、三岔湖长岛国际旅游度假区等30多个重点项目快速落地、加快开工建设,创造了百威啤酒项目75天实现从签约到启动主体工程建设,浙粤投资有限公司0.5天办完所有证照的“新速度”。组建了天府新区资阳片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领导小组,在市本级及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天府新区资阳片区投资项目受理综合窗口,集中协调解决涉及两级行政审批的有关申报工作,建立健全了项目审批联动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会商会审机制、跟踪服务机制等,切实做到“流程更优、时间更短、服务更好”。
2. 并联审批提速机制已趋完善。,资阳市及4个县(市、区)作为全省并联审批工作的试点市,成立了由发改、政务服务中心会同经委、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并联审批领导小组,纳入并联审批的范围包括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的全部企业投资项目,主要有项目备案、选址审批等14项。全市政务服务中心遵循“创新思路,依法实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突出可操作性,达到了审批时限大幅缩短、行政成本降低、监督约束强化、审批效率提高的目的。
3. 政务服务监督机制基本完善。根据《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了具有一定政治素质、法律素质的人员作为政务服务行风监督员,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行风监督,反映政务服务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市本级和4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部实现视频图像适时监控。各县(市、区)已试点向乡镇延伸,开通视频监控监察,实现了政务服务工作延伸和监督制约延伸同步进行,无缝对接,完善了县乡政务服务工作体系建设。
4. 政务服务绩效考核机制基本建立。市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市政府13个目标绩效考核部门之一,对市本级43个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在服务质量方面进行目标绩效考核。出台了《资阳市政务服务系统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了绩效考核办法,将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等纳入绩效考核范畴,按绩效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服务窗口和服务人员,并按相应的标准给予奖励。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相应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开始,对基础设施好、群众反映好、运行效果好的优秀便民服务中心和先进便民服务中心连续实施3年的“以奖代补”,予以激励。
5. 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基本规范。在建成的175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中,雁江区4个街道办事处、简阳市清风乡整体新建,雁江区临江镇、安岳县清流乡等23个便民服务中心为整合乡镇文化站、计生指导站等项目新建,雁江区小院镇、安岳县岳源乡等85个便民服务中心为盘活闲置资源或租赁门面等形式改建,简阳市董家埂乡、乐至县通旅镇等62个便民服务中心为挂牌,总体合格率为77.52%。全市175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均设立了主任和执行副主任,已建成便民服务代办点的2811个村(社区)均设立了代办员。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规范运行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规范指明了工作方向。
(三)便民服务事项设置方面
1. 依法清理,实现“五统一”。近年来,全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法制部门对行政审批项目先后进行了5次清理,并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该增加的及时增加,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坚决取消。要求需要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行政审批的项目,除须现场踏勘和调查以外的各环节必须全部在政务服务中心完成。对项目名称、项目数量等实行“五统一”进行规范,并统一制作了《办事指南》,让办事人员一目了然,清晰的知道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及是否需要前置审批等相关事项。
2. 科学设置,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在规范清理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审定,决定保留县(市、区)级17个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86项,保留县(市、区)级8个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26项,调整为公共服务的行政审批项目88项,调整为搁置的行政审批项目69项,进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28项。根据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要求,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进驻项目14项,村便民服务代办点进驻项目12项。从运行情况看,基本上实现了“涉群必进”,将所有涉及群众利益、关乎百姓民生并能方便群众办理的事项全部纳入了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代办点。
(四)电子政务大厅运行方面
1. 积极主动试点,实现智能办事。市政务服务中心主动开展全省电子政务大厅建设试点工作,20xx年10月,市本级和乐至县电子政务大厅正式开通运行,参加全国第六届省际政务服务工作交流会议的近30个省、市参会代表观看演示了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电子政务大厅的三级联网,突出了上下互动和高效便捷,展示了政务服务中心这一政府平台的对外形象。20xx年10月底,雁江区、简阳市、安岳县电子政务大厅全部开通运行,提前完成了省政务服务中心下达的目标任务,一个覆盖更加广泛的电子政务平台已建设成形。目前,全市电子政务大厅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文本下载、流程查询、网上预审等功能,较好地方便了群众办事,节约了办事成本,实现了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有益补充。
2. 推广网络申报,提升审批效能。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先后对中介机构、考试机构、从业资格证经办人员和其他代办人员等办件频率较高的群众进行了多次培训,鼓励他们通过电子政务大厅完成申报,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
3. 开通政务服务热线,搭建咨询平台。3月,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开通了96196政务服务热线,鼓励投资企业和办事群众拨打96196政务服务热线,享受足不出户的政务服务,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和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落实专人对门户网站进行维护,确保各窗口单位的工作动态、外地先进经验、政务要闻等第一时间更新到相应栏目,方便公众浏览。
(五)场地建设方面
1. 县(市、区)级政务服务大楼逐步达标。按照《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要求,市辖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级标准应为6000m2以上,二级标准应为3000m2以上,三级标准应为1000m2以上。乐至县和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基本符合《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的二级标准。雁江区、安岳县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面积均在6000m2以上,符合《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的一级标准,预计20xx年正式投入使用。
2. 市本级政务服务大楼不达标。按照《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级标准应为15000m2以上,二级标准应为10000m2以上,三级标准应为5000m2以上。从全省21个市(州)政务服务中心现有办公场地看,已有14个市(州)达二级以上标准,4个市达三级标准。目前,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面积仅有2174m2,与省上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差距较大,不能满足群众的办事需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标准化建设滞后
因多方面原因,目前,市本级政务服务综合大楼建设没有实质性进展。
(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硬件设施滞后
近几年来,各县(市、区)政府向部分便民服务中心购置并配送了电脑、办公桌、群众休息椅等设施设备,各乡镇自筹资金配齐了文件柜、电风扇、饮水机、电话等设施设备,基本能满足日常办公需要。但与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设施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变向延长了办理时间、降低了办事效率。
(三)“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还有差距
按照省政府要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由于场地受限,部分事项、环节应进未进,住建、公安、公共服务等部门进驻不彻底,一定程度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结构不合理
由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较高,部分单位认识还不到位,思想观念尚未完全转变。有的单位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当作一种形式,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变动频繁,有的部门在选派人员时,未按照要求选派业务骨干到政务服务中心,而是抱着“应差”的想法,把中心的窗口工作当成“守摊子”,派一些业务不熟、不会计算机操作、年龄偏大的工作人员入驻大厅,甚至选派工勤人员、临聘人员、退休返聘人员顶岗,致使服务质量受到影响。同时,由于各单位派驻人员由政务服务中心代管,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及选拔任用均在派员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只负责日常管理、办件情况监管等,部分人员派驻政务服务中心后,与原单位联系较少,担心受影响,加之各方面管理严格,不愿意到中心工作,工作热情不够。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逐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严格按照中办发〔20xx〕22号和川委办〔20xx〕26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一级地方政府一个窗口对外”的工作要求,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政务服务中心场地等硬件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解决,搭建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资源交易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努力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为企业、社会和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的综合平台。按照“政务服务中心应选址于本城区位置适中、交通便利、方便服务对象办事的地方”的要求,争取尽快启动市本级政务服务综合大楼建设,实现“整体工作逐步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目标。督促部分县(市、区)加快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新场地建设,实现功能配套,加大投入,逐步改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场地。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 继续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xx〕52号)文件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次全面清理。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新设审批项目必须于法有据,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以规章、文件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项目。
2. 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政务中心建设,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服务质量公开等做法,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3. 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各级各部门对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对下充分授权,基层站所也应将相关审核、审批权授予窗口工作人员,实现“一站式服务”。
(三)进一步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1. 认真执行“三项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步运行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等制度规定,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搞好协调沟通,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原则,保障各类办理事项在政务服务大厅规范、高效办结。
2. 提升综合服务水平。按照“拓展内涵、完善功能、优化服务”的要求,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努力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强化为企业、群众办理审批的服务功能,开展配套服务、提供便民服务。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和全程跟踪服务。加强审批部门与项目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积极推行全程代办、网上预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措施,程度的方便项目单位办事。重点加强与天府新区资阳片区投资项目的完善对接,积极实施项目绿色通道。加强与招商、开发区、督查室(目标办)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帮助企业及时解决行政审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大便民服务中心硬件设施投入
1. 争取建立专项工作经费。各县(市、区)政府在对乡镇(街道)的年初预算中单独设立便民服务工作专项经费,经费按一类乡镇5万元、二类乡镇3万元、三类乡镇2万元的标准足额保障。市政府继续对那些基础设施好、群众反映好、运行效果好的优秀便民服务中心和先进便民服务中心实施“以奖代补”,予以激励。
2.争取增加便民服务中心行政编制2-3个,增配一个副科级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3. 完善办公必需的设施设备。各县(市、区)政府逐步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配备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必需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通并使用电子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五)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自身建设
1. 出台刚性管理文件。积极学习借鉴优秀地区的做法,由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制发《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明确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实践基地,窗口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视为下基层锻炼,窗口工作时间计算为下基层锻炼时间。选派人员必须是本部门的行政编制工作人员,业务熟悉,有群众工作基础和一定政策水平,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2. 加大激励考核力度。继续对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及县(市、区)进行绩效目标考核,市政府每两年表彰一次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政务服务中心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窗口人员工作积极性。
3. 建立健全学习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学习交流机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建设一支“留得住、干得好、上得去”的政务服务队伍,奋力促进资阳市政务服务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第9篇 关于法律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范文
为了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我市法律服务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新**”的发展主题和打造“跨越发展的展示区、统筹发展的先行区、和谐发展的示范区”的奋斗目标提供法律服务,12月中旬,我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公证处工作人员对我市法律服务业进行了专题调研。我们先后听取了邵伯镇、真武镇司法所、江淮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法律服务业的情况介绍,实地考察了部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市法律援助中心,并同法律工作者、社区干部、挂钩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座谈分析。现将本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市法律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从拓展着眼,从规范入手,我市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业和法律援助事业蓬勃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公民依法维权,在保障司法公证、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市现有律师事务所5家,执业律师38名;公证处1家,执业公证员5名;基层法律服务所26家,法律服务工作者92名;法律援助中心1家,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者)和志愿者207名;司法鉴定机构1家,司法鉴定人4名。
1、律师成为法律服务主角。
全市律师积极围绕经济工作“中心”,主动介入招商引资、沿江开发、园区建设、拆迁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等领域,已成为法律服务业的主体力量。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81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893件,避免经济损失1.6亿元,实现业务创收551万元。律师参政、议政的能力不断提高。目前,全市有1名律师担任扬州市人大代表,2名律师担任**市政协委员,6名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2、公证法律服务成绩显著。
*9587件,比增长14%,其中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3187件;公证业务收入达350余万元,比增长18.9%。获得“江苏省文明公证处”称号,荣获扬州市公证工作第一名。
3、基层法律服务作用独特。
基层法律服务主要业务市场是面向农村。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834家,其中担任镇政府、事业单位、村居委会321家,开展各类业务1804件,避免经济损失4234.2万元,实现业务创收198.4万元。
4、法律援助事业迅猛发展。
我市率先在扬州建立起法律援助市-镇-村三级工作网络,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法律援助体系。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26件,比增长41.7%,340名受援对象满意率100%。1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先进机构,今年6月又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5、司法鉴定逐步走向规范。
元月我市在市人医成立司法鉴定所,进一步规范我市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服务行为,初步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自成立以来完成法医临床鉴定近300件。
二、我市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充分肯定我市法律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不能不看到,法律服务业在发展进程中暴露出的以下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法律服务组织机构规模偏小。
主要表现为:从人数上看,每家律师事务所平均不到10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人;每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到4人,都属于小型所。从执业律师占总人口的比例来看,我市为万分之零点三六,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万分之壹点零八。我市法律服务组织机构规模偏小,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市的法律服务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上,与我市经济水平不相适应。
2、法律服务专业化程度较低。
以律师为例,我市执业律师文化程度在大学本科以下的6人,占律师执业总数的15.38%,其中还有高中学历1人,且非法律专业3人。从律师业务来看,律师们还普遍缺乏专业化发展意识和提高专业化水平的措施。不少律师出于“生存”需要,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或其他类型的案件,几乎是有什么接什么,接什么做什么,把自己塑造成“万金油”律师。从总体上看,我市法律服务队伍素质不够高,不仅表现为学历偏低,而且知识结构单一,专业化程度低,外语能力不强,尤其是涉外涉新人才不足。
3、法律服务服务渠道窄。
目前我市法律服务机构有12家集中在城区,占到35%以上,其他22家法律服务机构(全是法律服务所)分布在12个乡镇。法律服务所因改制被推向市场,竞争加剧,不少法律服务人员流失,现有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比改制前减少35%以上,平均每镇服务人数不到6人。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布局不合理,服务渠道窄,基层法律服务力量薄弱,不能满足城乡居民法律服务需求。
4、法律服务管理手段弱。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我市作为县级市,其法律服务管理权限仅限于对法律服务人员批评教育、调查上报,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没有行政处罚权,只能管事,难以管人,管理手段软弱。
第10篇 纳税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纳税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按照我国税务机关确定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要求,我市税务部门在加大打击偷逃税行为的同时,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观念日益增强,在纳税服务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不仅提高了税务稽查的权威性,而且树立了良好的税务形象,为确保税收收入,推进依法治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纳税环境作出了贡献,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市纳税服务所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对纳税服务的认识及服务机制等还待于进一步提高。
一、正视我市纳税服务工作中的现状
近年来,我市税务部门以“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社会发展,服务于纳税人”为宗旨,通过简化办税程序、优化办税流程,推行“一站式”、“一窗式”、“全程式”服务等一系列纳税服务措施和现代信息手段,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而且还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税务干部高高在上、铁面执法,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被动应付的纳税局面。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观念亟需转变。一方面上级税务机关不断推出各种纳税服务举措,而另一方面作为纳税服务的具体落实者——基层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大多数还只是停留在完成工作任务,偏重于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没有从思想观念上将纳税服务工作上升为一种自觉行动。新《征管法》第九条明确“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是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然而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要求更多的是强调反腐倡廉,真正以纳税人的权利为出发点的依法行政的教育要求却往往被忽视了。结果,征纳双方的关系没能融洽地协调发展,纳税人的抵触情绪没能有效化解,给征管工作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阻力,妨碍了征管工作的发展进步,征管成本也居高不下,影响了征管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二)纳税服务长效机制不健全。随着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基层税务系统不断建立和完善了规范科学的各职能部门岗责体系,职能明确,岗责到位,但是,从优化纳税服务的新理念、新要求重新审视,则纳税服务相应的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责任追究、质量管理、监督控制等纳税服务的重要内容尚没有形成有机的整体,其岗责体系之中注重了管理和执法,纳税服务的内容则相对缺位。没有建立起统一的、规范的、系统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而由此而来产生的评价纳税服务工作的质量考核标准也过于简单化、单一化。当前对纳税服务质量好与坏的评价考量方法,主要是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和系统组织的创建办税服务厅等。其评价的特点具有主观性和事后性,评价的方法、标准和指标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性、规范性、严谨性,没有建立起纳税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没有健全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制度等等。纳税服务质量的评价工作还处在事后总结性的主观性评价阶段。纳税服务的任务不明,带来了职责不清,职责不清无法规范纳税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方式,而不规范的内容、标准和方式势必又将无从建立起纳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究其原因是纳税服务作为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得到落实,谈起纳税服务是行政责任,做起纳税服务是职业道德建设,另外,现代的科学管理思想、理念和理论没有应用到税收征管工作中。
(三)纳税服务的形式不统一,针对性不强。近年来推行的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和多元化申报方式、电子缴款、文明用语、礼貌用语等等,这些项目尚不系统,与真正意义的纳税服务还有很大的差距,不能满足不同纳税对象的不同要求。
二、更好发挥纳税服务职能的建议
(一)倡导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强化稽查活力上下功夫
用法律赋予稽查部门的权利,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把执法当天职,将服务做宗旨,促使稽查工作由过去“单一型执法”向“执法服务型”转变。要提高对纳税服务的认识,确保纳税服务的思想统一,要切实加强全体稽查人员的宗旨、廉洁、法律意识教育,彻底转变与建设服务型税务稽查不相适应的思维模式和思想观念,把纳税服务具体落实到日常稽查工作中。
1.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税务机关的形象
规范税务稽查的执法行为,坚持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强化内部监督机制,杜绝执法不严,以权谋私,损害税务机关形象的行为。
2.正确行使权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对《税收征管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应予保障,严格按稽查程序办案,要正确行使处罚权,保证处罚公正性,对纳税人涉税情况要进行分析,切忌处罚一刀切,要更好的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落实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健立完善服务制度,对原先好的传统要保持,继续推行稽查回访制度,建立稽查服务考评制度,全面提高稽查服务质量和效率,在纳税人中树立税务稽查执法的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优良形象。
(二)夯实五项制度,规范稽查行为,在强化服务型纳税上下功夫
税务稽查工作要落实“以人为本”,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效能,从实际出发,把“又好又快”和“人民满意”贯穿于地税稽查工作始终,在稽查执法中严格依法办事,夯实五项制度,规范稽查行为,在建设服务性稽查上下功夫。
1.夯实税务检查计划制度,提高服务效率
进一步夯实检查计划制度,严格控制检查次数,加强税收稽查的计划性管理,严格稽查的计划审批、备案程序,除举报案件、协查案件、专项检查和上级交办案件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有重复现象发生。
2.夯实税务稽查告知制度,实现“阳光稽查”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税务执法,要进一步要求稽查人员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前,对纳税人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随同《税务检查通知书书》将《税务检查告知书》一并送达被查人,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3.夯实税收政策公开度,增强执法透明度
针对纳税人的因不了解税收政策而少缴税款的情况,要积极开展税法宣传。一是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二是开展税务稽查前的税收政策辅导,鼓励纳税人查前自查自纠。避免企业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非故意的漏税国家税款而导致的偷税处罚,帮助企业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
4.夯实检查制约制度,规范稽查行为
从规范稽查行为入手,强化检查制约制度。一是税务检查必须双人上岗,并出示《税务检查证》、《行政执法证》等;二是税务稽查推行各税统查;三是严格调帐检查管理;四是优化稽查服务;五是要注重查后引导。
5.夯实违规预警制度,增强纳税意识
一是积极开展新办企业的查前辅导;二是对实施检查的纳税人,如果查前纳税人能主动做到自查自纠的,处罚时可从宽处理。
(三)做好三种服务,促进内外和谐,在构建和谐纳税上下功夫
内求团结,外求和谐,这是环境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自身发展的需要,构建和谐服务型的纳税工作机制,要做好服务文章。
1.服务征管,形成执法合力
稽查和征管是同属于税务部门的两个不同部门,是统一的,不是相互对立的。一方面要坚持准确选案,另一方面,要落实稽查建议,规范征管行为。对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征管工作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总结普遍规律,制订防范措施,提出可行建议,要维护稽查权威,在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又要注重促进征管,优化税收环境,形成上下一体的执法合力。
2.服务纳税,强调执法为民
淡化权力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始终把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服务纳税人贯穿于稽查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查后建议、查后咨询、查后辅导等措施,积极、主动、及时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用对纳税人的尊重赢得纳税人对税法的尊重。
3.服务发展,找准执法切入点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稽查工作,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同时又要加强调查研究,找准稽查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促进社会经济既快又好地发展。
(四)确保服务规范,营造良好氛围,在建立长效纳税服务上下功夫
1.健全服务规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创建和谐税收环境,要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作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要继续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全程服务、文明服务、服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的同时,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
2.构建和谐征纳,营造纳税服务氛围
积极营造“倾听纳税人呼声、维护纳税人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良好氛围。将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和要求贯穿于税收各项工作中,在严格执法和规范管理中加强服务,在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如:建立和完善税法宣传、咨询辅导等制度,加强与纳税人联系与沟通,为纳税人办理各种纳税事项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水平等。
3.优化纳税程序,提高纳税办事效率
大力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办税服务厅设备、设施投入力度,不断亮化、美化办税服务厅环境。要充实办税服务厅力量,将一部分懂专业、能力强、素质好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办税服务厅来,从而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要在纳税服务厅设立相关部门办事处,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改变办事程序冗长的弊端,为办税企业提供高效的服务。加强办税服务厅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培养一批专业化、科技化、现代化的办税人员。规范和加强税务网站建设,进一步拓宽纳税服务的方式和渠道。
文明执法,真诚服务,树立税务部门新形象,是税务机关创新税收管理,促进现代税收文明发展,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税务纳税服务工作要做到有的放矢,优化纳税环境,创建服务型税征,以提高工作办税效率,为有效打击偷、逃、漏税,增加国家税收,严格执法、净化税收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11篇 运输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运输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总书记提出的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我县坚持大规划引领、高标准建设、快速度推进、新机制管养、一体化运营,全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加速推进了“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
四好农村路集“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于一体,路通百业兴,运营是主题、是关键,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按照自身职能职责,紧紧围绕四好农村路中的“运营好”为发力点,加班加点,放弃周末休息日,积极整理收集各类创建中所需的业内资料,努力做好通村客运、物流服务设施各项工作,对乡镇客运站、沿途客运招呼站点、程度满足广大农牧民出行候车舒适感。
运输服务现状:
客运中心站有三条客运班线线路:县至成都市,承运车辆七辆;县至市,承运车辆三辆;县至县客运班线,承运车辆二辆。共计19名驾驶人员。
农村客运三辆(其中镇一辆、镇二辆),县农村客运从开始,起始年限共计有69辆农村客运车辆,到后因农客经营者不愿购买保险及更新车辆,为保证出行安全,我所报县委政府同意后,将部分不合格车辆退出农村客运,截止底只剩三辆,现目前各乡镇为更好的改善农牧民出行条件,及配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我县将在底积极发展农村客运,现目前已有16辆农客申请更新车辆,另有15名各乡镇农村驾驶员报名新参加农村客运;全县运营出租汽车15辆,另有5辆正处于更新状态。
我县具备通客车条件的建制村比例达到100%。目前全县11个乡镇,40个建制村已开通公交车。县运管所将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尤其是针对偏远山区、人口稀少的建制村要采取预约、电召等多种方式,确保全县60个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公交公司要结合实际合理布点,并制作县城公交站点布置示意图和站点明细表;县城至乡镇所在地间实现公交化运行比例达到91%。公交公司要严格按照经营线路许可程序提交相关资料并办理合法手续后正式运营,对拟开通的公交线路情况以文字和表格的形式做详细说明,包括线路走向、总里程、途径站点、车辆及驾驶员配置数量、首末班、票价等。加强和改进公路、公交、出租等多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发展,综合考虑公路、公交、出租车、农村客运车辆等各种类型交通方式及转乘衔接,减少旅客换乘次数、方便旅客的出行,力争做到“0”距离换乘。
目前我县货运物流四家,鸿锦物流,中通快递,圆通快递、邮政,以上物流公司都在镇,因我县乡镇地处偏远山区、人口稀少除邮政外,另外三家物流在各个乡镇均无物流配送点。
存在问题及建议:
1、运输服务水平和能力仍显不足,农村物流发展刚刚起步。农村物流发展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艰巨工程,应以政府为主导,加强多部门合作,明确各自分工及应当承担的义务,才能实现优势互补,无缝对接,降本增效。同时农村物流的天然属性决定了其市场兼公益的特性,因此,在开展农村物流工作中,应当正确处理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农村物流的最终目标必须是建立在市场机制下的企业化运作,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也要兼顾农村物流的公益性,对于部分明显缺乏收益,但又关系到农村民生和村民生活便利的部分服务,寻求政府财政支持,使其能够实现收支平衡,程度上地满足农村的物流需求。
2、目前四条公交化改造农村线路,由于人口密度小,出行人数少,公交化运营举步维艰。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公交企业的补贴力度,降低运营风险。客运中心站也曾设想增添二辆公交车辆,开通县县城至茸木达乡和县城至宗科乡的二条公交线路,但购买公交车辆资金短缺,面对投入营运后乘座旅客少、运营公交线路长特点,以及公交车辆耗损和折旧、营运的保险购买、驾驶员工资、公交车辆的维护和维修等成本,导致无法实施。
3、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受私家车、顺风车、黑车的影响较大,虽然运管部门针对违法违规运营行为进行多次集中整治,但面对暴力抗法、网络揽客、电子支付、等行为,深感力不从心,黑车依然打而不绝,亟需政府、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第12篇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现状
为使法律服务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县司法局以“53321”的模式强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管理等工作。一是构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在不断完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目前正在建设中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经建设完成的县永乐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30个行政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48个贫困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各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公示栏和普法、法律服务微信群,全力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职能,在县级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在乡镇级平台开辟开放式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常日制”“坐诊”服务,在村级平台提供“预约式”“定期制”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服务,切实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二是打造“互联网+”线上互动平台。积极打造“司法行政”公众号,并在上面设置“新法速递”“律师服务”“法治礼包”等核心栏目,开放法律知识学习、法律问题咨询、法律服务引导、法律援助申请等功能,努力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与电子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全力缩小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时空距离和质量差异。三是健全“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立足“12348”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已全面实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覆盖率已达100%,让法律援助服务直接延伸最基层、最前沿,让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
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法律服务总量不足。一是服务供给方式传统。我县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传统的管理类模式,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方式、服务内容等基本由政府单向确定,与社会和群众的要求有差距,供需脱节现象依然突出;二是服务领域狭窄。仅能满足于一般民事、婚姻家庭、基层基础法律服务,服务总体水平不高;三是法律服务资源匮乏。律师是法律服务的主力军,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我县律师数量为3人,突出的供需矛盾,成为制约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基层群众“找法难”“用法成本高”问题比较严重。
(二)公共法律服务结构不协调。一是服务平台还不完善,目前,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主要依靠“12348”法律服务热线,辅以县局法治微信,线下平台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但服务流程和评价标准还不统一,线上线下未实现无缝对接;二是服务功能未有效发挥,法治宣传方式传统、“谁执法、谁普法”未得到有效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匮乏,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不健全。一是工作推进机制不完善。部分党政领导对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重视不够、支持不力,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司法行政“孤掌难鸣”。二是保障机制不完善。投入严重不足,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导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层基础严重滞后。
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下步工作建议
(一)抓好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设计。一是出台政策文件。县委县政府出台县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公共法律服务的性质定位、对象范围、供给机制、保障措施等,细化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推进合力。二是加大政府投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范围,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和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把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调整完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个案补贴标准。三是加大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知晓度。利用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网络积极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大实体平台”。
(二)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平台。一是强化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县法律援助中心的龙头引领作用,理顺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点工作机制,发挥“一小时法律服务圈”作用。二是拓展线上平台。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统领,集微信、移动app、公共法律智能服务系统为一体,建成具有九寨特色、科技和互联网含量更高的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规范网上服务、管理、监督流程和标准,让群众真正享受到“一键式”完美法律服务。
(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一是加大 法律服务机构招引和培育,通过政策减免、场地租赁优惠、业务优先供给、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引进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等,制定扶持政策努力把现有法律服务机构建成品牌服务单位,提升影响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大 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将法律人才纳入县级人才培养计划;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招录,不断充实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三是培育法律服务社会组织。指导和支持建立以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为宗旨的新型社会组织,完善法律志愿服务制度,吸纳高校师生、志愿者、退休政法干警参与,推动建立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