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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调查报告(6篇)

发布时间:2023-03-02 08:14:09 查看人数:97

物业收费调查报告

第1篇 关于物价局涉企收费情况的调查报告

按照平凉市物价局的安排部署,我局从6月10日开始,对华亭、庄浪两县部分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涉及的单位

这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单位是华亭的国土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交通部门及其下属的运管、地方道路管理、公路段和建设部门下属的规划、质检、试验、房屋管理以及庄浪县的交警、质检、驾协、环保、工商、消防等涉企收费单位1月以来的收费行为。

二、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

从检查看,各涉企单位收费政策执行较为规范,各项收费政策执行较为到位,国家各项收费减免政策执行良好。如:国土部门按规定收取征地管理费、土地证书工本费、矿产资源管理费、采矿登记费等费用、规划部门由于政府划拨经费充足,免收涉企各项费用、公路段按规定收取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和超限超载车辆补偿费、环保部门按规定标准收取排污费、消防部门收取消防人员培训费、质检部门按规定收取计量检定费和质量检测费、交警部门按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收取行驶证工本费、安全检测费等费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规定取消了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取消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等费用。

三、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涉企收费检查中,总体感觉各涉收单位收费行为较为规范,依法收费观念有所加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国家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比如国家宣布取消了车辆营运证工本费、加班线路牌工本费,而运管部门继续收取。

二是不按国家规定,自立收费项目标准收费。如建设部门收取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国家规定按工程造价的1.4‰收取,而建设部门的质监站按6‰、8‰不等的标准收取.建设部门的房屋登记管理收费,国家规定新建设商品住房初始登记按件收取,只收取每件80元的登记费,不收其他费用,而建设部门的房管登记机构没有按规定执行,收取了登记费的同时,还收取交易费、丈量费等费用,加重了企业群众的费用负担,交警部门自立项目收取驾驶证登记证明费等。

三是票据填写不规范。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在开票时,只开收费金额,不填写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了检查的难度,对违法事实也不好认定。

四、原因分析

一是个别单位领导依法收费观念淡薄,不理解、不学习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存在能收一点是一点的侥幸心理。

二是财政拨入经费不足。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影响,有些部门虽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但财政不拨工资经费,造成这些部门只能靠手中权力,强制收费。

三是上级主管部门强制收费。象有些收费项目国家宣布取消,但基层到上级办理业务,上级部门要收费,基层部门只能向管理对象收费以弥补经费支出,负担转嫁到群众身上。

四是政策界限不明确。象有些部门收取的培训费,现行政策文件没有此项收费,而原先的收费文件上级主管部门没有明确取消,执收单位仍然收费,加重了群众费用负担。

五、对策建议

1、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培训。物价部门要对各执收单位的主要领导、收费人员进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收费政策的培训,经过培训,使他们对项价格法律有更深刻地了解,提高他们依法履行价格法规政策的自觉性。

2、继续深入开展收费公示制。在巩固原有收费公示成果的基础了,按照现行收费文件,对原有的公示牌、栏等进行及时更换,通过发放收费公示表、公示册、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多种形式,扩大收费监督的覆盖面,有力维护广大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与知情权,形成全社会都来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结合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对各单位的机构职能进行重新划定,对真正履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财政应全额拨入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从根本上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4、对现有的收费项目标准重新进行清理。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相关政策要求,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职责分工,在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取消(停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的建议,对未按程序报批,擅自设立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对属于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要本着减轻企业负担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严格限定收费范围和收费频次。对个别部门和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强制企业参加协会、研究会等社团和不必要的会议、培训、学术研讨、技术考核、检查评比并收取费用的,要坚决取消。

第2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与收费情况调查报告

10月,四川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放开住建部门专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76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对省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取消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自《通知》实施以来,我市的项目业主单位(特别是承担政府或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认真响应《通知》精神,实行市场化的竞争。在面对市场的发展和变化中,各方主体一方面调整自身的市场定位,一方面探索适应市场竞争的管理模式和竞争手段。转变思维,积极应对,努力创新,适应市场。但这一过程中,也相继出现了变相套用原文件的规定进行新项目的委托与承接;不顾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的准则,单纯以价格作为选择咨询服务单位和竞争咨询服务任务的非理性竞争。造成了委托方茫然,竞争者不知所措的行业局面。

为充分了解造价咨询市场的现状,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自5月起,陆续通过走访市场、组织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对全市主要造价咨询机构、部分项目业主单位,以及部分施工企业进行了一次调研分析,并对放开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后的市场监管提出了建议。

本次调研分析情况及建议:

一、收费标准放开是适应新的融资、建设管理模式,提高造价咨询服务的必然;

二、收费标准放开后,造价咨询市场化竞争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目前规范造价咨询服务的几点建议。

一、收费标准放开是适应新的融资、建设管理模式,提高造价咨询服务的必然。

近年来,造价咨询服务的市场需求有越来越向项目生命周期前端延伸的趋势,有些项目在投资机会研究时就将造价服务工作纳入其中。同时,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逐步扩展,变得更加多元化,对精细化程度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新的技术手段(例如大数据、bim技术等)相继涌现,并逐步应用于具体的造价咨询工作中。

近期,住建部下发了建市[2022]93号文件,在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财政部也先后发文,倡导在住房保障、市政公用、交通、医疗、教育、养老等各领域的项目中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程总承包和ppp等模式的推出,对在新形势下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不再局限于以往的清单或定额计价范围。

因此,原川价发[2022]141号文件中规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和相应标准已经不能适应上述市场变化的需求。《通知》的适时出台,打破了原有服务和价格体系的局限性,更加适合市场的发展趋势,也促进了市场各方主体选择或提供更加契合市场要求所需的造价咨询服务。

调查中,业主和咨询单位肯定了放开咨询服务收费的正确性。而要适应这种变革,适应新的技术发展,适应咨询收费内容的扩大、延伸和深化,市场主体除了积极应对,充分研究,转变方式以外,认为制定新的服务规范,合理计取咨询服务费用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一致希望在政府的监管下,在行业协会的帮助、指导下能尽早走出暂时的困境,开创市场调节、竞争的新常态。

目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出了关于征求对《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四川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评选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通知。及时、准确地把握了市场的走向,洞悉了市场主体的需求,在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将起到历史性的积极作用。

二、收费标准放开后,造价咨询市场化竞争中存在的问题。

1. 项目业主方面

项目业主在选择造价咨询服务企业时,更多倡导的是'优质优价'原则。在服务过程中, 造价咨询企业的严格质量把关或是一个有益的建议,往往能够为项目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相对于支出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用,项目业主会更加看重服务质量。

由于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类别、内容、深度、质量等方面的规范,目前没有形成统一标准,故'优质'无法定义,何以选择'优价'?造成项目业主在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招标或比选或谈判过程中,无法形成一个合理的,与其服务要求对应的'优价'参照标准,只能进行'低价'选择,而选出的'低价'服务机构往往又难以满足项目业主的期望要求。在近期市场上,就不断出现项目业主对报价不按质量要求择优的选择条件,任其自由报价,要求低价中标。咨询服务单位于是盲目竞争,无限制的降低服务收费,甚至出现'0报价',只以审减额度计费。这种低价竞争,带来的只能是质量无法保证,后果难以保障,审查纠纷在所难免,最终造成造价咨询服务选择的恶性竞争。

2.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方面

收费标准放开以后,通过对成都市近百家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问卷调查发现(详见附件《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调查数据分析报告》),基于原川价发[2022]141号文件规定的造价服务类型体系下,市场的平均服务价格水平基本处于一个合理的区间,仅比标准放开前略低5%到10%左右。但是,整体合理下的个体差别较大。在缺乏细化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下,咨询企业对同一服务类型下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理解不同,尺度不一,形成的报价数据千差万别,个别选项的高低之间甚至有近10倍的差异。

此外,为获取造价咨询项目,部分咨询企业盲目追求低价中标。如在公开招标或比选中,个别造价咨询企业以低价作为主要的竞争手段,却无法明确其低价下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计费办法等,甚至出现了10多亿元的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1元中标的极端案例,为此,省造价主管部门和协会对其进行了专门的通报处理。

3.监管部门方面

收费标准放开以后,造价主管部门对市场秩序的主要监管方式,已由以服务指导价格的监管逐步转变为对相关经营主体服务行为进行监管。然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类别、内容、深度和质量要求的相应标准的缺失,无法为监管部门的行为监管提供判定依据。特别是比较敏感的'低价'行为,是否属于低于服务成本扰乱市场,无法判定,更无从处理。现实情况,也仅仅是对极个别明显的恶意扰乱市场秩序的报价行为进行了通报处理。

综上所述,对于项目业主,造价咨询服务标准的缺失,造成其在选择咨询企业时,无法制定'优质优价'的评判办法;对于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服务标准的缺失,造成其无法制定合理的企业收费标准,只能盲目追求低价;对于监管部门,造价咨询服务标准的缺失,造成其监管困难,更无从谈及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三、对目前规范造价咨询服务的几点意见。

1.《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四川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评选文件(征求意见稿)》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的规范标准,适应了建设项目的投资模式改革,项目管理的深化发展,有利于国家工程总承包的推行,必然会填补目前造价咨询服务技术标准的空白,为规范造价咨询行业的服务和收费建立统一标准和评定、检查、监督的合理依据。从发挥其权威作用,使各方主体有标准遵循的角度出发,我会坚决拥护。希望尽快实施,使全省的造价咨询服务有章可循,从而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

2. 参考《中价协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五点意见》(中价协〔2022〕26号)文件,建议在统一上述标准的基础上,由各个造价咨询企业根据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制定企业的服务价格,上报造价主管部门或造价协会备案,并在办公场所或企业网站公布,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我会这次对全市110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发出了调查问卷,问卷一式两份,分为放开价格后的收费情况和咨询机构期望的合理收费额度(两项调查均以原141号文件的服务内容进行),一共收到84家机构共计160份反馈问卷,其中现实收费情况问卷82份,期望收费额度问卷78份。通过对反馈数据的分析,我会形成了《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调查数据分析报告》(详见附件)。在报告第4项所述的对比分析中,我会发现放开价格后,现有的市场平均价格水平较原川价发[2022]14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低25%至30%左右,而市场期望的合理收费额度仅比原141号文件低10%左右。由此可见,除个别恶意低价竞争的极端现象外,绝大多数的造价咨询机构在近一年来的充分市场竞争下还是能够保持相对理性,并且对造价咨询行业的发展变化有一定的认识,这体现在期望值已经突破原有政府指导价格体系的下限值(下浮20%)。虽然这次调查还是基于原141号文件制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标准,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通过调查,也形成了行业平均价格水平数据。希望此次调查结果能够对省内执业的造价咨询机构在制定企业自身的价格体系时,起到参考和借鉴作用。待《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正式出后,我会还将适时统计行业动态的平均价格水平,定期向社会公布。

3.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招投标行为,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统一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或比选标准文件,特别是明确对服务价格的评审办法,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选择造价咨询服务的依据,使市场竞争更加公开、透明,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4.充分发挥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的作用,继续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定期统计公布全省造价咨询服务市场行情,引导咨询企业合理报价。对违反《价格法》,搞价格欺诈,恶意抬高或降低价格(例如低于或高于企业自行设立收费标准20%的),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的行为进行查处,并纳入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加大对有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

5.加强对造价咨询服务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引导造价咨询服务合法经营,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实现三个转变:即从资质的竞争转变为信用竞争,从关系竞争转变为能力竞争,从价格竞争转变为价值竞争。培养一批重信用,有实力的造价企业做强做大,走出四川,走向国际。

第3篇 最新关于超市违规收费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20xx年1月

调查地点:天津市

调查内容:超市违规收费的影响

调查方式:媒体调查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日前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

目前商贸业竞争秩序混乱,商品流通不畅、成本过高,已成为影响我国居民消费的“肠梗塞”。不少企业反映,在零售环节,超市大卖场等凭借优势和垄断地位,坐地收钱,严重影响了供货企业的正常经营,也极大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超市卖场向供货商收取“进场费”、“条码费”、“节庆费”等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但是这些费用到底有多少种?对供货商压力到底有多大?记者近日调查了一些供货商和在超市工作的人士。

售价在10元左右的薯片,至少3元被超市拿走,占总利润的六成

一位向天津一家大型超市供应薯片和其他食品的供货商彭洋(化名)跟记者仔细算了一笔在超市的支出。以进入某外资超市为例,该超市在天津有5家门店,他代理的某品牌的薯片和其他食品在这家超市年销售额大概100万元。

以此为计算,彭洋需要交纳进场费5万元(一次性收取),促销员管理费5万元,每年6个节日的节庆费约3万元,如超市新开门店则加收新开门店费1万元,条码费5000元,年终返点最少15万元(其他类商品更高),再加上数额不等的促销费、堆头费、理货员红包等约合5万元。如超市有10家门店,则进场费和促销员管理费分别为10万元或更多。

把这些林林总总的费用加一块,就算年终能顺利完成了超市指定的销售任务,不被倒扣款,也差不多达到了35万元左右。而到第二年,不用缴纳进场费后,也至少要交30万元。也就是说,每筒售价在10元左右的薯片,刨去5元左右的成本,至少有3元利润被超市拿走了,占总利润的六成。

大超市一个品牌产品进场费就是3万到5万元

“都说进场费是‘潜规则’,其实在我们看来是‘明规则’。因为我们要跟你供货商收的费用,是什么名目、收多少,都在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曾在某韩资大型连锁超市天津分公司工作的采购人员小李对记者说。

据小李介绍,大型超市的采购部门一般下辖洗化、生鲜、酒水等十几个采购组,不同商品供货商的进场费水平也不尽相同,“但基本行情是大超市一个品牌进场费就是3万到5万元,小超市也有收5000元到1万元的。”

只要想进店就要花钱,如果不交,供货商根本进不来。有的超市甚至按价签收取进场费,比如同属一个供货商旗下但是品牌不同的方便面,也要分别收取进场费。

广东省阳江市银鹰餐具有限公司总经理麦开添也告诉记者,如果公司产品品种多,同时也想多进几家超市、商场,没有一二百万元搞不定。

商品要摆放在好位置,供货商还要塞红包

除了进场费外,超市还会对一些品牌的促销员按人头收取每人每年1万元或者更多的“管理费”;每个店对每种商品收取100元的“条码费”;每年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还要按分店数向供货商分别收取每店1000元或者更多的“节庆费”;以及新开门店费等。

在日常经营中,商场、超市还会进行各种各样的节庆宣传、商品推介,这笔成本也会转嫁到供货商头上。“节庆费、节日赞助费、海报费、信息共享费、咨询费……虽然这些费用数额都不是特别大,但一年下来加起来也不少。”麦开添坦言。

这些还远不是收费的全部,据彭洋介绍,前面提到的还只是合同内有固定数额的费用,还不包括促销费等额外和临时产生的费用,以及塞给超市内部人员的红包等隐性费用。

按照彭洋的说法,如果要想把自己的产品摆放在好点的位置,例如超市入口处、立体货架的中间层,至少要给区域主管塞两三千元的红包,还要给日常负责打理这片区域的理货员塞几百块钱。

与销售任务挂钩的“返点”让供货商寝食难安

除了琳琅满目的收费外,更让供货商寝食难安的是,超市在合同中还会强行规定和商品销售任务挂钩的“返点”。

业内人员告诉记者,返点是超市按照销售额抽取提成的办法,也是超市盈利的主要渠道。例如超市在合同中规定供货商一年之内必须完成1000万元的销售额,然后超市从中扣除15%的返点。即使这1000万元的销售任务完不成,但供货商仍然要按15%的比例返给超市150万元。一些超市甚至规定了更为苛刻的条款:如果达不到销售额,还要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到3个点的返点作为“罚款”。

付款周期长达一到两个月甚至更长

即便完成了这些任务,超市也不会立刻给供货商打款。按照目前业内通行的规则,超市一般在收到货物30到60天左右,才会跟供货商对账,再过15天才会给供货商打款。可等供货商们费尽周折拿到自己的对账单,有时又会发现自己的货款莫名其妙地被扣掉了一笔不小的“促销费用”或是广告会刊费。

小李告诉记者:一些超市为了完成营业额,会在假日、店庆等时机推出特价促销。根据合同规定,这些促销商品的定价超市不用通报供货商,但是降价带来的损失却要由供货商承担,即所谓的“促销费用”。

有时候产品的售价甚至低于厂家的生产成本,小李拿着一份原来工作超市的促销宣传彩页给记者展示,“像这种香油,供货商的成本是28块钱一瓶,如果我们卖40块钱两瓶,那么16块钱的损失就是供货商结账时被扣的‘促销费用’。”

不堪忍受乱收费,部分中小供货商停止向超市供货

进场费和其他收费的存在,谁是最大受害者呢?

“肯定是大超市最占便宜,小供货商最倒霉。因为大超市客流大,有平台和渠道。”小李肯定地说,“供货商里面,只有一些直接跟超市签供货协议的大企业,比如宝洁、可口可乐的进场费比较低。” 小李坦言,超市根本不愁没人供货,因为一个供货商不做了,还会有同一种商品的供货商挤破脑袋想进来,甚至为此“竞价”抬高进场费。

记者联系到一位曾经为天津市多家大型超市供应白酒的供货商,他证实了小李的说法。据他介绍,仅就超市销售的白酒而言,最难做、进场费最高的就是中小品牌的白酒和外地品牌的白酒,因为这类白酒在本地市场不稳定,销售好坏很大程度上依赖超市的促销和宣传力度。

“一般是每种酒每年5万到7万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供货商说。几年下来种种费用、加上名目繁多的“节日费”、“码货费”,最终让以代理中低档白酒为主的他无力承担,决定停止向超市供货,自己和几个朋友在天津市河北区开了一家烟酒卖场。“别看我以前一年能给超市走好几百万的货,但费尽千辛万苦能拿到手的也就几十万,这‘二道贩子’实在做不下去了。”他无奈地说。

最终受伤的是消费者和生产企业

业内人士直言,进场费等不良规则的存在,让多数产品的供货商、尤其是中小供货商处于弱势。这也让越来越多的超市产生了依赖,滥用其在流通渠道的优势地位,成为获取垄断利润的“货架二房东”。

超市促销压低价格挤压供货商,表面上看,消费者成为了受益者。但实际上,进场费收得越高,供货商的定价只能水涨船高,最终受伤的其实还是消费者。正如彭洋所说:“薯片的出厂价也就是最终零售价的一半左右,没有进场费,我的薯片儿肯定便宜不少,薄利多销嘛。”

超市“坐地生财”的做法不仅在某种程度上推高了物价,也导致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利润越来越低,倒逼它们只能不断地压低成本,甚至在产品质量上打折扣。

第4篇 关于学校乱收费的调查报告

近期,我局组织四个城区审计力量开展了对中小学校的行业审计。审计发现,被审计中小学校均不同程度的存在违规收费行为。近年来,学校乱收费已经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乱收费为什么屡禁不止,已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涉及到如何保证教育资源、教育机会公平分配的根本性问题,亟待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完善。

一、学校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学校乱收费名目繁多。审计发现,学校乱收费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课内内容课外补,违规开展寒暑假和课外有偿补课;二是违规向社会培训机构出租校舍,部分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三是违规招收无学籍借读生并收取借读费;四是将本因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费用转嫁到学生身上,如向学生收取水费、电费、空调费等;五是服务性和代收费收取不规范,如教辅材料资料泛滥及教辅资料费超标准收取未据实结算等;六是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性收费,如无论是否住校,一概收取住宿费;七是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的名义违规收费等;八是违反招生规定降分录取,以分数换经费等;九是违反规定以建校费、招生费、集资费等名义收取的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十是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收取班费、运动会费等等。

二是学校乱收费带有一定的隐秘性。各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各学校的乱收费行为隐蔽性越来越强,特别是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而言。“一费制”在全国范围的普遍实行后,明里乱收基本上“治”住了。但同时,某些学校出现了变相“乱收费”的现象,增加了查处和治理的难度。如有的学校通过成立家长委员会收钱,有的班主任老师委托班委会代收等,五花八门,部分收费打着“自愿”的旗号,实为不自愿的自愿,其实,这种“软收费”比起明收费、硬收费更可怕,更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学校乱收费给经济困难家庭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

三是学校乱收费资金管理混乱。审计发现,被审计学校的违规收费取得资金大部分资金未上缴财政非税专户,大量资金私存私放在个人账户,失去监管,管理混乱。如某中学各年级组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收取寒暑假补课费、周末及晚自习补课费640万元,并存于学校职工个人账户,游离账外形成“小金库”。审计发现,各学校私存私放资金不同程度的存在挪用公款、乱发滥补、白条报销等一系列违规行为。

二、学校乱收费原因分析

一是教育经费短缺,导致学校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随着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运行,教育经费总量虽然有了大幅度的增加,但是相对于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而言,教育经费短缺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缓解。于是,教育投入的不足滋生了一部分学校的乱收费现象。如某中学缺编34个,按该校教师年平均工资42837元计算,该校两年需自筹费用291万元,财政投入不足从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学校的乱收费行为。

二是利益驱动,乱收费成为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的来源。学校本应是教书育人的摇篮,但受利益驱动和财经法纪意识淡薄的影响,部分学校以激发教师积极性为由,巧立各种名目向教师发放钱物,审计发现,被审计学校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乱发滥补的行为,以某中学为例, xx年、xx年两年在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正常工资之外,发放各种补课费、补助等1947万元,按在校教师267人计算,人均发放补助72921元。该学校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收取并私存私放的寒暑假补课费、周末及晚自习补课费640万元,其中用于节假日补助、会议补助、招生补助、班主任补助、交通费、误餐费等192万元,占“小金库”资金总额的30%。

三是查处不到位,学校的乱收费行为不能得到有效遏制。一是部分乱收费有一定的社会需求。传统的应试教育和一年一度的中考、高考,高强度的升学压力和家长望子成才的期望,学生、家长多自愿要求补课,在这种情况下,补课费的收取变得不合规但合情。二是社会监督缺位。绝大多数学校利用乱收费改善办学条件,奖励教学成绩好的教师,博得了社会的同情和谅解,即使部分家长对学校违规收费有异议,受从众心理的影响,担心孩子在学校“受委屈”,不愿向有关部门举报,导致社会监督的缺位,助长了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三是监管部门执法不严。当学校被查出存在违规收费行为时,监督管理部门多从轻查处,或只对学校进行罚款,没有完全按照责任制的要求追究学校相关人员的责任,查处不到位导致学校的乱收费行为不能得到有效遏制。

三、治理学校乱收费的建议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政策法规教育,充分认识乱收费问题的危害性,加强干部教师的收费政策、法制观念教育,提高依法治教的自学性。首先要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具体工作的领导具体抓。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之间要形成上下联动。在落实中,如果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在追究哪一级的责任。同时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弘扬奉献精神,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各种乱收费行为。

二是加大对教育投入力度。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人员经费、办公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等投入力度,满足维持学校发展的资金需要;要加强诸如农村学校等薄弱学校建设,改善软、硬办学条件,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消除“择校生”产生的根源。同时对收费政策执行较好的学校要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

三是加大对乱收费查处力度。对于群众反映、检查发现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各地治理部门要依纪依规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收费问题,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同时实行公告制,对已经查出的乱收费问题,进行社会公告,从而达到制止学校乱收费行为。

第5篇 大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收费实践

在过去的几年里,本人以务实、开拓、进娶创新的精神,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坚持学习,完善自我,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努力工作,争创佳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过去一年中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在思想政治方面,努力提高理论修养,一是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思想、邓小理论和江总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用正确的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指导自己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深入了解“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并认真学习和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乡党委、政府提出的各项精神,进而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保证自己在思想上和行为上始终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增强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加快了向党组织靠拢的步伐。自觉用理论指导工作。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本人自觉提高学习积极性,以积极的态度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时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并以此指导个人的言行。树立了“讲工作、讲团结、讲奉献”,“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理由”的个人工作信念,成为自己“基础工作做牢、创新工作突破”的动力,不仅自己能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而且还利用多种渠道和途径,经常向工作对象作宣传引导工作。在学习中,能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努力做到围绕主题、把握灵魂、领会精髓。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更加充满信心,同时增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纵深发展的主人翁责任感。

第二、在学习方面,做学习型职工。一年来,不但学习政治理论,还学习征费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先进人物学习,向身边的好人好事学习,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所(合医办)的这几年工作中,我认真学习各项惠农政策,收费政策,法律法规,坚决保证群众的各项优惠能切实得到落实。把业务理论学习作为搞好本职工作的立足点和突破口,做到在学习中提高,以实际需求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业务理论水平,增强业务处理能力。认真学习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的业务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经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业务理论知识更加全面,业务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第三、在服务态度方面,我知道这个工作是与基层群众打交道最多的岗位,所以每次都按照要求着装整齐的上岗,工作时我时刻注意自己的服务态度,使用礼貌用语,这个岗位接触到的都是各型各色的群众,每次我都以最热情的心情去接待他们,为他们答疑解惑,遇到这些出口不逊群众,我都忍住,不发脾气,而是用礼貌的语言去解释,用善意的微笑去化解,使他们能够理解我们的工作,从而配合我们的工作,因为我们这个岗位是需要与他们好好沟通,让他们知道自己应该交那些费用,应该享受那些优惠政策的最直接的岗位。群众的为难和工作的难处我们都能理解,只要群众能享受到他们该享受的优惠政策,这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在工作的这段时间里,虽然发生有群众不理解的时候,也有群众不了解政策、规章制度的时候,但是我们都能做到细心为群众解释,请求他们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从来没有发生争吵的现象。

第四、自觉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注意认真收集各项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基层单位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注重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从没请假和迟到早退现象,加班加点,从不计较报酬,有奉献精神,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方面能做出表率。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低调做人,高调做事,求真务实,善于与人共事,团结合作,分工不分家,能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负责人完成工作,服从领导和组织的安排,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对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能够按时完成任务。在收费工作方面,在收费工作中我就勤学苦练,不懂就问,能熟练掌握操作规程。首先向领导和同事认真学习,熟悉我们的工作流程,其次认真学习各项政策、各项规章制度,将这些收费标准,收费表格熟记于心,认真做好分类和归档,例如每年新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的收取和发放,农村享受低保人员的名单核对汇总和低保金的发放,以及各项惠农政策中各项收费的规章、制度。

第五、在日常生活方面,在单位里大家都喊我一声“老大姐”,作为大姐姐的我时时刻刻的关心着弟弟妹妹们,在他们面前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都严格要求自己,多干活少计较,做出表率,而且热心帮助同志。办公室新来的同志们我带着他们了解我们的各项工作流程,以及帮助他们熟悉各种规章制度,各种涉农资金的群众人员名单的收集、核对和资金的发放,表册的制作和分类、核对上报等。如为了我们能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每次清扫卫生我都不顾疲劳困倦,带头去做,认认真真地清扫卫生。

我知道,无论在哪个方面我离领导要求都有很大差距。今后,我将继续听从领导安排 ,积极配合领导同事的工作,通过不断学习来提高自己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自身素质。本人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刻苦地学习,加倍努力地工作,力争取得更大的进步,取得更好的成绩。做一名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爱岗敬业的优秀收费员。

第6篇 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调查报告

教育乱收费被称为中国教育久治不愈的顽疾。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公布今年上半年中国价格举报的六大热点中,教育乱收费连续3年高居榜首。20xx年秋季新学年开始,我国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全面推行一费制,以从制度上遏制长期以来怨声载道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近些年,国家和地方也一直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

我们海伦市一向十分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始终作为纠正行业不之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的实践使我们感到,治理教育乱收费必须做到标本兼治,狠抓落实,建立长效约束机制。

一、目前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主要表现

乱收费行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主要来自于学校、教育部门、有关权力部门和地方政府四个方面。

2、来自于教育行政部门的乱收费。如以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培训部门的名义向学校下达学习资料、课外读物征订任务,变相为学校乱收费开了方便之门。

3、来自于社会上的乱收费。一些权力部门和社会团体将学校视为创收市场,向学校推销、摊派各种物品、报刊、杂志等,其中许多报刊杂志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并无关系,更有甚者,有些报刊竞要求学生人手一册(份)。

4、来自于基层政府的乱收费。一些基层政府违反规定,超越权限,或自立收费项目,或临时性摊派。

二、产生中小学乱收费的原因

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产生乱收费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十分复杂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学校的领导对治理乱收费认识不到位,没有从讲政治、讲大局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乱收费的危害性,不能正确处理教育经费不足与收费的关系,以各种借口和理由,违规擅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有的学校相互攀比,看到别的学校收,自己也收;有的学校片面认为向学生收费是由于教育经费短缺,不得以而为之,所收的经费都用在学校的建设上了,只要不装进自己的腰包就不算是违法,主观上导致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有的学校领导和教师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品、征订学习资料;有的教师向学生推销、代办保险;个别学校违反规定借民办学校之名来举办各种类型的兴趣班、特长班,向学生收取费用。

二是应试教育模式影响。由于现有的高中和大学教育规模不够,社会上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无形中给学校和教师造成巨大升学压力,有的学校主动或被动收费。如现在家长对子女在教育的投入毫不吝啬,同时也对教育部门有许多期望,在正常的开课下,有的家长还不满足,希望学校进行一些课外辅导,他们愿意出这个钱。在小学,下午四点钟左右就放学,给家长管理小孩带来困难,于是家长纷纷要求学校托管。我市有的学校曾经搞过托管,学生在校可完成当天的作业,学校派老师带班指导,收取看护费。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有部分家庭经济状况差,承受不了,而不参加托管又怕小孩吃亏,学习跟不上,于是向政府告状,最后学校只好取消托管;由于社会对教育期望很高,加上教育本身也已经和经济一样进入市场化,生源的质量便是学校的产品质量,而这个产品必须是越优质越好,这种情况就迫使每一位校长一方面要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必须不断地改善办公条件,使教育越来越现代化,这就牵涉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也就是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向学生伸手就不可避免了。

三是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优质资源紧缺。当前,中小学乱收费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政府对教育投入的增长跟不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经费困难,难以从源头上制止教育乱收费行为。一些地方政府还存在截留、平调、挪用、侵占学校经费的现象,使一些农村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和其他经费难以到位,学校难以维持正常的运转,甚至学校的窗户玻璃损坏、教师粉笔用完,也无力修补和购买,客观上也造成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目前,我市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十分有限,校际之间客观上也存在一定差距。广大学生家长迫切希望让自己的孩子接受优质的教育,择校愿望非常强烈。社会对优质教育的旺盛需求与高中择校三限政策之间的矛盾,无形中使重点高中压力增大,公办高中择校生招生问题由此而产生。

五是当前执行的中小学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有些已不适应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随着经济的增长,学习、生活环境的改善,及水电费价格的上调,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中的水电收费标准已经显得偏低,学校收取学生的水电费,离学校正常用水用电的费用支出有很大的差距。再如,为使广大学生接受爱国主义及思想品德教育,全市统一组织学生观看电影,而电影费在中途收取给学校带来不便,社会上又认为是乱收费。

六是社会上乱收费风气的存在,刺激了学校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比如各种培训、办证。再如,教师正常情况下评职称,少则上百,多则数百元,尽管学校对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深恶痛绝,却又无可奈何,导致一些学校产生从众心理,致使学校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

由此可见,造成目前我市部分学校违规乱收费现象的成因错综复杂,既有教育内部的原因,也有教育外部原因。不但涉及到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教育内部工作协调监管问题,还与社会各界的支持、理解和监督紧密相联。

三、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对策措施

如何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多年来,我们海伦市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总结以处往的经验,结合新教育收费的新特点,我们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加强法纪教育,提高对治理乱收费工作的认识。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政策法规教育,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乱收费问题的危害性,把好单位收费关。加强干部教师的收费政策、法制观念教育,提高依法治教的自学性。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到乱收费的害处,意识到治乱工作的重要性。经过调研我们认识到,要真正把教育系统治理乱收费工作抓实抓好,首先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具体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基层学校同时也应成立领导组织。使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之间的治乱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在落实中,如果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在追究哪一级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上级领导的连带责任。从而形成各级领导肩上有担子、个个头上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治乱新格局。同时,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弘扬奉献精神,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各种乱收费行为。

2、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使治乱工作有章可循。针对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国家制定了一费制,并要求各地学校按照一费制的要求,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设立收费公示栏、校务公开栏等,增加收费工作透明度。在去年下半年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基础上,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继续贯彻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教育局根据上级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新学期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标准,从制度上统一、规范了中小学校收费行为。同时,严格执行一证、一卡、三统一制度;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校务公开栏,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出台了《海伦市教育系统局关于加强学校和教职工行为管理暂行规定》、《海伦市教育局规范教职工行为十条禁令》、《海伦市教育局关于对教师违反十条禁令行为处理的暂行规定》和《海伦市教育局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与建设暂行办法》等项制度。教育局为了更好的把行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今年又出台了《教育系统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比活动考核评分细则》,把主要工作分解成七大类,44个方面,一百多个小项,量化成百分制。其中,涉及治理乱收费十项,近二十个内容。今年初,教育局和学校,学校和教师分别签订了责任状,一级对一级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在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使学校和广大教师行动有规则、工作有尺度,极大的增强了学校、教师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适时调整收费标准。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需投资新建小学、初中,减少中小学的入学压力。要迅速发展高中教育,扩大优质高中建设规模,增加高中计划生招生比例,减轻学生入学压力,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学校办公费、业务费、购置费等拨付力度,满足维持学校发展的资金需要;要加强诸如农村学校等薄弱校建设,改善软、硬办学条件,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消除择校生产生的根源。由于教育迅猛发展、物价上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有关职能部门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收费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增加必要的收费项目,以适应学校的发展和时代的需要。

4、改革经费投入和融资体制。教育经费能否足额到位是基础教育的根本保证,也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基本前提,但限于各级财政的拮据状况,必须多渠道多途径筹措教育经费,加大社会资助力度;同时要深化教育改革,让教育走向市场,国家和地方财政集中财力投入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高级中学可试点进行市场调节,引入竞争机制;对一些师资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学校,则实行高收费政策,让一部分学校先发展壮大起来。鼓励私人投资基础教育,多层次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

5、加强督查,规范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乱收费案件。为了加强社会对学校的收费监督,教育局、学校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巡视员、学生家长和新闻媒体等各方面人士,任教育局和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不定期地对监督员进行走访或电话咨询,了解掌握情况,引导群众参与治理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把好春、秋两季开学关,新生录取关和年度审计关,严格收费行为和预算外资金审计。坚持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有准备的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收费情况。通过检查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乱收费案件。上半年,监察局组成了五个检查组,分别深入到全市城乡学校,按照《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标准对照检查,逐项落实,通过系统的检查和调查,没有发现一起学校存在乱收费行为。可以说,在实施义务教育一费制以来,海伦市的教育乱收费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发案率大幅度下降,群众关于乱收费的信访量大大降低,满意程度明显提高,行业风气得到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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