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管理的调查研究报告
办税服务厅是地税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日常地方税务事宜和提供地税服务的场所,是地方税收征管的前沿,是纳税人检验地税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窗口,也是征纳双方直接沟通的重要枢纽。它对于增强税法意识、改善征纳关系、规范税收管理、规范地方税务执法行为以及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的出台,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已成为当前各级地税机关一项迫切的工作任务和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工作的重要性
(一)服务性。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的作用是为纳税人服务,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诚实公正地履行地税机关的法定职责,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为纳税人提供热情、周到、规范的纳税服务;以高效率、低成本的方式征收税款;培训地税干部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礼仪风范。
(二)集中性。地税办税服务厅是为实现 “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应运而生的,体现了征收、管理、稽查分离,集中征收税款的原则,也是地税部门为实现“科技加管理”的征管理念,推进税收信息化进程,推行多元化的纳税申报方式,推陈出新,不断延伸服务在办税服务厅的集中体现。
(三)前沿性。地税办税服务厅工作是地方税收征管最前沿性的工作,直接面对纳税人,始终处在征纳关系之中。作为纳税服务窗口,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代表着地税形象。
(四)繁杂性。办税服务厅除担负集中征收地方税收的任务外,还担负着发票的开具、申请印制、保管、领购,纳税人征管资料的接收、传递、整理、归档及资料录入工作,办理税务登记,违章处罚等等,“一窗式”办税服务推行后,还有许多征管事项的受理要前移到办税服务厅。因此,办税服务厅往往是“一人多岗”、“一岗多能”。
(五)监督性。办税服务厅作为地方税收征管查中的征收环节,必须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税收征管办法,把好“征收关”,对逾期申报纳税、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违章等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加收滞纳金。随着税收征管受理事项的不断前移,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都将在办税服务工作中以各种指标得到反映和监督。
二、来宾市地方税务系统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特别是在开展的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中,来宾市地方税务系统各办税服务厅深化纳税服务内涵,积极推进办税服务厅的效能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
1.以解决纳税人排长队缴税难为突破口,大力优化纳税环境,作风效能大为改观。
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查摆问题阶段中,来宾市地税局领导班子和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单位进行调研,进一步了解地税作风效能存在的问题,发现排长队缴税是群众对地税机关效能意见的焦点和热点。排长队的具体原因:承办纳税业务的窗口太少,税务工作人员办结每一单业务时间过长,个别人员有态度“冷、硬、横”现象,对纳税人不懂的问题回答过于简单或不耐烦,纳税人等候办理时设施又欠缺,如无导税员、无领导值班解决问题等。此外,经费投入不足,硬件较差,办税服务厅条件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等等。“症结”找到后,该局迅速制定整改方案。
一是科学合理设置窗口,提高办税效率。按照岗责体系的要求,在服务大厅统一设置票证管理、申报征收、综合受理、咨询服务四类窗口,及税务登记管理岗、发票管理岗、申报征收岗、减免退税受理岗、其他涉税受理岗、咨询服务岗等多个岗位,为纳税人提供了透明、规范、全面、快的服务。
二是合理制定岗位职责,明确了责任。按照《广西地税系统办服务厅岗位职责及工作规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对岗位具体负责或需办理的工作事项进行详细分工,使各岗位的工作人员能够清晰、明确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效率。
三是在纳税高峰期,要求每个大厅工作人员熟练操作各个岗位的业务。
四是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减少了排队。对实行双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申报纳税方式,按季、半年、年征收税款。
五是开展预约服务,避免了拥挤。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定期限办理申报纳税的纳税人,采取预约申报及上门服务等方式,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六是加强导税服务,方便了纳税人。在办税厅设导税员或咨询员,由导税员或咨询员做好办税咨询和涉税业务解答工作,开展预约服务,引导纳税人合理利用纳税期缴税,帮助纳税人尽快办理完结有关业务工作,大大缓解了申报高峰期排队现象。
七是加大硬件的投入,完善了设施。*年以来,来宾市地税局投入办税大厅建设经费30多万元,对来宾市地税系统所有办税服务厅进行设备更新和环境美化。增加计算机和打印机100多台,基本实现全系统每人一台计算机,并对市局中心机房的设备进行了优化。同时,在各办税大厅配备沙发、桌椅、饮水机以及笔墨纸张等,为纳税人建立了一个高效、便捷、舒心的办税条件和办税环境。
八是重组办税窗口和办税人员。全市各级办税服务厅都把熟悉税收业务和计算机操作的人员以及本单位最先进的计算机设备安排在办税服务厅的前台服务窗口,同时要求办税服务大厅岗位一律不得留有空缺,如有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不在岗位的,要从其他股室抽调人员及时补上,确保从时间上、人力上提高工作效率。
2.大力推行限时办结制,缩短税务行政审批办结时限。
全系统10个服务办理项目,在法定时间内,有三分之二的项目减少了三分之一的时间,有三分之一的项目减少了一半的时间。如在办理税务登记证方面,国家法定办理期限30日,区局要求在20日内办结,来宾市局根据实际情况,在纳税人各项资料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情况下,要求尽快在最短时间办结。
3.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不许无端浪费纳税人的时间。
在纳税人来办税时,来宾市局要求地税人员必须放下手中的事情,优先为纳税人服务。同时,尽量减少纳税人动笔填表的次数,属于纳税人填的表格,纳税人可填写或可不填写的地方,就不让纳税人填写,属于地税人员填写的表格,能够事后填写的,就不要在办理的过程中填写。
4.加强领导对办税服务厅的监督管理。
一是实行“局长值班制”,在每个纳税期内,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在大厅值班,负责处理大厅工作期间出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同时将值班表在公告栏中张贴;
二是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在每月的中旬,部分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在办税服务厅开展一次“局长接待日”活动,集中接待纳税人咨询和反应问题。
5.完善管理制度,强调“微笑”服务。
一是各办税服务厅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了各自的《办税厅标准化管理办法》、《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文明办公制度》、《文明用语规范》、《预约服务制度》、《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等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的言行举止,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文明执法和优质服务意识,全市地税系统服务质量实现“零投诉”。
二是在服务态度上,来宾市局提出了“10个一点”要求,即微笑多一点、仪表美一点、嘴巴甜一点、说话轻一点、行动快一点、做事勤一点、度量大一点、服务好一点、办事活一点、效率高一点。
6.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该局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以大练兵为契机,努力提升业务素质,尤其要提升微机操作、申报受理、发票审核、代x发票等实际操作能力,提升工作中遇到问题时的分析与解决能力,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本领。
7.树立一切为了纳税人、为了纳税人一切的思想。办税服务厅是地税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窗口,让纳税人满意是办税厅的工作首选目标。为了让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一看就清楚,一问就明白,一听就舒服,一办就满意, 来宾市地税局各办税服务厅在工作中一切从纳税人利益出发,急纳税人之所急,想纳税人之所想,文明服务,依法办税,做到以下优质服务。
一是统一服务内容。明确办税服务厅受理或办理的主要服务内容,统一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发售、缴销、税收咨询、办税辅导、税收资料发放等内容。
二是统一公开内容。通过宣传栏、公示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形式,公示税负、税款核定、政策公告、办税流程、违章处罚标准及案件、欠税公告、纳税人权利和义务、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税承诺、监督举报电话等。
三是在办税服务厅显著位置标明工作时间,工作时间牌根据当地政*规定的时间及时更替;在纳税人自助办税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桌、椅、笔、印台、复写纸等)、税收宣传资料、公用电话、意见箱、意见簿等;大部分办税服务厅已配备供纳税人使用的触摸屏、电脑等电子设备;推行“一窗式”管理模式,纳税人只需在一个窗口就可以将原来需要分别在多个窗口办理的业务一次办完。
四是抓好各办税服务厅“季度服务明星”的评选活动,各办税服务厅通过发放测评表、设置测评器等方式让纳税人选出“季度服务明星”,达到树立先进激励后进的目的。
五是抓好办税流程工作,制作办税指南,使各岗位的职责更加清晰,避免纳税人多头跑、重复跑。
六是抓好税法宣传工作,收集、整理现行税收政策,及时向办税人员宣传和讲解,帮助企业纠正在税款计算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错误,提高企业依法纳税能力。七是对外公布纳税服务、举报电话,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八是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礼仪培训。
九是优化纳税人交纳税款方式,即纳税人交纳税款时,在每个申报窗口都可以使用银行卡和现金两种方式交纳,对于用大额现金交税的,地税部门开好完税证后派专人专车送纳税人到银行办理存款。同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让纳税人了解用卡交税的好处,使其自愿开卡交税。
十是创新办税服务厅工作考勤机制,按“只要还有纳税人交税,就有税务人办税”的要求,规定办税厅在最后一名纳税人没有办完纳税事项以前不能关门,对延时工作的同志,要做好考勤,记录好加班时间,累计加班时间达到一个工作日时,给予补休。
十一是实行首问责任制。纳税人需要办什么事项,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需全程办理,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对纳税人提出的疑难问题有问必答,耐心讲解,全程指引,直到纳税人满意为止。纳税人咨询有关税务事项,需要到有关股、室办理的,引领其到相应的股室;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不会填写申报表,不会计算税额,工作人员热情地加以指导,详细地告诉他们计算方法,帮助他们完成纳税申报;纳税人在办事时把凭证、报表、钥匙、手机等遗忘在柜台上的,工作人员细心地保管好,想方设法通知纳税人。
(二)取得的成效
自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集中整改阶段工作开展以来,来宾市地方税务局各级地税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贯彻“三项制度”,不断建立健全以制度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努力提升办税服务厅水平,强化责任意识,竭诚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有力地推动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得到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1.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通过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和开展其他项目的效能建设活动,来宾市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有了更深的认识,认清了形势,确保各级党委、政*的决策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地税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普遍得到提升。
2.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针对在工作作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市各级地税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从方便纳税人入手,规范税务人员办税服务行为,增设方便纳税人设施,推行办税服务新办法,清理过时制度和积压事项、案件等措施,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提高了广大纳税人对地税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也得到了各级党委、政*的充分肯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全区地税部门的多个地级市局所属的办税服务厅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窗口税务人员忙闲不均。纳税高峰期,窗口工作人员忙满负荷工作,经常还要加班加点。但每月中下旬时期窗口工作人员基本又无多少事可做。
(二)征收、管理之间有时脱节。办税服务厅人员有时发现的征管问题无法及时反馈到管理部门,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纳税服务质量。
(三)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压力大。由于办税服务厅的工作,单位和上级检查多、考核多、要求高,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压力很大,思想政治工作难做。
(四)大厅人员学习水平有待提高。由于每天忙于应付日常工作,个别大厅人员没时间也不愿意学习一些的新政策、新业务、新软件,业务水平始终保持原有水平,与形势发展不太相符。
(五)考核方法有待完善。大厅工作繁杂,各岗位工作量、工作难度不尽相同,虽然制定了考核办法,但考核无法深入到每个人每个岗位的全过程,没有真正起到奖勤罚懒,促进工作的目的。
四、进一步做好办税服务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给纳税人营造一个“文明、优质、高效、满意”的办税服务厅,使其真正成为连接征纳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就成为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关键所在。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办税服务厅是地税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日常税务事宜和提供税务服务的场所,是纳税人检验税务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窗口,也是征纳双方直接沟通的重要枢纽。因此,各级地税机关务必从这一高度出发加以认识,并以此统一全体干部尤其是大厅人员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此外,各级地税机关要切实加强和高度重视办税服务厅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检查、有声有色,以推动办税服务厅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合理安排办税服务厅人员。
在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办税服务厅人员队伍的同时,实行办税服务厅人员定期交流换岗制度,最大限度的调动办税服务厅人员工作积极性,让年轻的、有知识的、素质高的税务人员基本上都要到办税服务厅工作一定时间。这样做有利于他们熟悉税收业务流程,体会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辛苦,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完善激励机制,激发长效活力。
一是认真落实办税厅工作人员的各项待遇,并根据工作压力情况酌情提高员工的补助和岗位津贴,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二是认真兑现延时服务、节假日值班的加班工资、值班补助,并尽量弥补休息时间,多方位地关心和解决职员工作、生活上的困难,体现组织温暖;
三是定期评选岗位业务能手和办税服务明星,并适当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四是在办税厅长期开展“青年文明号”、“文明单位”和“最佳办税服务厅(人员)”的创建活动,通过文明创建对内营造积极蓬勃的工作活力,对外树立良好的地税窗口形象。
(四)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坚持着装上岗,实行挂牌服务,做到税容整洁、举止端庄。
二是为纳税人服务时要做到态度热情,讲文明,有礼貌;要在规定时间内优质高效完成任务。
三是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掌握税收业务知识、计算计操作本领和与不同纳税人沟通的能力,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
四是建立回访制度。要高度重视纳税人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和意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作出说明,体现真诚接受社会监督的态度;
五是推行纳税提醒服务,办税大厅对纳税人容易出现的错误通过公示、电子显示屏提醒纳税人。同时,还要推行假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
六是简化办税手续,削减纳税人重复填写的项目,减轻纳税人申报工作量,降低纳税申报成本。
七是建立定期税法公告制度,在办税服务厅常备各种纳税指南和宣传手册,及时向纳税人提供现行有效的税法资料和纳税实务知识简介。
八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凡纳税人进厅办税,第一个接洽的地税人员必须负责为纳税人答疑或指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九是公布办税流程,陈设各种表格的填写式样,设置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办公用品,方便纳税人办税。
十是推行 “一窗式”服务,对纳税人需要办理的各类涉税事宜如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咨询、涉税文书等,尽量在一个工作窗口完成,减少中转环节。
(五)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场所,实行相对集中征收。
一是在城市和县城以及其他交通便利、纳税人较为集中的地方,应当本着相对集中、方便纳税的原则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场所。
二是办税服务厅作为一个场所,要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允许规模不同,形式各异,不求豪华,但求实用。
三是为了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国家税务机关、地方税务机关应当积极创造条件联合设置或合用办税服务场所。
(六)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按照办税服务厅的职责及岗位职能,将职工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内容具体化,进一步明确各个岗位的责、权、利,并将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凡因工作失误,未按法律和规定进行审批的或监管不力的,给国家、纳税人造成重大负面影响,都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度、纪律进行处理。
(七)建立群众监督员制度。
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人中聘请群众监督员,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涉税廉洁等情况进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八)开展岗位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一是加强办税厅工作人员思想文化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文化素养和纳税服务意识。
二是加强办税厅员工业务培训,提高其税收业务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水平,以胜任综合办税工作。
第2篇 国税部门企业税收调查报告范文
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xx国税部门通过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xx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在历时半个多月的调查工作中,我们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不利因素,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地做好税收资料调查数据的收集、录入、审核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20xx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现将企业税收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参加税收资料调查企业数为239,比上年增长5.7%,增加13户,除去省局规定统一上报企业、注销户、与地税重复户和连续两年内无生产经营业务的企业外实际上报数据户数为211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96户,占总调查户数的92.9%;小规模纳税人15户,占总调查户数的7.1%。从调查表的录入、审核过程看,大部分企业都能准确填报各项数据指标,注意表内表间的逻辑关系,全面反映出我局纳税人一年来的生产经营及税收的整体情况,基本达到了这次调查工作的目的。
二、调查企业结构
1.按营业状态划分。正常营业196户,停业或歇业12户,筹建期3户。
2.按行业划分。商业企业、农业、服务行业91户,占总户数的43.1%;房地产业27户,占总户数的12.8%;工业企业93户,占总户数的44.1%。
3.按注册类型划分。国有企业12户,集体企业1户,集体联营企业1户,股份有限公司3户,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38户,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6户,私营独资企业1户,私营股份有限公司2户,其他内资企业5户,港澳台合资经营企业4户,港澳台合作经营企业1户,港澳台经营企业2户,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户,外资企业3户,其他纳税人8户。
三、调查企业经营情况
被调查企业各项货物及劳务销售额47237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24337万元增加48036万元,增长11.3%;主营业务收入537352万元,同比减收11509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415403万元,同比减少39358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3876,同比减少138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9967万元,同比减少8588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率为5.5%,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三项费用”72683万元,同比减少5854万元。
四、调查企业纳税情况
被调查企业应交增值税14220万元,同比增加3223万元,增长29.3%;已交增值税13250万元,同比增加3607万元,增长37.4%;被调查企业已交增值税税额占全市国内增值税入库数的73.6%,比重比上年下降5个百分点。
被调查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3802万元,同比增加4439万元,增长11.3%;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951万元,同比增加1109万元,增长11.3%;减免所得税额404万元,同比减少1292万元,下降76.2%;实际已纳所得税额10373万元,同比增加5356万元,增长106.7%;被调查企业已交所得税额占全市企业所得税入库数的85.5%。
被调查企业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1755万元,同比增加195万元,增长12.5%;已纳消费税33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13.8%;已缴消费税占全市消费税入库数的72%。
五、国税部门企业税收调查总结
20xx年税收资料调查表包括信息表、企业表、货物劳务表和审核情况说明4个部分,单企业表就有16个方面内容共442项指标,比上年增加72项指标,内容变化较大,且表里表间关系复杂、逻辑性强,虽然调查表对各项指标数据的.采集都注有说明,也有公式自行审核,但对于相当一部分刚正式认定一般纳税人、第一次接受调查的企业来说,要确保填表质量,难度还是相当大的。
因此,根据文昌企业的实际情况,我们采取能者为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方法,要求二分局指定一名业务水平高的骨干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纳税人填表情况进行辅导和督促,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收入核算部门汇报以便及时解决。要求各企业间加强联系,互相学习,能力水平高的企业会计要帮助能力水平低的企业填好表,有效地提高了税务人员和企业会计人员做好调查工作的积极性。经过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税收资料的调查工作。
第3篇 检察部门预防职务犯罪趋向调查报告
近几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确立党委领导、结合职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结合检察职能,按照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在党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专门预防和系统预防、检察机关职能预防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从
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操作仍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如何进一步改进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方式也就成了摆在各级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拟从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发展方向作一些粗略的探讨。
当前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的现状和特点
1、保障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立法缺失
检察机关既是打击职务犯罪的职能机关,同时也是依据检察职能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部门,但是从目前来看,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原则、主体、职责、措施、程序和法律责任以及检察机关在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犯罪的专门职能机构的法定地位、具体法定职权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立法相对缺失。尽管到1月为止,全国各地共出台了13部有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但是这些地方性法规的条款依然呈现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差、分散等特点,以至于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地区之间、领域之间、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预防工作缺乏综合系统性。
2、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和程序不完善
检察机关在近几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总结出一些职务犯罪预防的机制和规范程序。如个案预防的五个一工程、专项预防、系统预防等,但是,这些机制、程序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化、专业化要求相比起来,仍然有比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其次职务犯罪预防人员的专业化程度还不高,缺乏相应的知识培训。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理论基础。
预防职务犯罪虽然在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里有规定,但是法律对预防职务犯罪的程序、任务、目标和评价标准等都没有具体的规范,更需要的是在实践中的探索。但是有一点必须肯定,开展职务犯罪工作的理论基础的基本的立足点,就是法律监督。加强法律监督职能,任务是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核心是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目的也在于通过维护法制,保证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防止腐败,维护公平正义;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从源头上探索遏制和防范职务犯罪的治本措施,其本质也是促进有关单位、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保证权力运作正当合法。由此可见,法律监督和预防是相辅相成的,预防和监督的目的是一致的。 也可以说,法律监督的本质就是预防。其次,基于法律监督而产生的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权应该是一项具有行政属性的启动程序权,但不是一种能够作出实体决定的行政权,而具有作出决定行驶主体是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等单位。检察机关只是这种实体行政权启动主体,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工程专项预防,都是为了让这些有权作出实体决定的单位进入决定的程序,堵漏建制,自觉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建设。社会各预防主体拥有预防权,检察机关拥有启动预防程序的预防监督权。以法律监督为根本确定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理论基础,具有重要意义:表明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种职权性的预防。法律监督职能既是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职权基础,也是其特色和优势所在。十六大提出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时要发挥司法机关的作用的精神对检察机关全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包括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和对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是有指导意义的。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发展方向
1、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服务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①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龙头,强化整体检察工作对于经济发展的服务意识。预防思维就是服务思维,以预防思维改革行使检察权的工作方式就是检察机关的执法理念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变。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总体要求,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我们的检察机工作也应当自觉服务和服从于社会的发展要求,服从于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检察工作要服务于发展,预防工作服务的龙头。
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通过强化监督职能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发挥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的同时,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通过强化监督职能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发挥作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通过查办案件形成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的氛围;用预防成果巩固查办案件的成果,建立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通过强化监督职能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发挥作用,把过去思想教育转化到了制度化的预防措施,成为可以操作的制度化预防措施、社会化的预防措施。
2、转变执法观念,树立打防并重的思想。
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经验表明,只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
兼治的方针,才能充分发挥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功效,达到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治安治理,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反腐败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以中央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高检《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把预防工作作为当前开展检察业务的重头戏,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真正在思想行动上树立打防并重的思想,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预防工作朝纵深方向发展。
3、加快预防立法步伐,赋予检察机关预防权。
要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仅仅依靠检察机关和外部的支持还不够,关键是要在立法上解决问题,赋予检察机关预防权。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一切活动均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才具有法律的强制力和保障。作为国家立法机关,要加快预防立法的步伐,尽快制定出一部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贪污贿赂法》。这部单行法规,一方面应当吸收目前有关党纪、政纪处分的内容,并有严格区别;另一方面要将《刑法》中有关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分离出来,成为单行性法规,并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权限和活动规则。将预防权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延伸,在立法上加以明确,将检察机关对执法机关的监督扩大到所有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把对刑事诉讼程序的监督延伸到国家公务活动的预防性监督。这样,检察机关有法律的尚方宝剑在握,就能真正担负起预防工作的重责,不断开创预防工作的新局面。
4、依靠地方党委支持和各职能部门配合,形成合力。
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预防工作的领导核心。目前,在还没有立法保障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主动争取党委支持,政府和纪委等各职能部门大力配合,将预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整体部署。这样,预防工作就从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从而保证预防工作在组织、人力、财力上到位,营造社会化大预防体系。
5、设置专门的预防工作机构,强化管理。
设置专门的预防机构是预防工作的必要前提。机构中除了有法律方面的人才以外,还要配备金融证券、海关、工商、建筑房地产、税务、医药、会计等方面的专家,来共同参与预防工作。当然,局限于编制,专家也可以采用临时聘请的方式,类似于检察机关的专家咨询委员会,机动开展预防工作。专门预防机构设立以后,就要配备专项资金和各种先进装备来进行运作。
其次在预防调查的基础上,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譬如说,通过对行贿受贿犯罪的查办和打击,建立行贿档案或查询系统。查询系统的数据录入与服务范围应当覆盖各部门、各行业,作为对行贿行为的非刑罚惩治手段,通过诚信评价的经济效应实现对行贿行为的打击与预防。档案对行贿人产生不利影响,甚至超过刑法。从预防措施上讲,什么措施能够遏制腐败,就应该作为好措施,就是体现了是检察权的具体权能的衍进,不局限于现有法律规定,而以是否符合法律监督的本质和要求为根本衡量标准此外,还要建立一套规范的运作程序,使预防工作的组织、方法步骤、权限等均有严密的规范,并有一套规范、完善的监督体系,以避免预防工作变形为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工具,从而干预正常的经济建设。
6、制定可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全面开展预防工作。
进一步加强预防网络的建设,尝试将预防网络向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延伸。同时要注意抓好四个预防:一是个案预防。反贪部门在办案中发现案发单位在具体的管理上存在漏洞,以检察建议形式来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这是检察机关运用最普遍的一种预防形式。在开展个案预防中,要加强案前预防、案中预防和案后预防,可采用六个一工程,即发一份检察建议,责令写一份悔过书,开一次案例分析会,上一次法制课,制定一份整改措施,作一次回访考察,来巩固预防成果。二是系统预防。主要是依靠上下级检察机关的协作与配合,针对易诱发职务犯罪行业特点,对行业系统的重点部门和重点人物开展预防,如金融证券、海关、建筑房地产、税务、工商、计算机、国有企业、医药等,要有重点开展预防工作。如依据检察机关的预防权,启动推行重点人员的交流与轮岗制度、会计委派制、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干部离任审计制,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等。三是普遍预防。这是一种宏观预防,也是一种战略性预防,就是将预防工作纳入社会化大预防体系。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氛围,形成人人守法的社会环境。由他律向自律转化,这也是实现预防工作的最高形式。
7、加大预防宣传力度,使预防工作深入民心。
群众路线是我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预防工作的根本路线。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工作中,一定要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思想贯穿到工作的始终,使预防工作扎根于群众,成为一项民心工程。要加大预防调研宣传的力度,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特点及其规律,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和预测,提出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对策,来供党委和政府决策,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要探索建立一套公共宣传机制,建立和健全公共预防职务犯罪情报网络,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料,加强与新闻媒体及公众的沟通和联系,使预防工作走向公众化、专业化、社会化和现代化,不断开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局面。
第4篇 基层检察部门书记员现状调查报告
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要求各项制度也随之日臻完善。为推动这一进程,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9年制定和下发了《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其中将书记员分类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加以明确。目前,在各级检察机关中,书记员在检察业务实践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但面对种种现实,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书记员的管理模式仍存在着诸多弊端,
难以适应司法改革现状,亟待变革。本文仅从作者的观点出发作一些粗浅的探讨,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引起大家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一、 基层检察院书记员的现状分析
相对于法官、检察官而言,作为同样从事法律实务的书记员却很少被人冠以职业的称谓。在大多人的眼中,书记员只是一个阶段,而非一种职业。在这里,书记员职业化的属性遭到了广泛地漠视。不仅如此,对于在各级检察机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书记员群体,至今仍未有一套相应的管理办法出台。而关于检察机关书记员工作的法律规定也相当匮乏,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27条第一款中有所提及:各级人民检察院设书记员若干人;书记员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
针对这一状况,目前大多数检察机关的书记员管理模式均是参照检察官的标准加以规范和执行的。它们的做法基本相同:首先,对书记员实行分散管理,将其放置于批捕、起诉、反贪、渎侦、控申、民行等各业务部门乃至综合部门,并由各部门的负责人管理书记员日常工作和事务;其次,将书记员作为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的后备人才库,将其晋升方向明确地指向检察官序列,书记员岗位只不过是进入检察官队伍的一个过渡性的阶段,从而从某种程度上暗示了书记员工作的暂时性;再次,检察机关书记员没有自己独立的职务序列,并且书记员职务实行一刀切,其队伍内部也没有再划分等级。
而现实中,检察机关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案件材料的保管、装订和归档工作,制作并处理各类公文以及在检察员的指导下参与案件的调查取证并对各类证据进行分类保管等。这显然与检察官的工作性质、内容有着明显的区别,这就需要我们尽快地总结出一套适合书记员群体的管理体制,将这群体的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而妄想生搬硬套检察官的管理、运作体制便可一劳永逸的态度,也势必会遭遇种种尴尬,凸现一些问题。
二、 目前书记员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应当承认,原有的检察机关书记员管理、运行体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曾经发挥过巨大的作用,也对检察工作产生过积极的影响。但随着检察工作改革的日益深入,原来旧的模式已不能适应如今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面对。
首先,检察官与书记员权责不清、人员布局不合理,影响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随着近几年案件数量的不断上升,各基层检察院办案人员承办案件的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加,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在原来人员配置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检察官与书记员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进行工作则变得愈发困难,角色的错位也就在所难免。有些检察官便不得已要承担部分原本属于书记员工作范畴的事务,从而造成人力资源的相对浪费。而同时,一些书记员也不得不勉强应付某些自身难以胜任的检察官的工作。这样一来,原本存在于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明确的工作划分便朦胧起来,同时两者之间的权责归属也愈发模糊,所以出现了有些起诉部门的检察官只是阅阅卷就出庭,其他一切工作均由书记员代为完成的怪现象也就不足为奇。如此,办理案件的质量和工作的效率就很难得到保证,而且案件一旦出了纰漏,也很难归责。
其次,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缺乏监督制约,不利于司法公正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但检察机关内部也同样需要监督。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应当建立一种良好的相互监督制约的关系。检察官作为案件的主要负责人,书记员对其的监督制约应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而在原有模式下,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是一种行政命令与被动执行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下书记员很难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再加之分散于各业务科室的书记员在相应检察官长期的传、帮、带的作用下,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会产生一定的私人感情方面的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一种所谓的 师徒关系,这样使得这种自下而上的监督不同程度地被削弱。而这种依附关系的产生也会使得工作中个人感情的过多掺杂,从而造成执法过程中监督不利,影响司法公正,更有甚者会出现因为某些共同利益而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再次,书记员工作的积极性难以发挥,队伍的稳定性无法保障
检察机关内部对于书记员的具体职责,长期以来缺乏明确的规定。书记员一般跟随检察官办案,听从检察官的指挥,工作内容完全由检察官安排决定,其自身价值难以体现。加之,在当前的体制下,书记员往往将自己的职位视作是担任检察官前不得已的过渡,而将目标和晋升的方向锁定在助理检察员、检察员。这一方面是因为在检察机关工作,拥有检察官的称号无疑体现了自身较高的法律素质,另一方面,从物质上讲,检察官根据《检察官法》而享有相应的职级、职称待遇,而书记员则没有相应的规范化的职级评定和待遇。所以,造成了书记员难以安于本职工作,思想极不稳定,容易失去钻研工作的动力,
专业素质、专业技能也很难得以提高。现实中,大多数书记员只重视法律业务的学习,为向助理检察员晋升打好基础,而忽视记录、归档等书记员基本素质的训练,难以为检察工作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所以,虽然理论上大家都清楚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性,但实际中书记员的工作并未得到足够重视,书记员们得不到真正独立的、属于自己的发展空间,因而缺乏安定感,无法激起工作热情,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必然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也正是由于传统体制下对书记员工作暂时性的根深蒂固的理解,使得这一群体失去了自身应有的活力,并逐渐演变为检察官的后备人才库。目前,大多数检察院均是从书记员中选任检察官,此举使得很多刚刚熟悉书记员业务的同志离开了这一岗位。我们应当认识到,书记员工作与检察官工作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而从书记员中选择检察官也势必会带来检察官与书记员比例失调的问题,同时也会给书记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和队伍的稳定造成了一些负面的影响。
显然,传统的书记员管理体制在实践中已捉襟见肘,并很大程度上有碍检察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所以,改革势在必行。
三、 书记员职业化模式构想
建立适合自身运作的书记员管理体制,不仅需要充分认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同时也需要广征博引,借鉴先进的理论和经验。国外的书记员管理体制中大多都实行书记员终身制度,不存在向检察官过渡的问题;还有不少国家通过在各级检察院内单独设立由全体书记员而组成的工作部门来构建书记员管理体制,并同时在这一部门设立书记长统管书记员工作。
笔者认为,借鉴这些做法,在我国实行书记员职业化、专业化是适时可行的。对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关于检务人员分类管理的思路,我们可以尝试建立独立的检察书记员序列,考虑到书记员是辅助检察官工作的,书记员最低职级的设立可以低于检察官最低职级一级,并且可以根据书记员职务的特点设立相应的职级:如助理书记员、书记员、副主任书记员、主任书记员、书记长。并实行书记员职务终身制,根据其工作实绩、工龄变化、学历层次等按序晋升,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以破格提升职级。同时,针对现在书记员分散管理的局面,可以实行书记员统一管理制度。在各级人民检察院内设立书记员办公室,作为书记员的主管部门,其地位与其他内设机构平行。书记员办公室对书记员实行集中管理和分散使用相结合的方式。所谓集中管理就是,书记员隶属书记员办公室,书记员办公室对书记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考核,统一培训。所谓分散使用就是,按照检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结合书记员岗位设置,把书记员分为若干小组分配到各业务科室协助检察官做好各项法律辅助性工作。如此以来,不仅保持了传统体制下的优势,即书记员仍遍布于各科室从事业务工作,保证检察工作的方便、快捷、高效。同时,也摒弃了原有模式下的弊端,书记员只对书记长负责,而无需依附于检察官,书记员同检察官的工作关系从以往的上下级隶属关系转变为辅助性合作关系。
当然,建立高效、良好的运作管理体制,也必须有相应的配套制度加以保障。否则,书记员职业化进程也只能流于形式。
首先,应当积极推进书记员队伍的合理化建设。针对现有书记员过少的情况,对书记员队伍进行适当地扩大,使书记员能够胜任繁重的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以往检察机关在招收书记员的时候,常会有意无意地把这些人当作未来的检察官加以培养,因此进人的标准相对较高,如现在招收的一般都是政法类院校大学毕业生。这样做,固然能使检察机关吸纳到人才,但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程度上人才的高消费。因为在我国现行的体制下,让这些人固于书记员的职位,显然不切实际。因此,笔者认为,书记员的任用工作应该实行不同的标准:一方面,设置少数的书记员职位,将其定位于向检察官过渡的职位性质,这些职位可从高校优秀人才中选拔;另一方面,将更多的书记员职位固定,按书记员工作的特点,从大中专院校或者社会上进行招聘,以期达到稳定书记员队伍基数的效果。因为对这部分人来说,检察官的职务为他们所难以胜任,因此他们也就能比较安心地从事书记员工作。而事实上,书记员也只有静下心来,才谈的上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
因此,合理地设置书记员的职务,正确地规划其发展方向是实现书记员职业化的关键环节。 同时,书记员的待遇也必须形成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体系。笔者设想,可以根据书记员的不同等级设置相应的行政级别,依据行政级别区分待遇标准。比如,在基层检察院设置最高到副处级(或正科级)的书记员,享受与级别相当的待遇,使大家意识到,书记员并不低人一等,书记员的职位前途光明,值得为之勤恳敬业,努力奋斗。同时,自副处级以下依次设立相应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使书记员也能形成自己的晋升规划,从而令书记员这一岗位变得富有吸引力。另外,还可设立书记员工作的具体考核标准,制定相应的奖金、补助标准及提升职级的方法等,使书记员能根据自身的情况来激发自己的工作潜力,从而更好的实现自身价值。
第5篇 国税部门企业税收调查报告的范文
税收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积极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通过观察一个地方的税收,还可以看到这个地区的经济运行情况。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国税部门企业税收调查报告,希望可以帮到有需求的人。
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xx国税部门通过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税收资料调查工作。在历时半个多月的调查工作中,我们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不利因素,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地做好税收资料调查数据的收集、录入、审核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现将企业税收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基本情况
,我局参加税收资料调查企业数为239,比上年增长5.7%,增加13户,除去省局规定统一上报企业、注销户、与地税重复户和连续两年内无生产经营业务的企业外实际上报数据户数为211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96户,占总调查户数的92.9%;小规模纳税人15户,占总调查户数的7.1%。从调查表的录入、审核过程看,大部分企业都能准确填报各项数据指标,注意表内表间的逻辑关系,全面反映出我局纳税人一年来的生产经营及税收的整体情况,基本达到了这次调查工作的目的。
二、调查企业结构
1.按营业状态划分。正常营业196户,停业或歇业12户,筹建期3户。
2.按行业划分。商业企业、农业、服务行业91户,占总户数的43.1%;房地产业27户,占总户数的12.8%;工业企业93户,占总户数的44.1%。
3.按注册类型划分。国有企业12户,集体企业1户,集体联营企业1户,股份有限公司3户,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38户,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6户,私营独资企业1户,私营股份有限公司2户,其他内资企业5户,港澳台合资经营企业4户,港澳台合作经营企业1户,港澳台经营企业2户,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户,外资企业3户,其他纳税人8户。
三、调查企业经营情况
被调查企业各项货物及劳务销售额47237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24337万元增加48036万元,增长11.3%;主营业务收入537352万元,同比减收11509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415403万元,同比减少39358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3876,同比减少138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9967万元,同比减少8588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率为5.5%,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三项费用”72683万元,同比减少5854万元。
四、调查企业纳税情况
被调查企业应交增值税14220万元,同比增加3223万元,增长29.3%;已交增值税13250万元,同比增加3607万元,增长37.4%;被调查企业已交增值税税额占全市国内增值税入库数的73.6%,比重比上年下降5个百分点。
被调查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3802万元,同比增加4439万元,增长11.3%;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951万元,同比增加1109万元,增长11.3%;减免所得税额404万元,同比减少1292万元,下降76.2%;实际已纳所得税额10373万元,同比增加5356万元,增长106.7%;被调查企业已交所得税额占全市企业所得税入库数的85.5%。
被调查企业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1755万元,同比增加195万元,增长12.5%;已纳消费税33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13.8%;已缴消费税占全市消费税入库数的72%。
五、国税部门企业税收调查总结
税收资料调查表包括信息表、企业表、货物劳务表和审核情况说明4个部分,单企业表就有16个方面内容共442项指标,比上年增加72项指标,内容变化较大,且表里表间关系复杂、逻辑性强,虽然调查表对各项指标数据的采集都注有说明,也有公式自行审核,但对于相当一部分刚正式认定一般纳税人、第一次接受调查的企业来说,要确保填表质量,难度还是相当大的。
因此,根据文昌企业的实际情况,我们采取能者为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方法,要求二分局指定一名业务水平高的骨干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纳税人填表情况进行辅导和督促,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收入核算部门汇报以便及时解决。要求各企业间加强联系,互相学习,能力水平高的企业会计要帮助能力水平低的企业填好表,有效地提高了税务人员和企业会计人员做好调查工作的积极性。经过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税收资料的调查工作。
第6篇 国税部门企业税收调查报告
国税部门企业税收调查报告1
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xx国税部门通过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xx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在历时半个多月的调查工作中,我们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不利因素,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地做好税收资料调查数据的收集、录入、审核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20xx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现将企业税收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参加税收资料调查企业数为239,比上年增长5.7%,增加13户,除去省局规定统一上报企业、注销户、与地税重复户和连续两年内无生产经营业务的企业外实际上报数据户数为211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96户,占总调查户数的92.9%;小规模纳税人15户,占总调查户数的7.1%。从调查表的录入、审核过程看,大部分企业都能准确填报各项数据指标,注意表内表间的逻辑关系,全面反映出我局纳税人一年来的生产经营及税收的整体情况,基本达到了这次调查工作的目的。
二、调查企业结构
1.按营业状态划分。正常营业196户,停业或歇业xx户,筹建期3户。
2.按行业划分。商业企业、农业、服务行业91户,占总户数的43.1%;房地产业27户,占总户数的xx.8%;工业企业93户,占总户数的44.1%。
3.按注册类型划分。国有企业xx户,集体企业1户,集体联营企业1户,股份有限公司3户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38户,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6户,私营独资企业1户,私营股份有限公司2户,其他内资企业5户,港澳台合资经营企业4户,港澳台合作经营企业1户,港澳台经营企业2户,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户,外资企业3户,其他纳税人8户。
三、调查企业经营情况
被调查企业各项货物及劳务销售额47237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24337万元增加48036万元,增长11.3%;主营业务收入537352万元,同比减收11509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415403万元,同比减少39358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3876,同比减少138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9967万元,同比减少8588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率为5.5%,同比下降xx个百分点;“三项费用”72683万元,同比减少5854万元。
四、调查企业纳税情况
被调查企业应交增值税14220万元,同比增加3223万元,增长29.3%;已交增值税13250万元,同比增加3607万元,增长37.4%;被调查企业已交增值税税额占全市国内增值税入库数的'73.6%,比重比上年下降5个百分点。
被调查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3802万元,同比增加4439万元,增长11.3%;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951万元,同比增加1109万元,增长11.3%;减免所得税额404万元,同比减少xx92万元,下降76.2%;实际已纳所得税额10373万元,同比增加5356万元,增长106.7%;被调查企业已交所得税额占全市企业所得税入库数的85.5%。
被调查企业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1755万元,同比增加195万元,增长xx.5%;已纳消费税33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13.8%;已缴消费税占全市消费税入库数的72%。
五、国税部门企业税收调查总结
20xx年税收资料调查表包括信息表、企业表、货物劳务表和审核情况说明4个部分,单企业表就有16个方面内容共442项指标,比上年增加72项指标,内容变化较大,且表里表间关系复杂、逻辑性强,虽然调查表对各项指标数据的采集都注有说明,也有公式自行审核,但对于相当一部分刚正式认定一般纳税人、第一次接受调查的企业来说,要确保填表质量,难度还是相当大的。
因此,根据文昌企业的实际情况,我们采取能者为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方法,要求二分局指定一名业务水平高的骨干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纳税人填表情况进行辅导和督促,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收入核算部门汇报以便及时解决。要求各企业间加强联系,互相学习,能力水平高的企业会计要帮助能力水平低的企业填好表,有效地提高了税务人员和企业会计人员做好调查工作的积极性。经过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税收资料的调查工作。
国税部门企业税收调查报告2
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xx国税部门通过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xx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在历时半个多月的调查工作中,我们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不利因素,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地做好税收资料调查数据的收集、录入、审核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20xx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现将企业税收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参加税收资料调查企业数为239,比上年增长5.7%,增加13户,除去省局规定统一上报企业、注销户、与地税重复户和连续两年内无生产经营业务的企业外实际上报数据户数为211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96户,占总调查户数的92.9%;小规模纳税人15户,占总调查户数的7.1%。从调查表的录入、审核过程看,大部分企业都能准确填报各项数据指标,注意表内表间的逻辑关系,全面反映出我局纳税人一年来的生产经营及税收的整体情况,基本达到了这次调查工作的目的。
二、调查企业结构
1.按营业状态划分。正常营业196户,停业或歇业12户,筹建期3户。
2.按行业划分。商业企业、农业、服务行业91户,占总户数的43.1%;房地产业27户,占总户数的12.8%;工业企业93户,占总户数的44.1%。
3.按注册类型划分。国有企业12户,集体企业1户,集体联营企业1户,股份有限公司3户,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38户,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6户,私营独资企业1户,私营股份有限公司2户,其他内资企业5户,港澳台合资经营企业4户,港澳台合作经营企业1户,港澳台经营企业2户,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户,外资企业3户,其他纳税人8户。
三、调查企业经营情况
被调查企业各项货物及劳务销售额47237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24337万元增加48036万元,增长11.3%;主营业务收入537352万元,同比减收11509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415403万元,同比减少39358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3876,同比减少138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9967万元,同比减少8588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率为5.5%,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三项费用”72683万元,同比减少5854万元。
四、调查企业纳税情况
被调查企业应交增值税14220万元,同比增加3223万元,增长29.3%;已交增值税13250万元,同比增加3607万元,增长37.4%;被调查企业已交增值税税额占全市国内增值税入库数的73.6%,比重比上年下降5个百分点。
被调查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3802万元,同比增加4439万元,增长11.3%;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951万元,同比增加1109万元,增长11.3%;减免所得税额404万元,同比减少1292万元,下降76.2%;实际已纳所得税额10373万元,同比增加5356万元,增长106.7%;被调查企业已交所得税额占全市企业所得税入库数的85.5%。
被调查企业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1755万元,同比增加195万元,增长12.5%;已纳消费税33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13.8%;已缴消费税占全市消费税入库数的72%。
五、国税部门企业税收调查总结
20xx年税收资料调查表包括信息表、企业表、货物劳务表和审核情况说明4个部分,单企业表就有16个方面内容共442项指标,比上年增加72项指标,内容变化较大,且表里表间关系复杂、逻辑性强,虽然调查表对各项指标数据的采集都注有说明,也有公式自行审核,但对于相当一部分刚正式认定一般纳税人、第一次接受调查的企业来说,要确保填表质量,难度还是相当大的。
因此,根据文昌企业的实际情况,我们采取能者为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方法,要求二分局指定一名业务水平高的骨干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纳税人填表情况进行辅导和督促,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收入核算部门汇报以便及时解决。要求各企业间加强联系,互相学习,能力水平高的企业会计要帮助能力水平低的企业填好表,有效地提高了税务人员和企业会计人员做好调查工作的积极性。经过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税收资料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