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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整改落实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22-12-18 18:18:01 查看人数:52

党建整改落实报告

第1篇 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基层党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基层党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市委组织部:

按照《关于对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基层党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进行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局党组按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认真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效果明显。

(一)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

年初,制定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列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局党组定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性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项党内制度的培训,达到从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突出从严治党这一主题教育。

贯彻落实省委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局党组书记坚持带头改、带头做。一是按照从严治党新要求,党组书记始终牢记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定期主持召开议党和专题议题会议,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按季度开展督查活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严格落实考核问责机制。二是注重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政策理论学习,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明确正确政治方向。三是领导制定了《党建工作要点》,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制度,出台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督促各级党组织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四是从严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针对“四风”新形式新表现,就***总书记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的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召开了系统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进行了传达学习,剖析变化表现,防患于未然;积极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镜鉴》《蜕变》,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尊崇宪法法律知识答题”活动。加强对机关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党规党纪的宣传力度。

(三)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

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局党组定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我们制定了实施方案,按要求开展了学习活动,征求了意见建议,进行了谈心谈话,撰写了发言提纲。会上,局党组书记带头做对照检查,带领班子成员实事求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标。

(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制定《党内生活制度》,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内容进行规定。特别是党支部的“三会一课”,每年年初,制定具体计划,列出工作时间表,从严组织实施。局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一)高度重视,研究部署“两学一做”。

局党组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来抓,每年专门研究部署推进。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加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实施方案》,对局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的学习要求进行安排部署。

(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我们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的通知》,把20xx年10月、11月、12月确定为“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月”,大力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月、主题党日等活动,努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副处以上干部专题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二是坚持开展集中学习。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宣传学习十九大精神,重点通过网络视频观看《十九大党章公开课》,进行专题学习。三是由局领导作专题辅导。20xx年11月9日召开局机关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会,局领导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做学习辅导。四是开展自学与集中学习。以支部为单位,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座谈讨论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新时代e支部”、购买的党章、十九大报告书籍等宣传途径,认真研读、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九大报告。五是组织开展集中宣讲。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为依托,以支部书记讲党课的形式对支部党员进行专题辅导。

(三)创新载体,扎实开展党员学习日。

将“党员学习活动日”纳入重要日程,作为夯实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到经常抓、抓经常。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党员学习活动日”实施方案》,要求局机关每周三下午进行理论学习,每周五下午进行志愿服务, 每次时长不少于1小时。把“党员学习日”活动与精准扶贫、老城改造相结合,通过明确活动内容, 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推进措施,明确完成时限, 确保“党员学习活动日”做到常态化、制度化。

(四)树立表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

为不断提高党组成员的理论水平、科学实践的能力,努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提高班子整体水平,我们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每年的学习内容和方式方法进行规划,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加以落实,做到了先学一步,学深一些的要求。

三、高度重视党建工作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设置。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我局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去年,机关支部进行了支部划分,成立了支部委员会。同时,规范支部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上党课来辐射、带动全局党员干部参加学习的积极性;通过抓党建来促进队伍建设、人才建设;通过不间断、常态化的学习加强全局的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

(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制度,出台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督促各级党组织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建设水平。二是从严落实“两个责任”要求,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 “一岗双责”,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年初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次,制定印发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时更新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三是建立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要求党组成员要定期深入所联系的基层党组织开展调查调研,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好规范化建设,补齐工作短板, 夯实党建基础。

(三)坚持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

局党组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暂行规定》,每年至少定期召开2次党组会议。一次是年初总体安排部署全年党建重要工作;一次是年中总结党建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议党会议决定的事项,要按照工作分工牵头组织实施,认真抓好督查落实。

虽然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继续切实做好党建工作,为构建和谐xx做出新的贡献。

第2篇 基层党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相关要求,为聚焦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问题,切实补齐短板,提升全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现就全乡范围内开展基层党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汇报如下: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方面。通过自查自纠,无不讲政治原则问题,已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民主生活会在学习文件、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党员、领导干部都联系实际进行了对照检查、以剖析自我不怕严、听取意见不怕刺、发现问题不怕丑、触及思想不怕痛的精神认真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自身出问题和不足。并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整该时限。民主生活会自始至终处于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立场上,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把存在的问题摆到桌面上来讲,真正讲到了点子上,说到了要害处,会议开得严肃,达到了红脸、出汗、受惊醒的效果。“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度落实不力方面,通过自纠自查发现学习**度有时坚持不够好,抓的不够紧,表现在平时对学习强调的多,组织安排学习时间、统一辅导的少,三会一课坚持的不够好,今后要加强克服。

二、关于对“两学一做”工作总结学习教育不够重视、领导不力方面。在上级组织部门的督导下,我乡积极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并使之常态化**度化,年初有计划,季度有总结,每月有督导,每周都学习。通过自查自纠,从广大党员个人层面来看,给每名党员开出了一个“体检表”。广大党员要结合自身进行仔细“体检”,用问题“把脉”,以“问题”为镜子自我对照,找到病灶所在。

三、关于党的观念淡薄问题方面。通过党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我乡无失联党员,每名党员都有联系方式,和准确的******号码,通过每个支部开大会,健全完善党员失联工作机**,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

四、关于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方面。通过查看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本和年初计划,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议都是按照年初计划按部就班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以往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生活开展自查,并对以后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了规范。

五、关于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方面。长虹村由于党组织书记工作思路陈旧,不在状态,发挥领导能力不够,治村能力不强导致涣散。曙光村由于党组织书记由于个人原因不胜任现职,领导作用发挥不好,班子缺少战斗力,凝聚力,治村能力不强导致涣散。目前深入调查,范文内容地图夯实整顿工作基础。联合乡党委组成工作队深入到长虹村、曙光村开展调研,调查摸底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剖析挖掘产生涣散的原因的矛盾,并**定整改措施及方案。明确了由乡党委书记、乡长包保软弱涣散村,切实加强软弱涣散班子整顿工作。市级领导到我乡开展调研工作3次,并提出了意见,摸清情况,倒排时序,安排整改工作的时间截点,即注重目前问题整改,也要提升班子整体凝聚力。通过座谈等方式,与班子成员之间互相学习、谈心、交换意见,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班子的领导力、执行力和凝聚力。强化整顿力度,抓好落实。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党员队伍思想认识,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结合村实际情况重筛选、培养党组织书记人选。

第3篇 党建工作整改落实报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精神,按照第六督查组统一安排,现将我厅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采取的主要措施

今年初,按照自治区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我厅在认真总结前一段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基础上,以认真贯彻党的《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为主要内容,全面落实***总书记在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大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明确了厅主要领导为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厅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实行抓业务与抓整改工作“一岗双责”的责任。明确机关党委为整改落实工作牵头部门,分管厅长和厅机关党委负责人具体抓整改落实和情况反馈工作。厅机关处室(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局)、本单位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配合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厅党组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同时,依据自治区党委“两方案一计划”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计划》,把自治区党委明确由我厅牵头负责的清理规范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和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两项重点工作作为整改落实的重点任务,列入民政厅对机关处室、各盟市民政局的年度工作考核和重点评估内容之中,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合力,进一步加大了整改落实的工作力度。

(二)精心组织学习,建立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我厅先后组织开展了7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及时传达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整改落实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把握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同时,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相关要求,结合民政厅实际,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的“3项制度”。

一是建立了分析研究制度,厅党组根据厅机关处室(局)、直属单位每季上报的整改落实情况,于每季度末分析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制定相应工作措施。

二是建立了督查检查制度,厅领导结合检查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召开工作例会、深入直属单位等形式,检查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建立了定期公开制度,坚持开门搞整改,定期召开基层民政干部、民政服务对象座谈会,请他们评价整改效果,把整改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借助媒体作用,利用“行风热线”等平台,营造整改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督查调研,同步进行整改。

为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厅主要领导与机关9个业务处室、12个直属单位逐个研究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措施,制定了《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方案》。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厅党组统一部署,3名厅党组成员带队深入5个盟市的11个旗县(市、区),在检查督导民政重点工作的同时,指导盟市、旗县(市、区)民政部门搞好教育实践活动,上下联动查找全区民政系统在“四风”和重点工作推进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上率下抓好民政系统的同步整改。把整改落实与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贯彻精神、全面深化民政改革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全国“”精神、进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相结合,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初步成效

(一)在规范自身行政行为中抓整改转作风。

坚持把民政部门公开化用权、制度化运转、高效化运行作为整改落实的首要环节,进一步强化了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在民政厅门户网站上创建了“政务公开”专栏,在盟市(旗、县)民政局设立了信息公开栏,在民政窗口单位建立了信息公示窗口,将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等“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的相关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今年第一季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0余条,同比增长了10.8%。推动了社会组织的管理改革,制定了《自治区社会组织活动管理办法》、《自治区社会组织行为准则》等4项制度,完善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关于取消、下放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和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监督管理的有关精神,取消了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及其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备案和社会团体、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下放了异地商会和基金会审批层级;会同有关部门,对74个年检不合格的协会、学会、研究会下达了整改通知,撤消了68个连续两年不检的协会、学会和研究会。规范了自身的权利运行,制订了民政厅《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民政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确保民政权力在阳光下高效运行。同时,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行使的职能、权限全面开展摸底汇总,认真梳理民政权力清单并进行分类、归集、整合,以做到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进一步明确部门权力界限,避免权力缺位和越位。

(二)在提升底线民生保障中抓整改转作风。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中涉及民政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了社会救助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登记备案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促进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完善了社会救助的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昨天上午自治区政府及时召开全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发展改革、住建等25个部门组成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将各项社会救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优先保证救助资金支出和多渠道筹集社会救助资金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督查检查机制,加大对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经办人员监管的责任追究机制,推动了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大了社会救助的工作力度,今年一季度,全区城乡低保共支出资金14.51亿元,月均保障人数203.3万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472元和年人均3229元,分别比提高28元和267元;五保供养共支出资金0.97亿元,月均保障人数8.78万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平均标准达到年人均6779元和3558元,分别比提高323元和174元;“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达到月人均784元和560元,分别比提高84元和60元;“三民”平均每人每月保障标准达到692元,比提高了48元。同时,一季度及时下拨了0.46亿元、1.6亿元、0.25亿元,用于孤儿供养、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支出。按照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的要求,将9万多名80周岁以上农村低保对象纳入高龄津贴保障范围。在此基础上,于春节前后及时预拨了城乡低保资金33.16亿元,下拨了冬令春荒救灾资金2.32亿元,为城乡困难群体发放了4个月的临时物价补贴1.22亿元,为低收入农牧户及时发放了过冬用煤和用煤补贴,有效保障了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在畅通联系群众渠道中抓整改转作风。

坚持把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作为整改落实的有效抓手,综合运用自我推动、社会监督、群众评判等手段促进整改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全区民政系统大力开展了行风示范单位建设活动,不断加强对各级民政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指导力度。积极参加“政风行风面对面”和“行风热线”节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认真解决群众咨询投诉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对民政基层窗口单位执行行业服务规范化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民政窗口单位的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度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纠风办组织6个区直厅局、有关单位参加内蒙古电视台第“政风行风”面对面评议活动中,我厅政风行风建设总分名列6个单位之首。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增强信访工作实效。严格落实信访领导接待日和领导包案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工作台帐、网上信箱等信访工作措施,,我厅共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29件(人)次,来信来访办结率98%,息访率97%,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今年一季度,共接待来访群众59批97人次,处理群众来信来电31件次,受理网上信访5件次,全部得到了较好处理和解决,没有出现缠访闹访和大规模集体到自治区、进京访事件。以了解群众需求为目标规范督察调研工作。建立了厅领导、机关处室直接联系群众制度,8名厅领导每人挂钩联系一个贫困旗县民政局,机关每个业务处室联系一个乡镇、苏木民政所,进一步拓宽了厅机关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意见的渠道。规范了调研工作的程序,制订了厅年度调研工作计划,明确了调研工作课题,每次调研结束后,厅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听取调研汇报,确保调研看到基层实际、了解基层实情。围绕民政年度重点工作,建立了《民政厅督查工作计划》,区分自治区政府、民政厅和以厅机关处室三个层级,对年度督察工作进行了细化规范,确保基层关心、群众关注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四)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中抓整改转作风。

坚持把严格各项制度落实作为整改工作的基本保证,按照“落实好上级的,规范好本级的”原则,抓好整改各项工作。一方面,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制度规定。我厅在会议文电大量精简、“三公”经费大幅压缩、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清理初见成效的基础上,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今年一季度,我厅各类会议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0.5%,本级会议经费比去年同期减少了76.8%,文电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13.6%,公务接待、车辆运行经费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了80%和50%以上。与此同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行政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同步考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制度要求,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有序规范。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民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能够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安全运营、规范运行。另一方面,加强对自身工作的规范。围绕民政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印发了《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综合考评指标》和《民政厅重点工作任务书》;围绕民政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建立了《民政厅会议、培训、督察、调研、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围绕规范会议,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会议管理暂行办法》;围绕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公务接待暂行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围绕民政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有效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接待和会议上的奢侈、资金使用上的漏洞奠定了制度基础,基本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工作格局。

通过抓整改转作风,使我厅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锤炼,自觉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的信念更加坚定。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民政工作的质量水平显著提升。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强化,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更加牢固。精神状态得到进一步振奋,勤奋敬业、创新发展的工作干劲更加高涨。廉洁自律得到进一步加强,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更加浓厚,为推动我区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党建整改落实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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