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单位政府采购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医院采购制度,推行政府采购,积极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等专用物资部门集中采购,加强院内分散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努力规范采购行为,防止和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实现依法采购、阳光采购。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院开展政府采购执行工作自查自纠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采购
为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医院反腐倡廉建设,我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招投标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新的精神对文件及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主要规章如下:1、各项货物、服务、工程类的采购制度有《医院院内招标试行办法》、《加强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医院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等。2、药品采购制度有《关于加强药品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制度》、《协和医院新药引进管理办法》等。3、关于设备、医用耗材及试剂采购等制度有《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采购的规定》、《关于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备案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医疗器械耗材特殊采购的规定》等。这些文件参与的职能部门多,涉及的采购范围广,既有关于政府采购的规定,也有院内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初步建立起了规范医院采购工作的基本制度框架。
各采购科室依据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的目录范围和有关金额限定的规定,依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院内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做到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均选择政府采购方式,依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符合定点采购、协议采购的均按规定执行;凡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金额起点或在政府采购范围外低于20万元的,执行院内采购有关规定,小额零星采购则由采购科室依据规定直接采购。院内公开招标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制定,有张贴招标公告、制定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签订协议等采购程序。
二、构建互补的采购格局,规范采购行为
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总结,目前我院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均做好采购预算,按照规定上报省政府采购办或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后委托具备资质的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各采购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不断提高,对有关法律法规更加熟悉,操作进一步规范,进入政府采购和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采购的范围进一步拓宽,集中采购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不断提升,已经初步形成了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三种形式并行的采购格局。
xx、xx年度各部门采购情况如下:1、药品类,药学部xx年参加省卫生厅部门集中采购,合计采购金额为元,实际采购总金额为元, 参加政府部门集中招标采购占总采购额的百分比达93.31%。xx年参加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实际采购总金额为3元,参加政府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额的百分比达93.73%。2、货物、服务、修缮类,总务后勤部门按照规定,凡纳入省级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物资及专用设备均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范围内的均进入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范围外的20万元以上也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xx年参加政府采购金额为元,xx年参加政府采购金额为元。3、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设备类,设备科依照规定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设备采购均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医用耗材在省卫生厅组织的部门集中招标范围内的参加部门集中招标,范围外的部分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xx年参加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集中采购金额为元,xx年参加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集中采购金额为元。4、基建工程类,目前我院基建工程项目为外科病房综合楼工程,xx-xx年以来外科病房综合楼工程建设过程中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网上公开招标10次,院内公开招标4次,其中通过网上公开招标形式xx年政府采购金额为元,xx年政府采购金额为元。5、专项资金凡达到政府采购金额的均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xx-xx年共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元。三、加强采购监督和管理,促进廉政建设
建立公开透明的采购运行机制是落实党的xx大“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战略部署的要求,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府采购法律框架下,结合医院工作实际,以建立健全采购制度为重点,加强采购监督和管理,医院财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采购活动的监督,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参加院外公开招标采购监督工作,在院内招标采购过程中,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人员参与开标、评标,财务部门把住付款关、审核关,合力形成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公共资金滥用、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努力保障参与采购各方合法权益,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机制,维护医院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促进医院廉政建设,建立医院采购与廉政建设的良性互动机制。
第2篇 2022政府采购调研报告
公共财政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政府采购。本文将介绍2022政府采购调研报告。
2022政府采购调研报告
本文主要从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政府采购的对策及建议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采购范围过于狭窄、个别单位存在抵触情绪、个别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自行采购,规避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优势不明显、三库建设不完善、监督不到位,处罚措施不力、政府采购人员素质不高、尽快出台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按有关规定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增加财政收入,拓宽采购思路、加强三库建设、上下联动,及时沟通,使规避采购无可乘之机、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素质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后,政府采购工作在全国全面铺开。从总体上看,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了政府资金运作的效益,加大了政府采购的监督力度,减少了暗箱操作,促进了廉政建设。但是,政府采购作为财政体制的一项改革,由于刚刚起步,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县级显得尤为突出,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进行。
一、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政府采购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虽然已颁布施行,但是,实施细则并未出台。《政府采购法》只是一个大的法律框架,对具体的采购行为,未做明确的规定。这就使县级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缺乏法律指导,又无现成的范例作参考,只好摸着石头过河。在采购过程中难免畏首畏尾,生怕采购行为与法律冲突,造成违法采购。
(二)采购范围过于狭窄。目前,政府采购的范围仅限于办公用品、定点加油和维修、车辆保险及锅炉购置等项,而占采购资金额度较大的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以及上级拨付专项资金的农业、种子等项目却未列入政府采购。
(三)个别单位存在抵触情绪。个别单位领导对政府采购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集中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逃避政府采购现象时有发生。《政府采购法》虽然颁布实施,但个别单位明知应通过政府采购进行购买性支出却违反《政府采购法》擅自进行采购,对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是部门编制采购预算应付了事。个别单位在编制采购预算时态度不负责、内容不详细、时间不准确,出现了少报、漏报甚至不报采购项目现象,导致了政府采购总预算的失真。
(四)个别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自行采购,规避政府采购。个别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利用职权,以上级资金支持或统一标准为借口,自行进行采购,然后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分配给基层,所用资金全部或部分由基层单位承担,从而规避政府采购。如公安系统的部分警用车辆、教育部门的部分教学仪器设备等。
(五)政府采购优势不明显。政府采购的最终目标是采购到质优价廉的商品。因为县级财政资金大都比较紧张,在政府采购中一般不能做到预付款或货到付款。所以,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时,考虑到货款给付因素,不可能将价格降得太低。目前,部分机电及电子类产品的厂家都搞区域代理,有的还规定最低销售价,这就使外地供应商不敢来参与竞争,本地供应商也不敢低于厂家规定的销售价参与政府采购,从而显现不出政府采购的优势。
(六)三库建设不完善。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必须建立技术专家库用以解决评委的来源问题,才能科学、合理地评标;建立供应商库用以解决供应商的问题,才能保证三家以上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商品信息库用以解决货源的问题。而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县级政府采购的三库建设还很不完善,有的甚至还是空白,这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七)监督不到位,处罚措施不力。由于受人员、制度等因素的影响,要想对采购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比较困难。上级规定的处罚办法苍白无力,缺乏可操作性,使个别单位擅自采购、先采购后申请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的严肃性,阻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八)政府采购人员素质不高。政府采购品种繁多,专业性、技术强,要求采购人员熟悉相关法律,知识面要广,业务素质要高。而目前县级政府采购人员大都是原财政局的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的各种知识掌握不多,未受过专业和系统的培训,很难适应当前政府采购复杂的形势。
二、政府采购的对策及建议
(一)尽快出台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建议国家或省级立法机关尽快出台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对政府采购工作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使基层政府采购工作不再摸着石头过河。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政府采购工作是对财政支出体制改革的一场革命,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必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对政府采购有明确的认识。因此,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对政府采购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进而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按有关规定拓宽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的范围应包括货物、工程劳务及服务三大类。在原来政府采购范围的基础上应逐步扩大到上述三大类上来。政府采购的资金支出构成既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资金,还包括单位自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的单位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单位)、人民团体。特别是卫生系统的医疗耗材、建设工程等焦点支出,更应实行政府采购。
(四)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要建立健全一套完善、有效的政府采购制监督约机制,不仅对采购的主体进行监督,对采购的客体和环节也要进行监督。如霸州市在财政系统协调联动,紧密协作,牢牢抓住报销这一关键环节,规定凡各单位未通过政府采购的商品,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不予报销,从而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效果。
(五)增加财政收入,拓宽采购思路。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使政府有充足的资金满足政府采购的需要。同时,对于规模较大的机电类产品或电子产品,一方面邀请厂家代表参与招投标,一方面邀请其他同档次、同规格产品的厂方代表参与竞争。
(六)加强三库建设。建立供应商库、技术专家库和商品信息库是进行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对登记的供应商、技术专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使信誉好、有能力的供应商加入到政府采购中来。可以建立三库台账,也可以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使查询更加方便、快捷。
(七)上下联动,及时沟通,使规避采购无可乘之机。对于个别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利用职权私自采购的行为,可以由县级采购办及时和上级政府采购部门取得联系,看是否通过上级政府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如果不是,对个别部门提出的采购申请不予批准。
(八)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素质。一方面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规章制度用以规范采购人员的行为,如采购责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及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等。另一方面要通过学习、培训、参观、交流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采购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不断提高。
第3篇 市政府采购学习考察组赴宁波杭州南京考察报告
10月16日—24日,xx市政府采购学习考察组一行10人赴宁波、杭州、南京三市就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扩大采购范围、加强采购监管、专家库的管理、信息管理等问题,通过座谈讨论、软件演示、参观政务大厅、评标开标室等方式进行了学习考察。三市政府采购工作生动的实践、超前的眼光、创新的思路和得力的措施使学习考察组开阔了眼界,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收获颇丰,三市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主要做法
(一)采购文本规范,采购程序到位。杭州市制定了规范的政府采购操作程序,从采购项目归集和委托、采购实施、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支付资金等都作出规定,并在每一项都列出注意事项,对公开招标采购等5种采购方式也有规定的程序。对每一项采购都实行采购报告制,要求编写采购报告。有标准规范的采购文本,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书、采购方式调整建议书、采购资金余缺调剂建议书、采购预算调整通知书、采购预算进度表、评审专家需求表、中标公告等20项。就连工作人员在竞争性谈判中对供应商提问的问题都列出了标准的提纲,对供应商一视同仁,防止厚此薄彼,文本齐全,程序规范。
第4篇 政府采购自查报告
政府采购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医院采购制度,推行政府采购,积极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等专用物资部门集中采购,加强院内分散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努力规范采购行为,防止和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实现依法采购、阳光采购。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院开展政府采购执行工作自查自纠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采购
为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医院反腐倡廉建设,我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招投标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新的精神对文件及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主要规章如下:1、各项货物、服务、工程类的采购制度有《医院院内招标试行办法》、《加强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医院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等。2、药品采购制度有《关于加强药品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制度》、《协和医院新药引进管理办法》等。3、关于设备、医用耗材及试剂采购等制度有《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采购的规定》、《关于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备案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医疗器械耗材特殊采购的规定》等。这些文件参与的职能部门多,涉及的采购范围广,既有关于政府采购的规定,也有院内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初步建立起了规范医院采购工作的基本制度框架。
各采购科室依据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的目录范围和有关金额限定的规定,依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院内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做到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均选择政府采购方式,依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符合定点采购、协议采购的均按规定执行;凡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金额起点或在政府采购范围外低于20万元的,执行院内采购有关规定,小额零星采购则由采购科室依据规定直接采购。院内公开招标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制定,有张贴招标公告、制定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签订协议等采购程序。
二、构建互补的采购格局,规范采购行为
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总结,目前我院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均做好采购预算,按照规定上报省政府采购办或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后委托具备资质的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各采购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不断提高,对有关法律法规更加熟悉,操作进一步规范,进入政府采购和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采购的范围进一步拓宽,集中采购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不断提升,已经初步形成了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三种形式并行的采购格局。
、各部门采购情况如下:1、药品类,药学部参加省卫生厅部门集中采购,合计采购金额为元,实际采购总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部门集中招标采购占总采购额的百分比达93.31%。参加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实际采购总金额为3元,参加政府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额的百分比达93.73%。2、货物、服务、修缮类,总务后勤部门按照规定,凡纳入省级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物资及专用设备均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范围内的均进入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范围外的20万元以上也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参加政府采购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采购金额为元。3、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设备类,设备科依照规定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设备采购均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医用耗材在省卫生厅组织的部门集中招标范围内的参加部门集中招标,范围外的部分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参加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参加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集中采购金额为元。4、基建工程类,目前我院基建工程项目为外科病房综合楼工程,-以来外科病房综合楼工程建设过程中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网上公开招标10次,院内公开招标4次,其中通过网上公开招标形式政府采购金额为元,政府采购金额为元。5、专项资金凡达到政府采购金额的均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共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元。
三、加强采购监督和管理,促进廉政建设
建立公开透明的采购运行机制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战略部署的要求,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府采购法律框架下,结合医院工作实际,以建立健全采购制度为重点,加强采购监督和管理,医院财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采购活动的监督,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参加院外公开招标采购监督工作,在院内招标采购过程中,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人员参与开标、评标,财务部门把住付款关、审核关,合力形成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公共资金滥用、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努力保障参与采购各方合法权益,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机制,维护医院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促进医院廉政建设,建立医院采购与廉政建设的良性互动机制。
第5篇 政府采购自查自纠报告
政府采购自查自纠报告
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我们把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财政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在全省、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后,及时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抓紧成立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范围、方法、步骤和要求。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自查自纠
首先是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提高查纠商业贿赂行为的自觉性。通过转发、印发有关上级文件精神,通过内网采集、编辑、刊登xx关于以“xxxx”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及有关商业贿赂的法律条文、重要评论、案件事例等,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全体干部职工在党组、局务和全体职工会议上进行重点学习,加大对全体财政干部职工预防商业贿赂教育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大造教育预防声势,使预防商业贿赂教育入心、入脑,管用有效,不断增强查纠商业贿赂行为的自觉性,自上而下主动开展好系统内部的清理工作。
其次是认真梳理政府采购工作,特别是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的各项工作。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需要,加大财政支出改革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县自1999年7月14日试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特别是xx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经过努力探索和实践,政府采购工作得到长足发展,纳入政府采购品目逐步增加,从比较容易操作的小汽车、办公设备逐步扩展到汽车保险、救灾物资、医疗设备等领域;采购规模逐步扩大,1999年政府采购规模358万元,xx年达到2978.5万元,采购支出节约率都在10%以上,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采购形式逐步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对腐败现象明显的遏制作用和财政资金的节约效应已引起了各部门、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第6篇 事业单位预算政府采购申请报告
xxx上级领导:
为更好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凸显教育技术为基层教学服务的重要性,使后勤工作更好的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结合我单位的环境和基础建设发生的变化,急需购买部分办公设备。目的是为全校师生员工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工作条件,使学校财产能够合理放置。在此根据我校实际,依据《山东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固定资产购买预算:
拟购置:仪器橱x个,合计金额:xxx元;书橱x个,合计金额:xxx元;木制办公椅x把,合计金额:xxx元;计算机x台,合计金额:xxx元;录音机x台,合计金额xxx元;功放机x部,合计金额:xxx元;音箱x个,合计金额:xxx元;电子琴x台,合计金额:xxx元;针式打印机x台,合计金额:xxx元。总合计:xxx元
祈领导批准为盼!
预算申请单位:xxxx(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11月
第7篇 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财政厅的业务指导下,本人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议,不折不扣地落实局党组的各项决定,坚持依法理财、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按照“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益,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规范运作,文明服务,公正透明”的工作理念,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执行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运行效率,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并认真遵守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在全体干部职工的支持和帮助下,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使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跨上了一个新台阶。截止20xx年底,我市共计审批政府采购项目3641个,完成采购金额18.72亿元,节约资金1.95亿元,节支率9.5。现将本人全年的工作和廉政建设情况简要述职如下,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合理组织,精心安排,全面做好我市20xx年政府采购各项工作。
20xx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以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大检查为契机,努力推进采购管理精细化、采购行为规范化、采购权责明晰化、采购监督科学化、采购手段电子化、采购人员专业化的进程。作为采购办主任,我和市采购办的同志们一起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强化预算管理为立足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20xx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年初,我代表采购办与财政局签订了20xx年绩效目标责任书,将落实《焦作市市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政府采购预算复式预算管理制度作为20xx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首要工作任务。20xx年,结合部门预算的编制,继续加强与局相关职能部门、科室的密切配合,顺利完成我市20xx年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起涵盖政府采购预算的政府公共预算体系。
(二)研究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0xx年,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是发挥政府采购改革功能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一是及时转发上级有关文件,制订并出台了《焦作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二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清单的节能产品作为优先采购项目编入预算项目,在采购项目支出已确定的情况下,优先安排节能产品的预算;三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求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对节能产品的优惠幅度,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等,以体现优先采购的导向性;四是在政府采购的项目评审中,要求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五是加强监管,保证政策功能落实到位。
下半年,在20xx-20xx年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和耗材定点招标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性功能,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扩大协议供货和定点范围,在原有范围内增加了计算机外设、led显示屏、办公家具、办公文具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协议供货和定点的实用性。通过扩大范围,扶持自主创新和本地企业的发展;二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产品强制或优先采购的政策,充分体现了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政策导向。通过招标,共有161种产品列入20xx-20xx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其中,有48种列入我国《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作为强制或优先采购产品。
(三)制订采购代理机构行为规范,以制度约束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办制订出台了《焦作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操作规程(试行)》。《规程》本着便于实际操作的原则起草,充分考虑政府采购代理流程的合法性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便利性,分别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的采购流程、组织方式、工作纪律、评审原则等事项一一细化,对每一个操作步骤都限定了明确的时间期限,进一步细化了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流程、代理工作操作标准、目标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权力和职责。大大减少了采购代理机构的拖沓随意行为,大幅度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规程》弥补了我市代理机构执行行为的监管制度空白,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进程。
(四)建立采购人月例会制度,畅通政府采购反馈、沟通渠道。
20xx年,我们制定了预算单位月
例会制度,增强对采购行为监督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从三月份开始,每月选择十多家预算单位请到采购办来,畅所欲言,听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当场解惑答疑,解决在政府采购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截止目前,已经召开座谈会8次,参加单位近100家。进一步畅通政府采购反馈、沟通渠道,增强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加大政府采购工作监督力度,从而促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五)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多方动态监督体系。
探索建立监督与处罚并举的动态监控体系,完善财政部门综合性监督与监察、审计部门专业性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研究从合规性监督向合规性与效益并重监督模式转变,适时开展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xx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了财政部门综合性监督与监察、审计部门专业性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起草了《焦作市市级政府采购监督员实施办法》,拟筹建焦作市政府采购监督人员库,对象为各个行政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人员。通过随机方式动态抽取监督人员参与政府采购的现场监督,变单方的专业监督为多方动态监督。扩大了政府采购监督层面,也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采购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同时,借20xx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由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共同组建四个重点检查工作组,深入预算单位,深入细致的开展了一次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效果显著。
(六)扎实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决定于20xx年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第一次开展的全国性检查。河南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为此专门发出通知并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部署安排。
为保证我市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首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专门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制订了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就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内容和范围、组织与实施、检查重点及相关要求等进行了明确。三是建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工作信息,研究制订工作决策。四是建立了专项检查工作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编印专项检查工作专报,及时总结推广检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督促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在本次专项检查中,全市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单位计1232家,其中列入重点检查的363家,圆满完成各项检查工作任务。
通过此次检查,将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有利于督促采购人依法履行程序,采购代理机构“阳光”操作,供应商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形成财政、监察、审计、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全方位参与监督的机制,从源头上有效抑制幕后交易、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等腐败现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另外,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能够广泛地宣传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定,提高各方面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正确认识;能够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推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程。从而进一步实现促进采购人获得质优价廉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供应商在更加公平公开的环境中参与竞争;资金管理部门提高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节约财政支出的目的。通过专项检查,总结发现、梳理分析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为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构建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七)科学研究,强化考核,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知法、懂法、依法采购的素质建设。
20xx年,我们研究科学的培训办法,分对象、分层次地开展政府采购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活动,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实现职业化管理和采购人依法采购、依法理财创造条件。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专家的培训及管理工作,完善政府采购专家库分类分级管理制度,规范专家入库和抽取使用程序,研究建立评审专家绩效考核制度。20xx年,依托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进一步扩充我市政府采购专家库,入库人数现已达到800多人,名列全省前茅。同时,科学划分专家品目,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开通了政府采购专家网上注册、抽取和语音通知系统,确保专家抽取流程的公开、透明和保密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专家的入库和抽取使用程序,提高了监管力度。
二是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和管理,完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办法,规范政府采购执行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上半年,我们多次召开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会议,以会代训,举行政府采购实务操作培训会。会上,通过讲解外地违规违纪投诉案例和我市发生的投诉事件,挖掘自身问题,做到警钟长鸣。最终达到以案例实践理论,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工作方法,开拓工作思路的目的,效果显著。下半年,研究制订并出台了《焦作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操作规程(试行)》,进一步细化了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流程、操作标准、组织方式、工作纪律、目标考核、奖惩措施等等,弥补了我市代理机构执行行为的监管制度空白,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精细化管理进程,提高代理机构执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是借助会计委派管理中心组织的会计知识业务培训,开展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经办人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业务操作知识培训,大范围的对政府采购法规知识进行了宣传普及教育,并当场答疑解惑,帮助各采购当事人解决在执行政府采购时遇到的问题。通过培训,明显提高了采购人对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必要性的认识以及执行政府采购的自觉性,为进一步贯彻《政府采购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八)继续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做到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按照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要求,继续全面做好政府采购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20xx年,我们继续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同时,通过建立采购人月例会制、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开通政府采购网上征求意见栏目、开展“百名代表进万家”走访活动等等,广泛征求各方对政府采购的意见和建议,并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予以整改。通过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深入挖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制度。通过在全体人员范围内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做到廉政建设常抓不懈,逐步在采购办内部形成廉洁、公正、讲法规、讲原则的良好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全年共发政风行风简报12份,征集到好的意见和建议60多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自身廉洁自律工作。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目标。
按照财政局党组研究确立的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我们严格执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坚持深入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政策法规。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制度上保证全体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重大举措,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强化了思想教育,自觉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同时,我们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的业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职责,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改进监管方式,做到“依法管采”,切实体现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立法宗旨。
(二)强化廉政建设,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20xx年,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布置,做到逢会必讲。
一是实行廉政目标管理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票否决制,即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了问题的科室或个人统统实行一票否决,把廉政目标层层落实到科室和个人。
二是按照市财政局党组进一步深化效能革命的要求,制定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工作人员上门主动办等措施和方案,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
三是建立每周例会制,要求大家求真务实谋事业,积极主动干工作,对内讲正气,讲团结,对外讲协作,讲配合。
作为采购办的“班长”,我更是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一是牢记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及遵守省委廉洁从政十二条、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十项制度加强对县处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正确使用人民交给我的权力。
二是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积极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问题,弥补不足,做到警钟长鸣。本年度,我逐条对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查找自身问题情况如下:⑴住房及乘坐公务车辆不超标;⑵没有收受任何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⑶不存在配偶或子女的从业就学问题;⑷没有参与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活动;⑸没有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或奖金;⑹没有出国学习或考察;⑺没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是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旺盛的精神,自觉抵制和防止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做到凡事有程序,凡事有监督,处事力求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符合时代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总之,一年来在财政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自己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但与局领导的要求还有些差距。如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虽然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但目前还有许多需要完善和提高的地方;忙于事务较多,深入调查研究不够;稳定意识较强,创新观念不够;注重关心职工的生活福利,但交流沟通不够等等。今后,我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之精髓,将宏伟的事业和平凡的工作联系在一起,兢兢业业,精益求精,为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做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第8篇 关于政府采购监管与问责的调研报告
关于政府采购监管与问责的调研报告
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自《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政府采购得到长足发展,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解决。最近,我们围绕“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和问责制度建设”这一课题开展了调研,对当前政府采购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近年来_____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_____省政府采购规模逐年扩大,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20xx年,全省政府采购仅45.53亿元,20xx年达到133.44亿元。20xx年底,全省政府采购规模实际完成190亿元,节约率7.9%。与此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运作程序,推动政府采购有序进行。
健全规章制度。先后研究出台了《_____省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工作规程(暂行)》、《_____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暂行办法》、《_____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_____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各市州结合实际也相继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如《成都市市级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广元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巴中市市级政府采购询价采购工作规程》等。
完善监管体系。省、市、县三级普遍建立了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管理机构统一监督管理下具体实施政府采购事项,基本形成了“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监管体系。全省建立了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联合协调监督机制,通过专项检查、举报受理等方式加强了日常监管。一些地区还通过在采购过程中推行电子化监控摄像技术手段,报送《政府采购项目信息记录表》,对采购过程实行全程动态监管。
规范采购运行。20xx年正式启用“_____政府采购网”作为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承担全省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在此基础上开发了“专家管理系统”和“代理机构管理系统”,研发了“政府采购电子评标系统”,建立了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目前全省入库专家共2200余名,基本实现了省内跨地区、跨部门政府采购资源共享。
当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规制度不够完善。由于相应法规缺少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制度,执行中还存在一些政策的空白点。比如现有法规对政府采购各参与主体的职能定位比较原则,政府采购审批管理的权限和职责不明确,容易导致多头管理、各行其是等现象发生。对于委托代理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等也是有原则性的规定,但对什么是部门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是否需要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缺乏明确规定,给实际监管带来难度。
采购运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采购中心作为一个事业单位由谁管理,对谁负责,缺乏明确规定,一定程度存在“ 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现象。二是由于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刚性不足,预算编制支出项目细化不够,通用性的办公用品没有集中统一配置标准,容易造成政府采购随意性较大,每次采购规模小、效率低,节约财政资金的潜力有待深化。三是评审专家库虽已初步建立,但数量少、门类不齐、总体资质水平偏低。尤其市州一级评审专家较为缺乏,有的市州进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仅20余人。大多数专家为兼职,一些还兼任了企业顾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标的科学、合理、权威,容易导致专家倾向性评标以及专家评审采购的物品“质次价高”等现象。
监督管理不够严密。目前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比较偏重于事后监督,如何及时有效地发现并解决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比如部分供应商采取陪标串标等各种手段影响评审结果,甚至与采购人串通进行“幕后交易”等。采购单位在编制采购技术参数时故意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竞争,招标文件明显倾向特定供应商,存在指定性和排他性倾向。
相关信息透明度不够高。目前政府采购中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透明度不高,社会公众不知晓,相关当事人不明了等问题,这就可能导致采购人指定品牌、代理机构干预评审、评标专家受利益驱动、供应商相互勾结搞串标陪标、政府官员与企业搞权钱交易等问题的发生。
责任追究不够到位。虽然相关的法规规章明确了政府采购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但对违法行为的认定、违法的责任、处分的档次等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依据现有的相关规定,问责对象主要是针对直接责任人,对主要负责人决策失误,领导不力,管理不到位,不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由于缺乏相应的问责规定,因此较难实施问责。在问责方式方面,对政府采购相关机构中属于公务员的问责方式主要限于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很少运用组织处理等措施。
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与问责的对策思考
从根本上解决政府采购中的问题,必须坚持制度规范与监管问责并重,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和问责机制。
建立信息化运行机制。搭建以采购管理、电子采购、决策支持三大模块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基本框架,采购程序、采购过程、采购结果都通过信息化平台向全社会公开,确保政府采购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前提下实现竞争,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阳光防腐败。一是推行电子化采购。建立供应商名录库和政府采购商品价格信息库,商品价格全部上网公开,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一律实行网上竞价。二是建立全国统一的专家库。整合全国范围内的专家资源,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随机抽取,管用分离,资源共享,网络互通。建立专家工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除不合格专家。三是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规范采购信息发布的程序、格式和范围,依托采购网站,在网上专家管理和抽取基础上,实现网上询价,网上招投标和网上评标。
建立精细化管理机制。逐步推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模式,减少人为操作的空间。一是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编制与部门预算“统一编制,统一汇总,统一审查,统一批复”,由采购中心根据预算和计划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分期分批集中统一采购,以形成政府采购规模效益。二是严格实行部门采购资金集中直接支付。在支付中心设立政府采购专户,根据采购结果通过专户将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三是推行技术参数格式化。在充分市场调研基础上,针对不同产品的特性和功能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设备采购参数数据库,杜绝指定性和倾向性。在规范技术参数的基础上推行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四是推行部门办公用房装修、办公设备等公用设施标准化配置。积极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对通用设备建立一套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采购指标体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增设协议和定点供货渠道,由全省统一组织实施,实现资源共享。
建立动态化监控机制。切实强化对政府采购的全程监督和动态监督。一是建立政府采购的预算———预审———执行———考评———检查的全过程管理制度。监管部门要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对政府采购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二是建立评标结果后续审查机制。不仅要监督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和质量,还要把商品的售后服务和合同履行情况等纳入监督视野。三是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从自身职能出发找准监督着力点。财政部门主要着眼于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审计部门重在采购资金的使用,纪检监察部门主要从工作人员执行相关工作纪律条规的角度开展监督。
建立制度化约束机制。在宏观层面,建议加快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研究修改,尽快出台对《政府采购法》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律定位。在微观层面,要针对政府采购运作中的一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设计制度规定。一是建立采购项目责任人制度。采购代理机构对每个采购项目都应确定一名责任人,授权其在职责范围内全面负责该项目的采购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项目责任人实行任职资格考试制度,持证上岗。二是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考核制度。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围绕采购价格、节支效果、采购质量、采购效率以及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三是建立评审专家回避制度。明确规定专家在被抽取参加政府采购评审中,如发现或知道与采购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有义务主动提出并实行回避。
建立刚性化问责机制。坚持用权必问责,问责必到人,切实强化政府采购各参与人的责任意识,确保其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一是明确承担责任的主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员以及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参与政府采购的部门和人员,都是政府采购的责任主体,根据其在政府采购中担当的不同职责,都应承担相应责任。二是明确问责方式。政府采购既涉及行政层级的内部管理,又涉及政府相关部门与市场主体的行政监管,同时还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交易,因此其问责方式也是多样的,既要采用相应的行政手段、纪律手段和法律手段,也要重视综合运用通报批评、停职、辞职等组织处理手段以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暂停或取消执业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经济处罚手段。
第9篇 政府采购中心的自查报告
自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来,政府采购在规范行为、促进公平竞争、节约财政资金、源头防治腐败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但由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处于起步阶段,在市场交易活动中,采购活动不够规范,有意串通、拉拢腐蚀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评审专家等违规违纪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这些违法、违纪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蚀了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现已将个别违法、违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整改措施
为切实净化政府采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和交易机制,树立政府采购“阳光工程”的形象,避免在政府采购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现作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改善软环境与完善硬件设施相结合,夯实工作基础。首先要抓好《政府采购法》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依法采购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并加强其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切实解决、消除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有效排除干挠和阻力,切实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政府采购法》有关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规定向社会发布《政府采购目录》,按品目和资金限额确定政府采购,从源头上真正将政府采购资金落到实处;此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包括供应商、咨询评审专家、商品价格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库,发布信息,增强服务功能;最后,要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的信息网络建设,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二是拓宽采购范围与规范运行相结合,提高实施成效。重点做到“三个延伸、三个规范”。三个延伸,一是采购领域向政府投入的基本建设和公共工程类项目延伸,可适当选取部分财政拨款项目实施政府来购,以探索规律,扩大影响;二是政府采购项目向小额商品延伸,对招标限额以下的小额采购项目如办公用品等实行采购卡制度,采购单位持卡在招标确定的商场采购所需商品,获得资金的规模效益;三是政府采购范围向乡镇延伸,凡是省、市安排给的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的要纳入县级实施政府采购,以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效益。三个规范,一是要依法设置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要分开设立。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实施采购事务,以形成制衡;二是规范采购方式。要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防止违规操作;三是要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从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批到政府采购具体操作中的招标、投标、开标。中标、评标、签订合同、项目验收、结算、决算等各环节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相应的管理办法。并严肃运作纪律,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真正落实。
三是完善制度与严格监督相结合,确保有序推进.从现在起,要以《政府采购法》为依据,按照法律确定的基本规则,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及财务管理等配套规章制度的建设,切实把政府采购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在力求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同时,要照章办事,保证落实,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当前一要加大预算外资金管理力度。预算外资金规模大,基本上与预算内收入并驾齐驱,这是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其管理成效高低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能否成功。要通过部门预算和综合财政预算的实施和“收支两条线”.措施的到位,切实将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政府采购专户统一管理;二要加大政府采购商品的管理力度,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并进行检查,对重复购置把关。另外,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三要加大违法违规采购行为的处罚力度。《政府采购法》及机关配套法规实施后,要及时构筑起集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纪检监督、舆论监督和财政全过程监督于一体的监控体系,强化对政府采购的监督。要依法依规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以有效维护政府采购的正常秩序,增强执行《政府采购法》的自觉性。四是提高业务素质与规范人员行为相结合,以适应工作需要。在强化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普及培训,促进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不断提高的同时,还要始终抓好管理不放松,注重从严规范人员行为。一是开展经常性政治学习、廉政教育促规范;二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促规范;三是用公开促规范;四是强化内外监督促规范。通过坚持管理与培训“两手抓”,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服务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第10篇 政府采购商业贿赂制止工作调研报告
市政府采购工作,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采购程序,继续加大对采购各方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增强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坚决制止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为重点,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一、市政府采购的现状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采、管机构分设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分别设立采购办、采购中心,配备能力强、业务精的工作人员,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公开招标。
(二)加强了政府采购计划,扩大采购范围,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编制工作,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按《目录》要求,对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做到应采尽采。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成果;做到程序规范,验收严格,资料完备。完成采购预算3441.43万元,完成采购金额3107.53万元,节约资金333.9万元,节约率9.7%。4月,市将未纳入政府采购的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总工会和市属各乡(镇)政府纳入政府采购。
开展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主要对各单位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等十个方面进行自查和抽查。
在自查自纠阶段,共收到125个单位的自查自纠报告。通过对自查自纠报表统计,全市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530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政府采购总额为3219万元,节约资金为311万元,节约率为10%,分散自行采购的为343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968万元,实际为1856万元,节约资金为112万元,节约率为6%,分散自行采购的为570万元。在重点检查工作阶段,我们选取了市教育局、卫生局、国土局及政府采购中心等28个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面为23%,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采购无计划、随意性采购、规避政府采购等问题都能严肃对待,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确保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切实收到实效。
(三)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完善了内部制约制度,管采分离管理体制得到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后,财政部门就采购预算、招标投标、评审专家、供应商投诉、节能环保等方面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划清了政府采购办与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政府采购办主要对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信息、评审专家、合同供应商资质备案、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和行政复议、处理政府采购行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主要是接受采购人委托,独立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采购;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活动;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组织签订或代理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做好政府采购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定集中采购机构内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四)政府采购行为和程序得到规范。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对选择招标适用方法、供应商自由参加投标活动、招投标人员之间利害关系回避、采购名、优、特、环保产品及招投标过程监督等方面,都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对我市采购数量较大且较分散的商品,如办公自动化用品,由于产品标准统一,大部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在公开招标过程中,对货物项目的价格权值,一般也在百分之八十以上,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强化了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意识,不断提高采购监管、操作的质量和水平。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领域。我们要在强化队伍建设的同时,抓好制度建设,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采购》和《行政许可证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采购中心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建设和日常管理使用工作;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对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及时答复和处理。为政府采购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全、意识不强
许多采购单位未按预算管理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年度执行中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现象比较突出,普遍存在漏编采购预算、超采购预算或无预算采购的问题,导致预算约束力不强,实际操作计划性较差。一些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往往是采购计划代替政府采购预算,什么时候需就要什么采购,年初预算时采购项目没在列入预算,很难体现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规模效应和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全。
(二)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不顺,“管采分离”停留在表面。《政府采购办法》第十三条、第六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管理职责”、“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和采购办同设在财政部门,作为财政内设机构的相关科室,同归一个上级领导,不利于监督。
(三)采购中缺乏专业人员的指导。由于政府采购所涉及范围广,所涉及的专业知识非常繁杂,客观上需要配备专业化的采购人员。实践中采购中心的人员由于职业局限,没有能力对这些非常专业的要求做出判断,即便实行了政府采购专家咨询制度,也由于多方面的限制,采购中心难以全面聘请到所有专业的专家,而且即便是聘请到专家也无法全程参与采购项目整个实施过程,对采购行为做出及时、具体的指导。
(四)供应商选择面窄。目前政府采购机关确定的定点供应商太少,在相当大程度上还无法实现通过竞争机制节约政府采购资金的目的。而且各供应商的实力也存在明显差异,缺乏有效的竞争。在一些采购频率比较高的项目(如电脑、汽车、办公家具等),参与竞标时经常出现一些“老面孔”,极易形成“供应垄断”和“日久生情”。表现在:1、由于个别供应商在同类项目中“屡屡中标”,从而影响了其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2、容易使参加竞标的供应商暗中联合,抬高价格。3、一些相互熟悉的本地竞标商,为了转移市场竞争给自己带来的压力,最终达到“多赢”的目的。4、外地供应商因费用总是不愿进入。
(五)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缓慢。在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公开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方面,对采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集中采购组织形式应实施电子化操作,实现网上公告、网上下载文件、网上投标等功能,方便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
(六)大量工程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法规定,除政府采购建设工程项目执行招标投标法外,其他采购项目应当实行政府采购。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大量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以外项目并没有实行政府采购的现象。(七)对政府采购进行有效的外部监督较困难。机构的不合理设置,加之在制定采购政策时,制定者和实施者均为同一主管部门,而政府监察部门仅对采购的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无法对政府采购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的建议及对策
(一)强化意识,更新观念。一是财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应把政府采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关注,专题研究。二是政府采购加强采购预算的规范管理。三是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切实解决、消除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有效排除干扰和阻力,切实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规范运作,提高效益。一是完善政府采购的范围、目录、方法、程序和门槛价。二是要提高政府采购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廉政建设。建立采购评审专家库,全方位提升采购质量。三是运用网络技术,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益。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一是逐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强化资金控制。二是完善操作制度,强化规范运作,预防采购风险。三是健全采购机构内部监督机制。四是完善核算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五是建立规范的保证金制度,强化风险意识,把政府采购风险降到最低线。六是建立采购质量反馈信息制度,提高采购服务质量,便于对采购结果进行考核。七是公布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拓宽采购范围与规范运行相结合。一是将政府投入的基本建设和公共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领域;二是政府采购项目向小额商品延伸,对招标限额以下的小额采购项目如办公用品等实行采购卡制度,采购单位持卡在招标确定的商场采购所需商品,获得资金的规模效益。
(五)提高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育一支政府采购专业化队伍。政府采购部门应通过加强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使政府采购人员不仅懂得财政预算管理方面的知识,还应掌握有关招投标、合同、采购管理的知识,以及其他方面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六)利用信息技术,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结合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包括供应商、咨询评审专家、商品价格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库,发布信息公告,增强服务功能;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的信息网络建设,以实现采购管理各环节通畅、运行功能完善、操作交易公开统一、全过程监控和网络安全可靠为目标,集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和管理监督部门电子系统为一体,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管理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七)坚持惩防并举,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的内部、外部监督机制。明晰管理机构与操作机构职能,不断完善“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独立运行、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真正实现管理、采购、支付相互分离、相互监督。实行采购代理制度或将采管分设在两个管理单位,实现“裁判员”和“运动员”分开。建立事前预算约束、事中动态监控和事后监督处罚的监督体系,采购前在媒体公布采购项目,采购后要公布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加大政府采购的管理力度,严把重复购置关。建立政府采购情况报告制度,接受人大的监督。充分发挥财政、纪检、审计的监督管理职责,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对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不良行为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制定政府采购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处罚办法,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制定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推进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违法违规采购行为的处理力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随着政府采购工作改革的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自觉性逐步增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积极性日益高涨。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不仅强化了财政支出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有效遏制了过去单位采购中的不规范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的发生,为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11篇 关于当前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调研报告
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自《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政府采购得到长足发展,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解决。最近,我们围绕“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和问责制度建设”这一课题开展了调研,对当前政府采购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一、近年来我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健全三、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与问责的对策思考
从根本上解决政府采购中的问题,必须坚持制度规范与监管问责并重,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和问责机制。
建立信息化运行机制。搭建以采购管理、电子采购、决策支持三大模块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基本框架,采购程序、采购过程、采购结果都通过信息化平台向全社会公开,确保政府采购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前提下实现竞争,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阳光防腐败。一是推行电子化采购。建立供应商名录库和政府采购商品价格信息库,商品价格全部上网公开,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一律实行网上竞价。二是建立全国统一的专家库。整合全国范围内的专家资源,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随机抽取,管用分离,资源共享,网络互通。建立专家工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除不合格专家。三是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规范采购信息发布的程序、格式和范围,依托采购网站,在网上专家管理和抽取基础上,实现网上询价,网上招投标和网上评标。
建立精细化管理机制。逐步推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模式,减少人为操作的空间。一是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编制与部门预算“统一编制,统汇总,统一审查,统一批复”,由采购中心根据预算和计划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分期分批集中统一采购,以形成政府采购规模效益。二是严格实行部门采购资金集中直接支付。在支付中心设立政府采购专户,根据采购结果通过专户将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三是推行技术参数格式化。在充分市场调研基础上,针对不同产品的特性和功能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设备采购参数数据库,杜绝指定性和倾向性。在规范技术参数的基础上推行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四是推行部门办公用房装修、办公设备等公用设施标准化配置。积极引入iso9000
第12篇 局政府采购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局政府采购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市x局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专项工作,切实开展好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针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展开了自查自纠,特此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主要环节包括:
(1)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建立监控机制;
(2)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3)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4)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
(5)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执行情况,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集中采购;
(6)采购组织程序、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反行为;
(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8)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9)其他有关情况。
二、自查工作按要求有序进行:
市¥¥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自查工作,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针对问题找原因,认真填写电子表格,及时将电子数据上报市财政局。
市¥¥局每年都将政府采购工作作为日常重点工作之一,从采购时间、采购次数、预算金额、实际采购金额、节约金额、节约率等方面制定出了一整套工作流程,遵循公正、公平的采购招标原则操作具体采购过程,使政府采购招标更加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制定防范和治理采购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的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度和党风廉政监督机制;二是建立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深刻认识现阶段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汲取在政府采购中受贿案件的教训,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三是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廉政是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把开展阳光政府采购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长期的重点,将廉政制度建设与政府采购工作有机结合;四是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以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在政府集中采购实践中注重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功能,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优势,将“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等始终落实在具体采购活动中。
(二)大力抓好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积极有效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政府采购招标系统建设;二是加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操作管理,对每种采购方式制定出详细明确的工作流程,严格依照执行,确保采购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采购活动;三是加大招标投标的公正度和透明度,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公开;四是严格标书制作,进一步提高标书编制质量,切实保障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中运行。
第13篇 政府采购中心公务员的辞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中心领导:
在递交这份辞呈时,我的心情十分沉重。现在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需要大家竭尽全力,由于我状态不佳,和一些个人原因的影响,无法为中心做出相应的贡献,自已心里也不能承受现在这样工作压力,中心年轻人很多也需要进步,我愿意帮助年轻同事完成政府采购中心的各项工作。因此请求允许我辞去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职务。
我希望中心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商量一下,希望能得到中心领导的准许!
感谢各位领导在我工作期间给予我的信任和支持。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
第14篇 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报告
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我们把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财政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在全省、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后,及时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抓紧成立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范围、方法、步骤和要求。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
首先是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提高查纠商业贿赂行为的自觉性。通过转发、印发有关上级文件精神,通过内网采集、编辑、刊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及有关商业贿赂的法律条文、重要评论、案件事例等,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全体干部职工在党组、局务和全体职工会议上进行重点学习,加大对全体财政干部职工预防商业贿赂教育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大造教育预防声势,使预防商业贿赂教育入心、入脑,管用有效,不断增强查纠商业贿赂行为的自觉性,自上而下主动开展好系统内部的清理工作。
其次是认真梳理政府采购工作,特别是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的各项工作。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需要,加大财政支出改革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县自1999年7月14日试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特别是XX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经过努力探索和实践,政府采购工作得到长足发展,纳入政府采购品目逐步增加,从比较容易操作的小汽车、办公设备逐步扩展到汽车保险、救灾物资、医疗设备等领域;采购规模逐步扩大,1999年政府采购规模358万元,XX年达到2978.5万元,采购支出节约率都在10%以上,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采购形式逐步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对腐败现象明显的遏制作用和财政资金的节约效应已引起了各部门、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XX年3月份,我县正式成立了××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县政府采购中心,标志着政府采购采管分离工作的全面启动。通过这些年来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践,我们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合理配置政府资源,规范财政支出管理,节约财政开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的最有效途径之一。而制定政府采购规则,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基础管理,才能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这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和重要工作。
(一)、从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入手,夯实政府采购基础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必须从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入于,抓实抓好。我县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从无到有,逐步健全。先后制定下发了《××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以及《××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专项设备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保险赔偿管理暂行办法》、《××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管理办法》、《××县政府采购聘任专家技术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县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内部运行程序》等,确立了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政事职能分开,监督管理主体与采购实体相分离的管理体制。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政府采购活动,发挥了财政部门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职能,使政府采购制度得以顺利实施。
(二)、加强机构建设,提高采购人员自身素质
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是新生事物。政府采购的出现,已经引起了权利、利益格局的调整。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经常接触到新的科学知识,处在市场经济的前沿,这就要求政府采购工作者要掌握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同时要具备较高思想道德水准,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较强的法制观念。政府采购办成立后,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同志面对新课题自我加强,边学习,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认真系统学习了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来购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合同法》、《××省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涉及政府采购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理论与实务》。并特别注重学习和收集有关报刊上关于政府采购问题的知识和经验,以丰富政府采购知识,开拓工作视野,指导工作实践。经过学习、探索和实践,积累了工作经验,提高了工作能力,为我县政府来购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履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本着政事分开的原则,于去年3月份成立政府采购管理科,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
(三)、加强制约监督,严格操作程序
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四个坚持,八个不准,八个公开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是坚持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立项,要求必须落实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二是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对采购方式的确定坚持集体研究讨论;三是对竞争性谈判和公开、邀请招标项目坚持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并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开标前确定;四是坚持回避制度,与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委。八个不准就是要求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不准透露潜在投标人数量、名称和其它应当保密的事宜;不准向投标人透露联系方式(包括住所):不准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准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准接受投标人的任何馈赠;不准参加投标人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降低资格审查条件;不准改变、变更评审结论。在具体管理过程中,要坚持信息公开;资审标准公开;招、开标程序公开;项目技术要求公开;合同条款公开;评标标准、方法公开;招标结果公开;通过几年来的实践,我们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基本上做到了从接到政府采购项目申请书、制定政府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发布信息公告、联系供应商、资格审查,再到投标、接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项目验收、项目资金申请拨付、项目决算等,都按规定的程序运行。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和规范。
(四)、加强事前论证分析,合理选择采购方式
合理的采购方式对政府采购的成功至关重要。在实际工作中,政府采购项目单位提出的采购项目错综复杂,包罗万象,这就给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如何确定政用采购方式?为核准合理的政府采购方式,我们对每一个采购项目都要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分析,根据各采购项目的不同特点和各项目单位需求的特殊性进行分类汇总,合理划分和确定标的项目,并依据确定采购方式的有关政策要求,核准恰当的采购方式。总之,我们既要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核准采购方式,又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满足预算单位需求与实现政府采购国标相统一,正确处理好财政部门与各预算单位及供应商之间的工作关系。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服务意识,扩大政府采购影响
政府采购作为一项全新的业务,一方面社会各界对其认识还不到位,另一方面采购工作也需要获取大量的信息资料。因此;加大政府采购宣传、扩大政府采购影响就显得至关重要。我们采取边运作、边总结、边宣传的办法,将其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各项制度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进行了大力宣传。在采购工作中,除要求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和信息外,我们把每一次招标,每一次采购活动都做为一次良好的宣传契机,如邀请人大、政协、纪委、审计等各有关部门和预算单位及局各科室参加评标会议等.每次采购都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工作,扩大了政府采购的影响,使各有关单位由被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到积极主动的参与政府采购.与此同时,我们坚持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意识,努力依靠扎实有效、严格自律、热情规范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如:编制下达政府采购计划,我们在接到政府采购项目后,都要立即查找相关资料或邀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咨询相关产品的性能、主要技术经济参数、论证和选择采购方式,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用户,供他们参考和选择。对用户提出的要求,请有关此文来源于文墨星河人员论证和测评,并向用户提出修改建议。这样做,虽然增加了管理的工作量,但为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提高采购质量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扩大了知识面。采购管理人员和具体采购人员只有以良好的服务质量,周到的服务,逐渐得到杜会的认可,才能赢得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才能较好地打开政府采购工作的新局面。
我县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许多因素影响着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阻力大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分配方式的重大改革,涉及到各部门利益的调整,因此部分单位对政府采购认识不足,甚至存在抵触情绪,有的单位领导一把手,对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不理解,认为是多此一举,是垄断财政或收权。特别是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对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界限认识不清,这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思想障碍。
(二)、机构设置不规范,制度办法欠完善
建立政府采购机构,必须坚持管理职能与具体采购职能相分离的原则。现行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责、权、利混淆不清,职能界定不明确,影响政府采购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此外,在国家和上级政府采购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县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在政府采购具体执行中存在不完善不全面的问题,有时出现无章可循的情况.同时,现行的部门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有时相矛盾,尚不衔接配套,亟需修订和完善.
(三)、实施范围狭窄,采购规模小
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品目分为三大类别178个子目,省、市又规定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但从巳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看,其项目数量还不足规定项目的20%,部分货物采购项目和大部分工程项目未实施政府采购。其主要原因有:财政部门内部对政府采购认识不一,对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把关不严,部分项目未纳入政府采购;二是由于政府采购未纳入法律规范,缺乏法律的制约力,同时,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各部门、单位执法自觉性差,造成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纳入集中采购。
(四)、管理未完全到位
一是预算管理不到位。由于本级财政支出年度部门预算批复较晚,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尚不完善,也就无法编制出一套完整的、科学的、系统的又便于实施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工作存在一事一议、一急速办的不完全规范的运行状态中,导致事倍功半,难以降低政府采购成本。二是采购资金管理尚未到位。政府采购资金即包括预算内资金,又包括预算外资金,由于在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尚存漏洞,在支付方式上出现了预算外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失控。
(五)、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政府采购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技术性、法律性、政策性很强,而且涉及到招标、履约管理、仲裁等诸多环节,同时还需要对市场行情、商品和劳务的标准有准确把握,对人员素质要求很高。而目前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人员多由财政部门内部调剂,虽然对财政业务娴熟,但政府采购专业理论知识与业务操作技能还相当缺乏,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来,政府采购在规范行为、促进公平竞争、节约财政资金、源头防治腐败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但由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处于起步阶段,在市场交易活动中,采购活动不够规范,有意串通、拉拢腐蚀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评审专家等违规违纪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这些违法、违纪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蚀了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现已将个别违法、违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整改措施
为切实净化政府采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和交易机制,树立政府采购“阳光工程”的形象,避免在政府采购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现作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改善软环境与完善硬件设施相结合,夯实工作基础。首先要抓好《政府采购法》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依法采购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并加强其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切实解决、消除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有效排除干挠和阻力,切实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政府采购法》有关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规定向社会发布《政府采购目录》,按品目和资金限额确定政府采购,从源头上真正将政府采购资金落到实处;此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包括供应商、咨询评审专家、商品价格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库,发布信息,增强服务功能;最后,要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的信息网络建设,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二是拓宽采购范围与规范运行相结合,提高实施成效。重点做到“三个延伸、三个规范”。三个延伸,一是采购领域向政府投入的基本建设和公共工程类项目延伸,可适当选取部分财政拨款项目实施政府来购,以探索规律,扩大影响;二是政府采购项目向小额商品延伸,对招标限额以下的小额采购项目如办公用品等实行采购卡制度,采购单位持卡在招标确定的商场采购所需商品,获得资金的规模效益;三是政府采购范围向乡镇延伸,凡是省、市安排给的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的要纳入县级实施政府采购,以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效益。三个规范,一是要依法设置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要分开设立。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实施采购事务,以形成制衡;二是规范采购方式。要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防止违规操作;三是要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从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批到政府采购具体操作中的招标、投标、开标。中标、评标、签订合同、项目验收、结算、决算等各环节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相应的管理办法。并严肃运作纪律,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真正落实。
三是完善制度与严格监督相结合,确保有序推进.从现在起,要以《政府采购法》为依据,按照法律确定的基本规则,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及财务管理等配套规章制度的建设,切实把政府采购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在力求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同时,要照章办事,保证落实,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当前一要加大预算外资金管理力度。预算外资金规模大,基本上与预算内收入并驾齐驱,这是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其管理成效高低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能否成功。要通过部门预算和综合财政预算的实施和“收支两条线”.措施的到位,切实将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政府采购专户统一管理;二要加大政府采购商品的管理力度,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并进行检查,对重复购置把关。另外,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三要加大违法违规采购行为的处罚力度。《政府采购法》及机关配套法规实施后,要及时构筑起集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纪检监督、舆论监督和财政全过程监督于一体的监控体系,强化对政府采购的监督。要依法依规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以有效维护政府采购的正常秩序,增强执行《政府采购法》的自觉性。四是提高业务素质与规范人员行为相结合,以适应工作需要。在强化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普及培训,促进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不断提高的同时,还要始终抓好管理不放松,注重从严规范人员行为。一是开展经常性政治学习、廉政教育促规范;二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促规范;三是用公开促规范;四是强化内外监督促规范。通过坚持管理与培训“两手抓”,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服务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第15篇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公共支出、调控经济运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防和治理腐败、落实国家经济调控政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我区实行政府采购改革以来,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体制机制初步理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政府采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今年4月份,按照区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的指示,由我办牵头组织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对xx市xx区和xx市政府此案够的管理体制、组织实施、采购方式、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了学习调研。下面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区、xx市政府采购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推行采购预算制度,政府采购计划性强。青浦区、深圳市政府采购工作均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推行和较好实施了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对已经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要在部门预算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没有预算,一律不进行采购。同时,要求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时候必须将政府采购预算精细化、科学化。一旦涉及项目明细的调整包括采购方式、采购金额、采购项目等,需要执行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调整程序。部门预算经人大批准后,政府采购计划将同步下达预算单位。
2、建设统一的电子化采购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高。青浦区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要求,于xx年1月1日起在全区全面推行应用实施电子集市采购,将全区所有预算单位(52家一级预算单位和313家二级预算单位)包括11个镇、街道办事处、12家区属公司都已经纳入电子集市,对列入青浦区政府采购目录的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协议采购项目通过电子集市平台议价、反拍、团购等方式实施采购。深圳市目前已建设了较为先进和完备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上接预算指标和计划编制,下联国库集中支付,可通过互联网完成申报、审核、发布公告、招标、投标、评标、询价、投诉、监管等政府采购的全过程操作、管理和监控,实现了从预算和计划编制到采购执行与支付完成链条的电子化运作。
3、实施政府采购预选制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深圳为解决社会各界普遍反映的时间长、货源少、价格高等问题积极探索改革政府采购的相关做法,建立了预选承包商、商场供货、战略性合作伙伴、跟标采购、公务卡采购等一系列高效实用、灵活多样的采购模式。一是政府预选采购制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产生了家具、装饰修缮、会计中介服务、物业服务、因公出国(出境)经办代理和法律服务等预选供应商,采购人按照相关程序规定从预选供应商中选择相应的供应商;同时,建立商场供货预选制度,采购人可以在中标商场自行按需采购,商场按照协议提供优惠折扣价格,既方便了采购人,又确保了采购货物的价格优势。二是推行公务卡采购制度。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规范结算流程,深圳市积极探索和推行公务采购卡制度,在政府采购中逐步扩大公务卡结算的使用范围。三是政府采购方式进行了一定的创新。对市场货源充足、竞争充分、标准统一的通用类项目的采购,深圳明确提出按照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供应商实行竞价采购,并把竞价采购作为法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此外,深圳市还设立了跟标采购方式,通过建立跟标信息库,对于一些紧急需要、采购需求与被跟标项目一致、公开招标成本较高的政府采购项目可实施跟标采购。
4、改革评审程序,赋予采购人必要的自主权。为改变原有评审专家拥有定标权力但责任承担及追究制度缺失,采购人作为采购需求制定者但没有选择权、采购满意度不高的局面,深圳市率先实施了“评定分离,各司其职”评标定标办法,将最终中标供应商的决定权交予采购人,这是全国政府采购制度上的首创与改革。在具体采购活动中,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委员会仅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出具评审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由采购单位从中选择中标供应商(采购单位也可以事先授权给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和评价体系。青浦区、深圳市对政府采购的合同履约和验收环节采取了许多有效的做法。如深圳市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要参与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的验收、采购人要对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青浦区对一些采购金额较大或者技术复杂的项目,采购单位可以邀请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共同验收。同时,青浦区、深圳市都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监督检查制度,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验收、支付等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我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几点想法
(一)着力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方式。要按照构建分工制衡政府采购监管体系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监管方式创新。
1.完善监督机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采购文件备案、采购方式确定、评审专家选取、合同履行等各环节的审查把关和常规性检查;审计部门要把政府采购监督工作贯穿于正常的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之中;区监管办(交管办)、财政、审计、监察、工商、质监、检察院等综合监管和职能部门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互通有关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提升监管水平,根据需要适时开展联合专项或综合检查。
2.健全诚信体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供应商、评审专家、社会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黑名单”),对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而被查处的供应商(或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列入“黑名单”,予以公示曝光,维护政府采购各方的合法权益,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考核,对被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处理的评审专家,也要列入“黑名单”。
3.加强项目验收。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供应商履行采购合同情况的监督,研究出台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办法,对通用性的采购项目,应建立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监管部门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对项目实施抽查验收;对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应探索建立相关技术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验收。对供应商不按招标采购时的承诺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力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着力推动政府采购管理创新。建立健全以采购需求标准为基础、以采购预算为约束、以采购计划为载体的需求管理与控制体系,促进采购活动不断向需求科学性、程序合规性、过程规范性、结果合理性转变。
1.探索推行政府采购预算。积极探索研究出台我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实施办法,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等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对已经实行部门预算的,要在部门预算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没有实行部门预算的,也要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没有预算的,原则上不得进行采购。
2.实施集约化政府采购管理。将分散在各个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计划“定期汇总整合”,将相同或类似的采购需求实行“统一打包招标”的集约化政府采购。不断提高单次政府采购的规模,实现采购效益的最大化。
3.建立健全归口部门集中采购模式。对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以及大港公司、区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公司等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要逐步改变层层下达资金、由基层单位分散采购的做法,积极探索建立由教育、卫生、控股公司等主管部门归口集中采购模式。
(三)着力扩大政府采购管理的范围。要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采尽采。
1.延伸监管对象。要按照《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意见》精神要求,对区属国有及控股企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专设临时机构、社区居委会,街道(乡镇)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全资或控股企业的所涉及的公共资源项目的交易活动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
2.拓展采购范围。对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环境保洁、物业管理、造价咨询等服务项目要尽可能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对涉及工程的招标代理、监理、勘察、设计等服务项目的发包以及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发包的,要根据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符合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实际的办法措施。
(四)着力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以现代先进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我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
1.开发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采购需求随任务下达、采购文件自动生成、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支付标书费及保证金等功能。同时,系统要同步纳入区公共资源交易监察系统。
2.扩大电子反拍系统的应用范围。在目前对计算机及外设、复印机及速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壁挂式及嵌入式空调、正版办公软件等协议采购货品实行电子反拍的基础上,逐步向墨盒、纸张等办公易耗品和其他通用性产品采购活动推广。
3.建立专家抽取语音通知系统。着手建立北仑区政府采购评标专家自动抽取和语音通知系统,实现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抽取的整个过程全部由计算机自动完成,保证了专家通知的保密性,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