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党支部党费收缴自查报告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更是共产党员党性觉悟和组织观念的重要体现。为此,根据县委布置和安排,现将我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在收缴党费的过程中,我们做到了以下几点;
1、强化了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着力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如老党员xxx同志,每月到要交党费的时期时主动提醒我们收党费的同志,并第一先交纳了党费,且他的党费在我们支部是最高的。
2、专收专管。我们支部确定了两名同志负责党费的收缴工作,一是支委成员xxx同志负责每月对每个党员的党费的收缴,然后记入《党费登记册》。将所交费用交后勤xxx同志保管。并在一定时候交乡党委。
3、坚持执行了党员交纳党费公示制度。在每月过党组织生活时,收取了党员,并向每个党员公布了每个人交的多少,上交时间。
存在的问题:
在收缴党费的过程中,零钱不好找。
有时到交党费的时候,同志们没有准备好党费。
收齐党费后不好保管。
整改意见:
确定时间。规定每月的7-8号为交党费日子。就是每月过组织生活时候交。
第2篇 中共鲤城区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度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中共鲤城区民政局机关党支部2004年度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民政系统党委:
根据《党章》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及上级党委的通知精神,我支部对2004年度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支部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十分重视,严格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精神,并指派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按规定使用《党费收缴登记薄》,按时缴交党费,促进党费收缴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2、严格按标准收缴党费,增加工资收入能及时变更收缴基数和比例。我支部有党员28人,2004年1-12月共缴纳党费 6019元。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工作。全体党员干部均能自觉、按时、足额地按月交纳党费。没有出现拖交、代交、提前缴纳等现象。
4、建立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的工作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
中共鲤城区民政局机关党支部
二O0四年十二月廿十日
第3篇 惠安县第三实验小学党支部关于开展发展党员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惠安县第三实验小学党支部关于开展发展党员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惠安县第三实验小学党支部成立于9月6日,现有正式党员15人。9月18日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支部委员选举并报局党委批复。9月26日正式产生由黄淑芬、郭惠彬、黄英明、任婷婷、赵志铭等5位同志组成的中共惠安县第三实验小学支部委员会委员。其中黄淑芬同志任书记,郭惠彬同志任副书记,黄英明同志任组织委员,任婷婷同志任宣传委员,赵志铭同志任纪检委员。
学校全体党员在党支部的带领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坚持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有计划,按程序落实发展党员。本学期准备发展新党员1名(陈清越同志),由黄淑芬书记亲自考察培养。其他党员分别下到各年段,负责考察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培养对象,作为明年的发展对象。入党联系人经常关心经常过问积极分子的成长状况,做到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一次思想汇报,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平时及时向支部反映他们学习、工作、表现的情况,同时注意倾听教师对他们的看法和反映,并及时反馈给支部,供支部研究发展对象时参考,使我们发展的人更有先进性,保证发展的质量。我们把发展党员求质量不求数量作为一个原则。坚持发展对象的政审和公示制度,严把“入口关”。
全体党员都能按月定额准时交纳党费,每月支部总收缴党费210元。支部设立专门的党费收缴登记薄,由黄英明同志负责管理,在党费收缴管理中能做到党费证、党费收缴登记薄、上墙内容一致,并及时登记。党支部每月能按时向上级党组织全额上缴党费。
由于支部刚成立,各项工作还不完善,工作经验不足,对发展党员工作还做得不够深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关心还不够,还有待做更细致的工作。我们要克服工作经验不足的弱点,努力学习,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中共惠安县第三实验小学支部委员会
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