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全市人大执法《就业促进法》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扩大就业总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3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期间,听取了市政府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市人力资源市场、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银鹰化纤和豪迈科技,召开了由劳动、工会、教育、工商、财政、税务等部门和有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的基本情况
《就业促进法》自xx年1月1日实施以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这部法律,注重从完善工作协调体系、政策激励体系、就业服务体系、技能培训体系、创业促进体系、就业援助体系着手,有效推进了全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xx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24000余个;城镇新增就业990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4%。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303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困难群体、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就业再就业69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8%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62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
(一)注重宣传引导,积极营造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举办了由企业劳资人员、镇街、市直部门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市人力资源管理干部培训班,邀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在时代广场、文化广场、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了多次《就业促进法》宣传咨询活动,免费向社会各界赠阅《就业促进法》单行本1200册,发放宣传材料3000份;设立《就业促进法》宣传栏18个,悬挂宣传横幅12幅;在电视台设立劳动保障专题节目12期,在《今日》刊登劳动保障法规政策20期。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就业、支持就业的浓厚氛围。
(二)落实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形势持续稳定。为更好地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潍政发〔xx〕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完善了就业扶持政策。去年,为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368个,协调相关部门减免各种税费247万元,支持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并为310名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55.8万元。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形势带来的不利影响,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失业调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失业预警机制,积极维护就业稳定。在建立企业用工动态分析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劳动用工变化情况,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的基础上,严格企业裁员申报制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规定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十分之一的,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报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努力做到提前发现,提前介入,及时防范,防止大规模裁员现象的发生。针对部分企业效益、职工利益受到国际金融危机波及的形势,市总工会联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局和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展了以“保企业、保就业、保工资、保稳定”为主要内容的“共同约定行动”,引导企业树立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理念,稳定就业岗位,保证工资发放。孚日集团、银鹰化纤等骨干企业顾全大局,承诺并实施了“不减产、不减薪、不减员”等促进就业的措施。
(三)加强职业培训,积极促进就业。通过发挥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学校的职能作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了就业水平和创业能力。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建立了7处职业技能培训实习基地,定期举办创业培训班。去年培训692人,培训后成功创办企业的61人,新创造就业岗位810个。市技工学校开设了机电一体化、数控、金属切削、电子商务等13个中、高级技工专业,与我市20多家企业联合建立校外定点培训基地,与50多家市内外知名企业签订了定向培训安置协议,学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畅通,就业安置率达100%。教育系统3处职业学校和11处镇街成教中心,坚持面向市场需求、突出就业安置、强化职业培训的办学理念,着力做好劳动力转移培训及就业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开展就业援助。健全完善了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全面实行各类劳动者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报、《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等“一站式”免费服务。xx年,市人力资源市场举办各类招聘洽谈会22场次,登记和储备空缺岗位24000余个,为企业介绍用工13922人次。为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制定了城镇、农村“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稳定一户的“动态消零”目标,对审核认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情况建立台帐,录入微机,实施动态管理。并开通了服务“零就业家庭”绿色通道,市、镇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工作、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困难,随时帮助解决,对有就业需求,48小时内送人上岗。为了促进享受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还建立了失业保险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协调相关部门,编制下达失业保险扩面和参保缴费计划,实行清欠目标责任制,强化依法征缴,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xx年,我市共征缴失业保险费2478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1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社会就业比较充分,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就业压力依然较大。xx年,我市预计结转和新增失业职工4200人,新增城镇大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不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复转军人5300人,农村还有8000多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二是“就业难”和“用工难”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一方面,失业人员尤其是就业困难群体需要就业,但因年龄偏大和无技能,实现就业比较困难;另一方面,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出现了招工难,招不足工、招不到工,年轻女工缺口最大,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年龄和企业产业结构成为制约就业的新瓶颈。三是有些就业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开发公益性岗位投入小,扶持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力度小、数量少、成效不明显。小额担保贷款因部门间协调不力、门槛过高、手续复杂,影响了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回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四是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与就业服务平台的实际需求、职业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训中的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依然突出。
三、下步工作建议
就业是民生之本。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严格执行国家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的政策,以发展促就业,以就业促发展,根据检查了解的情况,结合座谈中反映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转变就业观念。要运用媒体和各种教育手段,加强《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宣传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政策,宣传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宣传对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营造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引导劳动者特别是大学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鼓励他们用好政策,提高就业自主性。
(二)切实整合教育资源,进一步提高职业培训实效。就业人员的素质与企业要求不相适应、与就业人员自我愿望不相适应是我市“招工难、难招工”的重要原因。要进一步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鼓励职技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校企结合、校校结合,改善培训条件,充分整合和利用好现有教育培训资源,按照市场需求确定办学专业和设置课程,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强化技能训练,切实提高培训实效,使就业人员通过培训适应就业市场需求。要进一步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力度,开展适合本地区市场需求和劳动力职业素质特点的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就业能力。同时,要切实做好技能培训与岗位的对接,开发出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的工作岗位。
(三)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法规,促进充分就业。做好积极的就业政策与实施《就业促进法》的衔接,进一步加大就业政策的落实力度,促进就业。财政、劳动保障和金融部门,要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模式,降低门槛,支持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回乡农民工自主创办企业和个体经营。街道和社区结合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和谐社区”活动,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培育、发展社区就业实体,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再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要积极履行政府职责,创造公平就业环境,依法维护妇女、残疾人、传染病源携带者和农村劳动者公平就业;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招用职工、合法用工、劳动关系建立、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动态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法律实施力度。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就业的重要意义,确保《就业促进法》和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大督察力度,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推动工作开展。各相关部门和镇街(开发区)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促进就业工作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