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银行同业业务和异地账户管理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为切实贯彻落实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内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规范同业业务经营行为,排查同业业务风险,我行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140号)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xx〕127号)等相关文件,积极开展同业业务风险排查自查工作,主要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开展情况
为保证此次自查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同时为了更好了解我行同业业务的风险控制、操作管理现状和风险暴露情况,我行对20xx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的同业业务进行重点自查,确保各项同业业务依法合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一)同业业务发展状况
目前我行同业业务品种比较单一,仅开展了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二项基本业务。截止至20xx年x月x日,我行存放同业业务余额为零,同业存放业务余额为x万元,分别为xx同业存放x万元与xx银行同业存放x万元。
(二)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方面
1.内控管理情况。我行建立覆盖同业业务各操作环节的管理制度《xx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一是严格按要求对同业投融资业务实施分类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办法、业务操作流程。二是签订同业业务授权委托书。三是对各类同业业务的资本和拨备计提执行相应的制度与办法。相关制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监管政策要求。
2.同业业务授权授信管理情况。我行内部审计部依据银监办发[20xx]140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的要求,已建立健全我行同业业务授权管理体系,已签发同业业务授权书,在今后的业务操作中,我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xx部将严格按照授权进行业务操作,严禁办理未经授权或超授权的同业业务。一是内部审计部对合规性进行全程跟进,建立健全了前中后台分设的同业业务内部控制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统一的同业业务授信管理政策,将同业业务纳入统一授信体系。内部制度规定不存在绕道监管或逃避监管,选择性理解或曲解监管要求等。
(三)同业账户开立管理方面
我行严格按照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办理同业账户及异地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账户查询、冻结、划扣符合相关规定。定期对同业账户及异地账户开立情况进行内部检查,对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及时进行台账登记。不存在同业账户出租、出借行为。不存在冒用本机构名义非法开立异地同业账户情况。不存在异地账户给市场中介公司进行票据买卖提供通道,定期收取固定费用。
(四)同业业务开展合规方面
同业业务治理体系较完善,落实专营部门制,授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
(一)同业业务操作复核相关规定,与具备准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第2篇】单位银行账户资金存放自查报告
按照《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军休所认真对单位银行账户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根据文件规定开展本次资金存放管理清查是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行为的重要手段,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认真开展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军休所成立了自查小组。自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以求清理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本次自查工作。
三、从严从实,开展自查
针对此次专项自查工作,军休所严格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和检查重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自查整改,紧盯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银行账户管理及公款存放规范性。
(一)检查内容
本次单位资金存放管理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账户开设依据、账户核算资金性质、开户银行选择方式、开户银行是否按规定出具廉政承诺书以及是否实行利益回避制度等五个方面。
(二)银行账户、账据及存款情况
1.军休所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各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也完全相符,无等额、大额、整数的资金进出没有计入银行账簿的情况。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从未设置账外账,也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2.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3.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三)银行账户开户及使用情况
经自查,单位资金专户是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内择优开设的,开设资金专户时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并与银行签订了服务协议,开户银行也按规定出具了廉政承诺书,实行了利益回避制度,资金专户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建立了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
四、强化财务管理,实施长效监督
通过本次自查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存放管理。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
1.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地加强资金存放管理。
2.加强对银行账户开户及使用的管理,认真落实银行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单位财务部门管理银行账户的职责,按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置原则设置账户,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部门的检查。对需要开设、变更、撤销的银行账户,切实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严禁擅自开设、变更、撤销银行账户。同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使用银行账户,不将财政性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不以个人名义存放单位资金,不出租、出借、转让银行账户,不为个人或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
【第3篇】廉政账户调研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及早动员、及时部署,在成立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对全县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工作作了全面动员及部署,要求全县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
细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开展好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切实堵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现将本次调研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检查的主要情况
我县财政局涉及财政资金管理的单位数14个,其中,县本级有国库、综合、文教、农财、经建、企业、社保7个股室,乡镇5个财政所及盘溪镇、通红甸乡的2个单位,共计7个,抽调工作组人员26人,自查无违纪、违规金额。本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开展。检查范围包括财政部门的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社保资金、基建资金、粮食资金和财政掌握的其他专项资金,并对在银行的开户情况进行清理整顿。还重点检查财政拨款数与单位拨入经费数的对应关系,看是否存在资金向非正常账户流动的问题等。相关股室、各乡镇财政所认真对照检查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尤其将人、财、物相对集中的岗位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点,对资金收付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坚决纠正,全县以检查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完善、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形成各个环节、各个工作岗位之间的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建立起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真正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周密部署,不走过场;边查边改,注重实效。对照十个方面51条自查内容具体是:
(一)组织领导
领导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提出了要切实做到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把抓收支与抓管理结合起来,把抓业务与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的明确要求。领导时时了解并掌握资金收付管理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可能对资金安全构成潜在风险的不良嗜好等,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作为党风廉政教育和法制法纪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与股室、人员层层签定责任书、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每年结合年终决算报表编制,开展股室、乡镇间的资金互查,确保了全县财政资金的安全,确保了全局财政干部的安全。华溪镇财政所存在单位领导未组织过对内部或下级财政部门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和组织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资金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的情况。
(二)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制定了资金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实行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建立了相关岗位的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和轮岗制度;从事资金收付管理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组织研究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次数2022年22次,2022年20次,2022年22次;组织过对内部或下级财政部门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2022年15次,2022年15次,2022年16次;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和培训2022年13次,2022年12次,2022年15次;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资金安全管理相关制度2022年5次,2022年2次,2022年14次;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资金安全管理内控制度2022年2次,2022年2次,2022年15次;制定岗位责任奖惩制度2022年5次,2022年4次,2022年6次。
(三)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
我县共涉及财政资金管理账套26套,配备账务管理人员46人,全部为正式职工。基本按规定业务流程设置满足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需要的岗位;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复核、稽核和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的分工负责制;按照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规定了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稽核、账务或档案管理工作;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的录用经过了严格的综合考评。县本级财政因总体职工人数较少,会计兼稽核、档案管理,负责人兼会计、稽核的情况较多,盘溪镇财政所存在混岗情况,会计兼出纳及档案管理。
(四)资金收付管理
县财政局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流程;对用款计划按预算和项目进度等进行审核;对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提供票据、合同等相关附件;拨款人员对各类拨款凭证及其附件的有关要素进行全面规范审核,复核人员对拨款人员提交的凭证、单据进行全面复核;财政汇缴专户、非税收入归集性账户等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中资金能及时进行清算,对收缴账户资金进行严格监控。
在县本级全额拨款的预算单位开展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由县财政局为各改革单位新开设零余额账户,至2022年共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114个,核算中心设立时只开设2个大户,所以未从核算中心变更零余额账户,乡镇未开展财政授权支付改革;我县会计核算中心采取逐步退出单位形式撤消,中心成立时共核算单位99个,现已退出44个。
(五)账务处理
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支付的相关原始凭单及报表能及时转交记账人员保管,记账人员全面核对后按日及时登录账务;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人员岗位变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工作移交手续,并制定规范的移交清册;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年终结账。综合科、农财科未设置会计主管。
(六)对账管理
建立了财政内部相关职能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定期进行账证、账账、账实核对;建立了财政与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做到银行存款余额与资金收付明细账全部核对相符。
(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
我县共开设财政资金管理账户56个,其中,在人民银行开户3个,在国有或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开户39个,在信用社开户14个,财政资金专户是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开设的;新增设财政资金专户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按照要求对财政资金专户进行了清理;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年度报告制度。
(八)印鉴和票据管理
对财政部门负责核算和管理账务建立了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拨款印章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实行了分人分印管理;印章的保管用专柜存放,做到人走章锁,但受条件限制,各单位印章用没有存放在保险柜;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凭证安排了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建立了严格的领用和核销制度。受条件限制,各单位印章用专柜
(九)代理银行管理
我县代理银行有7个,与代理银行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责、利等事项;就相关凭证、单据、报表等的传递签订了规范的服务协议,严格执行专人送取、交接签字制度。
(十)信息系统管理
财政部门主要使用的系统有财政总会计核算系统、财政预算执行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财政预算指标管理系统、社会保障资金核算系统,主要是国库、预算、社保、综合股、乡镇总会计使用,其他股室基本采用手工账。对信息系统的使用,明确规定了系统维护人员不得办理资金收付业务;根据岗位分工情况,设置了不同的系统权限;信息系统相关操作环节都设置了安全密码,安全密码由专人分别保管;安全密码采取了定期更改等安全保护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财政资金管理因没有系统软件进行账务核处,仍然采用手工记账,财务人员业务参差不齐,未能严格按会计制度建账,记账随意,手续不清的问题时有发生。如凭证填制项目不全;经办、复核、验收,审批签章不全;会计科目使用不当;账簿记录摘要不清;不顺时记账;不结帐、转账;不按规定改错,没有统一的财务报表等。部分会计人员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内部制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是管理的基础,应该说也是约束行为、防范风险的重要屏障。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力,同样是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重大隐患,我局对财政资金管理的部分制度不够完全或因制定时间早,不符合时代要求;另一方面,制度执行不到位。如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岗位轮换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对会计、出纳、稽核分设的要求,部份股室因人员少,除负责人外,只有一个工作人员,难以保证实施分设,也很难较好地完成繁重的日常工作和改革任务。财政与银行之间对账制度、相互制约机制和纠错机制尚不太健全,存在漏洞,如现行的经办人与开户银行网点经办人之间的“点对点”的对账制度。股室因业务经费缺少,资金管理的印鉴、票据等安全物品没有保险柜保管。
(三)账户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账户管理存在开户多、重复账户、开户银行多等问题,资金分散、核算方法不统一,没有形成统一的决算报告制度,不利于日常监管和资金调度管理,需要进一步清理归并和压缩,实现统一管理。
(四)预算执行随意性大,“分灶”现象突出。财政对部分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对同一个预算单位既下达授权支付额度,也实拨资金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预算执行随意性较大,既破坏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度的严肃性,也给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带来隐患。
(五)国库部门机构职能整合不够。我县国库股和预算股尚未完全分设,共有人员5人,虽然人员分工明确,但仍存在职能交叉,因人少事多,未能完全按照财政部要求完成国库和国库支付中心机构职能整合,离上级部门通过国库管理机构和国库收付执行机构之间的职能和业务流程整合,建立起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财政资金支付 “流水线”还有很大差距。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或衔接工作没有实现。受各种因素影响,我县会计核算中心只退出了部份预算单位,没有实现转轨或衔接工作。
(六)县乡银行网点的设置与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需要存在一定差距。我县是一个山区农业县,经济比较落后,银行企业改革后收缩网点,全县五个乡镇除盘溪镇有农业银行的网点外,其他乡镇仅有农村信用社,未设有金库,县级也只设有人行、农行、建设、信用社,银行系统不能完全满足国库集中收付、公务卡等财政改革的需要,并存在在非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情况。
三、采取的措施办法
(一) 夯实基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制衡机制
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细化并合理安排岗位分工,严格资金审核、拨付程序,加强印鉴、票据使用管理,强化会计核算,完成对账制度,努力营造科学规范、监督制衡、管理有序的财政资金内部管理工作环境。特别是在面临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时,更要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及时清理银行开户情况,确保财政资金万无一失。结合检查和整改情况,认真梳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对每一个环节都要加以规范,确保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不出问题。
(二)进一步清理、归并和压缩过多的银行账户。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过多,资金摆放分散,是资金安全管理的一大隐患。结合这次检查工作,进一步清理、归并和大幅度压缩过多的银行账户,建立银行账户登记制度,随时掌握银行账户开设情况。同时,要慎选代理银行,明确财政与代理银行的职责,防范财政资金管理外部风险,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三)抓深化改革,努力创新财政运行机制。一是加快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22年以来,我县开始启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县级全供给的预算单位全面实施财政授权支付、直接支付,建立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财政运行机制,已开设零余额账户114个,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资金占地方财政预算支出的80%以上,我县要继续巩固扩大“零余额”账户改革成果,促进结余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二是完善县乡财政管理,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通过制定新一轮的县乡财政管理制度,积极推行科学规范和合理划分县乡两级政府财权与事权,推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规范乡镇财政收支。三是推进和扩大部门预算改革,构建预算管理、支出管理、财政监督机制。四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公务卡制度有效解决了当前财政授权支付下现金支付有可能失去监督的问题,对于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支付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建设“阳光财政”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县从2022年开始在十个单位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试点,2022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力争年底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改革工作。五是抓紧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工作。我县的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转轨和衔接正逐步、有序推进,但部分单位仍没有转轨。按照我县财政工作计划,要逐步将纳入会计核算中心核算的单位退出,最终取消会计核算中心。六是做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实施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
(四)狠抓队伍建设和干部职业道德教育。我县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整体素质是比较好的,技术性、专业性很强,实践经验很丰富,县委、政府对这支队伍是是放心的,可以信赖的。但是,我们又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新形势、新环境,加强自身建设,不断适应财政资金管理的新任务、新要求。在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中,县乡财政部门不仅要把好用人关,确保将政治合格、道德优良、业务过硬的人员充实到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上,更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岗位人员的素质教育和日常管理,提高岗位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五)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的协同配合。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离不开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特别是财政国库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在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方面,财政国库部门和财政监督部门一直密切配合,把反腐倡廉和财政内审工作与财政国库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下一步,在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方面,还要继续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切实督促和落实好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各项具体措施。在有些内部管理制度上,局内各股室要全力配合。比如在财政资金专户管理上,要将财政资金专户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局内各有关股室拟办发文,凡涉及新设财政资金专户的,须与国库股共同协商。
四、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建议
(一)制定规范统一的资金安全管理办法。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社会对经济管理人员的需求扩大,财政队伍人员变化较快,新老交替对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制度学习的要求提高,建议上级财政部门将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定期整理、更新,印制成手册,作为财政系统的必读本,并定期举办培训班,加强对财政干部的制度培训。
(二)近年来,县乡财政困难的局面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县乡政府债务沉重,建议上级部门在制定相关财政资金管理政策方面,充分考虑县乡财政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符合县乡实际的资金管理政策,实现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相统一。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不仅要注重财政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更要加强财政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同时,还要关心财政资金管理人员的生活。目前,财政资金管理、核算基本实施电算化,每天面对微机操作,建议一是加强股室人员配备,适当增加财政部门的人员编制;二是参照监督管理、审计人员等给予财政资金管理人员特殊岗位津补贴或把对财政资金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奖惩制度落到实处,以鼓励财政资金管理人员更加爱岗敬业。
【第4篇】账户核实自评报告
账户核实自评报告
账户核实自评报告
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自查报告
会计部:
根据文件精神,我分理处自接到文件之日,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对本行开展了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的自查工作,保证了存量存款账户神风信息的真实性。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核实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核实工作,积极推动此次工作的开展,我行就此次核实工作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对本网店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进行了全面摸底,了解了账户种类及数量、开户时间、金额大小、留存身份证件种类等情况,确保核实工作平稳开展。
组长:
成员:
(二)按照指导意见中的核实工作措施。
逐条对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前来办理业务客户,均要求出示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进行核实,核对为正式的,在系统中标注。
对客户暂不提供有效证件的,加强了核实工作的宣传引导,要求呵护在下次办理业务时携带身份证件进行身份核实工作。
(三)存款人开户资料。
存款人开户资料中留存的开户证明文件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的,我们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或公安部门对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经核查,如信息相符的,可以认为账户相关身份信息为真实;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照片存在一项或多项不一致的,作为疑义身份信息核实。
留存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已过有效期,或姓名为手写、生僻字等难以识别的,要求存款人从新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
存款人的开户资料中未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存款人重新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经核查,信息相符的,可以认为账户相关身份信息为真实,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对于年月日以后在本系统开立业务的,我行必须以提供真实身份证件核实,对于办理新开户业务的客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民币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银发2008191号)文件以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管实施办法》要求,16周岁以上中国公民必须提供真实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应有监护人代理开立银行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核实工作中认真核对了信息采集表中带“*”项目,核实真实后打印“客户信息采集表”,同时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四)尚未确认身份信息。
对尚未确认身份信息为真实的疑义身份信息,我行进行了分类整理,区别对待,有针对性采取进一步措施进行核实。
(五)我行开展长期宣传工作。
除悬挂横幅外,在营业室醒目位置也张贴了公告,公告中明确告知呵护办理业务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要求。在核实工作中及时妥善处理了出现的问题,避免引起社会公众的误解和不良社会反映,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核实工作的认知度。
通过以上核实工作,实现了在我行业务系统中的标识、查询、统计核实结果,依法对存款人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开立的虚假银行账户、假名银行账户、匿名银行账户进行清理,依法终止了为身份不明的存款人提供服务,切实落实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康持续发展。
【第5篇】开展内部账户调研的报告
开展内部账户调研的报告
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我行以开展内部账户开立和使用情况的调研,内容如下:
一、我行使用内部账户办理业务的基本情况:截止目前我行开立内部账户共11户,详见附件1.
二、我行尚未开展使用内部账户为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三、银行内部账的'管理统一由我行上级机构进行制定、监管。开立、变更与撤销时根据我行上级机构与我行计财运营部的要求。我行上级与我行计财运营部对于内部账的建立无相关手续,审批流程等,内部账户不对外办理业务,内部账户的种类、名称等根据我行上级与我行计财运营部的要求制定,内部账的账号由系统默认方式构成。
四、银行内部账存款管理情况:我行内部账户均不纳入存款准备金,不计息。
五、我行内部账户不支持司法查冻扣,不支持存款人查询交易明细。
【第6篇】账户管理自查报告
账户管理自查报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内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规范同业业务经营行为,排查同业业务风险,我行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140号)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xx〕127号)等相关文件,积极开展同业业务风险排查自查工作,主要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开展情况
为保证此次自查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同时为了更好了解我行同业业务的风险控制、操作管理现状和风险暴露情况,我行对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的同业业务进行重点自查,确保各项同业业务依法合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一)同业业务发展状况
目前我行同业业务品种比较单一,仅开展了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二项基本业务。截止至20xx年x月x日,我行存放同业业务余额为零,同业存放业务余额为x万元,分别为xx同业存放x万元与xx银行同业存放x万元。
(二)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方面
1.内控管理情况。我行建立覆盖同业业务各操作环节的管理制度《xx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一是严格按要求对同业投融资业务实施分类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办法、业务操作流程。二是签订同业业务授权委托书。三是对各类同业业务的资本和拨备计提执行相应的制度与办法。相关制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监管政策要求。
2.同业业务授权授信管理情况。我行内部审计部依据银监办发[20xx]140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的要求,已建立健全我行同业业务授权管理体系,已签发同业业务授权书,在今后的业务操作中,我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xx部将严格按照授权进行业务操作,严禁办理未经授权或超授权的同业业务。一是内部审计部对合规性进行全程跟进,建立健全了前中后台分设的同业业务内部控制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统一的同业业务授信管理政策,将同业业务纳入统一授信体系。内部制度规定不存在绕道监管或逃避监管,选择性理解或曲解监管要求等。
(三)同业账户开立管理方面
我行严格按照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办理同业账户及异地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账户查询、冻结、划扣符合相关规定。定期对同业账户及异地账户开立情况进行内部检查,对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及时进行台账登记。不存在同业账户出租、出借行为。不存在冒用本机构名义非法开立异地同业账户情况。不存在异地账户给市场中介公司进行票据买卖提供通道,定期收取固定费用。
(四)同业业务开展合规方面
同业业务治理体系较完善,落实专营部门制,授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
(1)同业业务操作复核相关规定,与具备准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2)我行按要求对同业投融资业务实施分类管理,目前仅存在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两种业务。
(3)我行按同业余额的0.05%计提拨备;同业业务资产质量状况较好,我行同业存款均属正常类资产,交易对手信誉均良好,未出现不良业务。
(4)我行不存在通过同业业务实现消贷款规模、降风险资产、调节利润等监管套利,不存在违规利益输送,不存在账外存放同业;不存在虚增、隐藏、截留存放同业利息收入;我行对同业业务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规范,不存在不合规问题。一是各类同业业务的会计处理合规真实,会计核算规范,及时、完整、真实、准确的在资产负债表内或表外记载和反映同业业务及其交易环节。二是不存在混用、错用、乱用、私设会计科目和账外核算、甚至不记账的情况。三是不存在实际承担业务风险,通过不规范不真实的'会计记账创新业务模式规避监管的行为。
二、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
(一)未建立专营部门负责同业业务经营。
(二)我行对违反规定办理同业业务的责任追究措施尚不健全。
三、问题存在的原因及分析
由于我行规模较小,同业业务种类单一,除同业存款业务外其他同业业务暂未开办,考虑到人员短缺等问题未建立专营部门。
制度尚不健全。目前我行执行《xx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管理办法》,该制度中并未对违反规定办理同业业务的责任进行追究,我行在同业管理制度方面尚需完善。
四、整改及问责
随着我行的日益发展,设立同业专营部门管理同业业务是大势所趋,成立同业专营部门也将成为我行完善同业业务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我行正在完善同业业务的相关制度,做到各项同业业务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合规有效,将具体追责措施纳入相关制度中,对于违规办理同业业务的行为绝不姑息。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定期开展全面自查。针对银监局的风险问题提示,该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同业业务风险排查,全面摸清自身同业业务交易背景真实性和业务合规性,排查工作实现重点科目、重点账户全覆盖。
有效整改。针对每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方法进行整改,对已经开展的持同业业务,采取安排专员进行实时跟踪监测,严格防范风险,保证资金到期收回。严格执行交易对手准入制度,实行名单制管理。采取措施,稳健经营。合理进行期限错配,保证充分流动性。我行也将根据同业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理业务,加强同业专营部门的管理,将同业业务做到符合监管部门及本行制度要求。加强同业知识的培训学习,并熟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使同业业务操作合规有效。
【第7篇】单位账户清理排查情况自查报告
单位账户清理排查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我社认真贯彻落实,及时组织对辖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进行自查和检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支付结算内控管理情况。
我社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分用和交接制度,所有重要单证、重要物品及预留印鉴卡全部纳入操作员钱箱管理,按要求建立了《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印鉴卡使用管理登记簿》;严格履行查库制度,社主任按要求定期、不定期进行查库,并把查库情况在《查库登记簿》中进行详细记录;重要单证、重要物品的领用、使用、保管、交接以及作废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没有账实不符的情况;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行社的有关要求办理资金支付,建立了大额现金登记簿,对现金支付5万元(含)以上登记大额现金登记簿,大额交易严格按照反洗钱的相关规定逐笔进行了审批,并在大额现金交易登记簿中进行了登记、备案,支取5万元以上现金由社主任审批;做到了资金支付层层把关、责任明确。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自查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我社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了客户身份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开户程序,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确认开户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建立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及保密制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客户账户资料及预留印鉴卡;按照“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根据客户要求办理资金收付业务,进一步加强与客户预留印鉴的核对,防范诈骗风险。
(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情况。我社现共有账户12个,其中:基本存款账户8个、专用存款账户4个。经自查,开立的基本户和核准类专户都具有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开户单位提供的开户资料和证明真实、齐全,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全部账户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了登记或向人民银行备案,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设置正确,口令管理严密,无违规开立多头账户问题,无临时存款账户超期使用现象,无出租、出借、转让账户和改变账户性质等行为,账户的查询一律按规定办理,无放宽开户条件等违规办理开户。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严格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三、整改措施及今后打算。
为进一步推动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积极开拓支付结算渠道,不断提高支付结算水平,我社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支付结算业务的服务水平。
(一)加强对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及《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业务,遵守大额约定时间,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二)加强与单位的沟通联系。努力做好我社的账户年检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支付结算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支付结算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支付结算制度规定,熟练掌握各项服务品牌的业务操作流程,切实提高柜台业务办理效率。在加强对支付结算工作业务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反洗钱的有关制度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提高结算人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各项支付结算业务规定,细化业务处理流程,加强结算内部控制,防范支付风险;培养全体员工的品行素质和责任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控“道德风险”,确保支付结算业务健康发展。
(四)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结算、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牌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信社的支付结算环境和提升农信社的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