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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报告6篇

发布时间:2023-10-28 21:25:07 查看人数:33

烟花爆竹报告

【第1篇】春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执法监察工作的情况报告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管理,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支队在局领导及烟花爆竹科的指导下,对**市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支队在XX年1月20日至XX年2月10日期间对全市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共出动车辆65次,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600多家,下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37份,立案调查8起。据统计,春节期间支队共查获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4000余件,价值50余万元;查处非法批发经营单位3家,涉案金额约30万元,其中**琅俐盛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批发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已移交青秀区安监局处理,广西横县森辉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批发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已移交横县安监局处理,**市弘尔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批发的烟花爆竹已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主要工作和完成的任务

(一)制定工作方案,并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了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支队制订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南安监支字[XX]1号),成立支队长**,副支队长**牵头带队的两个检查组,检查前召集检查人员进行分工部署,明确工作任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检查人员“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检查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强化烟花爆竹执法检查。为确保**市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局领导对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高度重视,并将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执法检查作为重点,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对我市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特别对快环附近和贩卖非法烟花爆竹比较猖獗的良庆区加强执法检查,有效的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年三十晚上在对**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摊点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了1处非法烟花爆竹零售点(无证),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当场对该非法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处理。年初二支队按照局领导的指示,前往**县,在当地安监局的配合下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局领导。

(三)严格要求,从严处罚。检查人员严肃认真,依法办理,对所有检查场所必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加大隐患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超能力生产和超量储存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停产整顿,对拒不执行监察指令、隐患不整改或改正不及时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四)广泛宣传,增强市民安全意识。支队积极开展宣教活动,在执法过程中深入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为鼓励市民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支队广泛宣传我市实行的有奖举报制度,并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对市局、支队的执法监察工作进行报道,积极引导群众遵纪守法、文明燃放,自觉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坚决抵制非法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密切配合,努力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支队加强与县(城)区安监局联系,实行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支队多次参加了由自治区安监局,市局和其他职能部门牵头的联合执法,并与各县(城)区安监部门密切配合,共同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严查烟花爆竹产品的违规销售渠道。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从这次检查情况看,发现以下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这些问题,支队依法进行了处理,并建议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

(一)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私炮”)情况十分普遍

支队在春节期间共对600余家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执法检查,其中大部分的零售摊点存在贩卖“私炮”的违法行为,由于“私炮”的价格低廉,烟花爆竹零售点为了获取利润必须贩卖“私炮”来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导致大部分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存在贩卖“私炮”的现象。支队在自治区安监局烟爆处的指导下,支队领导亲自带队,在春节期间对我市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展开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贩卖“私炮”的违法行为。期间支队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共下达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37份,立案调查8起,处罚决定书已全部下发。建议县区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巡查和管理。

(二)部分单位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批发、储存烟花爆竹

1月19日-1月22日,支队接到局领导指示,和县(区)安监局共同对**市**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发现3家公司只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具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资质,但却从事烟花爆竹的批发活动,在合法的仓库外擅自租赁房屋或利用自有的房屋作为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将大量的烟花爆竹储存在居民生活区内或附近,构成重大事故隐患,严重的威胁到周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支队会同县(区)安监局立即采取行动,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先行保存至批发企业仓库,并询问当事人,制作了询问笔录,目前**琅俐盛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批发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已移交青秀区安监局处理,广西横县森辉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批发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移交由横县安监局处理,**市弘尔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批发的烟花爆竹已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建议对此情况作进一步的问题调研。

(三)批发企业进货、销售把关不严,个别批发企业参与非法经营活动

支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点贩卖a级烟花(a级烟花必须由专业人员燃放),并且大部分是从正规批发企业进货;有些产品包装注明为c级产品,但实际口径已经达到b级或a级,批发企业在进货、销售的时候没有严格把关,使得一些可能危及群众人身安全的烟花流入了市场,构成了公共安全隐患。在对乡、镇的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个别批发企业涉嫌参与非法经(!)营活动,向零售企业提供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某批发企业甚至将自己公司的商标发给烟花爆竹零售点,让其贴在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上。建议对此情况作进一步的问题调研。

(四)乡镇烟花爆竹监管力量薄弱,“私炮”猖獗

春节放假期间,支队在对宾阳、武鸣县和邕宁区巡察时发现存在较多的问题:一是“私炮”问题十分严重,每个烟花爆竹零售点都有大量的“私炮”;二是烟花爆竹专营店较少,大部分为杂货店兼营烟花爆竹的零售,店铺通常设在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通常储放有酒、油等易燃、易爆物品,部分烟花爆竹经营点甚至将烟花爆竹储存在煤气炉附近,严重威胁到群众的生命安全;三是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点间距不足,有些零售点甚至相邻摆放,摊位间距不足1米,经核查,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上的地址和摆放地址一致,县(区)发证审核存在问题。建议对此情况作进一步的问题调研。

(五)绝大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点存储的烟花爆竹超过2立方米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要求,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烟花爆竹存储量不能超过2立方米。在实际的执法监察中发现,由于春节期间批发企业大部分职工放假,供货存在困难,烟花爆竹零售点在年前就从批发企业一次性进货2-5万元不等,实际的存储量远超过2立方米,对于烟花爆竹零售点存储的烟花爆竹不得超过2立方米的规定难以执行。建议对此情况作进一步的问题调研。

【第2篇】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四)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在安监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不断强化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较少发生,在20xx年和20xx年实现两年零伤亡。

三、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但是,烟花爆竹生产领域依然存有一些安全事故隐患,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具体表现为: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投入仍然不足。安全生产设施较为陈旧落后,一部分落后的不符合烟花爆竹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和作业工房还在生产使用。目前大部分企业投入生产使用的制引机都没有经过国家安全质量论证。

(二)企业管理人员现代安全管理意识较为淡漠,外依性强,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不够。

(三)烟花爆竹企业从业人员成份较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劳动安全意识淡薄;第二,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有些新来的人员安全培训尚未到位就上岗生产,安全培训教育缺乏有力保障。

(四)作业现场监管有时不到位,“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行为时有发生。

四、几点建议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县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与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现建议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大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各生产企业要在每年的成本费用中安排必要的 “安全投入专项基金”,专门用于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和人员培训。企业应尽快淘汰无国家安全质量论证的生产设备,今后必须购买使用正规的,经过国家安全质量论证的生产设备。企业在招收职工时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强化安全生产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待遇,认真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等各项制度,真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要着力完善乡镇和企业的安全监管保障机制,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第一,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乡镇安全监管人员数量,并保证人员的稳定。第二,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第三,乡镇及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领导,切实落实乡镇安全监管员的昼夜巡查制度和驻厂监管责任。第四,企业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配备配齐合格称职的安全管理员,强化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使他们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三)要着手解决好现有企业用地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现有的花爆企业的土地都没有经过正规的招拍挂形式取得,而是以前直接从村民或村委会手中购买,企业一直无法取得土地、林地的相关证件。相关部门应对花爆企业土地的土地价格核定问题及土地所有权问题予以关注与研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并给予落实,尽可能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四)要狠抓作业现场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一方面,各花爆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我县今年5月颁发的《安全生产指导手册—烟花爆竹类》进行规范管理和生产,要严禁“三超一改”情况发生。要贯彻落实好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制度,要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管理员在危险工序(比如引火线的生产)生产环节的监管作用,实行不间断的“流动巡查”的作业现场监管制度。另一方面,安监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和效能;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及管理制度,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第3篇】烟花爆竹治理工作报告

一是突出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安全意识,全面指导和督促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活动,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强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烟花爆竹经营店等的监管。特别是坚决杜绝在市场周边摆摊设点销售烟花爆竹和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是突出源头监管。严把许可证、营业执照审查关。要求申请办正者必须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等有效证件方可办正;积极引导无照经营户办理注册登记,认真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回访、市场巡查记录。

四是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等行为;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否缺失,检查中坚持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项,不漏一品,并做好巡查记录。通过清查不断督促经营户建立经营台帐,整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是强化消费维权。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烟花爆竹商品时,一定要到合法的经销商处购买,购买过程中注意审查商品外包装上是否有贴防伪标志,燃放说明、安全警句、生产日期等标识,拒买没有标识或标识不全的烟花爆竹,并利用消费者维权站点和12315投诉热线,及时受理广大群众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六是强化对城乡结合部的排查。对易发生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城乡结合部进行了一次大清理、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4篇】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更好地了解当前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管,根据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安排,10月12日至18日,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组织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_____的带领下,深入到县安监局和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

一、我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2家(其中生产爆竹27家,生产烟花4家,生产引火线1家),具体分布6个乡镇,即:_____乡18家、_____乡5家、_____镇3家、_____镇4家、_____镇1家、_____镇1家。全县共有从业人员约5000人,年均产值超过2亿元。每个企业都制作了安全生产警示牌,全县共安装宣传牌32块,进厂须知32块,九严禁六杜绝32块,厂区平面图32块,操作警示牌320块,标语警示420块,工库房标识牌2730块。

(二)安全事故情况

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事故xx年以来共死亡4人,轻伤10人。具体情况为:xx年零伤亡;xx年死亡1人,轻伤4人;xx年死亡1人,轻伤2人;xx年轻伤1人;xx年零伤亡;xx年发生一起意外事故,死亡1人,轻伤1人;xx年1-10月死亡1人,伤2人。

二、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成效

调研组通过实地视察_____花爆公司、_____花爆公司、_____烟花公司等企业的厂区建设、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和成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并听取相关汇报后,确实体会到近几年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取得的规范发展与进步,特别是在安全生产上,县安监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在安全条件提升和生产技术改造上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逐步改变了我县烟花爆竹的传统手工作坊式生产方式和落后的生产工艺,较大地提高了我县烟花爆竹生产的机械化水平与科技含量,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得到逐步好转。具体表现如下:

(一)现有生产企业的规模档次有所提高。烟花爆竹过去在我县主产区乡镇是千家万户,绝大部分企业的规模小、安全条件差,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通过xx年、xx年、xx年三次专项整顿的开展和两轮行政许可的严格把关,整合、淘汰、关闭了一大批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的企业,企业数量大幅减少,由xx年的105家减少到现在的32家。虽然企业数量明显减少了,但企业实现了工厂化、机械化、集约化生产,产能却得到了大幅度提升。现有的32家企业中,生产能力在xx万元以上的企业有5家,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7家。产能比xx年翻了近两翻。

(二) 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一方面,通过县安监局的专项整治和专门打击,各企业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花爆的行为得到杜绝,目前全部改用高氯酸钾生产花爆。另一方面,在行政许可整顿提升工作中,企业花了大力气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硬件设施,贯彻实施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几年来,企业不断投入资金进行厂区整改,全县累计增建工房1257间、值班室20间、职工教育室1467平方米、防护屏障1148座、围墙20990米、路面硬化100540平方米。绝大部分企业作业都提高了科技含量,上硝、封口、结编、插引等工房都是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操作,各个工房采用“四级分离”制度,工房都是按照甚至超过国家标准建设,比如我们视察的“可越烟花”企业建设的工房相互间距达到16米,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12米。各家企业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和消防用水全部到位。通过以上两方面的努力,企业整体安全条件明显提升。

(三)“打非”工作成效显著。非法生产是造成重大事故的罪魁祸首与主要根源。通过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和产区乡镇几年来联合实施连续的严厉打击,我县现已完全杜绝了家庭作坊和合法企业下发半成品到农户家中编押的现象,从根本上杜绝了非法生产这一重大隐患。

(四)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在安监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不断强化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较少发生,在xx年和xx年实现两年零伤亡。

三 虽然我县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但是,烟花爆竹生产领域依然存有一些安全事故隐患,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具体表现为: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投入仍然不足。安全生产设施较为陈旧落后,一部分落后的不符合烟花爆竹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和作业工房还在生产使用。目前大部分企业投入生产使用的制引机都没有经过国家安全质量论证。

(二)企业管理人员现代安全管理意识较为淡漠,外依性强,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不够。

(三)烟花爆竹企业从业人员成份较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劳动安全意识淡薄;第二,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有些新来的人员安全培训尚未到位就上岗生产,安全培训教育缺乏有力保障。

(四)作业现场监管有时不到位,“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行为时有发生。

四、几点建议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县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与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现建议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大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各生产企业要在每年的成本费用中安排必要的 “安全投入专项基金”,专门用于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和人员培训。企业应尽快淘汰无国家安全质量论证的生产设备,今后必须购买使用正规的,经过国家安全质量论证的生产设备。企业在招收职工时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强化安全生产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待遇,认真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等各项制度,真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要着力完善乡镇和企业的安全监管保障机制,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第一,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乡镇安全监管人员数量,并保证人员的稳定。第二,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第三,乡镇及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领导,切实落实乡镇安全监管员的昼夜巡查制度和驻厂监管责任。第四,企业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配备配齐合格称职的安全管理员,强化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使他们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三)要着手解决好现有企业用地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现有的花爆企业的土地都没有经过正规的招拍挂形式取得,而是以前直接从村民或村委会手中购买,企业一直无法取得土地、林地的相关证件。相关部门应对花爆企业土地的土地价格核定问题及土地所有权问题予以关注与研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并给予落实,尽可能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四)要狠抓作业现场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一方面,各花爆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我县今年5月颁发的《安全生产指导手册—烟花爆竹类》进行规范管理和生产,要严禁“三超一改”情况发生。要贯彻落实好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制度,要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管理员在危险工序(比如引火线的生产)生产环节的监管作用,实行不间断的“流动巡查”的作业现场监管制度。另一方面,安监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和效能;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及管理制度,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第5篇】燃放烟花爆竹与雾霾天气的关系调查报告

燃放烟花爆竹与雾霾天气的关系调查报告

本文是有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调查报告,小编整理,以供阅读。

放鞭炮贺新春,在我国有两千多年历史。鞭炮说法上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称谓从“爆竹”“爆竿”“炮仗”、“编炮”一直到“鞭炮”。在鞭炮烟花之乡的湖南浏阳,人们仍然将体积大、火药多和爆炸力强的单个鞭炮称为“爆竹”。鞭炮最开始主要用于驱魔避邪,而在现代,无论是过年过节,还是结婚嫁娶,进学升迁,以至大厦落成、商店开张等等,只要为了表示喜庆,人们都习惯放鞭炮来庆祝。

最早的爆竹,是指燃竹而爆,因竹子焚烧发出噼噼叭叭的响声,故称爆竹。说起爆竹的起源,有个有趣的传说。《神异经》上说:“西方山中有焉,长尺余,一足,性不畏人。犯之令人寒热,名曰山魈惊惮,后人遂象其形,以火药为之。”这是爆竹起源最早的记载,说明当初人们燃竹而爆,是为了驱吓危害人们的山魈。据说山魈最怕火光和响声,所以每到除夕,人们便“燃竹而爆”,把山魈吓跑。这样年复一年,便形成了过年放鞭炮、点红烛、敲锣打鼓欢庆新春的年俗。

春节放鞭炮,作为我国人民欢度春节的习俗,历史悠久,这种活动,虽然可以给节日增添欢乐的气氛,但放鞭炮释放的烟尘,溅出的火星,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引起火灾,一些烈性爆竹每年都会造成一些人员伤亡。随着社会和人们的文明进步,对春节放鞭炮这种习俗的弊端,已引起各界的重视。以前我国许多城市都制定了禁止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现未解除。我县在2015年也制定了禁止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在各新闻媒体不定时播放禁止放烟花爆竹的公益广告,规定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行。在大年三十晚上的0时整放鞭炮也是一种特殊的习俗,它寓意着“辞旧岁,迎新春”。对于迎接新春还有一种说法叫做“守岁”。 “守岁”其实就是指从大年三十到初一期间不睡觉.对于大部分年轻人来说,这是玩的最好间.当然这也不是尽然的,有些老当益壮的老年人也会和着年轻人们一起闹新年呢!

但是,燃放爆竹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爆竹。爆竹是由纸筒壳、火药、封口物质、点火引线等组成。它利用火药在密闭的纸筒中产生爆炸而发出响声。

通过调查得知,爆竹的燃放对人的伤害极大。燃放烟花爆竹时会释放出大量的有害气体,例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二氧化硫进入大气层后,氧化为硫酸(so4),在云中形成酸雨(酸雨被称为“空中死神”),能强烈腐蚀建筑物与工业设备;酸雨可导致树木、森林死亡,湖泊中鱼虾绝迹,土壤营养遭到破坏,使作物减产或死亡。而二氧化氮会刺激人的眼、鼻、喉与肺;另外还形成城市烟雾,影响可见度;并恰形成硝酸小液滴,也产生酸雨。当然,在燃放鞭炮的过程中不止产生这两种有害的气体,像没燃尽的火药以及剩下的灰尘都是种污染。由此可见,在燃放鞭炮时所释放的有害物质给空气造成污染。燃放烟花爆竹对人的健康的`危害最为直接的是会炸伤人的手、眼等暴露部位,引起急性外伤,并导致终身残疾,给人的生活带来不便,在心灵上留下重大创伤。据报道,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放鞭炮,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例。

烟花爆竹产生的噪声能有多大?国家环保局有关专家称:最大值接近人体承受度两倍。据测定,夜间燃放点区域环境噪声严重超标。按国家环保局过去对燃放点的噪音测定表明,在燃放鞭炮期间,所有燃放点噪音平均值都超标2530分贝,最大值达到了110多分贝,已接近人体承受度的两倍,堪比大型工业企业的噪音,这种情况下对人体听力带来的损害是毋庸置疑的。

另外,燃放爆竹对环境也有极大的影响。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严重的空气污染,燃放的部分主要由硝酸钾和木炭组成,被包裹的燃料燃放时会产生大量的硫化钾、二氧化碳、氮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以及金属氧化物、粉尘。硫化钾颗粒弥漫在空气中形成烟雾;二氧化碳引起温室效应;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引起人中毒。

国家曾经实行禁止燃放爆竹,这是处于安全考虑。而后的解禁,是为了尊重传统,顺应民意。所以,我们也应该学会正确燃放爆竹,确保自身的安全。

事故多发的原因:

经过对多次事故起因的调查分析,结果多是人为造成,主要存在以下原因:

1。 贮存不当。私存私制造成爆炸火灾着居多。

2。燃放不当。在人多的地方燃放;有的孩子突发奇想,把爆竹放入酒瓶、易拉罐等容器内,造成爆炸,炸伤身体。

3。家长监督不到位,造成未成年人伤亡严重。

4。燃放劣质的鞭炮。经验证,劣质鞭炮威力大于合格鞭炮。

5。没有节制地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空气噪音污染严重。

以下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1、购买到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到正规摊点选购 。

2、安全携带、存放烟花爆竹。

3、携带烟花爆竹切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因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

4、烟花爆竹买回家后要安全存放。买回的烟花爆竹要放在安全的地点,不要靠近火源,电源、热源,并要防止鼠咬,以防自行燃烧、爆炸。也不要存放在潮湿的地方,防止药物返潮。同时,要注意放置在幼儿伸手不易够着的地方,防止被儿童玩耍而发生意外。

5、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1)燃放前必须仔细阅读烟花爆竹上的燃放说明,严格按照说明方法燃放。

(2)燃放成挂鞭炮时,可将鞭炮用绳子系在一根长竹竿上,

点燃引线后要迅速 伸直竹竿。如果儿童燃放,家长一定要在一旁指导,切忌由幼儿自行燃放;在燃放向上升腾的烟花爆竹时,要注意其落地情况,如落在可燃物之上,并仍有余火,应立即采取措施,将余火扑灭或将残片移走。

6、燃放烟花爆竹,也一定要警惕勿闯“禁地”。不要在电线特别是高压电线的下面以及工厂、仓库、公共场所、易燃房屋、建筑工地、草地、粮囤、加油站、天然气站及其他重要设施附近燃放烟花爆竹。否则,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燃放者自己也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点燃的烟花爆竹如发生熄火现象,千万不要马上伸头去看或点火。因为,烟花爆竹常因受潮或炮引子引燃速度缓慢,导致熄火现象。此时,若急于去捡拾烟花爆竹察看,很容易突然爆炸导致人身伤害。这种事故常常发生在少年儿童身上。

8、别让孩子单独放鞭炮不要让儿童拆卸烟花爆竹。有些儿童喜欢拆卸烟花爆竹取里面的火药玩。还有的儿童把爆竹折断,点燃露出的火药做烟花放,这些都含危险性。

【第6篇】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的调查报告

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的调查报告

放鞭炮是源于驱除鬼怪的行为,但是今天人们放鞭炮是为了喜庆,因为鬼怪被赶跑了,晦气也被赶跑了。过年放、开业放、结婚放等等,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事情越来越多。我想让大家认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首先,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纸屑、灰尘等垃圾让环境很受伤害。在有风的情况下,一枚普通彩纸礼炮散发的彩纸可以散落方圆50平方米的地面。一般礼花都是成对燃放,所以不论结婚还是开业庆典,每次至少4枚以上,有的`会用数十枚,再加上手持式彩花,造成的垃圾是十分严重的。

其次,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的危害很大。据专家解析,烟花爆竹燃烧生成的氮氧化合物,经过阳光紫外线照射,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烟雾,它是一种有毒性的二次污染物。而200头普通鞭炮可以产生约10克二氧化硫,由于现在婚礼习惯在地面上摆图案,所以至少要用3至4万头。仅以每场婚礼燃放2万头鞭炮计算,燃放后就会产生约1千克二氧化硫,假设一年约有1万对新人结婚,如果每场婚礼都要放炮,如此下来,就产生约1万千克二氧化硫。而一亩树林每月可吸收125千克的二氧化硫,那么这些产生的二氧化硫需要80亩树林用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吸收。80亩树林是什么概念呢?一亩约为666平方米,那么80亩约为53280平方米。

再者说,燃放烟花爆竹还有噪音污染。每次爆竹声都震天响,让人不敢靠前。从医学角度来讲,一般正常的人,身体能够承受的噪音是85分贝,但燃放爆竹的时候超过120分贝。噪音污染,对心脑血管患者、老年人的影响是比较大的。过年的爆竹声,此起彼伏,更是让人无处躲藏。

所以,为了不给清洁工人增加负担,为了大家能呼吸清新的空气,为了我们的耳朵不再受罪,请大家不要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环境,让我们拥有干净的家园,拥有健康的身体,享受安宁的日子,呼吁大家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报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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