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现状分析报告
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现状分析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我们依法组织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健康检查符合要求的发给药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每年进行年检盖章。体检工作虽然年年组织,一年复一年。但仍然存在着体检面不全,时有漏检现象,以及发现体检不合格人员通知调离直接接触药品工作岗位也难以全面执行落实等状况。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药品管理法》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只有要求每年进行一
次健康检查。但违反规定却没有具体行政处罚的条款。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gmp、gsp的跟踪检查,相对来说对《药品管理法》51条的执行还是比较到位,问题出在医疗机构药品从业人员,医疗机构有市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尤其是乡镇以下医疗机构量大面广,有相当一部份属于个体性质,对健康检查规定认识不足,参加体检不自觉、不主动,要等待通知。体检组织由药监部门书面通知到乡镇一级卫生院,并委托乡镇卫生院通知所属的卫生所、卫生室、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参加体检。但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个别乡镇卫生院未做好体检组织工作,没有按规定要求通知基层医疗机构,致使药品从业人员成批未参加体检。二是卫生室个体诊所人员少,个别医疗机构仅有一名医务人员,工作脱不开身未参加体检。三是有少数医疗机构认为年年体检没什么必要,而不参加健康检查。
另外:参加体检人员不符合要求,药监部门发调离工作岗位通知书到乡镇(中心)卫生院。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法制意识比较强,一般能做到及时执行调离工作岗位,而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收到乡镇卫生院转过来的调离工作岗位通知书,却往往强调种种原因,拖着不办,不执行调离通知,致使患有传染病的医务人员继续从事着直接接触药品工作,造成直接或间接的传播疾病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几点建议与意见
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一
件大事。我们必须认真对待,逐步完善规范体检程序,杜绝漏检、代检行为,加强监管确保健康检查不合格人员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岗位。我们认为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法》的宣传贯彻,增强药品从业人员对体检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变被动为主动,确保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全面落实到位。
(2)药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的督
促检查,建立体检工作电子文档,完善监管机制,规范体检组织程序,对应参加而未参加体检的药品从业人员要加强法制教育并及时安排补检,努力做到应检人员不漏检。
(3)健康体检不合格的药品从业人员必须调离直接接触药品工作岗位,对个别医疗机构顶着不调,任其让患有传染病人员从事药品直接工作的,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资格,或者以公告、通报方式责令调离。
(4)药品行政执法人员也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药品管理法》虽未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体检。实际上药监部门执法人员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检查时也要直接接触到药品,若患有传染病也同样会污染药品,危害人民用药健康。
(5)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无故不参加体检行为要予以行政制约,对患有传染病必须调离工作岗位而未调离的行为要予以行政处罚,进一步规范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第2篇】城管执法人员心理健康问题的调查报告
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精神文明的进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而建设和谐城管关键在于一支高凝聚力、高创造力的队伍,但目前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整体士气不高,许多执法人员存在各种不良心理因素,影响了工作顺利的开展。为了更好地开展城管执法工作,克服各种不良心理因素干扰就显得十分必要。以下是本人对执法队员在执法工作的不良心理作的分析,并结合自身工作体会对如何克服队员的不良心理提出粗浅看法,以供参考。
一、城管执法人员的心理现状
(一)挫折感强烈
执法过程中,特别是在纠正流动商贩的违章行为时。流动商贩面对执法者的劝说无动于衷,甚至借题发挥。屡教不改,屡禁不止,刚刚整改完毕又卷士重来。这样的场景时时上演。执法行为难以得到周围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如果执法队员的劳动长期得不到尊重和理解,自我价值无法实现,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就得不到满足,这样容易产生强烈的挫折感。
(二)缺乏职业荣誉感
多数执法队员曾有过自卑心理,怀疑工作价值,缺乏自豪感和荣誉感,认为工作没有什么意义,感到前途渺茫,难以发展。特别是跟公检法、国税、地税等执法人员相比,城管执法工作量大,辛苦有余,受气有加,而待遇、地位却相差甚远。同时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对城管执法的支持率较低,这就导致执法队员的职业荣誉感缺乏。
(三)情绪易失控
在执法过程中,面对一些违法者表现出“不理、不听、不解”等消极抵抗或者。“一哭、二闹、三躺倒”等激烈抵抗行为,执法队员感到自己工作得不到理解和配合。有的违章者完全不听劝说,破口大骂,甚至故意挑衅,易激怒执法队员。导致队友情绪容易失控,甚至可能出现粗暴执法的行为。粗暴执法会引起群众反感和指责,加之一些不明真相群众的煽风点火,冲突易升级,使队员情绪更难以控制。
(四)工作倦怠
执法工作具有严肃的攻策性、较强的纪律性和严格的程序性,这也要求广大执法队员要有极大的服从性,不允许出差错,而频繁的管理任务使队员每天“疲于奔命”。无论工作成绩如何也难以得到群众的认可,甚至受到执法相对人的威胁,长期如此便对工作失去信心,缺乏热情,倦怠工作。
(五)社会角色矛盾
社会交往中每个人承担着许多社会角色,执法队员也不例外。在单位是执法者,代表国家执行公务;在家庭要求承担起家庭的责任等等。这些社会角色的期待迥然不同,上级要求队员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群众要求要提供好公共服务,被管理者希望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的期待加在同一个人身上,一旦协调不好,那势必导致出现社会角色的矛盾。如果长期处于这种矛盾状态下,就会出现身心俱疲的情况。
二、产生心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综合而言,造成城管执法人员心理异常、心理失衡的原因主要来自工作,社会,自身家庭等各方面的压力。
(一)来自工作责任的压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城市管理部门肩负重要职责。城管工作情况复杂,管理对象主要是弱势群体。他们往往把各种不满情绪转移到城管部门头上,如果处理失当,很容易激化矛盾,带来负面的影响。在目前情况下,城市管理部门既要在具体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又要严格执行城市管理的各项法规,确保城市生产、生活秩序,这就对城管执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完成管理使命,达到“管”的目的,的确责任重大,担子不轻。
(二)来自工作任务的压力。不少城市为了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不断争创各种各样的“城”。城市管理的力度随之加大,这样必然导致工作的责任、标准和强度的提高。一线城管执法人员天天面对的是新情况,新问题,稍有懈怠,便会陷于被动。长期面对工作压力,极易产生慌乱,焦虑,抑郁,失衡等不健康的心理。
(三)来自社会环境的压力。城管执法工作情况复杂,管严了,市民同情弱者;稍一放松,市民又会投诉你不严格执法。市民对执法工作不理解,造成执法两难的尴尬局面。特别是每次“行风上线”,“作风建设测评”,城管部门在承受工作责任、工作任务双重压力的同时,却因城管执法工作的特殊性,每次测评还总是名列榜尾,这都给城管执法人员造成很大的压力。
(四)来自暴力抗法事件屡屡发生的压力。近年来,城管执法人员与违章者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严重,个别人在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时,或殴伤城管执法人员,或动用凶器行凶,或聚众闹事,严重妨碍公务,暴力抗法事件屡屡发生,严重制约了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发展,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不仅流汗,还常常流血,说起暴力抗法,城管执法人员不禁感慨。城管执法人员长期处在复杂多变危险的环境中,心理往往处在紧张压抑,甚至恐惧的状态,很容易动摇坚守这个岗位的信心。
(五)来自家庭生活的压力。城管执法人员把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很少顾及家庭,父母配偶往往会多有怨言。每次回到家里工作累的只想休息,没有心情和精力做家务,久而久之,与家庭成员的关系渐渐疏远,导致家庭关系紧张,甚至出现一定的危机。来自家庭生活的压力给城管执法人员带来的是更为严重的心理负担。
上述种种压力,使大多数城管执法人员心理处于亚健康状态,如果这些压力没有及时得到缓解,轻者不能处理各种关系,影响工作;重者偏离方向,迷失自我,甚至走向极端。
三、如何有效地克服执法人员不良心理
(一)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增强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的思想。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转变思维,深刻认识“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从群众中来,从群众中去,走群众路线,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业务水平。积极投身于“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活动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服从大局意识,以克服队员在执法过程中的官位心理。
(二)加强与一线执法人员的沟通,及时了解队员的心理态势。
建立谈心制度,切实做到“五必访”,及时引导队员心理调节,增强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荣誉感,牢固树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意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业务水平。塑造敢打能拼、顽强善战、清正廉洁的行政执法者良好形象;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执法明、形象优”的执法队伍;倡导大胆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以克服队员在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心理。
(三)执法队员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学会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全面地看问题,戒骄戒躁。
树立对事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执法为民的理念,及时转变观念,将“要我管变成我要管”,视依法对城市管理为己任,确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树立公仆意识,忍辱负重,尽管平时苦点、累点、委屈点,但要坚信大部分群众是明白事理的,是肯定我们工作的,是支持我们执法的。要相信今天的辛勤付出终究会得到社会广泛的承认,如此有助于克服队员的急躁心理。
(四)紧密联系新闻媒介,大力弘扬正气,宣传队伍新形象。
社会舆论、各级领导要公正地评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肯定执法队员的成绩;要客观地对待行政执法队伍;要看到尽管我们的队伍还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不足,但我们的队伍是富有活力的,我们的工作是积极努力的,我们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社会各种力量应积极支持、热情鼓励城管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生活待遇,不断改善工作环境。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对外影响,增強队员荣誉感和自信心,以克服队员的消极心理。
(五)积极探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走社会化道路,借用社会各种力量共同参与城市管理,与相关单位、部门建立“共建”关系,齐抓共管。
采取与民警、巡防、保安、以及社区互动互通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管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使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并配合行政执法,在全市形成人人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努力营造宽松的执法环境;广泛开展学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战线上的先进典型,发扬吃苦耐劳、无私无畏的精神,积极大胆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敢于向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市、区局要建立奖励制度,对在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及时给予物质和精神的奖励,努力改变队员的自卑心理。
(六)加大执法力度要有良好的执法环境作保证。
对那些屡教不改、态度野蛮,甚至侮辱、诽谤、诬蔑、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等暴力抗法现象,各级政府及市区局领导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对触犯法律的当事人公安司法部门要及时介入予以司法保障。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成立公安队伍。对暴力抗法行为予以及时制止,对违法分子严惩不贷,绝不姑息,以确保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和人身安全,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执法人员的胆怯心理。
具有系统性要营造良好的城市秩序和优美的城市环境,推动城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就需要我们城管执法队员拥有和谐健康的心理状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努力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为海宁的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第3篇】城管执法人员心理健康问题调查报告
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精神文明的进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而建设和谐城管关键在于一支高凝聚力、高创造力的队伍,但目前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整体士气不高,许多执法人员存在各种不良心理因素,影响了工作顺利的开展。为了更好地开展城管执法工作,克服各种不良心理因素干扰就显得十分必要。以下是本人对执法队员在执法工作的不良心理作的分析,并结合自身工作体会对如何克服队员的不良心理提出粗浅看法,以供参考。
一、城管执法人员的心理现状
(一)挫折感强烈
执法过程中,特别是在纠正流动商贩的违章行为时。流动商贩面对执法者的劝说无动于衷,甚至借题发挥。屡教不改,屡禁不止,刚刚整改完毕又卷士重来。这样的场景时时上演。执法行为难以得到周围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如果执法队员的劳动长期得不到尊重和理解,自我价值无法实现,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就得不到满足,这样容易产生强烈的挫折感。
(二)缺乏职业荣誉感
多数执法队员曾有过自卑心理,怀疑工作价值,缺乏自豪感和荣誉感,认为工作没有什么意义,感到前途渺茫,难以发展。特别是跟公检法、国税、地税等执法人员相比,城管执法工作量大,辛苦有余,受气有加,而待遇、地位却相差甚远。同时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对城管执法的支持率较低,这就导致执法队员的职业荣誉感缺乏。
(三)情绪易失控
在执法过程中,面对一些违法者表现出“不理、不听、不解”等消极抵抗或者。“一哭、二闹、三躺倒”等激烈抵抗行为,执法队员感到自己工作得不到理解和配合。有的违章者完全不听劝说,破口大骂,甚至故意挑衅,易激怒执法队员。导致队友情绪容易失控,甚至可能出现粗暴执法的行为。粗暴执法会引起群众反感和指责,加之一些不明真相群众的煽风点火,冲突易升级,使队员情绪更难以控制。
(四)工作倦怠
执法工作具有严肃的攻策性、较强的纪律性和严格的程序性,这也要求广大执法队员要有极大的服从性,不允许出差错,而频繁的管理任务使队员每天“疲于奔命”。无论工作成绩如何也难以得到群众的认可,甚至受到执法相对人的威胁,长期如此便对工作失去信心,缺乏热情,倦怠工作。
(五)社会角色矛盾
社会交往中每个人承担着许多社会角色,执法队员也不例外。在单位是执法者,代表国家执行公务;在家庭要求承担起家庭的责任等等。这些社会角色的期待迥然不同,上级要求队员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群众要求要提供好公共服务,被管理者希望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的期待加在同一个人身上,一旦协调不好,那势必导致出现社会角色的矛盾。如果长期处于这种矛盾状态下,就会出现身心俱疲的情况。
二、产生心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综合而言,造成城管执法人员心理异常、心理失衡的原因主要来自工作,社会,自身家庭等各方面的压力。
(一)来自工作责任的压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城市管理部门肩负重要职责。城管工作情况复杂,管理对象主要是弱势群体。他们往往把各种不满情绪转移到城管部门头上,如果处理失当,很容易激化矛盾,带来负面的影响。在目前情况下,城市管理部门既要在具体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又要严格执行城市管理的各项法规,确保城市生产、生活秩序,这就对城管执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完成管理使命,达到“管”的目的,的确责任重大,担子不轻。
(二)来自工作任务的压力。不少城市为了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不断争创各种各样的“城”。城市管理的力度随之加大,这样必然导致工作的责任、标准和强度的提高。一线城管执法人员天天面对的是新情况,新问题,稍有懈怠,便会陷于被动。长期面对工作压力,极易产生慌乱,焦虑,抑郁,失衡等不健康的心理。
(三)来自社会环境的压力。城管执法工作情况复杂,管严了,市民同情弱者;稍一放松,市民又会投诉你不严格执法。市民对执法工作不理解,造成执法两难的尴尬局面。特别是每次“行风上线”,“作风建设测评”,城管部门在承受工作责任、工作任务双重压力的同时,却因城管执法工作的特殊性,每次测评还总是名列榜尾,这都给城管执法人员造成很大的压力。
(四)来自暴力抗法事件屡屡发生的压力。近年来,城管执法人员与违章者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严重,个别人在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时,或殴伤城管执法人员,或动用凶器行凶,或聚众闹事,严重妨碍公务,暴力抗法事件屡屡发生,严重制约了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发展,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不仅流汗,还常常流血,说起暴力抗法,城管执法人员不禁感慨。城管执法人员长期处在复杂多变危险的环境中,心理往往处在紧张压抑,甚至恐惧的状态,很容易动摇坚守这个岗位的信心。
(五)来自家庭生活的压力。城管执法人员把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很少顾及家庭,父母配偶往往会多有怨言。每次回到家里工作累的只想休息,没有心情和精力做家务,久而久之,与家庭成员的关系渐渐疏远,导致家庭关系紧张,甚至出现一定的危机。来自家庭生活的压力给城管执法人员带来的是更为严重的心理负担。
上述种种压力,使大多数城管执法人员心理处于亚健康状态,如果这些压力没有及时得到缓解,轻者不能处理各种关系,影响工作;重者偏离方向,迷失自我,甚至走向极端。
三、如何有效地克服执法人员不良心理
(一)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增强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的思想。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转变思维,深刻认识“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从群众中来,从群众中去,走群众路线,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业务水平。积极投身于“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活动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服从大局意识,以克服队员在执法过程中的官位心理。
(二)加强与一线执法人员的沟通,及时了解队员的心理态势。
建立谈心制度,切实做到“五必访”,及时引导队员心理调节,增强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荣誉感,牢固树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意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业务水平。塑造敢打能拼、顽强善战、清正廉洁的行政执法者良好形象;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执法明、形象优”的执法队伍;倡导大胆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以克服队员在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心理。
(三)执法队员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学会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全面地看问题,戒骄戒躁。
树立对事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执法为民的理念,及时转变观念,将“要我管变成我要管”,视依法对城市管理为己任,确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树立公仆意识,忍辱负重,尽管平时苦点、累点、委屈点,但要坚信大部分群众是明白事理的,是肯定我们工作的,是支持我们执法的。要相信今天的辛勤付出终究会得到社会广泛的承认,如此有助于克服队员的急躁心理。
(四)紧密联系新闻媒介,大力弘扬正气,宣传队伍新形象。
社会舆论、各级领导要公正地评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肯定执法队员的成绩;要客观地对待行政执法队伍;要看到尽管我们的队伍还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不足,但我们的队伍是富有活力的,我们的工作是积极努力的,我们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社会各种力量应积极支持、热情鼓励城管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生活待遇,不断改善工作环境。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对外影响,增強队员荣誉感和自信心,以克服队员的消极心理。
(五)积极探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走社会化道路,借用社会各种力量共同参与城市管理,与相关单位、部门建立“共建”关系,齐抓共管。
采取与民警、巡防、保安、以及社区互动互通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管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使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并配合行政执法,在全市形成人人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努力营造宽松的执法环境;广泛开展学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战线上的先进典型,发扬吃苦耐劳、无私无畏的精神,积极大胆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敢于向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市、区局要建立奖励制度,对在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及时给予物质和精神的奖励,努力改变队员的自卑心理。
(六)加大执法力度要有良好的执法环境作保证。
对那些屡教不改、态度野蛮,甚至侮辱、诽谤、诬蔑、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等暴力抗法现象,各级政府及市区局领导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对触犯法律的当事人公安司法部门要及时介入予以司法保障。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成立公安队伍。对暴力抗法行为予以及时制止,对违法分子严惩不贷,绝不姑息,以确保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和人身安全,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执法人员的胆怯心理。
具有系统性要营造良好的城市秩序和优美的城市环境,推动城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就需要我们城管执法队员拥有和谐健康的心理状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努力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为海宁的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