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xx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100字
__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____区《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___单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经过我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承诺:我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及上报的资产清查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
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工作基准日
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__年12月31日
(二)工作起止日期
本单位于20__年_月_日至20__年_月_日期间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
(三)资产清查户数说明
我部门参加本次资产清查的行政事业单位共__户,其中行政单位__户,事业单位__户。事业单位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__户,差额拨款事业单位__户,自收自支事业单位__户,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__户。
(四)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截止200__年12月31日,经清查确认我单位资产总额__万元,其中流动资产__万元,对外投资__万元,固定资产__万元;负债总额__万元;净资产总额__万元。按单位性质分类:行政单位资产总额__万元,负债总额__万元,净资产总额__万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__万元,负债总额__万元,净资产总额__万元。
(二)单位人员情况
我单位编制为___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公检法)__人,占编制总人数的__%;事业编制__人,占编制总人数的__%。
我单位在职人员为__人,其中:行政人员__人,占在行政编制人数的__%;事业人员__人,占事业编制人数的__%。
(三)部分资产人均占有情况
1、房屋建筑物情况。我单位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是___方米,人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___方米,其中:行政单位人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___方米,事业单位人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___方米。
2、车辆情况。我单位汽车共___辆,其中公务用车___辆。每百人平均拥有轿车__辆,其中:行政单位轿车数量__辆,每百人平均拥有汽车__辆,事业单位轿车数量__辆,每百人平均拥有汽车__辆。
3、电子计算机情况。我单位电子计算机__台,人均计算机__台,其中:行政单位人均计算机__台,事业单位人均计算机__台。
(四)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担保情况
我单位出租、出借、担保资产总额共__万元。出租、出借、担保资产累计收益__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收益__万元,事业单位收益__万元。
(五)已售未销帐职工住房情况
我单位已售未销帐职工住房共__套,建筑面积共计_____方米,账面原值____万元,累计折旧____万元,净值____万元。其中:单位产权房屋__套,建筑面积_____方米,账面原值____万元;单位与个人共有产权房屋__套,建筑面积_____方米,账面原值____万元;个人产权房屋__套,建筑面积_____方米,账面原值____万元。
(六)往来款项情况
我单位账面应收款(或暂付款)金额为_元,主要内容为___。
我单位账面应付款(或暂存款)金额为_元,主要内容为___。
三、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取得成效
(二)存在问题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用案例进行分析)
(四)改进措施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如报表数据与决算数据有不符情况,请详细说明原因。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__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我单位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在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会计中心会计的配合协作下,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核对清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我单位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1、在与银行、会计中心和报帐员核对截止资产清查基准日的有关资料和实物后,固定资产帐面数为671403元,盘亏固定资产60000元,其中盘亏资产为已转让出售资产,此前未入帐;实盘数为611403元。
2、暂存款、暂付款、固定基金、结余、人员基本情况等情况通过核对清查,账实相符。
二、工作内容
1、3月9日召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后,我单位立即动员部署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学习本次清查有关文件资料,认真学习财政部06年月12月13日的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工作人员充分把握资产清查中的各项政策。同时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立领导小组成员,指定人员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进行帐务清查和财产清查。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对本单位的银行帐户、暂存款、暂付款等进行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同时按照实物盘点同核查帐务结合起来的原则,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负债及收支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对,以物对帐,以帐查物,查清了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清查出的盘亏资产均按规定进行了单独列计。
3、卡片录入和报表生成。按照清查的各项结果,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卡片,填报了《行政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与《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各项报表经表间计算和审核成功后,生成资产清查报表,并进行了备份存盘,报表各项结果均与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结果一致。
三、存在问题
在本次的资产清查工作中,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上报工作。但是在清查过程中,发现资产管理不够科学。这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解决。
四、整改方向
通过本次资产清查,切实摸清了本单位的资产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与会计中心协调做好盘亏资产的入账划定问题,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情况的出现;同时制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第二篇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3450字
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扎实推进
自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1月至10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以来,全国很多省市结合自身特点,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全国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
湖南省首先召开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积极部署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要求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山西省早动手、早准备、早安排,清查工作认识到位、政策法规学习到位、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和监管工作服务到位,“四到位”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据介绍,阳泉市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动员部署会议上提出要求,此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将一直持续到今年8月,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
为建立一个全市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重庆市政府也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重庆市财政局要求,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防止清查工作在执行中变形走样,夯实整个财政管理基础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也已逐步展开。
___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周天勇对记者说,“在清查过程中,要注意将资产按照不同归属类别进行分门别类,而且可以把资产清查工作当作是国家政策性改革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将不必要的建筑、服务设施等出租或卖出,同时也是一种资产基础的积累,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还同时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清查核实的工作内容和各方管理职责,规范了资产清查核实的工作流程。
2023年马店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霍政办〔2023〕62号和霍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财资〔2023〕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分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2023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23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镇直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分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23年3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镇直各单位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23年4月-7月)
1.镇直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指导本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镇财政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2023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可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3. 2023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按照财政部和省、市县的要求,编制全镇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连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三)总结阶段(2023年8月-9月)。
1. 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政府报告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 镇财政分局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分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镇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篇 2023年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150字
镇康县财政局: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单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县财政局于20__年3月23日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对清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训。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制度、政策,我乡已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基本数据已上报,现将有关清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准备阶段
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要求,在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结束后,乡三班子领导即刻召集各站所负责人,召开了乡政府及各站所资产清查会议,对全乡资产清查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20__年4月10日报县财政局资产清查办公室。由乡财政所参加培训人员为主,组织各站所财务人员对清查范围、要求进行讲解、培训。自此,全乡资产清查工作进入了摸清家底、数据收集的准备阶段。
(二)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及清查范围、内容
根据要求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为20__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包括:__乡除九个村委会以外财政供养的各个单位(乡政府、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财政所、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内容包括:①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基本账户清理,对不再用、不可用、违规开户的账户按相关程续进行销户处理;②对清理范围内各单位的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全面清理;③对各单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在内的财务等进行核对、清查;④对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各项资产(主要是指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
(三)资产清查全体实施情况
__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行政单位资产清查,主要是指政府资产清查(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固定资产纳入政府清查范围);二是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即属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财政所、计生服务站、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1、单位户数、人员编制清查。根据镇编办字〔20__〕12号文件《镇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镇康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核定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对乡政府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各站所事业专技人员及事业工勤人员进行核对、查实;2、根据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各单位在用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3、密切配合乡财政所,对各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等财务进行全面核对、清查;4、由乡财政所统一印发各类固定资产清查卡片,分发各单位财务人员清查、核对、收集、整理,经站所负责人审核后,报乡财政所录入固定资产卡片系统。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对乡政府基本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违规账户;2、人员编制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__〕12号文件,__乡行政编制25人(其中:乡政府24人,乡财政所1人),工勤编制3人,__乡实有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4人(工勤超编1人),共计27人;3、财产清查。截止20__年12月31日止,__乡政府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404770.78元,银行存款账面数为71601.28元,无清查变动数。暂付款账面数2267887.07元,由于年限过长、借款人调出、死亡等原因,不可能收回的款项22272.61元已在清查减少栏内冲销,清查数为2245614.46元。固定资产账面数899453.99元,由于部分资产属赠予资产,清查后,按市估价,盘盈固定资产29100元,固定资产清查数为928553.99元。负债类暂存款账面数为1260830.39元,固定基金899453.99元,结余1483428.74,至清查基准日止,无清查变动数。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数3643713.12元等于负债清查数3643713.12元。
(二)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各站所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任何违规或闲置账户。2、人员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__〕12号文件,__乡共核定事业编制36人。经过清查,__乡共有事业人员23人(其中:事业推公人员3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事业专技人员19人),其它人员(临时工)19人,事业单位实有人数52人。3、财务清查。至清查基准日为止,__乡事业单位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32192.17元,银行存款63877.47元,其他应收款账面数194993.11元,无清查变动数。固定资产账面数为1278561.41,事业单位多属上级指导单位,部分资产属上级配备或赠送,出现固定资产盘盈47422元,清查数为1325983.41元,资产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负债类其他应收款账面数为203250.86元,事业基金为70711.45元,固定基金1278561.41元,专用基金17100.44元,无清查变动数,负债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措施
(一)经过清查,__乡政府按照县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人员总数已饱和,但出现了工勤编制超编,行政编制未满、事业单位占编等问题。为保证各单位总体效率不断提高,合理用人,应着重考虑人员的配备问题,加强对临日工的骋用、管理,做到各负其责、各占各编。
(二)行政及事业单位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仍占资产负债的一定比例,严重影响财务正常运转。各单位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账务处理能力,全力配合乡财政所,每月定时对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进行清理、收、付及相关账务处理。
(三)通过清查,部分单位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像,固定资产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应加强对其的管理、使用,不断提高单位效益。对外界赠予、配备的部分资产,应报乡财政所备案,按市估价,以全面掌握各单位总体资产概况。
第四篇 关于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单位基本情况1050字
县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组:
根据《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范桥镇政府是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总值3,216,654.90元,政府部门是镇全部资产的管理及使用者。范桥镇在职在岗人数54人,退休人数17人。
二、 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23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2023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根据县政府及财政局会议安排,我镇决定,由党政办主任分管,财政所牵头,党政办配合开展培训,制定实施方案。
2.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实施情况。由财政所打印固定资产卡片,并安排财政所、办公室人员负责组织逐条逐项进行核对.以保证其账实相符。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落实到位。结合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并且抽取专门人员配合全面开展工作;二是摸清“家底”,奠定清查基础。固定资产是完成工作任务的物质条件和重要保障,但因其种类及数量较多,以及使用情况变动复杂,使用周期较长的原因给管理带来一定难度。镇提前开展实地人工摸底,及时掌握资产存量、分布、种类及盈溢等情况,为盘点打下坚实基础;通过清查基本摸清了镇资产家底,规范了资产财务管理,及时调整盘盈、盘亏,实现“账、物、卡”相符,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资产监督管理奠定了基础,为我镇资产管理提供更全面的数据信息,为更好地实施资产动态管理提供信息支撑,为建立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机制创造了条件。
三、 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通过资产清查,全镇共核实资产总计 6,532,723.64元,固定资产2,685,689.90元,无形资产 530,965.00元,为镇政府及事业单位用地;流动资产 3,316,068.74元。流动负债 2,200,143.61元,全部为其他应付款,资产基金 3,216,654.90元,无资产盘盈、资产损失。
四、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1) 基础工作不规范:领用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
2) 不按程序办理报废:有些部门固定资金不能使用,没有按照设备报废程序办理报废;
3) 报废设备有名无实:有些设备已经淘汰,目前仍然挂在账目上。
(二)原因分析
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淡泊及不重视资产使用效益。
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在以后的资产管理工作中从思想认识着手,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定期检查,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023年6月30日
第五篇 2023年行政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850字
××××局:
根据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按照市财政局与市局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行政本部1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局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1、截至×××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资产合计×××××元
(1)×××
(2)×××
(3)×××
2、截至×××年12月31日的负债清查结果情况
负债合计×××元
暂存款×××元
3、截至×××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净资产合计×××元
(1)×××
(2)×××
其中:经常性结余×××元
专项结余×××元
三、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清查结果情况
我局无发生资产盘盈和盘亏情况。
四、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
(二)原因分析
×××××
(三)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建立资产理责任机制。二是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基础工作。四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次清产核资有关文件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产的监控,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真正发挥存量资产的效能。
第六篇 2023事务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1050字
根据《__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我单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___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如经过审计写,否则不写),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工作基准日
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23年7月1日
(二)工作起止日期
本单位于2023年_月_日至2023年_月_日期间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
(三)本单位资产清查范围
列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__单位所属单位的户数、单位名称及单位性质:
(四)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应包括以下方面
1.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
2、资产清查工作程序等内容
3、其他工作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清查结果
应包括以下内容:通过对本单位2023年7月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溢情况的清查,本单位的汇总资产清查数为_元,汇总负债清查数_元,汇总净资产清查数为_元,2023年1—7月汇总收入清查数为_元。
(二)单位清查出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2023年7月1日,本单位账面汇总资产总额为_元,此次资产清查中发现会计差错影响汇总资产总额减少(增加)_元,调整后汇总资产总额的资产清查基准数为_元。具体情况为:
(三)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溢及资金挂账情况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2023年7月1日,本单位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为_元,此次资产清查中共清查出汇总资产损失(收益)___元,清查出的汇总资产损失占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_%。汇总资产损失(收益)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收益)___元、固定资产损失(收益)___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收益)___元、无形资产损失(收益)___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___元;具体情况为:
(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2023年7月1日,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处理汇总资产损失(收益)___元,申报处理的汇总资产损失(收益)占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_%。
本次资产清查,本单位申报汇总资产损失(收益)___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收益)___元,固定资产损失(收益)___元,对外投资损失(收益)___元,无形资产损失(收益)___元,其他资产损失(收益)___元。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收益)——如有写,否则不写
应包括以下内容:
经审计,由_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本单位申报的清查出的汇总资产损失(收益)共计___元。具体为:
三、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资产和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有关改进措施
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七篇 乡镇计生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300字
乡镇计生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漳平市财政局《漳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漳财资〔2016〕01号)文件精神,我镇结合实际,于2023年5月份在全镇进行了全面的资产清查,清查工作已全面结束,现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清查工作,及时成立了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明确分工,各科室配合,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 合理安排。本次清查的重点工作在清查阶段和整改阶段上。在清查阶段主要是落实资产的各项基础信息,以现场实物盘点为依据,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补充、修改。填写盘点后的固定资产信息表,与财务固定资产进行账表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过清查确认我镇的固定资产合计为2419260.5元。其他应收款为5744157.22元,其他应付款为6863178.04元。
(二)、我镇各项固定资产清查、分类情况
1、土地清查总值0元。
2、房屋及建筑物原来总值1385329.5元,清查后为1385329.5元。
3、通用设备原来总值为886239元,清查后为876879元(其中车辆总值544665元,清查后为544665元)。
4、专用设备原来总值为38310元,清查38310元。
5、家具用具原来总值为109382元,清查后为102322元。
三、资产盘亏、盘盈的情况
我镇通过清查后发现,发现有部分物品损毁、遗失,主要是:1、通用设备损坏的有电脑1台,打印机1台,风扇4台,热水壶3个,电话机1部,饮水机1个。2、家具用具损坏15批,具体有茶几5个,办公桌17张,椅子16张,沙发一套,资产盘亏总价值为16420元。
四、资产清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的时间紧、任务重,我镇原有的固定资产管理不是很完善,更新不及时,财产的使用方向不清晰,严重影响了这次清查的进度。为保障这次清查的准确,我们对各科室的财产物资逐一进行了财产登记,耗时较长。今后进一步加强管理,在财产使用变更登记方面进一步完善。
五、改进措施
(1)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落实到实处。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次资产清查有关文件。
(2)通过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实现动态管理。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流向、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
(3)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使固定资产检查经常化,常态化,更好的从源头对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进行监控。
乡镇计生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将工作开产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23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2023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三、工作方法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区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五)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四、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所按照区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第八篇 2023年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6050字
2023年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西畴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迅速布置落实相关工作,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是成立资产清查组。农经站根据站内实际,立即成立清查小组,组长由站长程芳香担任,成员李学英、张锦玲负责完成此次国有资产清查任务,负责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的清理和核查,建立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协调处理好系统内资产清查工作。
二是认真学习,熟悉政策。资产清查工作意义重大,对此,工作组成员认真学习《文山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文财资〔2023〕6号)等相关政策文件,了解、熟悉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内容。
三是再次登记。账实核对相符后,对第一次登记的固定资产清理登记表整理修改后,对资产明确到使用人、存放地点后,做好固定资产清理登记表,并录入专用的固定资产卡片管理系统,纳入微机动态管理。
四是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
2023年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切实摸清厅直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3月11日,省文化厅组织召开了厅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暨业务培训班。厅直各单位分管负责人、财务科长、资产管理员和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为进一步深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切实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淮清[20__]1号文件的要求,在文化系统开展了资产和财务集中清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把此次集中清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严格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的要求,按时完成了宣传动员和自查阶段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淮北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局,是主管我市文化新闻出版工作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下辖13个文化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380余人。其中,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有市图书馆、市群艺馆、市博物馆、市国画院、市剧研室5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市歌舞团、市豫剧团、市艺校3家,文化行政执法单位市文管办1家,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有市兴华大戏院、淮北影剧院2家,此外,还有文化企业单位市电影公司和红旗电影院2家。按照淮清[20__]1号文件的要求,在此次集中清查范围之列的共九家事业单位。
二、清查工作开展情况
1、深入宣传、广泛发动。7月26日召开资产、财务清查工作会议以后,市文化局及时贯彻淮清[2023]1号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集中清查工作。于7月29日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和所属单位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动员会议,对清查工作进行了传达、动员和部署。孙建局长就该项工作提出了三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提高对资产和财务清查工作的认识。要把本次清查工作作为加强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以此为契机,彻底查清各单位的家底,发现和纠正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二要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三要制定方案,强化落实措施,把清查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清查结果的真实、准确。
2、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我局成立了以孙建局长为组长,夏明森副局长为副组长的资产和财务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夏明森任主任,办公室、监察室及财务人员为成员,并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加强工作。
3、制定方案,开展培训。根据淮清[20__]1号文件精神和《市文化局财务管理办法》要求起草了《关于开展资产和财务集中清查的通知》(淮文办[20__]9号),并下发至局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文化系统财务人员对清查工作的业务水平,我们又对机关和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就财务和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共有10名工作人员接受了培训。
三、清查情况
根据现有文化系统资产台账和财务资料对全局现有的资产在清查过程中做到“三结合”,即把资产清查与财务收支情况清查相结合,把清查资产来源与去向和管理情况相结合。把清查出来的问题与及时落实整改相结合。做到“见帐就清、见物就点”。对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并将清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汇总上报。
结合市审计局的审计,我们先后抽查了市文管办、市群艺馆等局属单位。经清查,我局各单位基本上能按照财务规定和要求管理财务工作,非税收入基本真实准确,各项预算外收入能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市财政专户,未发现“小金库”等帐外帐现象;全系统固定资产帐面金额为6041886.33元,清查金额为9286554.36元,资产盘盈3244668.03元。主要原因是市艺校接收原淮矿集团职高的固定资产3481620.91元。
另外,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房产未能进入资产账户。市群艺馆大楼房屋面积为228平方米,因消防不达标及开发尚未交税等诸多原因,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也无从确定去价值,故未计入固定资产帐;市博物馆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但整个工程尚未进行验收,至今未办移交手续,故未入固定资产帐户
2、报废资产未及时核销。如:市博物馆在市中医院院内临时建的船房,没有房产证,而古船已经全部移至新馆,该处房产已移交给市中医院,但在固定资产帐目上没有进行和消除里;市豫剧团的流动舞台车及部分服装道具,由于多年来未申请处理过已损物品,已报损的物品未能及时在帐面上反映。
3、非税收入未能及时上缴。主要是市文管办因为文明城市创建等原因,其罚没收入未能及时上缴,结合这次清查工作要求和审计要求,已经全额上交。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大都没设台帐,没有专人进行管理。
四、整改措施
1、对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总结和分析,对清查中反映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解决。以此次集中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的购置、处理的登记、备案和审批制度;强化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2、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力度,对所有资产严格按照财务资产管理规定分门别类建立台帐,指定专人或安排兼职人员全面管理,并做到明码标签,建立科学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文化系统财产的保值增值和高效利用。
3、加大对基层财务管理的监管力度及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4、进一步严格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对各项非税收入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附: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23〕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浙财资产〔2023〕10号)、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温财资〔2023〕116号)规定,决定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市国资办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充实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国有资产动态监管平台,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健全完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二、清查基准日、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以2023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23年12月31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本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三)清查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根据资产清查工作需要,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通过账务清理要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3.财产清查。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过程中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各类资产的清查。各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三、工作方法
(一)市国资办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市级各主管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资产清查的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本次资产清查,首先由各单位按照市国资办的要求,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市国资办、主管部门可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三)各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国资办(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直接报送市国资办)。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及时将相关信息及变化情况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整的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
(五)针对资产清查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巩固资产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23〕1号)等有关规定,做好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23年4月)
1.研究制定全市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并下发。
2.升级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资产清查模块的测试。
3.各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23),核对、修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类别,确保资产类别准确无误,为资产清查打好基础。
4.组织全市资产清查业务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实施阶段(2023年5月-7月)
各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23〕1号)的要求,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7月15日前报送市国资办,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三)总结整改阶段(2023年8月开始)
1.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由市国资办、主管部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23〕1号)及《温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温政发〔2023〕10号)、《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温政办〔2023〕149号)、《乐清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乐国资资产〔2023〕55号)等规定,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2.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
五、组织保障
(一)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市国资办成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国资办主任王友闻同志任组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预算局、预算执行局、行政事业科、社会保障科、农业科、经济建设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二)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成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经费保障
各单位应切实保障资产清查工作相关经费。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除市国资办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
七、技术保障
市国资办已对全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完善,各单位应确保本单位网络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器的有效连接,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各单位在资产清查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咨询(联系人:席想成,联系电话:88503807)。有关资产清查的政策业务问题,可咨询市国资办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联系人:林锋、董锦霞、颜阳军,联系电话:57571309、62559091、57571376)。
八、工作要求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成立强有力的资产清查工作机构,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报资产清查报表,真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强化工作督导。各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做好审核、汇总和上报等工作。市国资办将联合财政部门组织力量对资产清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篇 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0231100字
根据《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成立于1992年2月,是行政单位,主管部门是霍邱县人民政府,法人代表占昌国。本单位人员编制32人,在编干部职工32人,实有人员32人,退休24人。单位主要职能为: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我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本镇机关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
(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在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潘集镇人民政府2023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清查的范围、对象、内容、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等。
二是成立领导小组。为保证清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镇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三是召开动员会。召开各镇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动员会,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资产报表编报和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管理工作更有效地保护了国有资产。但在对资产的编报和管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象,暴露出单位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地方,显示了日常管理工作不够扎实。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通过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发现固定资产无盈亏,本单位国有资产概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2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万元,占 14.8%;固定资产183万元,占82%;无形资产7万元,占3.2%。
四、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通过本次资产报表编报和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管理工作更有效地保护了国有资产。但在对资产的编报和管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象,暴露出单位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地方,显示了日常管理工作不够扎实。
五、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我们将以本次资产报表编报和资产管理作为提高我单位资产管理水平的一个契机,进一步做好资产编报和管理工作。加强实物管理,针对资产报表编报和资产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地分析,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更有效地管理我单位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第十篇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模板6700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模板
__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根据《__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东财〔2023〕47号)和《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东财〔2023〕28号)文的要求,我们对本单位进行资产清查.现将有关资产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成立于年月,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法定代表人是,法定地址为__市,人员编制人,在编干部职工人,实有人员(含临工)人.单位主要职能为.
(二)工作基准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23年12月31日.
(三)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范围是:本单位及未单独核算,与本单位合并填报报表的单位个,分别为.
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由本单位填报有关数据单位个,分别为.
(四)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
2,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本单位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
3,资产清查工作程序:(1)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报表,做好人员分工;(2)对本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时间安排:3月日至月日;(3)进行帐务清理,财产清查,时间安排:月日至月日,组织人员输入固定资产电子卡并进行核对,时间安排:月日至月日;(4)导入资产清查报表,分析资产清查结果;(5)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上报有关数据;(6)工作总结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方向制度.
4,其他工作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清查结果
通过对本单位2023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清查,本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清查值为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元,清查值为元:净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清查值为元.
(二)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会计账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资产清查报表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差额元,属于会计差错调整.具体情况为:.
三,重要事项说明
(一)资产损益及资金挂账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损失元,占资产账面值的.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元,固定资产损失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元,无形资产损失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元;具体损失原因分别为.
(二)资产盘盈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盘盈元,占资产账面值的.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盘盈元,固定资产盘盈元,无形资产盘盈元,其他资产盘盈等元;具体盘盈原因及入账,计价情况分别为.
(三)关于土地使用权情况的说明;
(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益.
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____申报处理资产损失元,申报处理的损失资产占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的.其中流动资产损失元,固定资产损失元,对外投资损失元,无形资产损失元,其他资产损失元.
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____申报处理资产盘盈元,申报处理的盘盈资产占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的.其中流动资产盘盈元,固定资产盘盈元,对外投资盘盈元,无形资产盘盈元,其他资产盘盈元.
四,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备查材料
(一)单位2023年度结转后资产负债表.
(二)土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土地,房屋建筑物分布,使用状况及经营情况书面说明材料.
(四)需申报处理资产损益和资金挂帐明细表.
(五)2023年市审计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六)其他需要提供备查材料.
单位
二○○七年四月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模板
××××局:
根据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按照市财政局与市局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行政本部1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局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1、截至×××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资产合计×××××元
(1)×××
(2)×××
(3)×××
2、截至×××年12月31日的负债清查结果情况
负债合计×××元
暂存款×××元
3、截至×××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净资产合计×××元
(1)×××
(2)×××
其中:经常性结余×××元
专项结余×××元
三、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清查结果情况
我局无发生资产盘盈和盘亏情况。
四、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
(二)原因分析
×××××
(三)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建立资产理责任机制。二是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基础工作。四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次清产核资有关文件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产的监控,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真正发挥存量资产的效能。
××××××××××局
×××年×月××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财办[2023]52号
___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 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 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章 资产清查工作程序
第四章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第五章 监督和管理
第六章 工作纪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益,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
(一)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
(二)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改制的;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五)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六)财政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财政部门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 根据国家及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区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负责批复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立项申请;
(三) 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中有关资产损益的认定和资产清查结果的核实;
(四) 根据工作需要,负责汇总本地区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并向上级财政部门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五) 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第七条 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审核或提出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立项申请;
(二) 负责制订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并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 负责审核汇总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
(四) 根据同级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核实批复文件,组织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处理。
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是:
(一) 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本单位资产清查立项申请;
(二) 负责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并向主管部门报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三) 根据同级财政部门资产清查资产核实批复文件,进行账务处理,并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四) 负责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
第九条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应当设立或明确资产清查工作机构。
第三章 资产清查工作程序
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
申请,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立项后组织实施,但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进行的资产清查除外。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申请报告应当说明资产清查的原因、范围以及工作基准日等内容。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 行政事业单位在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设立或明确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制订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自查;
(三) 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单位和特殊事项外,行政事业单位的自查结果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
(四) 行政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报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
(五) 同级财政部门对有关资产损益进行认定,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
(六) 根据同级财政部门资产核实批复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
(七) 根据资产清查工作情况,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资产清查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
主管部门组织或行政事业单位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开展的资产清查工作,由主管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直接委托。
第十三条 承担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的,并具备与所承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执业能力。
第十四条 资产清查工作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 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基本情况和结果,包括:本单位资产清查的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以及基准日资产及财务状况。
(二) 数据报表。按规定格式和软件填报的资产清查报表及相关材料。
(三) 证明材料。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益和资金挂账等情况,相关材料应当单独汇编成册,并附有关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四) 审计报告。社会中介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五) 其他需提供的备查材料。
第四章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第十六条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益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
第十七条 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指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的全面清理。
第十八条 账务清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第十九条 财产清查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行政事业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第二十条 损益认定是指财政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清理出来的有关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第二十一条 资产核实是指财政部门在损益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予以审核批复。
第二十二条 完善制度是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已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在资产清查中新形成的资料,要分类整理形成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84)财预字第85号]进行管理,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 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损益的认定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审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依法办事,严格把关,严肃工作纪律。
第二十七条 主管部门要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进行认真复核,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的全面、真实、准确。
第二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要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找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第二十九条 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程序,认真核实单位各项资产清查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单位资产损益按照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益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鉴证意见。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必需的资料和线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
第三十条 财政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第六章 工作纪律
第三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在资产清查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序的,不组织或不积极组织,未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完成;对资产清查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重新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对拒不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财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中有意瞒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据《______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资产清查中,采取私分、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申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 社会中介机构及有关当事人在资产清查中与单位相互串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鉴证材料的,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对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结果进行审核过程中假公济私,造成重大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 行政单位附属未脱钩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按照财政部有关企业清产核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中有关资产损益认定和资产核实工作,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订。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