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煤矿春检及防汛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中电投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春季及防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中电投金元安环20_____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情况,我公司从3月14日至3月29日由总经×××东主持开展了2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照“五定五落实”的整改原则认真整改,现将本次春检及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成立习水县长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春检及防汛安全检查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组长职责:全面负责春检及防汛安全检查工作的安排与落实,督促有关部门配合好工作。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抓好春检及防汛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部,由×××负责春检期间的日常工作,对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情况
进入3月份以来,公司根据生产特点,对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集团公司检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归类,对整改落实不彻底、不完善的问题和隐患责令责任人立即安排处理并给予一定处罚,对各条问题及隐患做到闭环管理。
二、本次自查情况
按照《中电投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春季及防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中电投金元安环20_____3号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共查处以下隐患;
(一)炸药库值班室前水沟堵塞,风井口排水沟不畅通;
【第2篇】关于开展煤矿超层越界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的报告
关于开展煤矿超层越界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的报告
xxx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xxx县国土资源局、x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xxx县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国土资发【20xx】3号)文件精神,结合xxx乡人民政府关于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时间步骤,于20xx年4月5日至14日,对xxx乡煤矿开展了超层越界自查自纠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我乡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自查自纠时间
我乡于20xx年4月5日至14日,对全乡辖区内所有煤矿进行了逐一检查。
二、煤矿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乡共有保留煤矿7家矿井,其中动工和生产矿井6家(金源煤业;丰源煤业;斑鸠井煤业;叶家湾煤业;宏泰煤业;宏吉煤业);停工矿井1家,属技改煤矿(星耀煤业)。
三、煤矿证照情况
经督促检查,我乡煤矿采矿许可证齐全,合法有效,无非法违法、无证开采行为,且在复产验收时经县级有关部门,包括国土部门参加验收合格。
四、煤矿开采情况
督促检查了煤矿图纸资料并检查井下采掘布置开采情况,煤矿图纸资料均按照要求进行了绘制,图实一致,在划定的拐点坐标范围内开采,所采煤层符合证照允许开采的煤层,唯有星耀煤业长期处于停工停风状态,无人员值班,未能查阅资料图件和核对井下开采情况。
五、煤矿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经督促检查,煤矿已按照文件要求制定了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向主管部门上报。
六、自查结果
通过矿井超层越界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我乡矿井暂未发现超层越界和其它非法违法开采行为。
xxx县x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第3篇】煤矿生产秩序检查的情况报告
煤矿生产秩序检查的情况报告
根据市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省煤矿生产建设秩序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发改发〔2013〕235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此次“煤矿生产建设秩序检查”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煤矿生产建设秩序检查”工作,确保了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大局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煤矿生产建设秩序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做到逐矿检查,不留死角,县安全监管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副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矿山股和安监站全体人员为成员的煤矿生产建设秩序检查组。
二、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煤矿八个,生产矿井三个,其中,核定年产量为15万吨/年一个,核定年产量为6万吨/年两个。建设矿井五个,其中,三个为6万吨/年改9万吨/年,一个为6万吨/年改15万吨/年,一个为9万吨/年改15万吨/年。
三、工作措施
为确保此次“煤矿生产建设秩序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由县安全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带队,会同县级相关部门人员,结合“打非治违”工作要求,对全县八个煤矿逐一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了煤矿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生产矿井是否有“三超”行为,灾害防治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瓦斯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等。
建设矿井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有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的情况,是否有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擅自组织生产行为,是否有超过批准的联合试运期限且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行为,瓦斯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等。
四、工作成效
煤矿“5·11”事故发生后,按省、市有关要求,我县全部煤矿于5月12日开始停产整顿,6月3日,省安全监管局、煤监局、省经信委联合发文要求煤矿停止井下一切作业活动。在此次全县“煤矿生产建设秩序检查”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一停四不停”工作要求,在检查中未发现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