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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自查报告(15篇)

发布时间:2023-01-10 11:00:02 查看人数:49

资金自查报告

第1篇 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保证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解决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长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按照省市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县自20xx年6月底全面展开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目前我县已全面完成宣传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现将前两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全文刊发。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省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后,我县在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这项工作,并于8月3日召开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动员大会,对清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传达了省市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明确此次清查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程引弟任组长,政府副县长徐宪部、财政局局长李钟元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级各涉农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李钟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清查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举行了两次全体成员会议,对全县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和工作通报。

(三)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制定出台了《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由县政府出文印发全县,《实施方案》对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安排,明确了清查原则、范围、内容以及各阶段工作任务。

(四)业务培训,夯实基础。召开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培训会议,对清查工作相关政策及报表填报口径、审核、报送要求进行了重点培训和讲解,通过培训,使大家进一步深刻领会和把握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精神,明确了职责分工,熟悉了有关政策,掌握了要求和方法,统一了报表口径,为扎实推进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舆论宣传,营造氛围。强农惠农资金涉及着广大农民利益,本次清查工作既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也是对广大农民的负责,因此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构建清查工作的舆论监督环境尤为重要。我县《实施方案》出台后第一时间在安塞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并印发《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简报》,并向社会张贴《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公示》,公布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举报范围、内容,举报电话和邮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xxx)[email protected])、广泛宣传使清查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六)上下联动、相互协作。自我县开展清查工作以来,积极与市领导小组沟通,扎实掌握政策,明确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各乡镇各部门联系,确定联系人员,及时布置工作任务,准确传达政策要求;财政、纪检、纠风、审计部门相互协作,积极配合。通过上下联动,积极沟通,相互协作,使我县清查工作准备充分、工作有序,实施有效。

(七)全面清查,督促整改。根据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部署,各乡镇、各单位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全面摸清20xx-20xx年上级下拨及本级财政安排强农惠农资金,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发放对象、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等。认真开展 “回头看”活动。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纪检、财政、经济发展、审计等单位人员,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

二、自查自纠情况

20xx年至20xx年,我县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总额为92560.10万元(中省资金53469.79万元,市级资金4533.12万元,县级资金 34557.19万元),其中20xx年使用资金16483.84万元(中省资金6479.83万元,市级资金888.51万元,县级资金9115.50 万元);20xx年使用资金32250.37万元(中省资金17573.31万元,市级资金1852.20万元,县级资金12824.86万元);20xx年使用资金43825.89万元(中省资金29416.65万元,市级资金1792.41万元,县级资金12616.83万元)。

从自查自纠情况来看,我县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总体情况良好,但在具体工作中和个别单位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农惠农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脱节,管项目的不知道资金的来源性质,管资金的不知道项目的实施情况。

二是个别项目,尤其是县财政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三是部分项目的计划和资金下达较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形成滞留。

四是有些项目在以往检查中存在问题,现在已经整改。

第2篇 房管处资金监管自检自查的报告

根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关于转发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和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文件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一次全面自检自查报告,我公司自收到该文件后,积极响应文件要求,由财务部、综合部、销售部及工程部配合对我公司建设项目的管理情况作出了严格的检查。

对我公司自项目筹备建设、预售许可证办理及资金账户设置、预售资金使用及审批等方面作出检查:

一、 我公司自项目筹备开始就严格遵守国家房地产开发及

金融投资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单位集资建房、团购商品房等国务院规定的违法项目。

二、 项目开工严格遵守建设要求,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才开工建设,不存在提前施工等违规行为。

三、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相关

要求,我公司均在项目建设投资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后提供所需申请材料,按照申请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且不存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尚未办理就进行商品房定金收取、购卡或销售等违规情况。

四、 对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首付款我公司均存

入工商银行泸西县支行资金监管账户,但针对客户贷款方式及要求我公司贷款有三个资金监管账户,分别是工行泸西县支行、建设银行泸西县支行及农业银行泸西县支行。我公司在预售资金的用途、审批程序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用款计划、购销合同或发票、工程款支付申请或发票)上,严格遵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每笔款项都到房管处进行审批备案,无商品房预售资金用途不明,支付混乱情况发生,项目一直处于良好开发建设阶段,能按照交房标准要求,及时办理竣工验收交房。

第3篇 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总结报告

县财政局:

按照财农村〔xx〕232号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xx-xx年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粮食补贴资金在发放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测算、发放到户,具体是:先由各村摸清当年实际应享受补贴面积的底数,报镇农业站初审,并在各村张榜公示,按公示的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修改后,由农业站经办人员提供电子、纸质数据(镇长审批)各一份给财政所,财政所工作人员导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系统,打印出补贴清册,与相关电子数据一起报送县局有关股室审核,经县局业务股室审核无误后,县农村局委托农合行把补贴资金经“一卡通”存折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于其他财政补贴资金均由各职能部门把关,如五保、低保、救灾资金由民政部门;合作医疗资金由镇合管办严格按程序、按对象、按标准落实。

二、检查采用查阅资料和入户核对方式开展,对申报补贴面积大于10亩的农户进村入户核实了10户,补贴资金均足额,及时兑付到位,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自查中没发现多头申报、虚假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涉农补贴资金的问题。

四、上级用于强农惠农的涉农补贴资金均按文件要求的规范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卡中。

五、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82万元,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11万元,均已全部上缴村“三资”账户,用于村民生工程投入。xx年10月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全部取消非在册面积补贴。

第4篇 粮食直补资金兑付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我镇前期接到上级关于发放粮食直补工作的通知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了该项工作的落实和到位。在自查整改工作会议召开后,根据加强自查整改工作的安排,镇党委政府狠抓了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及时宣传发动。

我镇于2月9日召开村三职干部会议,传达学习补贴政策,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操作规程,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贯彻落实。在各种宣传渠道上公布补贴政策,大多数村还通过广播进行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高广大农民对补贴政策的知晓率。在粮食直补公示阶段,于3月1日再次召开会议,对公示提出具体要求,防止走过场。文件下达后,我镇于3月22日又召开了紧急会议,贯彻落实自查自纠通知精神,对照检查内容,对全镇粮食直补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以保证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2、抓好面积公示

粮食直补政策涉及千家万户,为了提高惠农政策的透明度,按照县委县府及财政局文件精神,坚持粮食直补面积核准到户,并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时间发现问题,能做到及时处理。

3、强化组织领导。

惠农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按照上级的要求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在各相关部门明确专门人员,就各自的工作职能落实到人,确保粮食直补按时、按质、按量、按要求发放到户。

4、督促检查。

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纪委书记牵头的督促检查工作小组,对粮食直补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促检查,

二、自查自纠情况

1、镇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面积为24210.31亩,直补金额为3028000.42元。

2、截止3月20日镇已发放直补款3028000.42元。现已全部发放到农户。

3、根据江财企﹝﹞28号文件及会议要求,对我镇享受补助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面积、金额等基本信息进行了认真核查,要求各村对照户籍资料、信用社反馈信息等进行改正。由驻村干部跟进督促此项工作进行。目前此项工作已圆满完成。

第5篇 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自查自纠报告

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自查自纠报告

县财政局: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xx年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0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 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xx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 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062万元,其中20xx年17.8913万元,20xx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xx年度20.496万元,20xx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发,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第6篇 县就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第7篇 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治理活动自查自纠报告

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治理活动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区扶贫办隆扶发〔20xx〕34号文件及隆扶联发〔20xx〕27号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乡国家和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为进一步管理好和使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 提高认识,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意义

国家和各级投入农村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对于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资金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上,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为此**乡扶贫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切实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确保专款专用,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花在刀刃上,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二、 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在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上,**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都有明确的分工,有具体的财务管理和项目监管人员,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上都是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乡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也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20xx年至20xx年间,国家和各级投入**乡重点扶持项目共有26个,资金3,900,000万元,共涉及12个村民委员会26个自然村。**乡财政扶贫资金由于管理完善、监控得力,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三、 强化服务意识、建廉政高效队伍

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央和地方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解决和巩固温饱成果,也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财政扶贫的每个环节都体现着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温暖,**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都相应地建立了廉政制度,并结合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第8篇 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自商发[20xx]102号),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了“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并成立“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现将我局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专项资金情况

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

2、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3、20xx年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4、“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

5、预拨20xx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

6、“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以上专项资金合计929.33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财政直接拨付资金:(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3)、预拨20xx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4)“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2、本单位直接拨付资金:20xx年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3、本单位购买市场监测设备资金: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以上由财政与我局拨付的专项资金,我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拨付到了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确保了钱用到了每一个项目上。

三、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情况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笔专项资金,我局都实行明确的负责制,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并且确定了专门的管理人员。

2、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对每一项专项资金,有专人管理,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建设及时进行指导和管理。对专项资金需要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拨付的,确保验收符合要求后及时拨付。

3、确保专款专用原则。经常会同县财政局,加强对获得专项资金的企业进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不挪着它用,不违反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同时要求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了相关财务处理,不得改变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不得将资金转移、侵占和挪用,不得虚报冒领专项资金。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建议降低获得商务扶持资金的门槛,让有成长潜力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也有机会获得资金扶持,使企业尽快做强做大。

2、建议加强对县域经济的扶持,促进县域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尽快发展壮大。

第9篇 中央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加强中省级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各项资金的使用安全,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市局通知要求,我局对以来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经费(元)

1、药品快速检测人员培训经费(元)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更好地发挥基层药品稽查和技术监督效能,市食药监局给我局拨付了元的药品快速监测人员培训专项经费。我局利用这笔专项资金先后指派了余人/次到省、市进行药品快速检验暨药品稽查培训(仅差旅费支出就已经达到元)。此外我局还利用药品快速监测车到我县进行药品快速检验的时机,请市食药检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我局执法人员讲解药品、医疗器械抽验的相关知识。通过派出学习和请专业人员授课的方式,进一步增强了我局执法人员识假辩假的能力,提高了业务素质和快检水平,为执法人员科学、合理、有效使用药品检测设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餐饮服务行业监管人员能力建设经费(元)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推动我县下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我局积极配合省、市食药监局对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工作,至间,曾多次安排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及执法人员(共计人/次)到、等地进行学习培训。为了确保各种学习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市食药监局拨付给我局元的专项经费。我局全部用于餐饮服务行业监管人员能力学习培训支出,其中交通费元、差旅费元、培训费元。通过对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和任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技术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监督实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餐饮服务快速检测、监督性检验、评价性检验等技术监督基础知识等的培训。使我局餐饮服务监管人员理解并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较好地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业务和技术监督基础知识,加快建立起高素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杜绝职能移交后餐饮业的监管真空。

3、农村两网人员培训经费(元)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认真履行职责,我局每年都组织全县的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培训,培训了期,共计培训人员余人/次,元专项经费全部用于培训支出。

培训主要以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主要内容。重点对假劣药品识别,农村常见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典型案例,合理用药等方面的内容作了生动的讲解,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常见食物中毒、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监管和备案、农村食品药品两员的工作职责、内容和方式等知识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该县食品药品两员政策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使他们进一步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经费(元)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药品市场秩序,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省、市食药监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在检查结束后还召集了全县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情况反馈,并进一步强化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全面提高药品生产经营的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用去元,其中会议开支元,整治检查期间燃油费元,差旅费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共元全部用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开支,专项资金使用率为。

(三)基本药物核查经费(元)

此项资金还未使用,计划在近期对辖区内基本药物开展一次

核查专项行动,对全县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掌握基本药物在辖区内流通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计划:燃油费元,差旅费元。

(四)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经费(元)

此项资金也未使用,但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已纳入职能移交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计划中。为了能顺利地完成此项工作,我局将组织相关干部职工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相关知识进行进一步的学习培训。

资金使用计划:办公费元,差旅费元,培训费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内控制度和资金使用台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二)防微杜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

坚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专项资金管理的严肃性,强化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高度负责地履行工作职责,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专项资金是开展专项工作的生命线、高压线的观念,切实增强各专项资金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专项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确保我局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第10篇 学校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深入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云财教?20xx?222号)、勐海县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海教字?20xx?206号),根据文件要求,我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自评工作,将严格按照全面复查、整改落实执行。现把我校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制度建立情况

(一)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打洛中学成立了由校长陈敦文任组长,副校长、总务、报账员为组员的机构管理小组及理财小组,同时也成立了有总务、政教、教务、教师代表参与的经费预算编制小组,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完善财务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同时,为保证财务工作不受其他工作的干扰,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财务办公室,配备了专用电脑、财务软件、保险柜及档案柜。

(二)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1、为了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我校制定了《打洛镇中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人员职责》、《报账员工作职责》、《学校财产(实物)管理制度》、《打洛镇中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对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及拨款、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学校代收费收入以及教职工水电费收入等收入,做到及时入帐,及时上缴学校财务专户,不私设小金库。

2、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学校完善经费的开支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经费必须经校长审批,报销票据须签上经办人姓名,说明购物或开支用途,并由会计中心审核后才能报销。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不设小金库,所有的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报帐员备用金存放不超过规定限额。

4、财务公开,接受监督。学校的一切开支帐目每季度在校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三)强化人员配备,建立专门账户

我校配备了持有《会计证》的专职会计及兼职出纳各一名。为了能独立核算中央、省、州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专项资金,根据勐海县财政局及教育局的要求,于20xx年3月21日,在中国农业银行打洛支行,开设专门帐户,开户名为“云南省勐海县打洛中学”,帐号为 。截止20xx年6月31日,帐户余额:454,755、45元。

二、会计基础管理工作

学校在会计核算中心的指导下,按规定依法编制年度经费收支计划,报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再上报有关部门。把学校所有预算外收入缴交会计核算中心,并按有关规定请拨使用,凭合法有效的会计原始凭证申请支付款项。学校报账员负责在校行政的指导下编制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计划,统计上报有关财务资料,办理学校收入资金的收取和上缴手续;收集审查学校经费收支原始凭证,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会计核算中心核销或付款;负责支取和保管学校备用金;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和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及预算外收入备查帐;在会计核算中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数据真实,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三、专项资金

(一)资金的到位情况

1、公用经费

20xx年,根据我校在校学生数865人及生均700元的标准,共补助公用经费633,779、00元,已全部拨款到位。

20xx年春季收上级拨入公用经费324,375、00元。

2、生活补助资金

20xx年秋季,共拨入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92,875、00元,其中,贫困家庭寄宿制生活补助资金343,125、00元,人口较少民族生生活补助资金49,750、00元(199人×250元/生〃年)。

20xx年春季,共拨入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43,125、00元,其中,贫困家庭寄宿制生活补助资金343,125、00元。

3、免费教科书

教科书由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后,由省级财政按实际采购资金安排。20xx年春季提供免费教科书853套,其中,七年级274套,八年级319套,九年级260套;20xx年秋季提供免费教科书865套,其中,七年级295套,八年级264套,九年级306套。20xx年春季提供免费教科书867套,其中,七年级296套,八年级266套,九年级305套;

(二)支出情况

1、公用经费

上年结余公用经费19,859、78元,20xx年共拨入633,779、00元,其中20xx年秋季拨入339,494、00元,本年累计支出650,590、35元,其中20xx年秋季支出326,292、10元。20xx年春季拨入324,375、00元。20xx年春季截止6月30日支出298,613、19元。

2、开支后取得的效益

(1)培训费:学校组织各种培训及教师外出培训共支出培训费24500元,通过培训大大提高教师的管理水平、强化服务意识,为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做出应有的贡献,教师们把培训所学到的知识,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提高专业教学和教育实践能力,在教学岗位上发挥更大更重要的作用。

(2)电费、网络费的支出保证了学校各种活动的正常开展,

(3)支付学业水平考试费、优秀班级教师奖励金等25,156、95元,增加学生和教师学习的积极性。

(4)购买打印机、电脑耗材等办公用品加大了教学效率,由于纸质文档的生成、查询、修改和管理既费工、费时,又容易出错,因此这种办公方式严重影响办公事务处理的效率及质量。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使人的各种办公业务活动逐步由各种设备、各种人机信息系统来协助完成,将人们从大量繁重重复的办公事务中解放出来,许多办公事务实现了电子化和自动化,实现“无纸办公”、“电子办公”,从而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办公环境,节省办公费用,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

3、生活补助资金

20xx年,共拨入学生生活补助资金723,500、00元,实际发放723,500、00元,其中发放贫困家庭寄宿制生活补助资金673,750、00元;发放人口较少民族生生活补助资金49750元(享受布朗族学生199人,生均250元/生、),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全额发放完毕,20xx年春季,共拨入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43,125、00元,实际发放343,125、00元,无扩大享受范围及降低标准现象。

自20xx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来,我校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贯彻执行,在使用经费时,始终本着量入而出、厉行节约、严把支出关,使学校的经费得到了合理的利用,并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了提高经费收支的透明度,我校还在“财务公开栏”中,进行每半年一次的财务公开工作,将各项经费的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进行详细公示,接受社会及广大教职员工的共同监督。

四、非税收入的管理

20xx年我校共收取预算外资金59697、09 元,其中利息收入1353、09元、橡胶收入58344、00 元。学校的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收取后,都及时缴存财政专户,需要支出时,再按计划提出申请核拨,严格执行了 “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并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检自查,通过自查我校无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现象,无侵占、截留、隐瞒、转移本单位的收入及本单位管理的资金及公款私存等私设“小金库”现象,也无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1、20xx年我校共有政府采购项目4项,总计222400元,其中笔记本电脑175000元、一体印刷机36000元、票据管理软件1400,课桌椅10000、在执行政府采购的过程中,我校严格按先申报、订立采购合同、验收合格再付款的程序进行,学校的采购除小额及零星的办公用品外,都通过县财政局采购办进行采购。

2、按规定应实行采购而自行采购的项目无

六、教育收费

自20xx年实施《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的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以来,我校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并于20xx年春季、20xx年春季先后免收学杂费及住校生住宿费,现无政策性收费项目。学校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禁止收费的规定,没有向学生收费。学校没有巧立名目收费。

学生的教辅基训由书店配套提供,学生自愿购买,且在校外进行。广大教师恪守纪律,没有一个任课教师公开或私下向学生兜售、报刊、杂志、模拟试卷、指导与点拨等违禁教辅。学校把杜绝乱收费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不断加大教育、宣传、惩治力度,让广大教师,人人高度重视违禁收费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从而灭绝收费念头,廉洁从教。

七、存在的问题

自20xx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改革以来,公用经费的投入,加强了学校的软硬件建设,大大改善了教育教学环境;国家对学生助学金的落实到位,使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贫困学生提供了生活补助,进一步减轻了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但由于存在资金拨付到位较晚的问题,造成公用经费使用及学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的滞后,给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第11篇 水务涉农项目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水务涉农项目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为认真落实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认真查究专项资金使用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乡对20xx-20xx年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进行了全面清查,自查如下:

一、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长河村25万元。该项目已全面竣工验收,已向县水务局报账完毕,工程材料自行采购,部分资金112500元拨入乡政府账户,已全部兑现到供应商。

2、20xx年县财政安排农村饮水资金80万元。其中村10万元、村10万元、村20万元、村40万元。、村饮水工程已全面竣工。、村饮水工程主体工程及管线工程已完成,已进入扫尾阶段。村已全部报账,其中工程材料自行采购部分及人工费拨入乡会记核算中心账户45940元,已兑现到承包人。村已拨入自行采购材料费10万元,已全部兑现到材料供应商,剩余资金尚未与县水务局结算报账。、村也未与水务局报账。

二、项目管理情况

1、严格专款专用。在农村安全饮水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负责,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

2、工程质量合格,项目实施真实。从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等各个环节,严格按水务局的规划、资金预算、工程质量要求,有序地按计划执行。无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项目资金情况。工程材料采购严格执行实物验收入库、出库制度,工程质量各村成立专门的质量监督小组,跟班作业,现场监督,无“半粒子”工程。

通过自查,我乡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资上都是严格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资金的现象。

第12篇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报告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贵港市水库移民资金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水库移民资金监督管理,保障水库移民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xx]38号)和区财政厅《关于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政自查自纠阶段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桂财农[20xx]5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水库移民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本次自查自纠涉及资金8196.27万元,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资金8114.45万元,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81.82万元,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本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库移民的政策。

2、对20xx、20xx年度上级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库区涉农项目资金,我局坚持做到: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资金管理工作机制来执行,按章办事,依法理财。我局通过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套取、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私分库区涉农项目资金的问题

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我局严格按照20xx年重新确认的人数和名单,在每个季度的补助资金下达后,按照程序向政府申请划拨该项目资金,同时做好发放清册连同政府批文一起送到财政局,由财政局拨款到信用社“代发水库移民款”专户,再由信用社按清册名单和金额发到移民户的专用账户上。

4、20xx、20xx年的项目资金下达后,先报财政评审,再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完工,经我局和村、乡镇政府、财政等部门验收合格,再由我局向财政申请拨付进度款;由区政府组织区纪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进行初验,合格后再向市一级申请竣工验收。20xx年实施的项目在初验后,由区投资审计中心进行审计结算后再向市移民局申请竣工验收;20xx年实施的项目已进行了初验并进行了审计结算,准备申请竣工验收。

5、20xx年至20xx年的大中型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尚有128.01万元留在区财政局的账上,原因是:我区在20xx年确定的仙衣滩水电厂(西江二期航运枢纽)后期扶持人口5325个后扶指标中,我局已按要求及时拨付了5074个后扶指标的扶持款,因桥圩镇锦垌村、新塘乡大郑村部分移民对指标核定有争议,我局暂不拨付这两个村251个有争议的后扶指标扶持款。但目前我局已会同相关乡镇继续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6、水库移民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移民局和财政厅的要求,由财政局设置移民资金专户,由移民局申请、财政局审批拨付,不存在违规问题。

7、自查自纠无发现其它违反制度规定的问题。

第13篇 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的自查报告

一、20xx年度城乡低保资金

我镇对城乡低保资金已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民政业务人员按照市民政局的审批结果提供花名册和发放标准,财政所按月划拨到河口农村信用社,暂存到低保户的个人账户,民政员通知低保对象到信用社领取。无他人代领或村(居)干部代领导现象,低保金全部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档案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20xx年度医疗救助金

我镇的医疗救助工作是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出院后,先到新农合办报销,再凭新农合报销时出具的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低保证(或其他证件)复印件一起交到镇民政办公室,并留下电话号码。民政办公室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当场填写医疗救助金审批表,再送往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出文件通知镇民政办拿文件,民政办拿到文件后送往镇长签阅后,按通知文件制花名册,交财政所,由出纳支付医疗救助金。自查结果:度全部按照市民政局的通知文件已全部发放,个别无法走动的对象由村干部代领,民政办打电话核实。

三、五保资金

我镇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民政局按月划拨其经费,无代领现象。证件全部发放到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由对象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所在组的村民召开村民会通过后报镇民政办,民政办接到报告,由镇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集中地方公示无异议交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再通知民政办拿文件,档案集中放在市民政局。

经过自查,我镇的城乡低保金、医疗救助、五保金等专项资金是按时全额发放到对象手中,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特此报告

第14篇 关于抓紧做好惠农专项资金自查自纠的报告

关于抓紧做好惠农专项资金自查自纠的报告

自9月27日接到稷农廉办发【20xx】4号文件《关于抓紧做好惠农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以来,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逐一展开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这次专项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办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稷农廉办发【20xx】4号文件中要求的具体内容、检查形式和省市级支农项目资金下达文件中的要求迅速展开自查自纠,并深入到项目区对工程建设情况实地查验落实情况,确保检查工作按时保质有序完成。

二、扎实工作,弄清弄透二0xx年度项目建设及项目资金完成情况

1、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1)20xx年度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情况

20xx年,稷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有两个:一是建设1.05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涉及清河镇的清河村、北阳城、南辛庄三个行政村,总投资13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3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32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8万元,群众自筹资金83万元。二是土地治理与产业化经营两类结合项目涉及稷峰镇的吴城村、永宁村和化峪镇的东段村,项目区建设面积0.32万亩,总投资31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95万元,省级财政配套78万元,市级财政配套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3.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9.5万元。这两个项目于20xx年5月全面完工,5月31日接受市农发办验收,并被评定为优良工程

(2)产业化项目工程实施情况

20xx年度我县的产业化项目有1个,由稷山县友臻板枣专业合作社实施,项目已于20xx年11月底全面完成。

合作社实施的“年产500吨优质稷山板枣加工扩建项目”总投资320.35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75万元,自筹资金245.32万元。主要建设工程:建设500吨的红枣保鲜冷藏库,其中预冷间建筑面积150m2,容积4500m3,地窖2580m3, 该项目的实施能普及先进的板枣储藏保鲜技术,提高枣农科技素质和营销理念,拉动板枣产业发展,叫响稷山板枣品牌。引导和带领当地板枣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2、20xx年度农发项目资金完成情况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1328万元,完成1310.17万元,其中:

①水利措施

稷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区水利措施完成投资784.84331万元,完成计划的100%,占土地治理总投资的59%,包括更新机井6眼,完成投资170.0394万元;修复配套13眼,完成投资70.1146万元;架设输变电线路5.5公里,完成投资98.47821万元;埋设地下输水管道53公里,完成投资266.0368万元;防渗衬砌渠道10公里,完成投资132.5226万元;修建渠系建筑物568座,完成投资35.6061万元;喷灌400亩,完成投资12.0456万元。

②农业措施

稷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区农业措施共完成投资313.5612万元,完成计划的99%,占土地治理总投资23.6%,其中:改良土壤0.5万亩,完成投资60.901万元,新开整修田间机耕路26.25公里,完成投资237.5958万元,晒场2160平方米,完成投资15.0644万元。

③林业措施

稷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区林业措施完成资金125.7809万元;完成计划的 99%,占土地治理总投资9%,栽植绿化树22056株。

④科技推广

科技推广措施共完成投资59.692633万元,完成计划98.87%, 占土地治理总投资5.12%。其中:技术培训4500人次,完成投资27.742633万元;示范推广0.06万亩,完成投资31.95万元。

管理费用支出26.2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发的前期工作准备费用及设计、绘图、规划、编报、复印材料、验收等费用)。

管护费13.27万元尚未支出。

工程结余18.83万元。

(2)土地治理与产业化经营两类结合项目资金使用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两类结合项目总投资312万元,完成投资309.11万元,其中:

①水利措施

稷山县20xx年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两类结合项目区水利措施完成投资185.0066万元,完成计划的99%,占总投资的59%,包括更新机井2眼,完成投资64.4544万元;修复配套5眼,完成投资22.1544万元;架设输变电线路2.4公里,完成投资30.9258万元;埋设地下输水管道6.4公里,完成投资27.4638万元;防渗衬砌渠道4.5公里,完成投资29.6788万元;修建渠系建筑物333座,完成投资10.3294万元。

②农业措施

稷山县20xx年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两类结合项目区农业措施共完成投资79.946万元,完成计划的99%,占总投资 26%,其中:改良土壤0.05万亩,完成投资4.998万元,新开整修田间机耕路12.7公里,完成投资74.948万元。

③林业措施

稷山县20xx年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两类结合项目区林业措施完成资金25.501万元;完成计划的99%,占总投资8%,栽植绿化树6350株。

④科技推广

科技推广措施共完成投资16.1192万元,完成计划100%, 占总投资5%。其中:技术培训3000人次,完成投资7.7992万元;示范推广0.05万亩,完成投资8.32万元。

管理费用支出2.53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发的前期工作准备费用及设计、绘图、规划、编报、复印材料、验收等费用)。

管护费2.88万元尚未支出。

工程结余2.8902万元。

(3)产业化项目资金完成情况

产业化项目总投资320.35万元,完成资金328.23万元。其中:完成财政资金75万元,完成农民自筹资金253.23万元。土建工程完成资金75万元,设备工程完成资金253.23万元。

三、夯实基础,圆满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接到通知后,我办高度重视,按照省、市和县的要求,专门成立了检查工作领导机构,重点开展了三项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在深入学习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我办资金使用实际情况和上级检查工作要求,对过去资金使用情况逐笔、逐项目进行一一核查。核查坚持见账、见人、见项目,做到帐帐、帐物相符,严格按照省、市、县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核实、核查。二是落实县级报账,严格资金管理。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农发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农发资金,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认真落实县级报帐。加强农发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管理办法。在农行开设专户,把中央、省、市各级财政资金和项目区群众上缴的自筹款全部纳入财政农发专户,落实了“三专”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行投资,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报帐的管理程序,做到工程进度表、提款报帐申请表、发票、合同、验收竣工表等齐全。同时严格资金拨付手续,所有支出均要开据正式发票,杜绝白条入帐;发票填写规范,承包单位、物资供应商与发票收款人相符,发票日期、数量、规格、单价填写齐全,并由实施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做到手续齐全,票据合法,支出合理,使资金管理更加规范。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存在的问题有以下两方面

1、接待费超支,我办每年项目检查验收频繁造成接待费超支,今后我们要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同时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力争将接待费降下来。

2、关于产业化市县配套金5万元未到位问题,已于20xx年8月全部到位,并拨付给相关企业。

总之,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内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为农民增产、增收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15篇 xx县财政局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xx县财政局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县财政局关于新农村建设涉农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州财政局财监发[20xx]377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迅速组织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组织自查自纠工作专班,于20xx年9月15日至20日,对文件要求的6项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6项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年限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县财政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唐斌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黄长德、覃遵成、尹进华、刘伟为副组长,农财股、企业股、预算股、农综办、财监办、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专班,由财监办牵头衔接。截止9月23日,各涉农资金管理股室已将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财监办,财监办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上级要求的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名称为: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

二、自查情况

(一)资金计划情况

20xx、20xx两个年度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计划总数为2594万元(20xx年816万元、20xx年1777万元);其中:国家安排1219万元(20xx年447万元、20xx年772万元)、省级安排820万元(20xx年337万元、20xx年483万元)、县市配套554万元(20xx年32万元、20xx年522万元)。

20xx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8万元有165万元为国家安排、66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25万元有150万元为国家安排、60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5万元。20xx年度,我县无综合直补资金和“以钱养事”两项财政专项资金。

20xx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为国家安排,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2万元有161万元为国家安排、64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80万元有120万元为国家安排、48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2万元,以钱养事资金650万元有157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493万元。

(二)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xx、20xx两个年度州拨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总额2039万元(20xx年784万元、20xx年1255万元),县财政局拨各乡镇1698万元(20xx年343万元、20xx年1355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各乡镇拨项目单位1484万元(20xx年343万元、20xx年1141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291.6万元(20xx年774万元、20xx年1517.6万元,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

20xx年**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31万元已拨付使用到项目中去,余10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10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到项目。

20xx年**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25万元,由于资金拨付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当年只拨付到项目使用42.6万元,余182.4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68万元,也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资金,当年实际拨付项目使用120万元,余48万元待拨;以钱养事资金157万元(属20xx年指标,结转到20xx年使用),加上我县配套493万元,共计65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际使用到位(具体数据见附表)。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项资金有剩余资金待拨外,其余4项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项目实施规模与申报规模能够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工程建设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本次对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惠农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有的上级资金当年已经下拨,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因素,到农民朋友手中已经是第二年了,时间跨度较大,不排除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因素存在(资金的迟拨上级、本级、下级均存在)。

(二)由于惠农资金的发安放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经所和基层信用社也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有的是财经所已经将资金拨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没有及时将惠农资金进行上折发放(如网络升级、名称有误等),还存在信用社将部分农民的“老贷款”、“自愿”购买的种木钟苗未付款抵交应得国家发放的惠农资金。由于我县山大人稀、交通不便,很多农民为取应得的惠农资金,所花的费用甚至高于所得资金,建议以后发放的方式怎样多一些,主要是考虑到农民朋友的利益。

(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资金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招投标制,程序到位,节约资金、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国家项目资金对我县“三农”建设的效益。

(四)“以钱养事”资金要严格按照合同、工作量和工作成效来严格考核发放,对那些工作不细致负责,农民不满意、还有“衙门作风”服务组织的工作人员,严格奖惩挂钩。

(五)建立长效机制,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xx年开展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措施。我县自20xx年以来,已将上述6项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发放和管理政策的具体情况在互联网上全部予以公开,并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在各乡镇设立了免费查询点,热情为前来查询的农民朋友服务,让农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另外,财政局分配管理涉农资金的股室,不仅要从财政财务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农资金,更要随时实地进行监管,不断进行跟踪问效,掌握解决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一拨了之。

20xx年x月x日

资金自查报告(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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